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片布滿塵霾的天空是這樣熟悉,讓崔斯特不禁迴想起那些零星的灰暗記憶。
他還記得,在離開祖安的時候,自己是如何發誓不會再迴來,甚至到現在,崔斯特還有些難以想象,自己將再一次迴到這座城邦。
命運的嘲諷,讓崔斯特不禁歎了口氣。
“雖然我應該是說過好幾遍了,但是祖安這個天氣,真的是讓人一看心情就好不起來啊。”格雷福斯若有所思的看著天說道。
“這城市讓人心情好不起來的可不隻是天色而已。”崔斯特沉著臉說道。
“你一直都這麽說,現在我倒是終於可以好好體驗體驗了,老夥計,趕緊帶路吧。”格雷福斯拍了拍崔斯特的肩膀。
“……你為什麽一副很期待的樣子。”崔斯特忍不住道。
“能讓你露出這麽厭惡的表情,確實很值得期待啊。”格雷福斯笑眯眯的說道。
崔斯特感覺自己的臉色更沉了,半天歎了口氣道:“趕緊走吧,這地方沒什麽人來,旅店開的更少,晚了怕是隻能睡街上了。”
兩個人就這樣走上了祖安的地下街。
每一個城市都有地下街的,“地下街”隻是一個統稱,這條街上,埋藏著這座城市另一麵的幾乎所有線索,一切汙穢、恐怖、肮髒,都可以在這裏找尋到源頭,同樣的,一切願望也可以在這裏達成。
對於一般的市民來說,“地下街”是談之色變的不可涉足之地,因為那裏不受法律的管轄,也不受光明的束縛——這當然隻是一種誇張的說法,但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是絕對不會願意到那種隨便一個人都可能突然拔出刀刺向自己的地方去的。
但是對崔斯特、格雷福斯這樣遊走在邊緣的人來講,地下街恰恰是最熟悉的地方。
在格雷福斯還是一個雇傭兵的時候,來往於各個城邦之間時,往往在地下街的旅店休息。
那裏的旅店價格比市麵上便宜,更重要的是,消息要靈通許多,尤其是當你想要打探一些上不得台麵的消息時,隻要能夠提供足夠的交換物,地下街永遠都會滿足你。
格雷福斯能夠最快的找到一座城市的地下街,也能夠輕車熟路的摸去被當做是消息樞紐的酒館,甚至在到達一個新城邦的半個小時內就打探出自己想要的消息。
但是在祖安的地下街,他卻發現了自己根本沒法接受的事。
“這是什麽東西啊,你確定這兒是地下街不是貧民窟嗎?”
在第三個一身濕黴味的路人和格雷福斯擦肩——是真正意義上的肩膀擦著肩膀——而過後,他終於出聲抱怨道。
“沒錯,就是這兒。”崔斯特淡淡道。
不過,他的語氣裏還帶著一點淡淡的笑意,似乎在譏諷格雷此刻的窘態。
祖安的地下街格外逼仄,潮濕扭曲的巷道僅能容一人通過,如果兩個人迎麵而來,就必須互相側過身子,即使這樣還有可能碰到一切——這正是讓格雷福斯忍無可忍的源頭。
“地下街弄成這樣,一方麵是不想引起正常市民的注意,另一方麵也是不想讓官員覺得自己太跳,但是地下街可沒有什麽真正意義上的窮人,為什麽要弄成這樣連路都不能好好走的啊?”格雷福斯氣唿唿的說道。
“你說,為什麽要把路修的寬敞?”崔斯特反問道。
格雷福斯愣了愣,看著崔斯特,感覺他是不是腦子有了什麽問題。
“你不要覺得我瘋了,這是個很關鍵的問題。”崔斯特說道,“把路修的寬敞,是因為人喜愛享樂,喜愛會讓自己舒服的東西。”
“你這仿佛是在說廢話,哪有人不喜歡享樂的……”格雷福斯的話還沒說完,就已經意識到了問題的關鍵所在。
“沒錯,這裏的人們,對‘享樂’這個詞,並沒有什麽特別的向往。”崔斯特道。
“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們為什麽還要建立地下街?不追求享樂,那麽就普普通通的過日子不好嗎?”格雷福斯說道,“不過,這座城市整體的風格也和地下街差不多,難道說環境如此,才讓人們不得不修建了地下街?”
