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籠中鳥之印
火影:我在木葉當法官 作者:特效村的摸摸頭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聽到裏織的話,大長老直接鬆了一口氣。
看樣子這件事應該就過去了,大長老直接放鬆了警惕。
不過事實證明,大長老放鬆得太早了。
裏織沒有說完,繼續說道:
“不過有另一項事實也很明顯,被告當事人采取了某種方式強迫證人作出有利證詞。因此盡管被告當事人對於關鍵事實並未歪曲掩蓋,也仍然應當以偽證罪處理。”
聽到這話,大長老直接懵了。
“那不對啊!明明都已經證明了我是日向一族的大長老了,怎麽還會有接下來的事情呢?”
“這是偽證罪的事實犯罪,雖然未造成實際影響,但是被告當事人確實采用了各種方式對證人進行了脅迫,使得這些證人隻能說或者不能說某些證言。這是典型的偽證罪。”
裏織直接給出了自己的意見。
法官聽完裏織的發言,直接點點頭,隨後轉向大長老。
“請問被告當事人是否對證人的證言作出限製?”
大長老剛剛想要否定,結果卻根本說不出否定的話來。
他這才明白,為什麽剛才那些分家忍者,違背了自己的意誌,做出了某些不利於自己的證言。
見大長老沉默不語,法官再次重複了自己的問話。
“請被告當事人作出迴答。”
沒辦法,大長老隻好點點頭,算是在這個問題上認栽了。
“我確實事先和這些人說過,不要亂說一些話,但是我並未篡改證人的基本證言,並沒有威迫他們作出虛假的證言,在這個問題上應當從輕處理。”
大長老是真的沒有辦法了,從另一個坑中跳出來,又落到了另一個坑裏。
看現在這個架勢,無罪辯護是沒戲了,隻好為自己作減罪辯護,也能少受些懲罰。
直到現在,大長老都以為這是因為日向天忍的事情對日向和他的一次打壓,根本沒有意識到裏織真正的目的。
“我完全認同被告當事人的發言,從結果來看,被告當事人的犯罪程度較輕,貌似可以作減罪處理。但是對於偽證罪的犯罪事實經過,目前法庭所掌握的事實和證據尚不充分,並不能依法予以減罪處理。”
裏織給出了自己的意見,法官直接予以采納。
大長老麵對裏織的要求,直接就躺平了。
她想做些什麽就做些什麽吧。
他自以為在其他的所有事情上“問心無愧”,根本不怕查。
隻不過他也沒想到,對於這件事情,裏織不問他了,反而繞了個彎子去問那些證人們了。
“你們是否同意,剛才我所列出的基本事實,即被告當事人采用了某種方式對你們所作出的證言進行了一定程度的限製?”
裏織的這段問話聽起來好像沒有什麽問題,這些日向分家忍者們直接就點頭表示了同意。
“那麽這種限製是什麽程度的?”
“就是他大概提了一嘴,讓我們不要說一些不利於他的證詞,不要瞎說一些沒有的事情之類的。”
“那他是采用了什麽樣的方式對你們進行限製的嗎?隻是言語嗎?”
