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魔人們是搜尋蹤跡的專家,他們拿到了昨晚其餘六支搜索隊的原定行動方向。


    於是就開始沿著這個線索開始尋找。


    線索出現的很快。


    藍恩三人在第一條路線上就發現了難民團的外出尋找物資的騎兵們,他們的屍體無遮無攔的躺倒在大路的旁邊。


    身為尼弗迦德部隊的一員,他們當然不用掩蓋自己的痕跡,因為現在整個辛特拉還有誰比他們更強大?


    所以,藍恩三人得以看見那群特殊部隊肆無忌憚的作風。


    “他是被活活拖死的。”


    藍恩蹲下去看了看屍體的靴子。


    那靴子的腳踝上正拴著一條斷了的繩子。


    “那群人用繩索套住他,接著縱馬狂奔。隻用了不到一百五十米,這人的臉就被磨沒了。”


    “看來他不太會控製體位,如果用屁股著地,他還能多活一會兒。”


    格德在馬上說著,而另一匹馬上的傑洛特則搖了搖頭,否決了他的說法。


    “我看他就是很會控製體位,才讓自己走的幹脆點麵對一群會對刑虐有快感的施暴者,活得長隻會讓對方更興奮而已。”


    “嗯。”格德咕噥一聲,撓了撓自己的絡腮胡下巴,“這也很有道理。”


    他雖然能留出來一臉漂亮的絡腮胡,但是因為懶得打理,以往都是全部刮幹淨。


    可是如今,他已經有好幾個星期沒機會管臉上這一嘴毛的事情了。


    那群把地上的騎兵給活活拖死的家夥們,在繩子斷了之後還騎馬迴來看了看,確認‘玩具’確實是死了。


    所以留下了沾著血的馬蹄印。


    藍恩從地上站起來,抓了把土在手上揉揉,擦掉手套上的血跡。


    三個獵魔人的眼睛中,那雙貓一樣的瞳孔同時開始收縮不定。


    於是,一條在道路上發出鮮紅色彩的馬蹄印,出現在他們的眼中。


    “別在大路上走,迴到路邊的樹林。”


    藍恩轉身遠離大路,傑洛特和格德騎馬跟著他。


    “我的視野比你們更遠,在森林裏就能看清,跟著我就好。”


    “那可真不錯,至少不會迎麵撞上尼弗迦德人的巡邏隊。”格德嘟囔著,傑洛特也點點頭。


    ——


    沿著道路一直行進,會到達一個分岔路口。


    這個分岔路口則建立著一座小小的旅館,在平常,這旅館會照料每個奔行在辛特拉道路上的遠行者,為他們提供熱水和休息。


    辛特拉的王室有時還會給予這家旅館補助,幫助他們維持這家旅館的存在,以方便道路上行人的流動和商品、經濟的流通。


    而現在,旅館的籬笆之內正停著一輛木質貨車,上麵粉刷的標語已經看不太清,隻有一個拿著剃刀的人的剪影還算清楚,讓人知道這是個理發師的流動工作車。


    工作車的主人現在正蜷縮在自己的車輪邊上,看樣子都恨不得抱住那還沾著狗屎、鳥糞、泥濘的輪子。


    他嚇壞了。


    而在旅館裏麵,醜陋肮髒卻結實耐用的桌椅,大部分已經淩亂的散了架,躺在這個屋子的木地板上。


    隻剩下吧台和幾把椅子還算完好,兩個人正坐在吧台上,從裏麵掏出啤酒來解渴。


    一個人腰間的劍鞘空著,卻有一把沾血的劍放在吧台上。另一個人則好像沒有拔劍也沒有劇烈運動,因此喝啤酒時也是慢條斯理的樣子。


    旅館之外傳來靴子踩進泥裏的‘啪嘰’聲,吧台上的兩個人先是同時繃緊了身體,隨後又同時放鬆。


    因為他們能從腳步中聽出來,來的人是誰。


    “你們這是幹了什麽?”


