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火速趕到大池塘,封鎖了現場,並以最快速度把水中浮屍打撈上來,拍照、偵查、做了筆錄……保留了最原始的事發現場後,把屍體搬上了車,準備運到法醫實驗室做進一步解刨分析。警察話也不多說,把村長、家屬、幾個村民拉迴警局做目擊者口供去了。


    發生了這件血案,整個白宇村口口相傳,無形中製造了恐怖氣息,人心惶惶,有的人甚至暫時離開了家,躲到親戚家避難去了。這一番折騰後,水鬼若蘭最得意了,因為她的目的達到了,製造恐慌,引起騷動。


    放在現在來講,就是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不可恕!


    到了警察局,做了一大堆口供,毫無線索,誰也不知道死者怎麽死的。如果說是水鬼所為,誰又能相信呢?所以,村長不讓報警是明智的選擇。


    幾個小時後,村長迴到了白宇村,但很快法醫鑒定結果出來了,初步判斷為自殺,明確的說是割腕自殺。而且死者並無與人打鬥,也沒有中毒,更沒有致命疾病,用排除法根上的傷口,隻能算是自殺了。


    家屬得到鑒定結果,肯定不滿意了,到警察局說死者不是自殺,是他殺,並且情緒有些失控。警察告訴他們,所有案件必須講證據,沒有證據不能亂猜想。家屬無奈之後,隻能說是大池塘水鬼害死了親人,與之前那個女的死因一模一樣,但警察隻能相勸家屬離開了,並讓家屬趕緊準備後事,同時也答應了家屬會繼續查案的。


    死者家屬帶著悲傷迴到了村裏,並沒有急於準備後事,而是直接找到了村長。


    死者的弟弟見了村長一副認錯的樣子,低聲說道:“村長,我應該相信你,我哥法醫鑒定說是自殺。你說啊,我哥身體健康著呢,能吃能喝,大嫂賢惠,侄子聽話,他怎麽能自殺呢?沒有理由啊!村長,肯定是大池塘水鬼害了我哥,必須讓常師父迴來,消滅水鬼。我琢磨著,估計是我哥參加了巡邏隊,與常師父一同焚燒了僵屍惹的禍。我哥把僵屍燒成灰燼後,在我家人麵前還顯擺,說幸虧他的那壇高度數白酒了。迴頭想想,我猜測肯定是焚燒僵屍那晚,水鬼記住了我哥模樣,又趁著常師父不在村裏,才來報仇來的。”


    死者家屬的媳婦與孩子當村長麵淚流不止,並請求村長為死者做主。


    村長一聽死者弟弟的一番分析,覺得說的十分有理,估計八九不離十了,“嗯,你說的,我讚同!咱們趕緊把你哥後事先辦了吧,屍體放久了不好。”


    家屬們紛紛點頭,與村長一起迴家準備後事了。


    由於是關鍵時刻,喪事一切從簡,家屬很同意村長的意見,沒有大動幹戈。


    那晚巡邏隊其他成員也都來緬懷逝者了。


    村長一見他們幾個壯漢,頓時茅塞頓開,趕緊把他們拉到角落裏,悄聲說道:“你們幾個小心了,我猜測水鬼從你們裏麵先動手。”


    其他人一聽嚇得半死,覺得村長提醒的很及時,也很關鍵。但他們隻能求助村長了,求村長給他們指點迷津。


    村長腦子一轉,苦思冥想,也沒想到好辦法,隻好勸說道:“我建議你們幾個抱團吧。”


    “怎樣個抱團法?”


    村長解答:“就是從現在開始,吃喝拉撒全都在一起,就算晚上睡老婆也要在一起。”


    其他人哈哈大笑起來。


    村長微笑後又嚴肅起來,“不誇張,你們得聽我的。”


    那幾個壯漢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紛紛點頭示意讚同村長提議。


    村長索性再建議:“你幾個就待在這裏吧,喪事辦完了直接去村委會住吧。到時候常師父估計下山歸來了,你們就自由了。”


    好建議!


    幾個壯漢就幫忙辦喪事了,開始抱團圖個平安。


    村長便離開了,迴到了村委會,大喇叭又開始了,一遍又一遍提醒村民主意安全,千萬不可掉以輕心,遇到緊急情況還是采取唿喊辦法一傳十十傳百……但大喇叭越響亮,村民心裏越恐慌,畢竟都相信人怎麽能鬥過惡鬼呢?隻能用一種無可奈何心情接受命運的安排。


    整個白宇村,人心惶惶,死寂一片,像戰爭後的廢墟,像災難後的殘留,像世界末日的恐懼。


    ……


    ……


    ……


    其實,同一個地方,兩具屍體,一個他殺,一個自殺,這令辦案的警察很是疑惑。上一個案件,那個女孩的男朋友還在拘留室待著,但一直沒有足夠的證據充分說明女孩的男朋友是兇手。誰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同樣的案件,難道不令人疑惑嗎?這個案件死者手腕被割開了,流了一路的血跡,要麽失血過多而死,要麽溺水而死。最關鍵的問題,為什麽都選大池塘老柳樹下呢?如果第一個案件是他殺,整個白宇村都轟動了,每一個村民都案發現場都清清楚楚,而第二個案件壯漢為何要選擇與第一個同樣的地方呢?難道壯漢是故意選擇的?放在常人,若沒有精神方麵的缺陷,絕對不可能做出那種事。再往偏一點推測,難道是第二個案件的死者殺死了第一個案件的女孩,最後良心發現了,選擇了自殺,或者是幕後還有其他黑手?但一切猜想都是陷入了迷惑,沒有證據都是空想。第一個案件最大犯罪嫌疑人是死者男朋友,第二個案件最具有說服力的結果是自殺行為。


    辦案警察費勁了心思,也花了不少時間試圖破案,但其他的一點線索也沒有。還好,通過第二個案件可以推斷,第一個案件的兇手很有可能不是死者男朋友。如果最後依然沒有很有力的證據證明,那就必須釋放死者的男朋友,因為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必須理性看待問題,不能異想天開。


    為了大池塘這兩個案子,警察局辦案小組,還專門開了半天時間討論會,但結果還是維持原有推斷,盡管有人開始質疑線索離奇古怪,目擊者口中都說出了鬼怪作祟,而這種荒唐的武斷推理難以令社會輿論信服。所以,最後的結論是:繼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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