這些日向分家忍者們理所當然地想迴答是,結果他們都說不出話來。
就在他們還在思考是怎麽迴事的時候,有的人已經反應了過來。
明白這個問題最終答案是什麽的分家忍者根本不敢把答案說出來。
似乎是看到了這些人眼中的擔憂和驚恐,裏織補充了一句:
“這裏是司法部的法庭,我們會保護所有證人的安全性。”
說完,裏織又給了法官另一把鑰匙。
這把鑰匙所啟發的法陣就一個作用,限製查克拉。
換句話來說,法陣啟發之後,法庭內的所有人都將無法調動查克拉。
大長老也不例外,他也不能調動查克拉。
這樣一來的話,他就不可能引動這些分家忍者們的籠中鳥之印,這些分家忍者們也就暫時沒有性命之憂。
“現在整個法庭的所有人都被限製了查克拉,你們可以放心迴答。”
另一邊,原本已經“躺平”的大長老已經迴過神來了。
他也不是個傻子,裏織都已經這麽引導了,他要是還不知道裏織要做些什麽,他也就不用在這個位子上混了。
“裏織大人,我覺得有些事情已經不適合再說下去了。如果你非要深究下去的話,那麽整個日向一族,乃至所有木葉忍族,都將會成為你的敵人。”
聽到大長老的這番威脅,裏織頭也不抬,直接迴道:
“日向一族?這算個屁!要是你們不在木葉裏,我一個人就能把你們全解決了。如果你要在這裏大放厥詞,那我也不用審下去了——現在我還需要收集證據,但是平叛隻需要名單和地點。”
裏織看到事情都發展到這個程度了,她也就不裝了,直接攤牌:我今天就是要把你們日向一族腐爛的根徹底刨去。
大長老看到裏織是這個態度,大概也明白了木葉在這件事情上的決心,但是這並不代表著大長老會就此抵抗。
隻見大長老直接結印想要引動在場這些分家忍者們的籠中鳥之印,結果卻根本感受不到任何查克拉。
大長老環顧四周,想要直接離開法庭,結果被司法部的工作人員直接攔住了。
“你們現在可以放心地說出來了,不必害怕他人的威脅。”
裏織轉頭看了看這些日向的分家忍者。
這些分家忍者們麵麵相覷,麵對這個場景有些猶豫。
不過最後在裏織的鼓勵下,他們還是把裏織想聽的話說了出來。
“大長老用籠中鳥之印來脅迫我們。”
好!非常好!
裏織對於這個答案非常滿意。
這下子她就有足夠的理由對日向一族開刀了。
說起來事情也非常簡單。
根據《木葉人權法案》,木葉內部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沒有任何理由去奴役和欺辱他人。
並且這條法案還是公訴罪,隻要司法部的檢察院收集了足夠的相關證據就可以提起公訴。
但是,麵對日向一族,裏織麵臨的最大困難就是沒有證據。
看樣子這件事應該就過去了,大長老直接放鬆了警惕。
不過事實證明,大長老放鬆得太早了。
裏織沒有說完,繼續說道:
“不過有另一項事實也很明顯,被告當事人采取了某種方式強迫證人作出有利證詞。因此盡管被告當事人對於關鍵事實並未歪曲掩蓋,也仍然應當以偽證罪處理。”
聽到這話,大長老直接懵了。
“那不對啊!明明都已經證明了我是日向一族的大長老了,怎麽還會有接下來的事情呢?”
“這是偽證罪的事實犯罪,雖然未造成實際影響,但是被告當事人確實采用了各種方式對證人進行了脅迫,使得這些證人隻能說或者不能說某些證言。這是典型的偽證罪。”
裏織直接給出了自己的意見。
法官聽完裏織的發言,直接點點頭,隨後轉向大長老。
“請問被告當事人是否對證人的證言作出限製?”
大長老剛剛想要否定,結果卻根本說不出否定的話來。
他這才明白,為什麽剛才那些分家忍者,違背了自己的意誌,做出了某些不利於自己的證言。
見大長老沉默不語,法官再次重複了自己的問話。
“請被告當事人作出迴答。”
沒辦法,大長老隻好點點頭,算是在這個問題上認栽了。
“我確實事先和這些人說過,不要亂說一些話,但是我並未篡改證人的基本證言,並沒有威迫他們作出虛假的證言,在這個問題上應當從輕處理。”
大長老是真的沒有辦法了,從另一個坑中跳出來,又落到了另一個坑裏。
看現在這個架勢,無罪辯護是沒戲了,隻好為自己作減罪辯護,也能少受些懲罰。
直到現在,大長老都以為這是因為日向天忍的事情對日向和他的一次打壓,根本沒有意識到裏織真正的目的。
“我完全認同被告當事人的發言,從結果來看,被告當事人的犯罪程度較輕,貌似可以作減罪處理。但是對於偽證罪的犯罪事實經過,目前法庭所掌握的事實和證據尚不充分,並不能依法予以減罪處理。”
裏織給出了自己的意見,法官直接予以采納。
大長老麵對裏織的要求,直接就躺平了。
她想做些什麽就做些什麽吧。
他自以為在其他的所有事情上“問心無愧”,根本不怕查。
隻不過他也沒想到,對於這件事情,裏織不問他了,反而繞了個彎子去問那些證人們了。
“你們是否同意,剛才我所列出的基本事實,即被告當事人采用了某種方式對你們所作出的證言進行了一定程度的限製?”