    外麵的人還沒進門,他的聲音就傳了進來。


    接著吧台上大口灌啤酒的人就舉起了桌子上的一個精致的塗漆罐,向身後舉了舉。


    “不是什麽大事,頭兒。要不先來點這個?”


    他的眼神迷離又散亂,有著奇異的光芒,肢體動作像是抽風一樣快。


    他的禮物被接受了。


    門外進來一個帶著軟布帽的男人,再後麵則是一個將軟布帽當圍巾掛在脖子上的女人。


    布帽男看了看地上的血汙,還有鋸末間淡化的痕跡。明顯有人拖拽過屍體,終點則是旁邊那扇房門。


    這不是什麽大事。


    他於是從罐子裏倒出來一點白色粉末,用手指塗在自己的牙齦上。然後他的眼神就跟劍上沾血的男人一樣了。


    麻藥粉,一種讓人提神醒腦的‘好東西’。


    “你們都幹了什麽,赫裏斯?”


    布帽男用一種迷離的語氣問。


    “沒啥大不了的。”那個吧台上劍未出鞘的男人迴答著。


    “我們在這兒遇見了‘長牙鼠’,他們出言不遜,然後布拉斯就把他們六個人都宰了。我可沒拔劍,伱要找麻煩就找他去。”


    ‘長牙鼠’,是一個在戰爭開始後,附近有了點名氣的匪幫。


    戰爭會讓絕大多數人都不好過,但是掙脫了秩序枷鎖的匪幫不在此列。


    雖然吃喝條件比以前差了點,但是匪幫並不太在乎這個,隻要有無拘無束的生活和足量的麻藥粉,他們就跟在天堂一樣。


    而且跟掙紮求生的難民不一樣。麻藥粉嗑多了的匪幫,大多像是一群沒腦子的瘋小孩。放肆一天是一天。


    劍上沾血的布拉斯發出嘶啞的大笑。


    明白人一眼就能看出,效力強勁的麻醉品讓他心情愉悅。“沒錯,殺一儆百,所以地上會有攤血。”


    他那輕描淡寫的模樣,讓人根本想象不到剛才是他一個人,在幾分鍾內就殺光了一個臭名昭著的匪幫。


    而且這群人身上隻穿著一件皮革馬甲,其餘全無防護,顯然不是靠著護甲性能辦到這一點的。


    布拉斯用誇耀的語氣說道,“其他人馬上老實了,哪怕前一刻這裏的老板還罵罵咧咧。這就叫恐怖主義!”


    “哦,原來這叫恐怖主義。”布帽男思忖著說,雙眼仍然盯著地上的血痕,“那旅店老板呢?他老婆呢?他們的兒子呢?這是這條路上少有的休息點,軍隊也用得上它,如果把它搞癱瘓了,你們倆就給我留在這兒當廚子吧!”


    “不。”布拉斯用啤酒衝了衝他的劍刃,那把劍隨即清亮如新。


    “我又不傻,幹嘛殺老實做生意的人?咱們殺人是為了賺錢,然後用錢買享受。哪個蠢驢會殺給咱們提供享受的人?”


    “你看,我甚至還從‘長牙鼠’手裏救了個理發師!”


    “恐怖主義,”布拉斯眯起閃閃發亮的雙眼,吸了吸流出來的鼻涕,“我們靠它征服了這間旅館!恩希爾皇帝征服了全世界,我們征服了這棟破屋子。但道理都一樣!”


    “一樣不一樣都好。反正你隻要別忘了,恩希爾皇帝將咱們從牢房裏特赦出來,配上了這一身裝備的目的是什麽,還有完不成目的有什麽後果就好。”


    布帽男一邊又倒了點麻藥粉到手上,一邊嘟囔著。


    “我可不想他在我的墓碑上跳舞。”


    感謝黯顏之心、西門吹水啊的100點打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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