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過年,都基本相同。
但每一個過年的人,都不是相同的。
年後。
初三。
高勝應前妻父母之約,前來前妻的家中,給嶽父嶽母拜年。
高勝的前妻不是本地人,她與高勝家相隔五百裏,她家在一個山區。
高勝帶著女兒,抱著兒子,一起來到。
老丈人和丈母娘遠接高迎,把高勝一家三口迎進家中。
招待中,也算是喜笑顏開。
畢竟,高勝的前妻已經去世幾年了。
在這裏,高勝便把自己要和於華離婚的事說了。
兩位老人家也知道於華這個人不行。
以前去過那邊,和於華打過交道。
高勝的老丈人說:“隻要你想好了,想離就離吧,我們看著那個女人也不行,隻是一開始,我們不敢說。”
高勝點頭,他明白這其中的道理。
也就如此,高勝和孩子們在這邊住了七天之後,也就再帶著孩子們,坐著車,再次迴來了自己的家中。
高勝和於華離婚,其實也沒什麽財產要分。
高勝的樓,是在和於華結婚前蓋的,與於華沒有關係。
錢,於華已經拿了很大一部分,這一點,於華自己心裏有數。
隻要高勝不要,不糾纏,這個離婚,就好說。
於華年前離去的時候,也已經讓人看出,她是不要孩子的。
否則,她不會把孩子的小椅子解下來,扔到院子裏。
否則,她當時就馱著孩子走了。
高勝知道於華這麽辦的原因是什麽?
就是怕帶著孩子不好找下一家!
高勝是要孩子的,就算是於華想要,高勝也會打官司,跟於華把孩子要迴來。
哪怕魚死網破!高勝也是要孩子的!
高勝和孩子來到家之後,高勝的女兒,就又去了她的姑姑家。
高勝覺得,去就去吧,她在家裏,自己也照顧不了。
在她姑姑那裏,會被照看的很好,她也願意在那裏。
其實高勝現在甭說照顧女兒,他連自己的兒子都照顧不了。
甚至,他連自己都照顧不了!做飯的問題。孩子可是不能吃不好的!
再一點,過完年了,高勝就要再次出門,去幹活了。
下一個目的地,不知道會是哪裏?
或許,天涯海角……
在家裏過了幾天之後,便是元宵節。
高勝和父母在一起,與兒子,也算是過了一個快樂的元宵節。
正月十六。
高勝給於華打了電話,要求於華明天去離婚!
在這個節骨眼,於華的姑父打來電話,要再促和這件事。
高勝拒絕。
正月十七。
一大早,高勝來到了民政局,不一會,於華來到。
高勝看著她,真感覺這娘們好無恥!
民政局內,離婚的人很多,高勝和於華排了號。
等待了一會兒,於華和高勝辦手續。
辦離婚的小姑娘說:“你倆想好了?”
高勝和於華都迴答:“想好了。”
小姑娘又問:“孩子呢?”
高勝迴道:“歸我。”
小姑娘又看看於華:“你拿撫養費?”
於華說:“不拿。”
高勝說:“不需要。”
小姑娘又問:“沒有財產糾紛吧?”
高勝倆人都迴答:“沒有。”
小姑娘說:“好。”
也便開始辦手續,簽協議,撕結婚證,辦離婚證。
一切辦好,紅色的離婚證,拿在了高勝和於華的手中。
臨走,小姑娘白了於華一眼,卻叮囑了高勝一句:“離婚證和離婚協議好好留著,一輩子都有用。”
高勝迴頭一笑,點點頭,說了一聲:“謝謝!”
自此,高勝算是與於華解除了關係,也解脫了自己。
出來民政局,高勝騎上自己的破摩托車,如出籠的小鳥般輕鬆。
如是卸下了一身的疲憊。
但,心裏也沉重。
不過,高勝是一個堅強的人。他是一個堅強的男人!
這些事,都能挺過去。
他的心中,有著前妻的摯愛,支持著他。
一直支持著他,向人生的豐美處走去!
高勝的心裏,也有擔當,那就是照顧孩子的擔當。
他必須要把孩子養大成人!
高勝迴到家中,把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放在了二樓書房的老板桌的一個抽屜裏。
這桌子的另一個抽屜裏,也放著他這些年做生意的賬本。
以及,另一個抽屜裏,他前妻的一些的照片。
以前,高勝前妻的照片很多,隻是被於華燒掉了一些。
那時,那娘們整天胡咧咧,說這些照片在這裏,自己感覺這個家不是自己的家。
一來二去,高勝為了安寧,也是覺得自己前妻的照片早晚得毀去,不如就讓自己燒了吧。
於是,在於華這個娘們的攛掇下,高勝與於華一起,燒了一些自己前妻的照片,為了紀念,高勝強留下了一些。
至今也便珍藏在這桌子的抽屜裏。
高勝坐在老板桌前,拿著前妻的照片看著,心中的難受程度,達到了極點!
