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一半財產就意味著劉翌在公司所占股份有一半得轉到淩蓁的名下,他舍不得。
淩蓁是在劉翌奇奇怪怪的態度下進行技巧性的追問,才套出他的真話的。
原來這個人以為以她平日裏大大咧咧隻重感情看輕錢財的作風,在遭受背叛之後會傷心會顧不上去計較這些,會覺得“連人都留不住了摟住錢又有什麽用”,他居然以為自己主動提出把家裏的所有現金存款給她已經是十分體貼了。
真是天真。
難道不知道女人一旦沒了感情的蒙蔽,會變得比男人更理智與冷硬嗎?
她算過,他們家的資產林林總總的加起來差不多有三億,他想用一千來萬的存款就打發了她?
當她是傻子麽?
反正到了後來,輪到劉翌拖著不肯與淩蓁離婚了。
淩蓁知道劉翌是舍不得他的股份,因為他一直將公司看得很重。但她也不是非要股權不可,直接換算成現金給她其實更好,因為如此一來她就不用再轉手把股份賣掉,其實更省事了。
但劉翌還是拖著不肯正麵與淩蓁協商這件事。
於是她就知道,他不僅僅是舍不得一手打拚的視為心血結晶的公司,而且舍不得錢。
淩蓁知道是因為股份所換算出來的那個金額讓劉翌心疼了,說到底他就是一個極度自私的人。作為被背叛的一方,她不去追究他作為出|軌方而需要在財產分割時多付她精神損失費的那部分已經算是很大方了。
平分已經算是便宜他,她不可能再退步。
世上哪有這麽便宜的事,他背叛了一生一世的承諾,想換人就換人,還想帶走絕大部分倆人的共同財產?
劉翌也知道自己不占理,所以他隻有拖。
但淩蓁又不是那個找了下家的人,她又豈會怕拖?
想耗就一直耗著唄。
後來不知怎麽的,劉翌突然又迴心轉意了,絕口不提離婚的事,還處處討好她,想要破鏡重圓。
淩蓁是不可能同意的。她有精神潔癖,被別的女人用過的男人,她嫌髒。
但是架不住心軟的父母,被劉翌求了幾迴之後就把女兒“賣”了,借口拉她出去t國旅遊散散心,臨到機場時才說護照忘帶了,讓她先上機,他們改簽下一班。
之後就很狗血的,到了t國的機場後發現劉翌在等著她,而父母沒有出現在下一班到埠的旅客名單中。
他們後來一定很後悔,因為淩蓁就是在那一次因為應付父母的嘮叨而跟劉翌一起在t國遊玩了兩天,結果在那天下午去潛水時失蹤了……
淩蓁隻記得當時剛下水後沒多久,她就變得有些精神恍惚,緊接著就體力不支,待她恢複清醒時發現被卡在了一個隱秘的珊瑚所形成的空腔洞裏。
不是失去意識之後被水流帶過來的,而是被人為塞進了洞裏,洞口用石頭巧妙地卡住了,從裏麵挪不開。
氧氣早就在淩蓁昏迷的期間耗盡了,她是被憋醒的,之後她隻能眼睜睜地等著死亡的到來。
靈魂出竅之後,她發現那個珊瑚洞離潛水地很遠,於是更加意識到了事情很不對勁,之後她萬裏迢迢地飄迴了國,迴到了她與劉翌的家。
劉翌已經迫不及待地與那個小三出雙入對了。
連續跟了這對狗男女一個星期之後,她才知道,原來早在劉翌態度改變、討好她以求複合時,陰謀已經開始了。
是那個女人給劉翌出的主意,他在家裏淩蓁喝的水與牛奶中加了料。
那些藥物的劑量每次都下得很少,因此看似對她的身體沒有很快造成影響,但是一直累積在她的體內,終於在到t國後,他們覺得時機成熟了,劉翌在她下水前給她喝的那瓶礦泉水裏加了重料。
然後趁她在水中失去意識的時候悄悄把她帶走,扔進了早就物色好的那個洞裏。
之後他報警,警方找的是那片她出事的潛水海域,自然找不到人。
生不見人,死不見屍。
而從倆人的對話中淩蓁也知道了,那個女人已經不是初犯了,先前劉翌公司的那個合夥人的死,也是她做的手腳。
那女人通過她每日親手煲的湯,一點一點地把慢性毒藥下到合夥人的體內。這些藥物在老頭子的體內積少成多,慢慢損壞著他的心髒,最後隻需要刺激他,讓他的情緒出現比較大一些的波動,他就馬上心肌梗塞而死。
而他在出事之前已經出現了心髒有問題的症狀,看起來就像是年紀大機器壞,沒有誰懷疑是中毒,因此也不會有屍檢,而犯下惡行的人卻逍遙法外。
這也是淩蓁一直執著著報仇的原因,憑什麽害人的兇手反而過得越來越好?
