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當空,身旁的行人來去匆匆。
而我們,隻是麵對麵站著,互相看著對方。
“你到底在別扭什麽?”我放軟了語氣問他,他卻揚唇淡漠地笑了笑,還是不迴答我。
“你說啊!你在別扭什麽?難道是因為金茂嗎?我隻是……隻是不希望他受傷……僅此而已……”
他依舊保持沉默,他越是沉默我越是會胡思亂想,他肯定是因為我護著金茂所以很生氣,畢竟我弄傷了他。
有時候,沉默比爭吵更令人感到害怕,就像是一個會為了芝麻綠豆大的小事跟你唧唧歪歪一整天的人,有一天他卻突然不再跟你爭吵了。
“雷斯,我……”
我不知道自己想說什麽,至少我要說些什麽來打破此時的僵持,可我的話才剛開了個頭,他卻身體輕盈地躍起,眨眼間變成一隻烏鴉,朝著與我相反的方向飛走了。
地上,落著他變為烏鴉之前身上穿著的衣服,我將衣服撿起,拂去灰塵,望著雷斯的身影漸漸遠去,最終變為一個小黑點,這才邁步迴到洛洛小屋。
稀帥一臉無奈地看著我,剛才的那一幕想必他已經看到了,他是何等的八卦,怎會錯過剛才的好戲呢。
“你們談的怎麽樣了?”他問我。
“沒談。”
“那你們兩個在外麵站了那麽久,都幹嘛了?”他有些吃驚。
“就是站著,沒談什麽。”
“靠,眼神交流呀你們?”
“眼神交流個屁。”我白了他一眼,繼續走進吧台洗剛才沒有洗完的杯子,他厚著臉皮湊過來,一手托腮看著我,若有所思地說:“我覺得以雷斯的性格,他是不會跟你生氣的,他應該是氣他自己。”
“此話怎講?”
“你也真不是一般的遲鈍,我們第一次見麵我就已經看出雷斯喜歡你了,你怎麽就感覺不到呢,或者你是故意在裝糊塗。”
他的話不禁令我笑出了聲。
“別鬧,雷斯怎麽會喜歡我呢?我是他的代理人,我們是好朋友,好搭檔。”
“說你遲鈍你還真遲鈍,傻子才看不出來呢。”
“你的意思是在說我是個傻子?”我眼睛一瞪,嚇得他身子往後一縮,忙擺手解釋:“不是不是,我哪兒敢說你是傻子,我就是打個比方。”
“那你繼續往下說,為什麽雷斯會跟他自己生氣。”我繼續埋頭洗杯子,邊洗邊聽稀帥在旁有模有樣的分析。
“以我對雷斯的了解,他分明就是生自己的氣,再說,就你這脾氣,他也不敢真跟你生氣啊,他就是氣自己為什麽會喜歡上你,可是已經喜歡上了自己又不能控製對你的感覺,而你呢,滿腦子都是那個金茂,所以他就很生氣啊!又不能對你發脾氣,你又不讓他對金茂發脾氣,他就隻能跟自己發脾氣了。”
“是這樣嗎?”我從架子上取下一塊幹布邊擦著剛剛洗好的杯子,邊狐疑地問稀帥。
“絕壁是。”
“雷斯不是挺喜歡雲鶯的麽,他又怎麽會喜歡我。”我就是隨口一問,稀帥卻忍不住竹筒倒豆子似的把雷斯和雲鶯的事情告訴了我。
我聽得很出神,據稀帥說雲鶯和雲木長老是在幾十年前死於一場車禍的,他們生前是很善良的人,但是死後卻不忍離開人間,所以一直在人世間徘徊,這一徘徊就是近十年,他們變成了孤魂野鬼,而雲鶯更是守在母親身邊,為了保母親事事平安,她做出了許多出格的事,所以觸犯了陰法,陰法是陰間的法律,製定此法律的自然是地獄的閻老爺,所以閻老爺與噬魂界商量對策之後,決定將雲鶯和雲木長老送入地獄,兩人下了地獄之後,因為遭受了太多痛苦的刑罰所以怨氣越來越重,終於還是幻化成為至惡之靈,無奈之下,隻能轉送噬魂界。
當時掌管噬魂界的長老看在雲木有著一身煉兵器的絕活,所以赦免了他的罪行,將他栽培成了一名真正的煉兵師,隨著時間越來越久,雲木也就提升成為了長老。
看來噬魂界人人都有一段悲慘的過去啊!
我聽得莫名有些心酸起來,甚至都有些後悔對雲鶯太苛刻,她明明還是個孩子。
至於雲鶯和雷斯,稀帥更是一字不漏地全都告訴了我。
雲鶯與雷斯幾乎是同一時間進入噬魂界,起初的雲鶯很不合群,甚至經常被其他惡靈欺負,雷斯救過她,所以她很喜歡雷斯,也總是粘著雷斯,而雷斯知道雲鶯的過去,所以對她也很是照顧,盡管雲鶯是個闖禍精,他也從來沒有責罵過她。
“這些代表什麽?”我不明白稀帥告訴我這些有什麽用意。
“你果然很遲鈍。”稀帥被我的話問得嘴角直抽抽。
我苦笑一下。
“我都這麽清楚的告訴你了,你都還不明白啊!雷斯隻是把雲鶯當成是一個妹妹,他從沒把她當成過女人。”
“噢。”我悶悶地應了一聲,一股莫名的欣喜感油然而生,但我並沒有在臉上表現出來,怕被稀帥察覺。
對於我的淡漠迴應,稀帥似乎感到很震驚,他瞪大了眼睛,難以置信地看著我。
“就‘噢’一聲就完了?”