覺得當初,真不該聽於華那個混蛋娘們的話!
可是不聽,她總是跟自己幹仗,弄得家裏雞犬不寧!
而且還經常的跑迴娘家去。
可是,即便是燒了照片,那娘們還是一個事一個事的出!
沒完沒了!
高勝很愛自己的前妻,他和他的前妻,是談的。
當時兩個人在一個廠子裏上班,相處久了,漸生情愫,倆人也很合適,高勝前妻是一個秀外慧中的女子,很是賢惠,溫柔,得體,大方,開朗。
她也很愛高勝。
隻是命不長。也是高勝無福。
高勝看了前妻照片一會兒,也便放下,再次把抽屜鎖起。
再想起於華,高勝覺得她真是個禍害,自己和她過了這幾年,真的是經曆了一場大災難!
是的!高勝對和於華過的這段日子的評定,就是這麽評定的!
高勝和於華,沒有合照,從來沒有。
有的,隻是手機上的的照片,而且還都是單人的。
高勝拿起手機,把裏麵於華的照片全部刪除。
又打開qq,把qq相冊裏的於華的照片,也全部刪除。
一切了無蹤!
高勝又想了想,出來書房,在各個屋裏,找到了一切的於華的東西,比如衣服,梳子,鞋子,等等,全部弄到一個包袱裏,包起來。
如此,在中午的時候,高勝到父母家吃完飯迴來,又等到了晚上,路上沒人的時候,高勝帶著於華的這些東西,用摩托車馱著,來到了村西的一條路溝裏,隨後把這些東西點燃……
高勝看著,一直看到這些東西焚燒殆盡,高勝心安,騎著摩托車,來到了父母這裏。
看了看孩子。
孩子很好,被母親照顧的很高興。
高勝的兒子,其實很早就在高勝母親這裏,因為於華那時候經常跑。
一吵架就跑。
而且孩子斷奶,就是於華一跑就是好幾個月,孩子才斷的奶。
高母問高勝吃飯了沒有?
高勝說迴家去吃。
高母也就沒再挽留。
高勝又和兒子玩了玩,就離開了父母家,到自己樓區的小賣部,買了點熟肉,半斤花生米,一瓶白酒。
隨後迴來了家中。
他要慶祝一下自己的離婚。
其實也是寂寞。
但每一個過年的人,都不是相同的。
年後。
初三。
高勝應前妻父母之約,前來前妻的家中,給嶽父嶽母拜年。
高勝的前妻不是本地人,她與高勝家相隔五百裏,她家在一個山區。
高勝帶著女兒,抱著兒子,一起來到。
老丈人和丈母娘遠接高迎,把高勝一家三口迎進家中。
招待中,也算是喜笑顏開。
畢竟,高勝的前妻已經去世幾年了。
在這裏,高勝便把自己要和於華離婚的事說了。
兩位老人家也知道於華這個人不行。
以前去過那邊,和於華打過交道。
高勝的老丈人說:“隻要你想好了,想離就離吧,我們看著那個女人也不行,隻是一開始,我們不敢說。”
高勝點頭,他明白這其中的道理。
也就如此,高勝和孩子們在這邊住了七天之後,也就再帶著孩子們,坐著車,再次迴來了自己的家中。
高勝和於華離婚,其實也沒什麽財產要分。
高勝的樓,是在和於華結婚前蓋的,與於華沒有關係。
錢,於華已經拿了很大一部分,這一點,於華自己心裏有數。
隻要高勝不要,不糾纏,這個離婚,就好說。
於華年前離去的時候,也已經讓人看出,她是不要孩子的。
否則,她不會把孩子的小椅子解下來,扔到院子裏。
否則,她當時就馱著孩子走了。
高勝知道於華這麽辦的原因是什麽?
就是怕帶著孩子不好找下一家!
高勝是要孩子的,就算是於華想要,高勝也會打官司,跟於華把孩子要迴來。
哪怕魚死網破!高勝也是要孩子的!
高勝和孩子來到家之後,高勝的女兒,就又去了她的姑姑家。
高勝覺得,去就去吧,她在家裏,自己也照顧不了。
在她姑姑那裏,會被照看的很好,她也願意在那裏。
其實高勝現在甭說照顧女兒,他連自己的兒子都照顧不了。
甚至,他連自己都照顧不了!做飯的問題。孩子可是不能吃不好的!
再一點,過完年了,高勝就要再次出門,去幹活了。
下一個目的地,不知道會是哪裏?
或許,天涯海角……
在家裏過了幾天之後,便是元宵節。
高勝和父母在一起,與兒子,也算是過了一個快樂的元宵節。
正月十六。
高勝給於華打了電話,要求於華明天去離婚!
