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黛君道:“我自己問路過來的。我想問一下,我以後是不是要嫁給你呀!”


    許延壽笑道:“那是當然,我夫人厲害著呢,自己就摸到家裏來了。怎麽,那麽迫不及待想要過門了。”


    楊黛君噘著嘴說道:“我昨晚聽我家大人說你什麽失勢了,被貶為庶人了。我母親和我父親吵了一下,我父親不願意讓我嫁給你,還說什麽王正在納妃。我母親不同意,說看看再說。


    我偷偷聽了之後,好害怕,那什麽王我也沒見過。


    我就覺得你好,我想嫁給你,就跑過來了!”


    許延壽聽此,眼睛一紅,將楊黛君抱進自己懷裏道:“黛君,從今天起,君不負我,我不負君!”


    楊黛君被許延壽抱著,感覺好溫暖,但不知怎麽迴事,卻又覺得心跳的好快。


    這個時代是女性地位很高的一個時代,但即便是如此,封建禮教對女性的壓迫也是不低。


    結婚需要“六禮”,而六禮根本沒有女性自己能決定的事情。


    在以孝治天下的大漢,父母的意見就能決定孩子一生的婚姻。


    此時楊黛君偷跑到許延壽的家中,可是冒了極大的勇氣的,這種勇氣甚至包括犧牲了自己的名節。


    兩個人溫存了一會,許延壽道:“你既然來了,先在府上待一會。我還有事情,待我辦完事情。我就前去楊家提親!


    乖乖等我!”


    楊黛君眨了眨大眼睛點點頭道:“嗯,你快去吧!”


    許延壽摸了摸楊黛君的小鬧到,將她托付給家中僅剩的老丈,前往自己大兄家和嫂嫂以及錢奉國匯合,準備前往那廷獄審判的大堂。


    所有能準備的,許延壽盡皆準備好了,許延壽等人提前來到了廷獄審判的大堂。


    沒多久,幾個牙門領著頭戴連枷的許廣漢到了大堂。


    “三弟,夫人,你們都來啦!”許廣漢扭著頭看著眾人道。


    此時許夫人忍不住哭泣道:“郎君!”


    許延壽則安慰道:“嫂嫂放心,我們準備了那麽久,大兄定然沒事的!”


    許夫人牽著許延壽的手,狠狠的點點頭道:“嗯!”


    接著一個士兵模樣的人也過來了。


    看向了帶著連枷的許廣漢,麵上帶著幾分得意,站在那裏。


    沒等多久,許延壽就看到廷獄的主審官到了。


    畢竟是宮廷盜竊案件,雖然貨值不多,但影響甚大,乃是廷尉丙吉親自審問。


    許延壽心中稍稍放心,至少丙吉在曆史上的形象以及和許延壽平日裏接觸來看,是一個不懼權威,公正之人。


    “今兩造具備,師聽五辭,開庭審理!”正堂之上的丙吉掃視了眾人一眼,開口說道。


    語罷。


    旁邊一力士拿起鼓槌敲擊了三聲,兩邊公府牙門手中長戟輕敲地麵。


    丙吉將桌麵上的竹簡拿起來,開口說道:“今審理許廣漢軍中盜竊同僚馬鞍一案,你等可指派一人為其辯護!”


    熟悉的說辭,讓許延壽仿佛迴到了此前被丙吉審理此前被牽扯到造反的案件上來了。


    他有些恍惚,但還是站出來道:“我來辯護!”


    丙吉瞥了許延壽一眼,開口道:“將案件情況給眾人說一下吧!”


    此時一個文書官起身道:“某年某日,經侯定國發現自己的馬鞍不見了。經查詢竟然在許廣漢馬上。


    侯定國將此事報官。


    後我廷獄官員調查,許廣漢馬上之馬鞍刻有‘侯定國’三字,確乃侯定國之馬鞍。


    證據有效,今審理此案,以定許廣漢之罪!”


    丙吉開口道:“文書所言你等可有異議?”


    許延壽直接開口道:“丙廷尉,小子有異議!”


    丙吉看向許延壽道:“哦?有何異議?”


    許延壽道:“小子請問丙廷尉,我大兄盜取侯定國之馬鞍可有何動機?


    是因為家貧?我許家經營貨值,雖非富甲一方,卻也家資不菲,定然不會!


    是因侯定國之馬鞍貴重?侯定國之馬鞍小子雖然不知道到底多好。但恐怕依我許家家中資產也並非買不到。


    還是因為我大兄有盜竊的毛病?若真是如此,我大兄軍中定然不止一件盜竊案件為我大兄所犯。


    小子實在想不出,我大兄盜竊侯定國馬鞍的原因!”


    這時候,之前得意看著許廣漢的那軍士卻漲紅了臉說道:“我管你什麽原因,總之,盜竊就是盜竊了!人贓俱獲!丙廷尉,此小賊狡辯,快請廷尉為許廣漢此賊定罪!”


    《秦律》中規定:偷別人的桑葉,所得的贓款如果不超過一錢(十錢為一兩),就罰其做勞役三十天:贓款在一錢到二百二十錢之間的,得背井離鄉;贓款在二百二十錢到六百六十錢之間的,犯人的臉上要被刺上字,再塗上墨,還得服勞役;所得贓款若超過了六百六十錢,那就要割掉鼻子、在臉上刺字,同時服勞役。


    漢承秦製,尤其是漢武帝時期,盜竊罪的罪名更加的嚴格,而且細分了很多。


    漢朝根據漢朝《九章律》中的《盜律》規定:偷盜所得的贓款價值超過六百六十錢,要在犯人臉上刺字,並罰做終身苦工,男犯人白天偵查賊寇,晚上修築長城,女犯人搗米。在漢朝有一種處罰在今天看來不可思議,若所得贓款在百一十錢到二百二十錢之間,男的要被刮掉胡須以示羞辱,因為在古代男性視沒有胡須為不光彩的事。


    而一個馬鞍的價格可絕對不止六百六十錢,而且,馬鞍乃是武器,盜竊武器的罪名更是罪加一等。


    若真是定罪的話,許廣漢可是至少也要判死罪!


    丙廷尉聽到許延壽的話,倒是沉吟了一下,心中略一思索,確實圖許延壽所說的那樣,錢奉國確實沒什麽動機盜竊那馬鞍。


    但事實卻擺在眼前,許廣漢的馬鞍確實在許廣漢的馬上,還被人抓了個正著。


    丙吉開口道:“即便無動機,但人贓俱獲,便可定罪。”


    許延壽繼續說道:“丙廷尉,人贓俱獲,小子恐有意見。可否請丙廷尉告知小子,贓物何在?可否讓小子瞧一瞧贓物!”


    丙吉頷首道:“自然可以!將贓物馬鞍帶過來!”


    “諾!”


    兩個牙門拱手領命。


    沒多久馬鞍帶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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