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我仍年輕無懼/我浪擲夢想/而無須付出任何代價


    無歌不唱,無酒不嚐


    然而老虎卻在夜裏,帶著他們低沉如雷的聲音來到


    他們將你的希望撕裂/他們讓你的夢想幻滅


    等我稍大了點,父親還是沒怎麽理會我,母親卻開始注意到我這個孩子。我那時已經能聽懂話語不再難以照顧,但卻一心黏著小李與何秉。


    不願看孩子專注於下人的母親,就將我帶在身邊,到各大宴會上玩耍。


    因為是貴族又是人魚,可說是絕對潛力股,再加上我外貌又好,所以每到宴會我就被人拚命巴結。讚美聲充斥我耳邊,到處都是狂熱追捧我的人們,我越是成長,就越是被如此美好的待遇衝昏頭腦。


    我那些貴族的耳濡目染下,逐漸疏遠小李與何秉,將他們視為照顧我的“下人們”,不想理會也不願再親近。我逐漸成長,成為當□□星,又因人魚身分備受禮遇,我變得驕傲自大目無一切,做事也隨心所欲不管不顧。


    但我卻因此個性,而得罪主角,並間接得罪他背後的男人。我那時以為,我的權財與美貌會永遠在我身邊,我會一輩子都受人追捧,不可能失去一切。


    他陪了我一個夏季/用無盡的驚喜充實了我的生活


    他輕易地豐富了我年輕的時光/但是秋天降臨時他離去了


    而我還夢想著他會迴到我的身邊/那我們就可以永遠在一起


    但那是無法實現的夢想/那是我們無法捱過的暴風雨


    但是我還是失去了,我所得罪的主角是天之寵兒,得罪他的我注定失去所有。我什麽都沒了,隻能拖著被毀容的身軀,倉皇淒涼的躲在一個沒人認識我的地方。當然其實我不是過得真悲慘,但是因為生活水平落差太大,嬌生慣養的我才覺得生活天崩地裂。


    雖說以現在角度,我不認為我過去毀容後的生活慘到不能活,我得說我那時還是有得吃有得活,比起一些真正怎麽努力都沒辦法活的人來說,我隻能說我當時生活不夠好,但是實在不是很悲慘。但是以當時角度,我真覺得自己活在地獄。


    其實事到如今,我迴頭想,如果我當時沒有那麽悲慘,我也就不會從那浮華的貴族夢中醒來。過去那時我是怨恨的,但走過來後,我覺得這就是我醒來所必須遭受的苦難。沒有這些,我一輩子不會醒。


    自滿自足的唱完整首歌,我收口,卻發現主持人居然沒立刻說話。主持人?在節目中發什麽呆?


    我假裝喉頭不適輕咳兩句,這才讓他迴神。


    “這是首非常令人意外的歌。”主持人看似真摯地說出他的想法,我雖不知道他是真心假意,但我個人認為,這類型歌我在這時間點確實也沒怎麽唱過。


    我們團是偶像,偶像團不是不會唱悲情歌,但是通常隻會限於愛情。愛不到就天崩地裂,不能在一起就是末日,我愛的人不愛我卻愛他,被插足不能挽迴的感情,偶像們歌曲的主題大多都是些無病□□,不是說膚淺,而是大眾就是喜歡這套。


    但是這首歌卻不完全是表達愛情。聽不懂歌曲語言的人僅能感到悲傷情緒,但是像這主持人這樣聽得懂歌詞的人,會更能感受到歌曲含意。


    “謝謝誇獎。”我禮貌性的迴話,而主持人再與我說笑幾句後,才突然冷不防問我個問題。“你能不能告訴我,這首歌是那裏來的?”


    “朋友。”我冷不防也迴他那麽一句,但之後還是好好地迴答了整個問題。“我認識了一個非演藝圈的朋友,他寫歌但是沒有門路可以發歌,所以他願意將歌送與我,但他不想踏入演藝圈所以不留名。而我個人認為這些都是些好歌,所以我將這些好歌分享給我的粉絲們聽。”


    除了混點有關朋友的玩意,其實這就是個標準的官方式迴答,而被我用正式版理由應對的主持人,很明顯卡詞了。“那麽……感謝你的分享。再來是……”可能是因為不知道該多說什麽,主持人趕緊換個人出場,如我預期那樣帶過我的作詞作曲問題。


    我是因為知道他會卡詞,才會刻意用這種方式表達,雖說我的作為有欺負經驗不足的主持人之嫌疑,但是為了不再被深入的問東問西,我也隻好用無恥點的方式解決問題。


    被我小小欺負了的主持人,後續倒是順風順水,最終他乾淨俐落的結束節目。我感覺自己今天表現不錯,唱了首好歌,也就帶著不錯的心情返家。


    不過,我知道我今天所來的這節目收視率不算高,所以我不認為我這首歌能被大眾聽見,但我也無所謂。唱dadream本來就是個我給自己的慶祝活動,紅不紅不是大事,重要的是我今天有慶祝到的感覺就行。


    我怎麽也沒想到,我一時興起所唱的歌,會造成我與主角起重大衝突。而引發事件的主動方,不是我是主角,整個事件起因在於主角太敢抄,才能引發這起事件。


    在事情的最初,我在節目上所唱的“dadream”,並沒有引發太多迴響,這件事也在我預料之內。我們公司自製的這檔節目,主要針對的觀眾群體是熱愛偶像型藝人的青少年,所以一直都不是大紅節目,更多時候這節目是以“宣傳本公司藝人”為目的的特殊節目。


    因此,我選擇在這發表“dadream”,當然也不可能有多少人注意,而是隻有看過這期節目的粉絲們聽過,可能還會在朋友圈作點安利而已。


    可是,意外的事情發生,三天後主角為賣出電視劇版權的“悲慘世界”譜的主題曲,我曾有夢,與我所唱的歌完全相同。撞歌已經是大事,但更大的問題在於主角將作詞作曲人寫自己,但我早在節目上表明作詞作曲人。


    主角得算是有門路演藝圈中的人,不可能是我所說的沒有門路的非演藝圈朋友。但主角所發布的那首“我曾有夢”,與我最大差別隻是他將詞翻譯成大眾所用的語言,其他地方毫無差別。


    我知道,不可能有差別。我知道主角還沒膽子對歌曲作改造,他是真正沒碰過音樂的小寫手,頂多敢找人協助改出歌詞,曲子本身不可能改。


    我想過主角的心思應該很大,不大他日後也不能做出那麽多事,但卻沒想到他書抄了歌還要抄。天才作家這身分這麽快就已經不能滿足他,他這麽快速的就已決定要進入音樂界了。


    説實話,這件事我也沒想過會發生,所以我根本沒準備。前世我這時沒關心過主角,自然沒想過我們會搞出撞車這件事。


    雖說這是意外之喜,我提前與主角產生真正利益上的衝突,但是現在條件對我太有利,我反而不知道要怎麽下手更好。我是該痛打落水狗,大罵抄襲讓主角遭受人生上重大打擊?還是該按兵不動,放公司炒新聞來踩主角拉我團上位?


    但在我情勢一片大好,主角悲慘沒處可說時,命運的轉機卻降臨於主角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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