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誌不同不為謀
誘妻入懷:老公深深愛 作者:念蕾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不是!這是我晚餐的時候煮多了,剩鍋底的,你放心,這湯很幹淨,我沒動過!”梁以沫喃喃低語著。
她“大姨媽”剛走,晚餐做這道菜純粹是為了給自己補血,哪知道剩下的還能給一個大男人補血!
梁以沫接著從櫃子裏搬出一張涼席鋪在了床邊的地上,淡淡地說道:“你受傷了,就睡床上吧!”
“哼!說吧!你想從我這得到什麽好處?”男人一口氣吃完後,隨手放下手中的碗,突然冷哼著問。
他遇見過各種各樣的女人,清純、甜美、性感、成熟等等,總之,什麽樣的都有。
但她們靠近他,往往都是因為他的身世背景,想要在他身上撈點好處。
所以,他雖“百花叢中過”,但“片葉不沾身”。
他懂潔身自好,君子坐懷不亂。
但今晚,那情急之下,他也不知道自己當時是怎沒迴事,居然沒控製住自己,對這個女人起了衝動之心。
聽到男人用這樣冷傲的口氣跟自己說話,梁以沫微眯著眼睛,沒好氣地反駁:“先生,你是失血過多,導致腦子不好使了嗎?是你先爬到我屋裏,輕薄我不說,還暈倒在我床上。我若不是見你受傷了,挺可憐的,心疼你才好心收留你,照顧你的。就你這樣身負重傷,被人追殺,來曆不明,別給我添麻煩,我就對你謝天謝地了!”
她向來心腸好,哪怕是阿貓阿狗在她麵前受傷了,她也會收留照顧。
心疼我?!
男人身心一怔,活了二十四年,還是頭一次聽到一個女人對自己說“心疼你”。
梁以沫正眼都不再瞧那男人一下,收好手機,自顧自地在涼席上躺下。
他愛睡不睡,反正她折騰了這麽久,她累,她想睡。
而且,這男人腹部上的傷口剛縫了線,應該不會再對她有什麽非分之想了吧!
“剛剛那是你的初吻?”男人又問道。
梁以沫很快便入睡了,隻是迷迷糊糊地應了聲:“嗯……”
是啊!
那是她的初吻……
本來是想留給自己的男友何明旭的,但是卻被這個男人給奪走了。
梁以沫抱著這份遺憾與懊惱,漸漸沉睡了過去。
男人會心一笑,心裏倒是很欣賞這個性格直爽的女人,嘴裏也非常直白地迴了一句:“好巧,剛剛那也是我的初吻。”
但他的話,梁以沫沒有聽見,因為,她已經睡著了。
當然,他還很讚賞她的廚藝,居然能令討厭吃豬肝的他,欣然接受她做的一份“豬肝紅棗枸杞羹”!
“既然你救了我,我又奪走了你的初吻,還摸了你,從此,我以身相許,娶你為妻如何?”男人自顧自地問。
梁以沫卻隻傳來“唿唿”地睡覺時所發出的唿吸聲。
男人這才意識到她已經睡著了,有些無奈地笑了笑。
看來,她似乎沒把他當迴事啊!
而殊不知,他其實對這個女人,從吻上她的那一刻開始,就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
這種感覺來得很微妙,但又像是命中注定。
當梁以沫再次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清晨了,家裏仍舊沒來電。
醒來後,梁以沫發現自己正躺在床上,而非床邊的涼席上。
她腦海裏的思緒一滯,猛然想起昨晚的事情後,倏地坐起身來。
床邊的地上鋪著涼席,床頭櫃上還放著一個空碗,房間裏除了她並無其他人。
難道昨晚是自己夢遊了?
正當梁以沫以為自己昨晚經曆的事情是一場噩夢的時候,她無意間低頭,看到自己睡裙上那血跡斑斑的印子,頓時嚇了一跳。
昨晚不是夢!
那個男人……
梁以沫連忙從床上下來,打開房門四下看了看,同時又幽微地鬆了口氣,猜想著昨晚那個男人應該是被他的同伴接走了。
不過,接走了也好!
