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所帶來的光會帶來熱量,火球是它的另一個別稱,但也有不同之時,太陽所帶給月亮,而被月亮所反射至地球的光,卻格外的清冷,夜晚,即使你有時見不到月亮,它的光也會來到你的身邊,慢慢吞掉你身上殘留的熱量,如果你沒有一床被子,或者一件蔽體的衣物,加之你又隻是呆呆的一動不動,那麽死也不是不可能的。


    夜晚,也同樣有著白天的熱鬧非凡,有的時候一夜之間就可能改變這天下的格局,小人物還不知道時,這天下的格局就已完全不同,不過,小人物似乎也不想了解這些,他們隻是想要在冷陽下有一床被子,一件蔽體的衣物,撐到太陽的出現,躲避那熱鬧非凡的夜晚即可,要求不算太高,可若冷陽不願放過你,你又能怎樣,你有奮起反抗的能力嗎?如果沒有,也隻能是死去,但這也沒關係,你不過是個小人物,死不死的也沒啥意義不意義的。


    我是夜行局的一名最普通不過的殺手,有著一個所謂名字的代號——無味,其實我也隱隱知道我的身世,我是前朝某個世家大族的小姐,不過前朝早已成為前朝,身世對我來說,沒有意義,活著才有意義,至於這意義要來有何用我也不知道,總覺活著要比死了好,有未來總比什麽都沒有強。


    如果真要找我有什麽不同的話,我也還真找到了一個,我是每天最後一個抽簽的,你問我抽簽幹什麽,說的好聽點叫執行任務,難聽點叫屠戮,簡單點叫殺人。


    所謂夜行局,就是一個在夜間行動的一個組織,我不知道我在為誰辦事,隻知道每天抽完簽之後,白天踩點,晚上殺人,剩下的時間是自己的,隨你怎麽安排,好吧!其實是從未有人告訴我應該幹些什麽我才這樣認為的。


    我們每個月也有月銀,不論你殺人多少,每月的月銀不變,好吧!其實具體我也不清楚,反正我每月都隻領了那些錢,據我所知,我們這個局裏有乞丐也不乏有貴族,貴族不稀罕這點錢卻稀罕自己的命,或許是為了保命所以才每每來此執行任務的吧!


    說到命,我們每天領任務後必須在子時前完成,子時時會有人進行清查,如果你沒完成任務那便——死,還好我現在還沒遇到什麽難搞的任務。


    其實我也有不殺人的時候,不需要做任務,監督我們抽簽的銜冷陽會告訴我一聲,那銜冷陽可是我們局中的第一殺手,雖然我也不知道那人幹了些什麽能混的這般好,但第一這名號也不是亂叫的吧!莫要以為那是個男子,那可是個貌美的女子,我雖不敢多看,但就其他夜行局的男子的表現,也能看出個七七八八,但她身上的香味我倒是多聞了些,莫要以為我變態,那香味自個鑽進我的鼻子裏,也不是我能控製的了的對吧!要說那香味,可從來沒有重樣的,一天一個味,也不嫌麻煩。


    如果要找一個不麻煩的這裏倒也有,我聽銜冷陽那家夥稱他為少主,想必是個什麽了不起的人物,他就不麻煩,我見過他幾次,雖說沒看他長的什麽樣,但他身上的味道隻有一種——竹香,哈,還挺好聞的。


    你問我有沒有朋友,我隻道該有的時候有,不該有的時候沒有,想有的時候有,不想有的時候沒有,好吧!還不如說我沒有,我穿的是粗布衣,男子的裝扮,手中提著一把長劍,平常也沒有人和我搭訕,要是有找茬的,也打不過我,畢竟我可從六歲開始習武,還好就算是打敗了那些個找茬的,那些找茬的也沒有不開心,給我賠個禮就走人,我也沒惹上什麽麻煩。


    我最常去的地方,是城東的聚仙樓,坐的是樓下普通的桌子椅子,雖說比不上樓上的楠木桌椅,也比不上他們有漂亮的歌女陪伴,但有了麵前這碗清湯麵也算可以了,更何況沒準哪一天他們也會成為我的任務,好吧!我其實有點嫉妒了,其實我每月的月銀若是有剩餘也會為自己添上幾件新衣,或者吃上一頓紅燒肉,你問我局裏的其他人是不是也這樣,據我所知,他們都有自己來錢的路子,不過就我而言,我視錢財如糞土,不想過的如此奢侈,好吧!我承認我什麽都不會,哪來的來錢的路子。


    局中有規定無論你是乞丐還是貴族,做好任務,不將有暴露局的風險帶給局,一切隨你,你吃的好或差,住的好或差,有沒有嫁娶都不管,好吧!其實是真的沒人管我,我也不知道局有哪些規定,對了,說到住,我在局中有一間小屋子,我覺得局雖然不管你住的好還是壞,但有沒有地方住還是管的。


    我那房間裏的擺設十分簡單,有一張床,四張凳子,一張桌子,一盞燈,一個水架,一塊毛巾,一張臉盆,一把木梳,一個衣櫃,額!這仔細看來也挺多的哈,我記事起就住這了,我還記得剛開始的時候這裏隻有床,衣櫃,桌子,椅子,另外都是我自己慢慢添的,不知道你有沒有好奇,沒被子的時候我是怎麽活過來的,我是縮進衣櫃裏,變成一團,慢慢活下來的。


    你問我這裏有沒有住其他人,我不知道,我老實的很,十六年都沒去看過,其實是不是十六年我也不太確定了,隻是三年前我聽到了這樣對話,一個戴麵具的和另外一個戴麵具的說:“她今年十三歲了吧!”“是。”“帶她去執行任務!”哈,我還算聰明,所以我今年十六了對吧!


    我六歲起習武,劍是一個戴麵具的姐姐給的,武功是一個戴麵具的哥哥教的,我猜我的武功應該是很好的吧!因為沒人罵過我,我的文也不錯的,我會寫字,也識字,難道這還不夠嗎?我至今為止可還沒遇見我不認識和不會寫的字呢,從城南的告示,到每天抽簽的竹簽上的名字地點,到我偶然看到的詩集,我都沒有不認識的,哈,我了不起吧!


    你問我殺了多少人了,我忘了,就像你忘了自己吃了多少頓飯一樣,我十三歲那年有人帶我出了三次任務,我便自己執行任務了,感覺自己好像可有可無。


    我隻是個小人物,有的願望是好好活著,為什麽活我也不知道,平平淡淡,糊糊塗塗,迷迷糊糊,我過得也算不錯,但願一直到死,不會改變,如果我真要死的話,其實也沒什麽的對吧!我殺了那麽多人就當償命了。


    額!我聽說理想是豐滿的現實是殘酷的,我不會也要被生活這家夥殘酷一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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