裏織的這段問話聽起來好像沒有什麽問題,這些日向分家忍者們直接就點頭表示了同意。
“那麽這種限製是什麽程度的?”
“就是他大概提了一嘴,讓我們不要說一些不利於他的證詞,不要瞎說一些沒有的事情之類的。”
“那他是采用了什麽樣的方式對你們進行限製的嗎?隻是言語嗎?”
這些日向分家忍者們理所當然地想迴答是,結果他們都說不出話來。
就在他們還在思考是怎麽迴事的時候,有的人已經反應了過來。
明白這個問題最終答案是什麽的分家忍者根本不敢把答案說出來。
似乎是看到了這些人眼中的擔憂和驚恐,裏織補充了一句:
“這裏是司法部的法庭,我們會保護所有證人的安全性。”
說完,裏織又給了法官另一把鑰匙。
這把鑰匙所啟發的法陣就一個作用,限製查克拉。
換句話來說,法陣啟發之後,法庭內的所有人都將無法調動查克拉。
大長老也不例外,他也不能調動查克拉。
這樣一來的話,他就不可能引動這些分家忍者們的籠中鳥之印,這些分家忍者們也就暫時沒有性命之憂。
“現在整個法庭的所有人都被限製了查克拉,你們可以放心迴答。”
另一邊,原本已經“躺平”的大長老已經迴過神來了。
他也不是個傻子,裏織都已經這麽引導了,他要是還不知道裏織要做些什麽,他也就不用在這個位子上混了。
“裏織大人,我覺得有些事情已經不適合再說下去了。如果你非要深究下去的話,那麽整個日向一族,乃至所有木葉忍族,都將會成為你的敵人。”
聽到大長老的這番威脅,裏織頭也不抬,直接迴道:
“日向一族?這算個屁!要是你們不在木葉裏,我一個人就能把你們全解決了。如果你要在這裏大放厥詞,那我也不用審下去了——現在我還需要收集證據,但是平叛隻需要名單和地點。”
裏織看到事情都發展到這個程度了,她也就不裝了,直接攤牌:我今天就是要把你們日向一族腐爛的根徹底刨去。
大長老看到裏織是這個態度,大概也明白了木葉在這件事情上的決心,但是這並不代表著大長老會就此抵抗。
隻見大長老直接結印想要引動在場這些分家忍者們的籠中鳥之印,結果卻根本感受不到任何查克拉。
大長老環顧四周,想要直接離開法庭,結果被司法部的工作人員直接攔住了。
“你們現在可以放心地說出來了,不必害怕他人的威脅。”
裏織轉頭看了看這些日向的分家忍者。
這些分家忍者們麵麵相覷,麵對這個場景有些猶豫。
不過最後在裏織的鼓勵下,他們還是把裏織想聽的話說了出來。
“大長老用籠中鳥之印來脅迫我們。”
好!非常好!
裏織對於這個答案非常滿意。
這下子她就有足夠的理由對日向一族開刀了。
說起來事情也非常簡單。
根據《木葉人權法案》,木葉內部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沒有任何理由去奴役和欺辱他人。
並且這條法案還是公訴罪,隻要司法部的檢察院收集了足夠的相關證據就可以提起公訴。
但是,麵對日向一族,裏織麵臨的最大困難就是沒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