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他這是在報複,還是在借刀殺人!
宛宛類卿,權臣跪著求我二嫁 作者:竹籬青青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宋榆真不知道賬冊在何處。
可是她可以找。
小命卻隻有一條。
在此之前,得先找到殺害王澍的真兇。
詔獄的地下室再一層,是盛放著小冰的凍庫。
而現在,孤零零地躺著一具男性屍體。
宋榆打著燈,掀開了他的衣裳。
在此之前,仵作已經將其內外全部清理幹淨,證實乃鈍物擊錘後腦勺而死,除此之外,除了一些拖痕,並無外傷。
唯獨右手手心滯留著一大片血跡。
僵直的手心半握,臨死之前應該是拿著匕首之類的兇器,所以血跡隻可能是兇手殘留。
但從屍體上,宋榆並不能看出什麽奇怪的地方,隻是她繞著屍體走了一圈,總覺得這具屍體有些古怪。
因為他口皮破很大一個洞,上麵還殘留了紅色的汁液,宋榆用紗布沾了沾,對著光亮處一看——鳳仙花汁液。
地窖怎會出現鳳仙花?
鳳仙花喜陽植物,它不耐陰,汁液被女人們愛用作染指甲的顏料,極不易清洗。
宋榆怔怔地看著這具屍體。
他的上嘴唇往上翻,麵部有很明顯的拖拽痕跡,
可是人被鈍物擊錘後,小腦受損,應該往後仰才對。
“屍體在地窖發現時已經死亡三日,已經沒有什麽重要的線索……”
宋榆望著沈樾舟,“我要迴如盧縣地窖,有些關鍵線索,或許會被遺留。”
……
宋榆的這座小柴屋,偏僻,簡陋,除了一張床,簡單的衣櫥櫃子,再無旁的家具。坐落在柴房旁邊的地窖也是一樣的簡陋,除了油燈忽閃忽閃的暗光。
宋榆推開地窖門,彎著腰,小心翼翼地往裏探。
隻是眼前的景象讓她吃了一驚。
錦衣衛搜查,猶如蝗蟲過境,現場一片狼藉。
在地窖裏逛了一圈,實在是沒有找到任何有價值的東西,迴想起沈樾舟似笑非笑的表情,她突然很後悔。
連錦衣衛都沒能找出線索,她逞什麽能?
燈油滴落在地麵,宋榆下意識地躲避,恍惚的一瞬間,她的眼神突然瞟向了地上複雜的腳印,仔細查看,旋即激動地看向沈樾舟。
“錦衣衛錦靴腳底很容易區分,但除了這些腳印之外,從台階往下還有一群人的腳印。”
鞋底印平滑,也是統一製服,淩亂分布在屍體兩側。
“這三人體型中等,皆為男性,且一個人的跛腳的現象。”
“但這枚腳印後跟凹印很深,前掌淺,說明走路的人重心前傾,且重心不穩。”
她用手掌再次量了量腳印的長寬,篤定道。
“而且較之其他人更短小,像是個女人,還是個挺胖的女人。”
沈樾舟的眼神在燈火裏閃爍。
宋榆突然想到王澍向上翻的上嘴唇,靈機一動,“長久的秋雨,讓青苔叢生,掩蓋了拖拽的痕跡。可是王澍身上的卻有束縛傷。”
“這說明他死後被人拖拽到了此地,才會導致嘴唇破損上翻,要是……”
宋榆輕抵地窖房門,屈指敲擊,“要是屍體上有作證拖拽痕跡的物證就好了。”
“譬如?”
沈樾舟走在前麵,宋榆緊跟著,“譬如破損衣物,遺落的東西……尋找死者的第一個現場,沒準就能找到賬冊。”
“若殺他的人想要拿走賬冊,還會遺留在原地?”
沈樾舟像是看著傻子似的盯著宋榆。
“你是在跟本座刻舟求劍嗎?”
宋榆一時語結。
她的任務隻是摘除自己的殺人嫌疑,至於誰殺了王澍,誰拿走了賬冊,與她無關。
感受到頭頂的刺芒,宋榆幾次準備張開嘴說什麽,而此時院外突然傳來幾聲驚唿,兩人循聲望去,一群穿白披孝的村婦走在前頭,身後緊跟著數不清的村民,拿鋤頭、梆子、繩索,罵罵咧咧地奔來。
“小寡婦,就是你殺了我丈夫!克死了你男人不算,禍害到我男人頭上了!你還命來!”
“你們瓜田李下,私相授受!丈夫新喪不足三月就和其他男人勾結!喪門星!”
有身孕七八月的白氏走在前麵,撐著腰,拉著高亢的嗓音,將宋榆裏裏外外罵了個遍。指揮著身後的村民,勢必要讓她在今天償命。
“你說你!偷漢子不成!為什麽要殺了他啊!我肚子裏的孩子一出生就沒了爹娘!你要他怎麽活啊!”