她現在隻不過是一名普通的專科大學生,正在念大一。
在這一線大城市裏,梁以沫不僅要賺錢養活自己,還要賺錢供男友何明旭讀研的學費。
梁以沫的生活本來就過得很拮據,壓根就無法再多照顧一個人。
而昨晚的事情,就像一場夢。雖然丟了初吻,但她也算是救了一個人的性命,為外婆積了些陰德。
梁以沫釋然一笑,也沒把昨晚那件事情當迴事。
她脫下身上那件血跡斑斑的睡裙,走進衛生間,打算去洗個澡。昨晚停了一晚的電,她身上都是汗臭味。
站在浴鏡前,脖子上突然掛著的一塊玉墜,又將梁以沫嚇了一跳。
隻見這胸前的玉墜,是由一個“冷”字上纏繞著一條栩栩如生的龍而組成。
難道是昨晚那個男人留給她的?可他為什麽要留下這塊玉墜給她呢?這塊玉墜看起來挺珍貴的!
昨晚那個男人來曆不明不說,還被人追殺!可想而知,他的身份一定不簡單!
難道是道上的人?再或者是……言歸正傳,不管那個男人是什麽身份,總之她不想卷入他的是非之中!
梁以沫心一橫,忙將脖子上的這塊玉墜取了下來,隨手扔在了洗漱台上。
“新的一天,新的開始,梁以沫,今天工作要加油噢!”
梁以沫洗完澡換好衣服後,站在試衣鏡前給自己打氣。
她準備出門的時候,另一間房的房門開了。
隻見與她同租一套出租屋的閨蜜蘇漫雪趿著拖鞋,打著哈欠,蓬頭垢麵地從臥室裏走了出來。
梁以沫微笑著打了聲招唿:“漫雪,早上好!”
“早上好,以沫。咦,你怎麽就去上班啊?”蘇漫雪慵懶地伸了個懶腰,睡眼惺忪地看著正要出門的梁以沫問道。
蘇漫雪是梁以沫是老鄉,不僅是大學同學兼室友,而且還是她的好閨蜜,如今又和她一起請假出來打工,被同一家裝飾裝修公司聘用為實習生,彼此又成為了無話不談的同事。
兩人緣分匪淺,但性格截然不同。
蘇漫雪生性懶惰卻十足的拜金主義,換男友的速度比換衣服還快,特別喜歡高富帥類的男人。
她“大姨媽”剛走,晚餐做這道菜純粹是為了給自己補血,哪知道剩下的還能給一個大男人補血!
梁以沫接著從櫃子裏搬出一張涼席鋪在了床邊的地上,淡淡地說道:“你受傷了,就睡床上吧!”
“哼!說吧!你想從我這得到什麽好處?”男人一口氣吃完後,隨手放下手中的碗,突然冷哼著問。
他遇見過各種各樣的女人,清純、甜美、性感、成熟等等,總之,什麽樣的都有。
但她們靠近他,往往都是因為他的身世背景,想要在他身上撈點好處。
所以,他雖“百花叢中過”,但“片葉不沾身”。
他懂潔身自好,君子坐懷不亂。
但今晚,那情急之下,他也不知道自己當時是怎沒迴事,居然沒控製住自己,對這個女人起了衝動之心。
聽到男人用這樣冷傲的口氣跟自己說話,梁以沫微眯著眼睛,沒好氣地反駁:“先生,你是失血過多,導致腦子不好使了嗎?是你先爬到我屋裏,輕薄我不說,還暈倒在我床上。我若不是見你受傷了,挺可憐的,心疼你才好心收留你,照顧你的。就你這樣身負重傷,被人追殺,來曆不明,別給我添麻煩,我就對你謝天謝地了!”
她向來心腸好,哪怕是阿貓阿狗在她麵前受傷了,她也會收留照顧。
心疼我?!
男人身心一怔,活了二十四年,還是頭一次聽到一個女人對自己說“心疼你”。
梁以沫正眼都不再瞧那男人一下,收好手機,自顧自地在涼席上躺下。
他愛睡不睡,反正她折騰了這麽久,她累,她想睡。
而且,這男人腹部上的傷口剛縫了線,應該不會再對她有什麽非分之想了吧!
“剛剛那是你的初吻?”男人又問道。
梁以沫很快便入睡了,隻是迷迷糊糊地應了聲:“嗯……”
是啊!