“你說的沾邊,但是完全反了。”崔斯特說道,“並不是人們受環境逼迫,而是這裏的每一個人都如此。祖安有很多人熱愛肮髒和恐懼,熱愛這些會讓人不舒服的東西,他們不是為了錢和享樂去做這些事,單純是為了喜歡,這樣的環境下這座城邦怎麽可能不發生變化。在外麵,人們把祖安稱作‘罪惡之都’就是這個原因。”
看到格雷福斯因為聽到這番話變得凝重的眼神,崔斯特又笑了起來:“不過,也不是這麽誇張的,至少你看我,在這地方混了這麽多年,還不是挺正常的。”
“我看你也挺不正常的。”格雷福斯毫不客氣的迴敬道。
崔斯特笑而不語,說來奇怪,即使自己並不喜歡祖安,但這裏確實是自己最熟悉的地方——並不是說有什麽熟人,或者有什麽自己認的很清楚的地標,實際上在這十幾年的變遷中,崔斯特認得的房子已經沒有幾處了,但這裏的氣息就足夠讓他覺得很熟悉——因此,在這裏,竟然會忍不住的想逗逗格雷福斯。
也許,也是為了緩解心中的罪惡感吧。
這樣的念頭突然從心裏冒出來,讓崔斯特感覺自己嘴角的笑容都僵住了,他趕緊讓自己不要去想這些,而是帶著格雷繼續往前走。
終於,兩個人站在了一間小旅店前,這間旅店連門牌都沒有了,要不是門上用紅漆潦草的刷著“住店”,恐怕格雷福斯根本就不會把它當做一間小旅店。
“就住這裏吧。”崔斯特說著,帶著格雷福斯走了進去。
旅店的門廳很狹窄,除了前台和一條樓梯之外,基本上就沒有別的地方了,旅店老板就坐在前台後麵,那是個看起來很幹枯的小老頭兒,給人感覺好像一陣風吹過,這個人就會倒下一樣。
崔斯特還沒有過去說話,小老頭已經扔過來一串鑰匙,崔斯特伸手接住,然後摸出銀票擺在桌子上,對格雷福斯道:“上樓吧。”
兩個人已經踩上了咯吱作響的樓梯時,小老頭忽然陰惻惻的開口道:“十八年前,我見過你。”
崔斯特這才迴過頭來道:“你的記性果然還是非常好。”
“離開祖安的人沒有再迴來的。”小老頭盯著崔斯特,他臉上的皺紋深的有如刀削,“隻有兩種人例外。”
“願聞其詳?”崔斯特含笑道。
“一種是迴來殺人的,一種是迴來求人的。”小老頭的目光轉向格雷福斯,接著再轉迴崔斯特,“你是哪一種?”
他還記得,在離開祖安的時候,自己是如何發誓不會再迴來,甚至到現在,崔斯特還有些難以想象,自己將再一次迴到這座城邦。
命運的嘲諷,讓崔斯特不禁歎了口氣。
“雖然我應該是說過好幾遍了,但是祖安這個天氣,真的是讓人一看心情就好不起來啊。”格雷福斯若有所思的看著天說道。
“這城市讓人心情好不起來的可不隻是天色而已。”崔斯特沉著臉說道。
“你一直都這麽說,現在我倒是終於可以好好體驗體驗了,老夥計,趕緊帶路吧。”格雷福斯拍了拍崔斯特的肩膀。
“……你為什麽一副很期待的樣子。”崔斯特忍不住道。
“能讓你露出這麽厭惡的表情,確實很值得期待啊。”格雷福斯笑眯眯的說道。
崔斯特感覺自己的臉色更沉了,半天歎了口氣道:“趕緊走吧,這地方沒什麽人來,旅店開的更少,晚了怕是隻能睡街上了。”
兩個人就這樣走上了祖安的地下街。
每一個城市都有地下街的,“地下街”隻是一個統稱,這條街上,埋藏著這座城市另一麵的幾乎所有線索,一切汙穢、恐怖、肮髒,都可以在這裏找尋到源頭,同樣的,一切願望也可以在這裏達成。
對於一般的市民來說,“地下街”是談之色變的不可涉足之地,因為那裏不受法律的管轄,也不受光明的束縛——這當然隻是一種誇張的說法,但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是絕對不會願意到那種隨便一個人都可能突然拔出刀刺向自己的地方去的。
但是對崔斯特、格雷福斯這樣遊走在邊緣的人來講,地下街恰恰是最熟悉的地方。
在格雷福斯還是一個雇傭兵的時候,來往於各個城邦之間時,往往在地下街的旅店休息。
那裏的旅店價格比市麵上便宜,更重要的是,消息要靈通許多,尤其是當你想要打探一些上不得台麵的消息時,隻要能夠提供足夠的交換物,地下街永遠都會滿足你。
格雷福斯能夠最快的找到一座城市的地下街,也能夠輕車熟路的摸去被當做是消息樞紐的酒館,甚至在到達一個新城邦的半個小時內就打探出自己想要的消息。
但是在祖安的地下街,他卻發現了自己根本沒法接受的事。
“這是什麽東西啊,你確定這兒是地下街不是貧民窟嗎?”
