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他就摸到我的房間,玷汙了民女。”


    而這位萬玉苗就是那個老婦人的女兒。


    “我原本想告官,但一旦告官,我的名節就沒了。如此想來,我便想著,嫁給這人也好。”


    說到這裏的時候,萬玉苗臉上帶上了一些紅暈。


    看來當時確實有一些幻想。


    “而這人也答應,自己考完試,就會來娶我,但直到今天我都沒有等到這個人,這個負心漢。”


    萬玉苗猛地抬頭,怒瞪身邊的書生,好似要生吞活剝了對方。


    “請冷靜。”陶安安大聲提醒。


    這姑娘說的有模有樣,就看爹爹怎麽說了。


    但卻看爹爹皺緊了眉頭,似乎是確有其事啊。


    “被告,聽了原告的敘述,你有什麽要反駁的?”或者補充一些細節什麽的?


    “你是那個老婦人的女兒?可我沒見過你,更不可能……”做出那種事情。


    “你說沒有?哪一個女子會拿自己的名節說笑嗎?陶繼,舉人老爺?”萬玉苗諷刺道。


    這諷刺入木三分,在這女子的眼角之處,還帶上了一些濕潤。


    看起來是極度的失望,可能是再見到這個人的時候,內心還是抱有期望的吧。


    一個女子會拿自己名節去構陷一個人嗎。


    有可能。


    隻要在天平的另一端比這邊的重就可以。


    “原告,你既然這樣說,可有證據?因為你也知道,這件事已經過去這麽久了。”陶安安想著,肯定是自己沒出生的時候發生的。


    “有。”


    謔謔,還有證據。


    陶安安看向爹爹的目光又不善起來。


    “他那時候要走,因為他要去考試,我也不能強留,但還是要求他留下一件東西,作為定情信物。”


    玉佩?不會是半塊燒餅吧。


    陶安安就看著萬玉苗從自己的懷裏掏出了一本書。


    在這書掏出來的時候,陶繼就瞪大了眼睛,一臉的不可置信。


    所以,這還審啥,證據確鑿,將這位萬姑娘,也就是未來陶安安的後娘抬進家裏唄。


    “舉人老爺,可還記得這本書?”萬玉苗將這本書放在了一旁,還稍稍推了一些過去。


    深藍色的封麵,上麵有著論語二字。看起來有些破舊,但還算保存完整。


    為免對方還是想不起來,萬玉苗打開了第一頁,在第一頁的下麵有一個繼字。


    旁邊還有一個苗字。


    “苗字是我寫的,我不識字,為此還去請教了一位老先生,學了這個字,然後寫在了這個字的旁邊。”


    陶繼彎下腰,將書拿起來。


    自己的書,自己的字,是那麽熟悉。


    “這書是一本論語注解,我一直以為丟了,沒想到在姑娘那裏。書是我的,但並非是我交給你的定情信物。”


    萬玉苗苦笑了一下,似乎是猜到了身邊之人會這樣說。臉上雖然在笑,但是這笑容後麵的淒苦和悲憤,任誰都能看得出來。


    “沒錯,我就是個賤人,而你是陶舉人,什麽都是你說得對。大老爺,民女不告了。”


    誰也沒想到,萬玉苗會這樣說。


    可這樣說,並不能讓人覺得被告洗脫了清白。


    陶繼也皺起了眉,為什麽這個姑娘要誣陷自己。


    陶安安偷偷從口袋裏麵拿出點吃的出來,自己還有好幾個西瓜,要不要去切半個?


    “事情還沒弄明白呢,怎麽能不告了?萬玉苗,你可知你身邊這位可是本老爺的親爹爹?”


    “民女不知,隻是聽聞這裏的師爺是陶繼陶舉人。”


    “那你什麽也不弄清楚,就告,就不怕弄錯了人?”


    “民女沒想那麽多,隻是一想到這個負心漢,奪了民女的清白,他就應該給民女一個交代。”


    這個時代沒有膠帶,這個交給不好給啊。


    陶安安還是沒弄明白這個女人的目的和想法,如果是想成為自己的後娘,完全不用走官司這一步。


    畢竟這樣弄得各自的名聲都不好聽。


    直接私下裏見麵,該是啥是啥。


    而且這個時代對於女子的名節很是苛刻,真要是自家爹爹那個咳咳,把人娶迴家,陶安安也不是不能接受。


    “被告,你可記得你的這定情……這本書是什麽時候丟的?”陶安安感覺自己渾身都要被爹爹的眼神給戳死了。


    明明就是自己的錯,而且人家說的完完整整,還有證據。


    “時間有些久遠,我並不記得,大概是那個時候。”陶繼努力迴想,但這畢竟是六年前的事情了,他確實想不起來。


    但這種禽獸之事,如果自己做了,肯定不會想不起來。


    “原告,你這證據顯然還不足以證明你的說辭,你可以偷一本這樣的書,或者偽造一本。”


    “民女絕對沒有偽造,或是偷。大老爺,陶舉人可不是最近才丟了書。”


    雖然是陳述,但這個丟字卻充滿了嘲諷。


    她是在嘲諷剛剛陶繼說的自己弄丟了這本書。


    “那你可還有其他證據?”


    萬玉苗猶豫了,但還是從懷裏掏出了第二份證據。


    一塊白布上麵一些紅。


    陶安安自然一眼就明白這是啥。


    不是吧,這東西保存這麽久,真是不敢想啊。


    對於這裏的其他人也是震驚的看著這東西,這東西確實能說明一些問題,但也說明不了什麽問題。


    “大老爺,年歲還小,可能不知,這是……”萬玉苗還準備給上麵的女娃娃科普一下。


    “不用了,本老爺知道這是啥。”想想這個時代的女子保存這東西,還是有可能的。


    如果是現代醫學,或許還有法子測一測。估計也沒啥能測的,畢竟時間那麽久了。


    但是對於這個時代,陶安安保持懷疑。


    “萬玉苗,你雖然有這件東西,但也不能證明被告對你怎麽怎麽滴,你可還有其他證據?”


    別是這個姑娘掏出一大把的證據。


    已經有些衙役看陶師爺的目光不對了。


    不過,他們不以為然,還是因為這個時代的觀念所造成的。


    大不了,就把人娶了唄,還能成就一段佳話什麽的。


    “民女還知,陶舉人腋下三寸的位置,有一顆芝麻大小的黑痣。”


    第三份證據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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