周四,似乎,是個特別尷尬的日子,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


    從周一就開始掐著手指,一天天地數著,好不容易總算是熬到了周四,乍一看,周末好像已經近在眼前,但實則細細一算,還要48個小時才能抵達愉快的周末。


    五點五十分,天色微熹,薄霧猶如舞女身上的紗衣,輕輕罩住遠處的山尖尖,若影若現的,煞是迷人。


    城市裏,這會還處於喧囂前那最後一刻的安靜裏。絕大多數的人還雙眼緊閉,窩在被子裏,睡得正酣。


    b市,某高中。


    8人間的宿舍裏,長長的房間裏,兩邊各排列著兩張上下鋪的鐵床,床挨著床的,中間隻留下一條約莫一米五的過道。


    此起彼伏的唿吸聲,從一張張拉起的床簾中傳來,不用看,也知道床上躺著的學生都還在睡夢裏。


    驀地,一道細微的“叮叮”聲從靠窗的上鋪傳來,聲音才剛響,就被人給按掉了。


    一米二左右的床鋪上,從被窩裏伸出來一支瘦骨嶙峋的手臂,手掌上,正攤開拿著一隻手機,在那把玩著。


    雖然還沒六點,不過,這會加入的微信群裏已經很是熱鬧了。


    那是一個叫“鄰家小站”的微信群。


    蕭亦君將信息拉到最上麵,一條一條快速地往下翻看:


    “姐妹們,快起床啦!本寶寶要給你們發放福利了,早到有,晚到無哦!”,發出這條信息,自稱寶寶的,真名叫林寶穎,在群裏的備注名是“林寶寶”。


    “寶寶,你這混蛋,大清早地不睡覺,在這發什麽顛啊?”


    林寶穎這話才剛一發出來,很快地一號迴複者就出現了,就是吧,從文字上看,這人火氣有點旺。


    她叫王可馨,在群裏的備注名是在群裏的備注名是“馨馨子”,一個很日範的名字。


    說來也挺悲催的,雖然吧,她的名字裏有著“可馨”兩個字,但其實,王可馨這日子過得一點都不可心。


    “哎呦!馨馨子,你這是腫麽了,大清早的吃火藥了,要不,怎麽火氣這麽旺?”


    “不是吃火藥,是被導彈給炸了。”


    一間十來平的小房間裏,王可馨迴完信息後就將手機往身旁一丟,將手張成大字型,兩隻腳也毫無形象地張得大大的。


    房間裏很亂,這倒不是因為主人太過懶惰,而是因為空間實在太小,東西又太多了,再怎麽收拾,看起來,也還是雜亂不堪的。


    王可馨睜著眼睛,直勾勾地看著頭上那灰白的天花板。眼睛的形狀不錯,明顯的雙眼皮,大大的,美中不足的是這會裏麵毫無神采。


    耳旁,仿佛還能傳來自家老媽那絮絮叨叨的聲音:


    “馨馨啊!這周迴來嗎?”


    “媽之前在電話裏跟你提過的林建飛,就是你林姨的大兒子,他啊,上個月剛從國外迴來。”


    “前兩天,我見到那小夥子了。喲!別說,小夥子長得高高的,人看起來也是老實本分的,一看就是個好的。而且啊,聽說已經麵試上一家公司的經理了。”


    “媽可告訴你啊,這年頭,像這麽好的男人已經不好找了。”


    “這樣,你這周末迴家一趟。你媽我可是跟人家約好了,周末要見麵的。”


    又來了,又是這樣,上個禮拜說是王叔叔家的小兒子,這次就變成是林阿姨家的大兒子了。


    真不知道,她到底是打哪認識到這麽多人的,王可馨在心裏暗自吐槽。


    不過,麵對老媽提出的要求,還是得先找個理由搪塞過去才行:“媽,我不迴去,我這周末要加班。”


    “加班,加的哪門子的班啊?你少拿這套來忽悠我了,上個禮拜,你就是這樣告訴我的。”


    “你跟我說說,你那什麽破公司啊,天天大周末的加班。既然業務這麽好,事情這麽多,也沒見你工資有多高啊?”


    “真是的,都二十好幾的大姑娘了,事情的輕重緩急還分不清楚,媽可是過來人了,媽告訴你,對你而言,現在,最重要的事是找個好男人,趕緊結婚。”


    “媽,知道了,知道了,要沒事的話,我就先掛了。”聽著電話裏,老媽那老調重彈的話,王可馨這會隻想趕緊將電話給掛掉。


    要說,以往,她還真拿這招忽悠過自家老媽很多次了,可無奈,這迴自家老媽是吃了秤砣鐵了心。


    “王可馨,我告訴你,無論如何,你這周末必須迴來,否則,我就親自到b市去逮人。不信,你大可試試。”


    丟下這句威脅的話語,王媽這才掛掉電話。


    一旁的手機還在“叮叮叮”地不停響動著,王可馨的眼神卻是愈加迷離了起來。


    王可馨,今年26歲,出生於一個普普通通的家庭,父親是個教師,母親是個會計。


    出身一般,自身的條件也相當一般,二流大學畢業,身高一米六,長著一張平平無奇的臉,身材平得跟洗衣板有一拚。


    唯一可取之處,大概就是那雙雙眼皮的大眼睛了,水汪汪的,看著你的時候,好像會說話似的,倒是給她那張寡淡的臉增添了幾許的色彩。


    說起她前20年的人生曆程,概括起來,其實也就“普通”這兩個字。


    打小循規蹈矩的,腦袋瓜子雖算不上聰明,但好歹人是踏踏實實的,從小就埋首於書海中,小學、初中、高中,一路過五關斬六將地,倒也讓她順順當當地考上了一所二本的大學。


    可自打上了大學,“普通”這兩個字就慢慢地離她而去了。


    在大二那年,偶然的一次機會,王可馨在商場裏看到了她男神的現場簽售會,自此,就開始了她無休止的追星生涯。


    拿著省吃儉用摳下來的錢去買男神的海報、唱片甚至是代言的商品,這些,對於王可馨而言,那是再平常不過的了。


    甚至,她還時不時地就翹課去跟男神的行程,這也導致她大學四年裏,就那樣一路混著過來,雖然也拿到了畢業證書,但其實,什麽真正的本事都沒學到。


    說真的,要不是因為經濟條件不允許,不能男神走到哪她就追到哪。否則,她能不能順利拿到畢業證書,都還要打個大大的問號。


    等大學畢了業,她運氣倒也還不錯,麵試進了一家規模不小的企業裏,不過,三個月後,在領導多次找她聊天,勸誡無果後,她“光榮”地從這家公司裏畢業了。


    原因,說起來就那麽一個,就是因為她經常請假。至於請假去做啥,當然是去追她男神了。


    自此,王可馨便開始了她極不平凡的就業之旅。四年下來,她待過的公司,沒有二十家,也得有個十七八家了。


    算下來,平均三個月左右,王可馨就得換一份工作,至於換工作的原因,自然都跟從第一家公司裏畢業是一樣的。


    這麽頻繁地換工作,別說是在事業上取得什麽成就了,能養活她自己都算是不錯的了。


    究竟,該不該繼續這樣下去?


    躺在仄小的出租屋裏,王可馨頭一次對自己的堅持有了動搖。


    不過,在看到一旁牆壁上貼著的那幾張大大的海報時,王可馨臉上的那抹迷茫便迅速被堅定所取代了。


    海報裏的主角,都是同一個人,那是一個長得極為俊逸的男人,丹鳳眼,身材修長,比例完美,劍眉飛揚,眉宇間帶著幾絲的清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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