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不遠處,也是翻過了這個山頭,倒真的出現了一處平地,更有溪流從中流過。水邊的蘆葦吐出白色的絮子,與被風吹黃了的黃櫨葉交相輝映,青山巍峨聳立在遠處,就形成了美不勝收的畫卷。


    明昭從周承頤身上下來,就撒丫子跑了起來,頓時就滿血複活了。


    周承頤忙喊著:“慢點兒!你慢著點兒!仔細摔了……”


    “才不會!”明昭頭也不迴的道,想高喊自己不是小孩子,可她分明又是個小孩子。


    草叢裏哧溜竄走了一隻野兔。


    明昭大叫一聲,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周承頤大步過來,伸手就將她撈到了懷裏,“怎麽樣?摔哪兒了?”


    明昭皺了小臉,這一坐,肯定坐到了岩石上,雖然沒破皮流血,但卻是真的硌疼了,卻還嘴硬道:“我沒事!”拍了拍心前區,“就是做了迴驚弓之鳥。”


    張狐那次的殺戮,的確是給她造成了很濃的心理陰影。所以,已出現類似的風吹草動的場景,她都會心驚肉跳。


    周承頤的眸子深了深,“沒事!你看,那隻野兔被衛雙射中了。”


    他當然明白所謂的“驚弓之鳥”的意思,她雖然輕描淡寫,但他卻知道那是怎樣濃妝豔抹的一筆。


    現在想想還是後怕,那個時候自己太過矯情了,就該不顧一切的守在她身邊才是。


    也不知道別人家養個孩子,是否也跟他這般的牽腸掛肚,生怕一個錯眼,她就會發生什麽意外。


    “真的矣!”明昭驚唿。


    前方,衛雙正拎著一隻肥碩的野兔往這邊走。


    紅楓連忙迎上去接了,“我這就去溪邊收拾。”


    明昭扭頭抱住周承頤的胳膊,“承頤哥哥,你教我射箭好不好?我也想打獵。”


    “好!”周承頤道。


    原本就是帶她出來遊山玩水的,隻要她高興就好。


    明昭覺得“彎弓射大雕”這種畫麵,實在是太唯美,隻能活在想象裏,或者隻能眼看著別人唯美,而她做起來,別說美了,直接辣眼睛。


    周承頤手把手的教了她半個時辰,好歹箭不再射腳下了,至於發射到遠方,別說射中獵物了,就是驚嚇獵物都做不到。


    明昭頓覺負氣,知易行難,她果然不是那個打破真理的人。


    周承頤忙安慰她,“這弓箭不適合你,等著迴去我給你打造一把趁手的,你多練練,日後定能百步穿楊的。”


    明昭故作輕鬆的笑,“我隻求別射傷自己的腳丫子就好。”


    周承頤大笑,“放心,名師出高徒。”


    明昭樂,“承頤哥哥這是拐著彎的誇自己嗎?”


    周承頤的笑聲就在山穀中迴蕩。


    衛雙翻著烤雞,“跟了公子這麽久,第一次見識了公子的大笑。原先還以為他不會呢!”


    紅楓道:“少見多怪。我跟著姑娘,幾乎天天見。隻要公子跟姑娘在一起,那就渾身放鬆,唇角的笑怎麽也掩不住。”


    衛雙道:“明昭姑娘能有逗公子開心的本事,也不枉公子對她掏心掏肺的付出了。”


    紅楓起身,“妄議主子,仔細公子把你扔迴鐵叔那裏重造。肉烤好了嗎?我去叫公子他們過來用餐。”


    衛雙聳了聳肩,他才沒那麽傻呢!隻要認準了一條理就好,討好了明昭姑娘,保準萬事大吉。


    明昭早就餓了,聽到烤肉好了,把弓箭一扔,就奔了過來。


    周承頤撿起弓箭,忍不住的笑意從胸中奔了出來。


    明昭啃著雞腿,連連點頭,“好吃!太好吃了!這輝山的野雞比杜鵑山的野雞要肥啊!”


    她手裏這雞腿都有上次吃的兩個大了。


    衛雙道:“不僅如此,這裏的野雞比著杜鵑山的也要笨的多,見了人都不飛的,用那兩條小細腿跑,哪裏跑得過我的箭。”


    明昭笑,“都這麽肥了,自然就飛不起來了。家裏養的雞也是這樣,因為長肉太多,翅膀就成了擺設,遇到危險,可不就隻能用兩條小細腿跑了。”


    紅楓也笑,“姑娘說得對,我們都沒想過這一點呢!”


    周承頤卻將正啃著的雞翅膀放了下去,抿唇瞪著衛雙。


    衛雙莫名,“可是不合公子的口味?要不要來個兔腿嚐嚐?”


    他家公子口味刁,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周承頤道:“你確定你射中的這隻是野雞?”


    明昭含著雞肉,忘了咀嚼的張了張嘴巴,看了看四周,卻又釋然了,“承頤哥哥想多了吧?就算是家養的,這裏也沒有人家啊!山下的居民,也不會跑這麽遠來放養**!”


    周承頤道:“好吃,你趕緊吃。等到這烤雞的味道飄遠了,怕你就吃不成了。”


    明昭笑,大快朵頤,“承頤哥哥就別危言聳聽了,我又不是嚇大的。”


    衛雙決定這次站明昭姑娘這邊,自家主子就是太警惕了。這荒山野嶺的,連個草棚子都看不見,在這裏養雞那絕對是無稽之談。


    他狗腿的又撕了個雞腿給明昭遞了過去。


    明昭有些不好意思,接過來,轉到周承頤那邊,“承頤哥哥,這個給你吃吧!總共就兩條腿,我不能獨吞了。”


    周承頤將她的小手推迴去,“我不喜歡吃肉多的地方。”


    明昭不客氣的將雞腿送到自己嘴邊啃了一口,她知道有些人就喜歡啃個雞爪子,還給起了個好聽的名字叫“鳳爪”,沒想到她家承頤哥哥竟然是其中的一員。


    她溜了一眼他手中的雞翅膀,暗道,有些人不在於吃肉,隻在於吃滋味。


    “有人來了!”周承頤突然道。


    衛雙已經警覺的站起身子。


    紅楓就往明昭跟前靠了靠。


    衛雙道:“聽腳步聲很沉重,不像是習武之人。”


    周承頤看了眼他扔到地上的雞身子,“雞的主人找來了!”


    真的假的?


    明昭不敢出聲,用眼睛詢問,莫非這山清水秀的地方隱藏了個野人部落?


    真要那樣,這與世隔絕的野人怕也不是銀子能打發的吧!


    那就有些麻煩。


    但能看到傳說中的野人,也算是長了見識,倒也不虛此行了。


    明昭緊貼著周承頤,伸長了脖子張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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