白氏聲音高亢,有氣又有力,根本就不像是丈夫新喪之後的悲痛欲絕。
錦衣衛本想阻攔,可是看著沈樾舟放任冷漠的眼神,又退迴了原地。
“都督……”
看著沈樾舟不管不顧的模樣,宋榆賣笑,“您不會……”
“本座不參與,你們隨便。”
宋榆睜大了眼睛。
他這是在報複,還是在借刀殺人!
“誰說我殺了人!”
沒想到這任人管束的小寡婦居然敢頂撞,白氏氣得發抖。
“認證物證俱全,你還敢強?”
“地窖並非殺人現場,隻有人栽贓陷害,此事都督已經證實,你們是在懷疑錦衣衛的能力?”
宋榆裂嘴,露出白白的牙齒,“地窖總共有四枚異常的腳印,這些腳印各有特點,我相信很快就能破案。”
說者無意聽者有心,她話音剛落,白氏突然後背一緊,神色很慌亂。
沈樾舟輕輕掃了過去。
……
當夜,白家宗祠,錦衣衛將王澍的屍體抬了進去。
與此同時,幾十名錦衣衛將白家死死包圍,現場密不透風。
抄家滅族這種事情辦得多了,就格外的輕車熟路。不管三七二十一,但凡是白家人,與王澍有關係的全部被捆成了粽子。扔在了祠堂。
唯二沒有被捆綁的,一則是有孕八月的白氏,二則是白家族長。
宗堂左右肅立著無數披甲持銳的錦衣衛,有兩三人的繡春刀早就見了血,沈樾舟穩如泰山的坐在人家宗廟正堂,像一座殺神。
“啪!”
白族長直接給了白氏一巴掌。
“說!人是不是你殺的!你說啊!”
白氏嗚咽捧著肚子,顫巍巍地搖頭。
“爹,不是啊!我不知道,不知道!”
“是她!明明是宋榆!是她要勾引我丈夫!是她不要臉!”
宋榆打了個響指。
“你的繡春鞋與現場的腳印完全吻合,你要是真無辜,又為何會出現在殺人現場?”
白氏咆哮,“一雙鞋而已!”
“鞋麵染了血跡,你為何不扔?”
“怎麽可能是血!”
白氏眼淚汪汪,突然一頓,臉色變得煞白。
“當然沒有。”宋榆嗬嗬一笑。
“因為鞋麵殘留的不是血,是洗不幹淨的鳳仙花汁液,你的鞋底,王澍的翻開的口皮……全都有。而村子裏唯一長有鳳仙花的地方,在河邊竹林旁。”
可是她可以找。
小命卻隻有一條。
在此之前,得先找到殺害王澍的真兇。
詔獄的地下室再一層,是盛放著小冰的凍庫。
而現在,孤零零地躺著一具男性屍體。
宋榆打著燈,掀開了他的衣裳。
在此之前,仵作已經將其內外全部清理幹淨,證實乃鈍物擊錘後腦勺而死,除此之外,除了一些拖痕,並無外傷。
唯獨右手手心滯留著一大片血跡。
僵直的手心半握,臨死之前應該是拿著匕首之類的兇器,所以血跡隻可能是兇手殘留。
但從屍體上,宋榆並不能看出什麽奇怪的地方,隻是她繞著屍體走了一圈,總覺得這具屍體有些古怪。
因為他口皮破很大一個洞,上麵還殘留了紅色的汁液,宋榆用紗布沾了沾,對著光亮處一看——鳳仙花汁液。
地窖怎會出現鳳仙花?
鳳仙花喜陽植物,它不耐陰,汁液被女人們愛用作染指甲的顏料,極不易清洗。
宋榆怔怔地看著這具屍體。
他的上嘴唇往上翻,麵部有很明顯的拖拽痕跡,
可是人被鈍物擊錘後,小腦受損,應該往後仰才對。
“屍體在地窖發現時已經死亡三日,已經沒有什麽重要的線索……”
宋榆望著沈樾舟,“我要迴如盧縣地窖,有些關鍵線索,或許會被遺留。”
……
宋榆的這座小柴屋,偏僻,簡陋,除了一張床,簡單的衣櫥櫃子,再無旁的家具。坐落在柴房旁邊的地窖也是一樣的簡陋,除了油燈忽閃忽閃的暗光。
宋榆推開地窖門,彎著腰,小心翼翼地往裏探。
隻是眼前的景象讓她吃了一驚。
錦衣衛搜查,猶如蝗蟲過境,現場一片狼藉。
在地窖裏逛了一圈,實在是沒有找到任何有價值的東西,迴想起沈樾舟似笑非笑的表情,她突然很後悔。
連錦衣衛都沒能找出線索,她逞什麽能?
