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父雖然有點為自家女兒的“異想天開”發愁,但是卻也明白目前不是愁這個的時候。


    淩蓁在明確表示自己不願意嫁給大表哥陳衍明之後,還積極地給華父華母提供解決方案:“父親,母親,我們華家一向家風淳樸厚道,因為覺得大表哥擁有讀書的才華,不願他埋沒於鄉野,想要扶持他一把,所以才讓他住進家裏來的。


    “如今看來,有可能是因為住在我們家裏的緣故,大表哥的心思並沒有全部都放到學業上,這對於他的前程肯定有影響。既然他已經提了親事,我們也不允諾,為了避嫌也好,為了讓他熄了這份心思也好,不若讓他搬離我們家罷?”


    華父馬上讚同地點頭,不過再一想這是華母的外甥,由自己說出來會不會顯得有失自家夫人的臉麵,於是詢問地看向她。


    在華母的心目中,外甥雖然不錯,但是嫡親的寶貝女兒才是最重要的:“避嫌是對的,我們既然沒有那份心思,那就在態度上要表達得清清楚楚,以免給他希望。”


    華父這才明明白白地表露自己的意思:“搬離好!年輕人心思容易浮動,要是還讓他繼續住在家裏,總能見到汐兒,難保不會再生出什麽心思來。搬走了這日常就見不到了,心思肯定會慢慢消退的,明天就跟他提出來!”


    華汐點點頭,並沒有提醒他陳衍明住的是外院,他們一家三口住在內院,陳衍明並沒有“總能”見到她。


    “隻是……這事怎麽跟他說?”華父有些遲疑地看著華母,“直接跟他說不合適?”


    華母是個性子爽直的,理所當然地道:“直接說啊,如果他沒有那份心思,留他住在家裏是顧全著親戚的情分,但是如果他對汐兒有那樣的心思,而我們卻不想結親,那他當然就不適合再繼續留在我們家了,否則日後說起來對汐兒的名聲也不好。”


    萬大事都沒有女兒重要,更何況這事他們占著情理。


    “大表哥不是已經從書院退學,打算留在家裏專心苦讀了嗎?”淩蓁提醒,“既然已經不用去書院了,那就沒有必要留在我們家了,城裏繁華容易讓人分心,還不如迴去村子裏,那樣的話還可以更加專心呢。”


    “汐兒考慮得真周全,有為父的風範。”華父衝淩蓁翹起大拇指讚她。


    華母拍他的手臂一下,笑罵:“真是沒個正形,別把女兒教壞了。”


    “怎麽可能?”華父反駁,“事實就在眼前,你看看,你看看,我把女兒教得多好?行事冷靜、心思縝密,也就是個——”女兒,否則送去讀書,不知道能超陳衍明幾條街。


    淩蓁已經達到了目的,也就不繼續停留下來看著這對夫妻打情罵俏了,她行了禮告退,站在主院的門口想了想,沒有迴自己的院子,而是帶著冬芙走入另一條小徑。


    這條小徑在一小片竹林裏蜿蜒,盡頭處是華家的藏書院子。


    這藏書院子是自從華家買下這座大宅子之後就開始布置下來的,這些年以來收集了不少書畫,不說藏書萬冊,起碼也有個五六千了,不過華母對於讀書沒有什麽興趣,向來很少踏足這裏。


    華父則是多數忙著生意的事,來的時候也少。


    算起來,平日裏出門得比較少、對女紅的興趣又不大的華汐算是來藏書院子最多的那個了。


    華汐來這個院子通常都是為了打發時間的,在裏麵通常讀的都是一些雜記話本子為多,不過身為一個大家千金,沉迷於話本子聽上去可不是什麽好名聲,所以通常她都是一個人待在書房裏,連丫鬟都不讓進門的。


    淩蓁進門之後,不用她多說什麽,送了茶進來的冬芙轉身就告退了出去。


    淩蓁在一排排的書架間轉了轉,大概看了下這些藏書都是什麽類型的,一看之下有些失笑——


    看來華父是真的把這些書當成傳家寶一代一代流傳下去的,書冊什麽內容都有,不僅有讀書進學用得上的一些正統經義書籍,還有不少遊記雜記之類的,不僅如此,書架上還有不少醫書,甚至還有關於農耕之類內容的。


    當然,還少不了華汐最常看的話本子,這些話本子藏在一個不起眼的角落裏,應該是華汐收集的。


    書架上的書絕大部分都還是簇新的,依淩蓁看來應該是買迴來之後就沒有再翻動過了,從新舊程度上看來,翻得最多的還是那些話本子了。


    淩蓁隨手抽出幾本來看了看,內容幾乎都是一些關於才子佳人或是富家千金愛上貧困書生的,也難怪原主這麽容易就被陳衍明哄騙了去,看來是看了這些話本子之後,對於貧困書生產生了美好的向往。


    淩蓁把書塞迴去,摸著下馬沉吟了下,轉身走到放書法冊子的那個書架前,抽了本原主學寫字時所臨摹的字帖出來。


    古代可跟現代多使用電子產品,連寫字的機會都不多不一樣,什麽都靠手寫。她變成華汐,有演技打底,性子行事方麵的問題不大,但是像一些字跡和書寫習慣之類的,就要靠練習和模仿了。


    而且這還是用的毛筆寫字,她以前隻學習過鋼筆書法,除了上學時規定的基礎課程之外,拿毛筆還是第一次。所以她得在這方麵上花功夫,提前做好準備,不僅要讓自己習慣用毛筆書寫,而且要把原主的字跡給練熟。


    好在原主的喜好比較正常,所練的不是什麽行書狂草之類的,而是秀氣的簪花小楷,這種比較規矩的字體對於淩蓁來說還是比較容易學習的。


    她拿著字帖到書案前,自己動手磨墨,喝了半杯茶之後靜下心來,一筆一筆地臨摹著字帖。


    之前她沒有練過毛筆書法,投入之後覺得還挺有趣的,就當是學習一項技能了。練得好了,沒準在日後的任務裏還用得上,要是接了原主比較窮的任務,還可以抄書或是賣書法作品為生。


    不如要成為書法大家的話,隻練一種簪花小楷可不夠,至少要比較有特色,而且學習簪花小楷本來就是為了模仿原主,淩蓁決定除此之外,多選一種自己最喜愛的字體來練習。


    當然,貪多嚼不爛,在此之前,她需要把簪花小楷練到原主的水準才行。


    身在古代,又是千金小姐,婚事本來就不應該親力親為,淩蓁跟華父華母表達完自己的意願就沒去理會了,相信他們會處理得妥妥當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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