現在好了,她迴來了。
淩蓁之所以覺得這個小島眼熟,是因為她從那個她罹難的洞口裏飄出來時曾路經這裏,她知道小島離那個珊瑚洞不遠了。
她馬上明白了那個神秘的高科技組織把她送迴到這裏的原因:明麵上她是在t國失蹤的,此後一直沒有出入境記錄,現在她迴來了,是迴來做“人”的,因此總不能憑空出現在華國,得走正常的程序,從t國迴去。
而且她的屍體還留在那個洞裏,如果放著不去處理的話,有一天要是被人找出來驗了dna,那就搞笑了。
自己為自己收屍,這話說起來悲壯,但是對於已經擁有全新身體的淩蓁來說其實還好。
因為已經把新身體當成“自己”,再去看以前的舊軀體時,心態已經平穩到就如同看著陌生的遇難者那樣了。
並且因為實際上並沒有死亡,所以一點也沒有傷情惋惜之類的情緒產生。
那個洞口堵著的石頭隻是被用一種巧妙的手法卡住了,從裏麵怎麽也推不開,但是在外麵還是挺容易挪動的,現在淩蓁有了實體,要搬開石頭取出遺骨並不困難。
遺骨取出來之後,她在島上撿了不少枯枝堆到一起把它給燒了。
燒成灰,撒進大海,即便日後劉翌與那女人再迴來查,也再查不到什麽。
不管誰問起,她都可以推說自己一直昏迷著,醒來時已經流落到這個荒島,理直氣壯地一問三不知。
劉翌當時也許是確定了她再沒有生還的可能,也許是怕多做什麽讓警察發現端倪,總之並沒有再接近那個洞。
她原來的屍首從未被人發現,對於她的死裏逃生再有疑問也隻能接受這個事實。
最該處理的已經處理完,淩蓁開始在荒島裏一邊探索一邊思索:接下來該做的就是研究研究怎麽迴到陸地去的問題了。
淩蓁是在劉翌奇奇怪怪的態度下進行技巧性的追問,才套出他的真話的。
原來這個人以為以她平日裏大大咧咧隻重感情看輕錢財的作風,在遭受背叛之後會傷心會顧不上去計較這些,會覺得“連人都留不住了摟住錢又有什麽用”,他居然以為自己主動提出把家裏的所有現金存款給她已經是十分體貼了。
真是天真。
難道不知道女人一旦沒了感情的蒙蔽,會變得比男人更理智與冷硬嗎?
她算過,他們家的資產林林總總的加起來差不多有三億,他想用一千來萬的存款就打發了她?
當她是傻子麽?
反正到了後來,輪到劉翌拖著不肯與淩蓁離婚了。
淩蓁知道劉翌是舍不得他的股份,因為他一直將公司看得很重。但她也不是非要股權不可,直接換算成現金給她其實更好,因為如此一來她就不用再轉手把股份賣掉,其實更省事了。
但劉翌還是拖著不肯正麵與淩蓁協商這件事。
於是她就知道,他不僅僅是舍不得一手打拚的視為心血結晶的公司,而且舍不得錢。
淩蓁知道是因為股份所換算出來的那個金額讓劉翌心疼了,說到底他就是一個極度自私的人。作為被背叛的一方,她不去追究他作為出|軌方而需要在財產分割時多付她精神損失費的那部分已經算是很大方了。
平分已經算是便宜他,她不可能再退步。
世上哪有這麽便宜的事,他背叛了一生一世的承諾,想換人就換人,還想帶走絕大部分倆人的共同財產?
劉翌也知道自己不占理,所以他隻有拖。
但淩蓁又不是那個找了下家的人,她又豈會怕拖?