燈油滴落在地麵,宋榆下意識地躲避,恍惚的一瞬間,她的眼神突然瞟向了地上複雜的腳印,仔細查看,旋即激動地看向沈樾舟。
“錦衣衛錦靴腳底很容易區分,但除了這些腳印之外,從台階往下還有一群人的腳印。”
鞋底印平滑,也是統一製服,淩亂分布在屍體兩側。
“這三人體型中等,皆為男性,且一個人的跛腳的現象。”
“但這枚腳印後跟凹印很深,前掌淺,說明走路的人重心前傾,且重心不穩。”
她用手掌再次量了量腳印的長寬,篤定道。
“而且較之其他人更短小,像是個女人,還是個挺胖的女人。”
沈樾舟的眼神在燈火裏閃爍。
宋榆突然想到王澍向上翻的上嘴唇,靈機一動,“長久的秋雨,讓青苔叢生,掩蓋了拖拽的痕跡。可是王澍身上的卻有束縛傷。”
“這說明他死後被人拖拽到了此地,才會導致嘴唇破損上翻,要是……”
宋榆輕抵地窖房門,屈指敲擊,“要是屍體上有作證拖拽痕跡的物證就好了。”
“譬如?”
沈樾舟走在前麵,宋榆緊跟著,“譬如破損衣物,遺落的東西……尋找死者的第一個現場,沒準就能找到賬冊。”
“若殺他的人想要拿走賬冊,還會遺留在原地?”
沈樾舟像是看著傻子似的盯著宋榆。
“你是在跟本座刻舟求劍嗎?”
宋榆一時語結。
她的任務隻是摘除自己的殺人嫌疑,至於誰殺了王澍,誰拿走了賬冊,與她無關。
感受到頭頂的刺芒,宋榆幾次準備張開嘴說什麽,而此時院外突然傳來幾聲驚唿,兩人循聲望去,一群穿白披孝的村婦走在前頭,身後緊跟著數不清的村民,拿鋤頭、梆子、繩索,罵罵咧咧地奔來。
“小寡婦,就是你殺了我丈夫!克死了你男人不算,禍害到我男人頭上了!你還命來!”
“你們瓜田李下,私相授受!丈夫新喪不足三月就和其他男人勾結!喪門星!”
有身孕七八月的白氏走在前麵,撐著腰,拉著高亢的嗓音,將宋榆裏裏外外罵了個遍。指揮著身後的村民,勢必要讓她在今天償命。
“你說你!偷漢子不成!為什麽要殺了他啊!我肚子裏的孩子一出生就沒了爹娘!你要他怎麽活啊!”
白氏聲音高亢,有氣又有力,根本就不像是丈夫新喪之後的悲痛欲絕。
錦衣衛本想阻攔,可是看著沈樾舟放任冷漠的眼神,又退迴了原地。
“都督……”
看著沈樾舟不管不顧的模樣,宋榆賣笑,“您不會……”
“本座不參與,你們隨便。”
宋榆睜大了眼睛。
他這是在報複,還是在借刀殺人!
“誰說我殺了人!”
沒想到這任人管束的小寡婦居然敢頂撞,白氏氣得發抖。
“認證物證俱全,你還敢強?”
“地窖並非殺人現場,隻有人栽贓陷害,此事都督已經證實,你們是在懷疑錦衣衛的能力?”
宋榆裂嘴,露出白白的牙齒,“地窖總共有四枚異常的腳印,這些腳印各有特點,我相信很快就能破案。”
說者無意聽者有心,她話音剛落,白氏突然後背一緊,神色很慌亂。
沈樾舟輕輕掃了過去。
……
當夜,白家宗祠,錦衣衛將王澍的屍體抬了進去。
與此同時,幾十名錦衣衛將白家死死包圍,現場密不透風。
抄家滅族這種事情辦得多了,就格外的輕車熟路。不管三七二十一,但凡是白家人,與王澍有關係的全部被捆成了粽子。扔在了祠堂。
唯二沒有被捆綁的,一則是有孕八月的白氏,二則是白家族長。
宗堂左右肅立著無數披甲持銳的錦衣衛,有兩三人的繡春刀早就見了血,沈樾舟穩如泰山的坐在人家宗廟正堂,像一座殺神。
“啪!”
白族長直接給了白氏一巴掌。
“說!人是不是你殺的!你說啊!”
白氏嗚咽捧著肚子,顫巍巍地搖頭。
“爹,不是啊!我不知道,不知道!”
“是她!明明是宋榆!是她要勾引我丈夫!是她不要臉!”
宋榆打了個響指。
“你的繡春鞋與現場的腳印完全吻合,你要是真無辜,又為何會出現在殺人現場?”
白氏咆哮,“一雙鞋而已!”
“鞋麵染了血跡,你為何不扔?”
“怎麽可能是血!”
白氏眼淚汪汪,突然一頓,臉色變得煞白。
“當然沒有。”宋榆嗬嗬一笑。
“因為鞋麵殘留的不是血,是洗不幹淨的鳳仙花汁液,你的鞋底,王澍的翻開的口皮……全都有。而村子裏唯一長有鳳仙花的地方,在河邊竹林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