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別墅後方有一片大花園,花念平時最喜歡去那裏賞花,之前在蘇州的時候她也喜歡養花。


    徐奶奶知道她有這個愛好,考慮到她初來乍到,又沒有結識到什麽朋友,擔心她會悶出毛病來,特意囑咐老管家給她開辟了一小片荒地,供她種著玩。


    花念如往常一樣,拿著裝滿水的小噴壺往後花園走去。


    她上身穿著一件米白色的倒大袖衫,下身搭配一條同色係的薄紗過膝半裙,翠英還特地為她編織了當下滬城最流行的雙環編發。


    這一身打扮,顯得整個人又乖又好看。


    徐奶奶在樓下撞見她的時候,眼中滿是喜愛之情。她特意將自己手上戴了多年的翡翠手鐲取下,溫柔地戴在了花念的手腕上,並誇讚道:“念念穿什麽都好看,穿了女孩家新穎的衣服就更好看了。”


    翠英動作利落地幫她挖好了倒入種子的坑,然後按照她的要求,每個坑裏都放上八粒種子。就在她準備繼續挖坑的時候,突然注意到另一邊的泥土上出現了幾個淺淺的貓爪印。


    “咦?小姐,這裏有貓!”


    花念在忙著給另一邊已經埋好種子的地方噴水,希望它們能夠盡快發芽,長出美麗的花苞。聽到翠英的話,她停下手中的動作,轉頭看向那個方向,果然看到了幾個淡淡的貓爪印,看起來這隻貓似乎還挺小的。


    不過奇怪的是,周圍並沒有傳來任何貓叫的聲音。


    於是,兩人蹲在那開始分析這些貓爪印,討論要不要在周圍找一下這隻小貓的蹤跡。就在這時,她們身後突然響起了一道低沉的聲音:“你們在幹什麽?”


    花念聽到聲音後下意識地迴頭,見對方是徐羨之。她愣了一下,眼神有些閃躲。


    徐羨之剛從屋裏出來打算曬太陽,遠遠就看到了兩個背影蹲在那,一開始他並沒有認出來是花念,因為她今天的穿著打扮與之前大不相同,完全換了個風格。


    走近才看清女孩的造型,白皙無瑕的臉頰似乎透著些淡粉,翠英給她編的發型看著臉型更小了一圈,小到甚至他覺得自己的手就可以包住她整張臉。


    男人喉結滑動了下,漫不經意地看向一旁的翠英:“你們在這裏做什麽?”


    翠英連忙迴答道:“少爺,我和小姐正在這邊給花苗澆水呢。剛剛看到土裏有貓爪印,小姐好奇是什麽貓留下的,所以我們在商量要不要在周圍找找看。”


    其實他們已經有好幾天沒有見麵了,自徐羨之上次醉酒事件後。每次他一出現,花念就會迅速離開,似乎在刻意避開他。


    這次也不例外,徐羨之剛一靠近,花念便將噴壺遞給翠英,聲音又低又軟:“翠英,我有點事情需要迴屋,就麻煩你把剩下的花都澆了吧。”


    說完,她準備離開,眼看著就要與男人擦肩而過。


    徐羨之垂著頭,突然就伸手抓住了她的手腕。


    很快他又鬆開了手。


    她唇瓣動了動,臉頰漸漸染上害羞的紅。瞪大的眼眸裏,那圓溜溜的眼珠子帶著些許慌亂。


    徐羨之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有些冒失,頓時顯得有些不自在,急忙解釋道:“我來是想問你要不要去外麵逛逛,奶奶讓我帶你去外麵轉轉。”


    花念來到徐家還不到半個月,平時總是宅在家裏不出門,不是研究養花就是研究刺繡,完全不像其他這個年紀的女孩子那樣熱衷於外出逛街。


    徐奶奶找到了他,讓他閑的沒事做時帶花念出去培養培養感情,他應了下來。


    一般來說,女孩子都比較喜歡購物和逛街,徐羨之決定讓老徐帶他們去南京路新開的百貨大樓。


    這裏靠近領事館,能撞見很多西裝革履的外國人,還有很多擺著新奇物件的店鋪。在這裏,還可以看到無數年輕女孩興致勃勃地逛街購物。


    花念一臉興奮地穿梭於各個店鋪之間,一遇到新奇的事情,亮晶晶的大眼裏滿是探索欲。這裏佩戴一下首飾,這裏試穿一下衣服。完全忘了身後的徐羨之。


    男人抄著兜悠然自得地跟在後麵。他也很上道,花念剛放下的物件,他轉手就讓老徐買單放車裏。


    他的視線落在她嬌小的背影上,花念頭上戴著一頂黑色的小禮帽,出發前翠英特意為她戴上的。並告訴她這種款式的帽子在滬城非常流行,尤其受到年輕女生的喜愛。


    過了一會兒,他們進了一家專門賣腕表的店鋪,花念原本隻是抱著隨便看看的心態,但徐羨之卻被玻璃櫃中的一款羊皮小腕表吸引住了。他示意店老板把它取出來。


    這款女士腕表設計獨特,好看又小巧,散發著一種低調精致的氣息。


    店主察覺到徐羨之是個有錢人,熱情地向他介紹道:“先生,您真是好眼力!這塊表可是我們店裏的精品,整個滬城隻有一隻。上周剛到的,來自德國著名製表品牌朗格的女士腕表。”


    徐羨之側頭看向花念,“試試看吧。”他覺得她戴上去一定很好看。


    那老板也是個人精,看著他們這打扮猜測可能是新婚夫妻,連忙招唿夥計上茶,然後滿臉笑容地看著花念,“夫人,您試戴一下吧。”


    店主戴上手套,拿起手表輕輕地給她戴上。米白色的表帶上還刺著桂花印記,與花念的氣質相得益彰。


    “真是好表配美女啊!”店主忍不住誇了一下。徐羨之聽到這句話,嘴唇微微地揚起。見著花念對這塊腕表似乎很喜歡,便掏出銀元買了下來。


    他們剛剛離開店鋪不久,楊明珠帶著陳沫沫走了進來。


    “老板,快把那塊羊皮表給我包起來,這次我帶夠錢了。”


    上個星期,她們在這裏逛街的時候,楊明珠一眼就相中了那塊羊皮腕表,當時她沒有帶夠足夠的銀元,盡管向老板表明了自己是市長的女兒,老板仍然堅持讓她帶夠錢再來。


    這個星期好不容易能說服她爸,給錢買這塊腕表。沒想到今天到店裏卻聽到這樣的消息。


    店老板說什麽?她來晚了?這塊手表前腳剛被一對新婚夫妻買走?這該死的中年男人居然還敢怪罪她不早點來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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