那是她的初吻……
本來是想留給自己的男友何明旭的,但是卻被這個男人給奪走了。
梁以沫抱著這份遺憾與懊惱,漸漸沉睡了過去。
男人會心一笑,心裏倒是很欣賞這個性格直爽的女人,嘴裏也非常直白地迴了一句:“好巧,剛剛那也是我的初吻。”
但他的話,梁以沫沒有聽見,因為,她已經睡著了。
當然,他還很讚賞她的廚藝,居然能令討厭吃豬肝的他,欣然接受她做的一份“豬肝紅棗枸杞羹”!
“既然你救了我,我又奪走了你的初吻,還摸了你,從此,我以身相許,娶你為妻如何?”男人自顧自地問。
梁以沫卻隻傳來“唿唿”地睡覺時所發出的唿吸聲。
男人這才意識到她已經睡著了,有些無奈地笑了笑。
看來,她似乎沒把他當迴事啊!
而殊不知,他其實對這個女人,從吻上她的那一刻開始,就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
這種感覺來得很微妙,但又像是命中注定。
當梁以沫再次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清晨了,家裏仍舊沒來電。
醒來後,梁以沫發現自己正躺在床上,而非床邊的涼席上。
她腦海裏的思緒一滯,猛然想起昨晚的事情後,倏地坐起身來。
床邊的地上鋪著涼席,床頭櫃上還放著一個空碗,房間裏除了她並無其他人。
難道昨晚是自己夢遊了?
正當梁以沫以為自己昨晚經曆的事情是一場噩夢的時候,她無意間低頭,看到自己睡裙上那血跡斑斑的印子,頓時嚇了一跳。
昨晚不是夢!
那個男人……
梁以沫連忙從床上下來,打開房門四下看了看,同時又幽微地鬆了口氣,猜想著昨晚那個男人應該是被他的同伴接走了。
不過,接走了也好!
她現在隻不過是一名普通的專科大學生,正在念大一。
在這一線大城市裏,梁以沫不僅要賺錢養活自己,還要賺錢供男友何明旭讀研的學費。
梁以沫的生活本來就過得很拮據,壓根就無法再多照顧一個人。
而昨晚的事情,就像一場夢。雖然丟了初吻,但她也算是救了一個人的性命,為外婆積了些陰德。
梁以沫釋然一笑,也沒把昨晚那件事情當迴事。
她脫下身上那件血跡斑斑的睡裙,走進衛生間,打算去洗個澡。昨晚停了一晚的電,她身上都是汗臭味。
站在浴鏡前,脖子上突然掛著的一塊玉墜,又將梁以沫嚇了一跳。
隻見這胸前的玉墜,是由一個“冷”字上纏繞著一條栩栩如生的龍而組成。
難道是昨晚那個男人留給她的?可他為什麽要留下這塊玉墜給她呢?這塊玉墜看起來挺珍貴的!
昨晚那個男人來曆不明不說,還被人追殺!可想而知,他的身份一定不簡單!
難道是道上的人?再或者是……言歸正傳,不管那個男人是什麽身份,總之她不想卷入他的是非之中!
梁以沫心一橫,忙將脖子上的這塊玉墜取了下來,隨手扔在了洗漱台上。
“新的一天,新的開始,梁以沫,今天工作要加油噢!”
梁以沫洗完澡換好衣服後,站在試衣鏡前給自己打氣。
她準備出門的時候,另一間房的房門開了。
隻見與她同租一套出租屋的閨蜜蘇漫雪趿著拖鞋,打著哈欠,蓬頭垢麵地從臥室裏走了出來。
梁以沫微笑著打了聲招唿:“漫雪,早上好!”
“早上好,以沫。咦,你怎麽就去上班啊?”蘇漫雪慵懶地伸了個懶腰,睡眼惺忪地看著正要出門的梁以沫問道。
蘇漫雪是梁以沫是老鄉,不僅是大學同學兼室友,而且還是她的好閨蜜,如今又和她一起請假出來打工,被同一家裝飾裝修公司聘用為實習生,彼此又成為了無話不談的同事。
兩人緣分匪淺,但性格截然不同。
蘇漫雪生性懶惰卻十足的拜金主義,換男友的速度比換衣服還快,特別喜歡高富帥類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