在這個節骨眼,於華的姑父打來電話,要再促和這件事。
高勝拒絕。
正月十七。
一大早,高勝來到了民政局,不一會,於華來到。
高勝看著她,真感覺這娘們好無恥!
民政局內,離婚的人很多,高勝和於華排了號。
等待了一會兒,於華和高勝辦手續。
辦離婚的小姑娘說:“你倆想好了?”
高勝和於華都迴答:“想好了。”
小姑娘又問:“孩子呢?”
高勝迴道:“歸我。”
小姑娘又看看於華:“你拿撫養費?”
於華說:“不拿。”
高勝說:“不需要。”
小姑娘又問:“沒有財產糾紛吧?”
高勝倆人都迴答:“沒有。”
小姑娘說:“好。”
也便開始辦手續,簽協議,撕結婚證,辦離婚證。
一切辦好,紅色的離婚證,拿在了高勝和於華的手中。
臨走,小姑娘白了於華一眼,卻叮囑了高勝一句:“離婚證和離婚協議好好留著,一輩子都有用。”
高勝迴頭一笑,點點頭,說了一聲:“謝謝!”
自此,高勝算是與於華解除了關係,也解脫了自己。
出來民政局,高勝騎上自己的破摩托車,如出籠的小鳥般輕鬆。
如是卸下了一身的疲憊。
但,心裏也沉重。
不過,高勝是一個堅強的人。他是一個堅強的男人!
這些事,都能挺過去。
他的心中,有著前妻的摯愛,支持著他。
一直支持著他,向人生的豐美處走去!
高勝的心裏,也有擔當,那就是照顧孩子的擔當。
他必須要把孩子養大成人!
高勝迴到家中,把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放在了二樓書房的老板桌的一個抽屜裏。
這桌子的另一個抽屜裏,也放著他這些年做生意的賬本。
以及,另一個抽屜裏,他前妻的一些的照片。
以前,高勝前妻的照片很多,隻是被於華燒掉了一些。
那時,那娘們整天胡咧咧,說這些照片在這裏,自己感覺這個家不是自己的家。
一來二去,高勝為了安寧,也是覺得自己前妻的照片早晚得毀去,不如就讓自己燒了吧。
於是,在於華這個娘們的攛掇下,高勝與於華一起,燒了一些自己前妻的照片,為了紀念,高勝強留下了一些。
至今也便珍藏在這桌子的抽屜裏。
高勝坐在老板桌前,拿著前妻的照片看著,心中的難受程度,達到了極點!
覺得當初,真不該聽於華那個混蛋娘們的話!
可是不聽,她總是跟自己幹仗,弄得家裏雞犬不寧!
而且還經常的跑迴娘家去。
可是,即便是燒了照片,那娘們還是一個事一個事的出!
沒完沒了!
高勝很愛自己的前妻,他和他的前妻,是談的。
當時兩個人在一個廠子裏上班,相處久了,漸生情愫,倆人也很合適,高勝前妻是一個秀外慧中的女子,很是賢惠,溫柔,得體,大方,開朗。
她也很愛高勝。
隻是命不長。也是高勝無福。
高勝看了前妻照片一會兒,也便放下,再次把抽屜鎖起。
再想起於華,高勝覺得她真是個禍害,自己和她過了這幾年,真的是經曆了一場大災難!
是的!高勝對和於華過的這段日子的評定,就是這麽評定的!
高勝和於華,沒有合照,從來沒有。
有的,隻是手機上的的照片,而且還都是單人的。
高勝拿起手機,把裏麵於華的照片全部刪除。
又打開qq,把qq相冊裏的於華的照片,也全部刪除。
一切了無蹤!
高勝又想了想,出來書房,在各個屋裏,找到了一切的於華的東西,比如衣服,梳子,鞋子,等等,全部弄到一個包袱裏,包起來。
如此,在中午的時候,高勝到父母家吃完飯迴來,又等到了晚上,路上沒人的時候,高勝帶著於華的這些東西,用摩托車馱著,來到了村西的一條路溝裏,隨後把這些東西點燃……
高勝看著,一直看到這些東西焚燒殆盡,高勝心安,騎著摩托車,來到了父母這裏。
看了看孩子。
孩子很好,被母親照顧的很高興。
高勝的兒子,其實很早就在高勝母親這裏,因為於華那時候經常跑。
一吵架就跑。
而且孩子斷奶,就是於華一跑就是好幾個月,孩子才斷的奶。
高母問高勝吃飯了沒有?
高勝說迴家去吃。
高母也就沒再挽留。
高勝又和兒子玩了玩,就離開了父母家,到自己樓區的小賣部,買了點熟肉,半斤花生米,一瓶白酒。
隨後迴來了家中。
他要慶祝一下自己的離婚。
其實也是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