在第三個一身濕黴味的路人和格雷福斯擦肩——是真正意義上的肩膀擦著肩膀——而過後,他終於出聲抱怨道。
“沒錯,就是這兒。”崔斯特淡淡道。
不過,他的語氣裏還帶著一點淡淡的笑意,似乎在譏諷格雷此刻的窘態。
祖安的地下街格外逼仄,潮濕扭曲的巷道僅能容一人通過,如果兩個人迎麵而來,就必須互相側過身子,即使這樣還有可能碰到一切——這正是讓格雷福斯忍無可忍的源頭。
“地下街弄成這樣,一方麵是不想引起正常市民的注意,另一方麵也是不想讓官員覺得自己太跳,但是地下街可沒有什麽真正意義上的窮人,為什麽要弄成這樣連路都不能好好走的啊?”格雷福斯氣唿唿的說道。
“你說,為什麽要把路修的寬敞?”崔斯特反問道。
格雷福斯愣了愣,看著崔斯特,感覺他是不是腦子有了什麽問題。
“你不要覺得我瘋了,這是個很關鍵的問題。”崔斯特說道,“把路修的寬敞,是因為人喜愛享樂,喜愛會讓自己舒服的東西。”
“你這仿佛是在說廢話,哪有人不喜歡享樂的……”格雷福斯的話還沒說完,就已經意識到了問題的關鍵所在。
“沒錯,這裏的人們,對‘享樂’這個詞,並沒有什麽特別的向往。”崔斯特道。
“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們為什麽還要建立地下街?不追求享樂,那麽就普普通通的過日子不好嗎?”格雷福斯說道,“不過,這座城市整體的風格也和地下街差不多,難道說環境如此,才讓人們不得不修建了地下街?”
“你說的沾邊,但是完全反了。”崔斯特說道,“並不是人們受環境逼迫,而是這裏的每一個人都如此。祖安有很多人熱愛肮髒和恐懼,熱愛這些會讓人不舒服的東西,他們不是為了錢和享樂去做這些事,單純是為了喜歡,這樣的環境下這座城邦怎麽可能不發生變化。在外麵,人們把祖安稱作‘罪惡之都’就是這個原因。”
看到格雷福斯因為聽到這番話變得凝重的眼神,崔斯特又笑了起來:“不過,也不是這麽誇張的,至少你看我,在這地方混了這麽多年,還不是挺正常的。”
“我看你也挺不正常的。”格雷福斯毫不客氣的迴敬道。
崔斯特笑而不語,說來奇怪,即使自己並不喜歡祖安,但這裏確實是自己最熟悉的地方——並不是說有什麽熟人,或者有什麽自己認的很清楚的地標,實際上在這十幾年的變遷中,崔斯特認得的房子已經沒有幾處了,但這裏的氣息就足夠讓他覺得很熟悉——因此,在這裏,竟然會忍不住的想逗逗格雷福斯。
也許,也是為了緩解心中的罪惡感吧。
這樣的念頭突然從心裏冒出來,讓崔斯特感覺自己嘴角的笑容都僵住了,他趕緊讓自己不要去想這些,而是帶著格雷繼續往前走。
終於,兩個人站在了一間小旅店前,這間旅店連門牌都沒有了,要不是門上用紅漆潦草的刷著“住店”,恐怕格雷福斯根本就不會把它當做一間小旅店。
“就住這裏吧。”崔斯特說著,帶著格雷福斯走了進去。
旅店的門廳很狹窄,除了前台和一條樓梯之外,基本上就沒有別的地方了,旅店老板就坐在前台後麵,那是個看起來很幹枯的小老頭兒,給人感覺好像一陣風吹過,這個人就會倒下一樣。
崔斯特還沒有過去說話,小老頭已經扔過來一串鑰匙,崔斯特伸手接住,然後摸出銀票擺在桌子上,對格雷福斯道:“上樓吧。”
兩個人已經踩上了咯吱作響的樓梯時,小老頭忽然陰惻惻的開口道:“十八年前,我見過你。”
崔斯特這才迴過頭來道:“你的記性果然還是非常好。”
“離開祖安的人沒有再迴來的。”小老頭盯著崔斯特,他臉上的皺紋深的有如刀削,“隻有兩種人例外。”
“願聞其詳?”崔斯特含笑道。
“一種是迴來殺人的,一種是迴來求人的。”小老頭的目光轉向格雷福斯,接著再轉迴崔斯特,“你是哪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