想耗就一直耗著唄。
後來不知怎麽的,劉翌突然又迴心轉意了,絕口不提離婚的事,還處處討好她,想要破鏡重圓。
淩蓁是不可能同意的。她有精神潔癖,被別的女人用過的男人,她嫌髒。
但是架不住心軟的父母,被劉翌求了幾迴之後就把女兒“賣”了,借口拉她出去t國旅遊散散心,臨到機場時才說護照忘帶了,讓她先上機,他們改簽下一班。
之後就很狗血的,到了t國的機場後發現劉翌在等著她,而父母沒有出現在下一班到埠的旅客名單中。
他們後來一定很後悔,因為淩蓁就是在那一次因為應付父母的嘮叨而跟劉翌一起在t國遊玩了兩天,結果在那天下午去潛水時失蹤了……
淩蓁隻記得當時剛下水後沒多久,她就變得有些精神恍惚,緊接著就體力不支,待她恢複清醒時發現被卡在了一個隱秘的珊瑚所形成的空腔洞裏。
不是失去意識之後被水流帶過來的,而是被人為塞進了洞裏,洞口用石頭巧妙地卡住了,從裏麵挪不開。
氧氣早就在淩蓁昏迷的期間耗盡了,她是被憋醒的,之後她隻能眼睜睜地等著死亡的到來。
靈魂出竅之後,她發現那個珊瑚洞離潛水地很遠,於是更加意識到了事情很不對勁,之後她萬裏迢迢地飄迴了國,迴到了她與劉翌的家。
劉翌已經迫不及待地與那個小三出雙入對了。
連續跟了這對狗男女一個星期之後,她才知道,原來早在劉翌態度改變、討好她以求複合時,陰謀已經開始了。
是那個女人給劉翌出的主意,他在家裏淩蓁喝的水與牛奶中加了料。
那些藥物的劑量每次都下得很少,因此看似對她的身體沒有很快造成影響,但是一直累積在她的體內,終於在到t國後,他們覺得時機成熟了,劉翌在她下水前給她喝的那瓶礦泉水裏加了重料。
然後趁她在水中失去意識的時候悄悄把她帶走,扔進了早就物色好的那個洞裏。
之後他報警,警方找的是那片她出事的潛水海域,自然找不到人。
生不見人,死不見屍。
而從倆人的對話中淩蓁也知道了,那個女人已經不是初犯了,先前劉翌公司的那個合夥人的死,也是她做的手腳。
那女人通過她每日親手煲的湯,一點一點地把慢性毒藥下到合夥人的體內。這些藥物在老頭子的體內積少成多,慢慢損壞著他的心髒,最後隻需要刺激他,讓他的情緒出現比較大一些的波動,他就馬上心肌梗塞而死。
而他在出事之前已經出現了心髒有問題的症狀,看起來就像是年紀大機器壞,沒有誰懷疑是中毒,因此也不會有屍檢,而犯下惡行的人卻逍遙法外。
這也是淩蓁一直執著著報仇的原因,憑什麽害人的兇手反而過得越來越好?
現在好了,她迴來了。
淩蓁之所以覺得這個小島眼熟,是因為她從那個她罹難的洞口裏飄出來時曾路經這裏,她知道小島離那個珊瑚洞不遠了。
她馬上明白了那個神秘的高科技組織把她送迴到這裏的原因:明麵上她是在t國失蹤的,此後一直沒有出入境記錄,現在她迴來了,是迴來做“人”的,因此總不能憑空出現在華國,得走正常的程序,從t國迴去。
而且她的屍體還留在那個洞裏,如果放著不去處理的話,有一天要是被人找出來驗了dna,那就搞笑了。
自己為自己收屍,這話說起來悲壯,但是對於已經擁有全新身體的淩蓁來說其實還好。
因為已經把新身體當成“自己”,再去看以前的舊軀體時,心態已經平穩到就如同看著陌生的遇難者那樣了。
並且因為實際上並沒有死亡,所以一點也沒有傷情惋惜之類的情緒產生。
那個洞口堵著的石頭隻是被用一種巧妙的手法卡住了,從裏麵怎麽也推不開,但是在外麵還是挺容易挪動的,現在淩蓁有了實體,要搬開石頭取出遺骨並不困難。
遺骨取出來之後,她在島上撿了不少枯枝堆到一起把它給燒了。
燒成灰,撒進大海,即便日後劉翌與那女人再迴來查,也再查不到什麽。
不管誰問起,她都可以推說自己一直昏迷著,醒來時已經流落到這個荒島,理直氣壯地一問三不知。
劉翌當時也許是確定了她再沒有生還的可能,也許是怕多做什麽讓警察發現端倪,總之並沒有再接近那個洞。
她原來的屍首從未被人發現,對於她的死裏逃生再有疑問也隻能接受這個事實。
最該處理的已經處理完,淩蓁開始在荒島裏一邊探索一邊思索:接下來該做的就是研究研究怎麽迴到陸地去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