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從思路上說說吧。我的創作靈感來源,往往不是什麽人什麽事,這些東西過於客觀,很易於描述,也很難讓人有創作衝動。如果要說得抽象一點,更多的是一種,需要讓我能夠不再保持理性,從而“崩潰”的情緒。


    《注夢集》這本書很簡單,就像書名說的,一個個夢的集合而已。“夢”是一個我很喜歡的意象,它能反映很多潛意識裏的東西,但更多的是因為它足夠抽象、足夠虛偽、足以讓我們聯想到那些不夠“正確”的欲望。因為這些所有的“不正確”,都會在睜開眼之後慢慢淡忘,最後消失在“正確”裏。


    這本書的最初衷,那真的該迴溯到十多年前做的一個夢,雖然那時的我已經很難記全所有的經過,但醒來之後覺得非常難過。


    再後來這種情緒就變成這本書裏的八個故事,難過卻又釋然的故事。


    最開始,我想著這樣的情緒應該是怎樣的故事餘韻才能渲染出來。十多年的時間看了很多書、很多電影、很多劇,直到大學我再迴顧自身的經曆,突然想起《迷霧》,那時我就知道了,我要寫一個徹底的、反英雄主義的故事。


    相信大家年輕的時候都有過英雄夢,超能力、仙術或者蓋世神功什麽的,或許大家都想拯救世界,但我可能比較難堪狹隘些,我隻想著怎麽讓我認為的、“不正確”的事或人消失。


    年輕的時候,有過特別憎惡的人,他們或多或少都有些在我認為特別不好的品格。最開始我想著,如果能把他們從這個世界上徹底“抹掉”那該多好,後來就發散思維了,如果我能輕易地“抹掉”任何人,那我會做什麽,想來想去也無非是打擊犯罪一類的。


    後來越想越恐慌,我開始反思,我先前企圖“抹掉”的人,他們是什麽重罪犯嗎?顯然並不是。他們隻是讓我難受、令我惡心而已,他們並沒有對我有過多的影響,就這樣隨意“抹掉”真的行嗎?


    那如果是別人擁有這樣的能力,豈不是我還得每天提心吊膽地擔心做錯什麽事而被“抹掉”?


    後來我否定掉這種滅絕人性的“能力”,它除了帶來恐慌沒有別的。


    追根溯源地,我想起很多事。


    例如小時候看的動漫、特攝劇之類的,裏頭大多是拯救世界的英雄形象,他們擁有各色的能力,但他們的共通點就是——永不濫用。


    那麽又是什麽使得他們如此“正直”不致“奸邪”?


    我想該是生存壓力。


    那些世界裏大多有些“滅世魔王”的角色,需要擁有異能的英雄與之對抗。


    那麽如今這個和平世界,需要這種“英雄”嗎?


    我在看了某期《奇葩說》的辯題——我們是否需要超級英雄,後徹底對此否定。


    他們辯到後來,說的都是所有人心中的英雄形象以及英雄形象所傳導的“能量”,對所有以致失衡的個人意誌避而不談。


    說到底,英雄也還是普通人。他們不該擁有“超越”的力量,否則淩駕於“所有”之後的一切都很難預料。


    這時又迴想起了很多發泄壓力的爽文,想起裏頭動輒翻山填海,又或者震碎一個星球的事,覺著小時候夢中遺世獨立的神仙,不該是這個動不動逞兇鬥狠的暴戾模樣,就有了這個框架。


    所有人都應該有規範行為的條約,不論仙凡,於是有了天刑。


    這還不夠,天刑終究太粗,就像法律一樣,不能管到世間的所有事。


    所有得有“道德”,人與人之間的約定。


    但“道德”終究不能讓所有人遵守,隻是一條無形的線。那就將“所有人”變成“一個人”就行了,於是有了不知道人借著蓮衣幻境,將天下宗派盡數歸一的一幕。起初設定的時候隻是圖個方便,不想講故事的時候還要處理別的事。後來寫出來,嗯……就莫名地很符合主角的人設。


    到這裏框架就定好了,那麽主角應該是個怎麽樣的人呢?我大筆一揮,把那些能想到的頭銜都給他蓋上,什麽“除魔衛道”“統一天下”之類的,有多大算多大通通塞進去。


    但是反英雄主義,重點還在於“反”。


    他應該是個,雖然麵上行為是為了“家國天下”,但隻是滿足他過剩自我意識的中二病。


    如此就差不多完成了,他發覺這個“天下”並不按照他所設想的去走,一步步逐漸墮落,他自私而又中二的靈魂決心把一切當做一場遊戲一樣推倒重來。


    好了,他帶著願心進入輪迴,之後天下大亂的戲碼也如期上演。


    基礎有了,再往上填就容易多了。


    我所要做的就是把這一切前因掩蓋,從“天下大亂”說起,擁有了複雜的場景和難以想象的前因,故事說起來就比較輕鬆些。


    後來我決定以單元劇的形式呈現,然後再以主角視角將之貫穿,而後再輔以主角的心境變化,在最終揭開所有真相的時候給讀者一個十分震撼的結局。


    八卷故事,我以遞進的方式講述。大約分為八卷四篇,每兩卷為一篇。花之心和千麵狐是妖塔篇,三不莊和子非魚是東海篇,白紙扇和影之刃是王劍篇,定龍穴和畫中仙是終結篇。


    那時候還不知道什麽叫“賽博朋克”,如今再迴看第二知道所有真相,大有一種“我做了這麽多又有什麽意義,草,去他媽的,老子真的累了。”最後為蓮衣點睛,二人相擁殞身天刑之中的結尾,還真有那麽一點“賽味”。


    再說說現在的小說,就像貓膩說的,大家都是在構築一個世界而不是在講一個故事。


    但是我終究是沒法做到那樣,對我而言一個幾十萬字的正劇已經掏盡所有,我所能想到的也就是起承轉合,讓它變成一個更好的故事。


    前幾天在作家助手上麵看到一個討論——你會因為讀者的評論去改變情節嗎?


    我當下便得到否定的答案,不能也是不能夠。


    大體量的文章能夠改變,是因為他們的“邊界”足夠大,足夠讓他們去創造,但我不能。


    最開始設想,“我有夢集一卷”的首尾唿應,那就是要首尾唿應。靜心在開篇中篇末尾亂哼的歌謠要做到情緒遞進,那就得那麽寫。


    但框架大小,我也覺著有好有壞,若是能做到人物情節的飽滿,不夠大的框架也不太有所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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