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若有些無知的猖狂者,突然冒犯了大官,大官雖說掌有兵權,但來不及征調大兵,一時對強盜也無可奈何。”這話也很實在。然而世間所有的神奇傳說,大多是牽強附會的。


    獻縣縣衙有個小吏王某,精通刑律訴訟,善於巧取當事人的錢財。可是每當他有點兒積蓄時,必定發生一件意外事情將這些不該得的錢財耗去。城隍廟有個道童,一天夜裏在走廊裏,聽見兩個鬼吏拿著賬簿核算賬目。其中一個說:“他今年積蓄比較多,該用什麽辦法給他消耗掉?”說完正低頭沉思,另一個說:“一個翠雲就夠了,用不著費多少周折。”這個廟裏常常遇見鬼,道童也司空見慣,因此見二鬼核賬也不害怕,隻是不知翠雲是誰,也不知道替誰計算消耗。不久,有一位名叫翠雲的小妓女來到縣城,縣吏王某特別寵愛她,在她身上耗費了自己的八九成積蓄;又染上了惡瘡,看病吃藥破費許多,等到病瘡痊愈,所有積蓄蕩然無存。有人對王某平生巧取的錢財作過估計,能算得上來的,就大約有三四萬兩銀子。可是,後來王某發瘋病突然死去,竟然連裝殮的棺材也沒有。


    陳雲亭舍人言:有台灣驛使宿館舍,見豔女登牆下窺,叱索無所睹。夜半琅然有聲,乃片瓦擲枕畔。叱問是何妖魅,敢侮天使。窗外朗應曰:“公祿命重,我避公不及,致公叱索,懼幹神譴,惴惴至今。今公睡中萌邪念,誤作驛卒之女,謀他日納為妾。人心一動,鬼神知之。以邪召邪,神不得而咎我,故投瓦相報。公何怒焉?”驛使大愧沮,未及天曙,促裝去。


    葉旅亭禦史宅,忽有狐怪,白晝對語,迫葉讓所居。擾攘戲侮,至杯盤自舞,幾榻自行。葉告張真人,真人以委法官。先書一符,甫張而裂。次牒都城隍,亦無驗。法官曰:“是必天狐,非拜章不可。”乃建道場七日。至三日,狐猶詬詈,至四日,乃婉詞請和。葉不欲與為難,亦祈不竟其事。真人曰:“章已拜,不可追矣。”至七日,忽聞格鬥砰訇,門窗破墮,薄暮尚未已。法官又檄他神相助,乃就擒,以罌貯之,埋廣渠門外。餘嚐問真人驅役鬼神之故,曰:“我亦不知所以然,但依法施行耳。大抵鬼神皆受役於印,而符籙則掌於法官。真人如官長,法官如吏胥。真人非法官不能為符籙,法官非真人之印,其符籙亦不靈。中間有驗有不驗,則如各官司文移章奏,或準或駁,不能一一必行耳。”此言頗近理。又問設空宅深山,猝遇精魅,君尚能製伏否?曰:“譬大吏經行,劫盜自然避匿。儻或無知猖獗,突犯雙旌,雖手握兵符,征調不及,一時亦無如之何。”此言亦頗篤實。然則一切神奇之說,皆附會也。


    士人駭愕,問此何地。曰:“此經香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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