“不然呢?”我笑笑。
“你真的很遲鈍,鑒定完畢。”他冷冷地丟下一句話,扭頭拉開冰箱的門,從中取出一塊小蛋糕。
“你又要偷吃。”
“我這是光明正大地吃。”他端著蛋糕走出吧台,在一個空位上坐下來,津津有味地吃起來。
我也不再管他,繼續擦著杯子,腦袋裏卻在慢慢消化他告訴我的這些事。
難道雷斯真的喜歡我嗎?還是稀帥亂說的?
如果他真的喜歡我怎麽辦?應該不可能吧,我整天欺負他,把他當成男傭使喚,他能喜歡我?不可能的,簡直是天方夜譚。
可是不管怎麽樣,知道雷斯對雲鶯隻是兄妹感情後,我的心情竟然好了許多,好像是有點竊喜。
就在我心中暗暗高興的時候,玻璃門被人從外麵推開,一個身穿t恤牛仔褲的年輕人走了進來,我認識這個人,是沈冰。
!!
而我們,隻是麵對麵站著,互相看著對方。
“你到底在別扭什麽?”我放軟了語氣問他,他卻揚唇淡漠地笑了笑,還是不迴答我。
“你說啊!你在別扭什麽?難道是因為金茂嗎?我隻是……隻是不希望他受傷……僅此而已……”
他依舊保持沉默,他越是沉默我越是會胡思亂想,他肯定是因為我護著金茂所以很生氣,畢竟我弄傷了他。
有時候,沉默比爭吵更令人感到害怕,就像是一個會為了芝麻綠豆大的小事跟你唧唧歪歪一整天的人,有一天他卻突然不再跟你爭吵了。
“雷斯,我……”
我不知道自己想說什麽,至少我要說些什麽來打破此時的僵持,可我的話才剛開了個頭,他卻身體輕盈地躍起,眨眼間變成一隻烏鴉,朝著與我相反的方向飛走了。
地上,落著他變為烏鴉之前身上穿著的衣服,我將衣服撿起,拂去灰塵,望著雷斯的身影漸漸遠去,最終變為一個小黑點,這才邁步迴到洛洛小屋。
稀帥一臉無奈地看著我,剛才的那一幕想必他已經看到了,他是何等的八卦,怎會錯過剛才的好戲呢。
“你們談的怎麽樣了?”他問我。
“沒談。”
“那你們兩個在外麵站了那麽久,都幹嘛了?”他有些吃驚。
“就是站著,沒談什麽。”
“靠,眼神交流呀你們?”
“眼神交流個屁。”我白了他一眼,繼續走進吧台洗剛才沒有洗完的杯子,他厚著臉皮湊過來,一手托腮看著我,若有所思地說:“我覺得以雷斯的性格,他是不會跟你生氣的,他應該是氣他自己。”
“此話怎講?”
“你也真不是一般的遲鈍,我們第一次見麵我就已經看出雷斯喜歡你了,你怎麽就感覺不到呢,或者你是故意在裝糊塗。”
他的話不禁令我笑出了聲。
“別鬧,雷斯怎麽會喜歡我呢?我是他的代理人,我們是好朋友,好搭檔。”
“說你遲鈍你還真遲鈍,傻子才看不出來呢。”
“你的意思是在說我是個傻子?”我眼睛一瞪,嚇得他身子往後一縮,忙擺手解釋:“不是不是,我哪兒敢說你是傻子,我就是打個比方。”
“那你繼續往下說,為什麽雷斯會跟他自己生氣。”我繼續埋頭洗杯子,邊洗邊聽稀帥在旁有模有樣的分析。
“以我對雷斯的了解,他分明就是生自己的氣,再說,就你這脾氣,他也不敢真跟你生氣啊,他就是氣自己為什麽會喜歡上你,可是已經喜歡上了自己又不能控製對你的感覺,而你呢,滿腦子都是那個金茂,所以他就很生氣啊!又不能對你發脾氣,你又不讓他對金茂發脾氣,他就隻能跟自己發脾氣了。”
“是這樣嗎?”我從架子上取下一塊幹布邊擦著剛剛洗好的杯子,邊狐疑地問稀帥。
“絕壁是。”
“雷斯不是挺喜歡雲鶯的麽,他又怎麽會喜歡我。”我就是隨口一問,稀帥卻忍不住竹筒倒豆子似的把雷斯和雲鶯的事情告訴了我。
我聽得很出神,據稀帥說雲鶯和雲木長老是在幾十年前死於一場車禍的,他們生前是很善良的人,但是死後卻不忍離開人間,所以一直在人世間徘徊,這一徘徊就是近十年,他們變成了孤魂野鬼,而雲鶯更是守在母親身邊,為了保母親事事平安,她做出了許多出格的事,所以觸犯了陰法,陰法是陰間的法律,製定此法律的自然是地獄的閻老爺,所以閻老爺與噬魂界商量對策之後,決定將雲鶯和雲木長老送入地獄,兩人下了地獄之後,因為遭受了太多痛苦的刑罰所以怨氣越來越重,終於還是幻化成為至惡之靈,無奈之下,隻能轉送噬魂界。
當時掌管噬魂界的長老看在雲木有著一身煉兵器的絕活,所以赦免了他的罪行,將他栽培成了一名真正的煉兵師,隨著時間越來越久,雲木也就提升成為了長老。
看來噬魂界人人都有一段悲慘的過去啊!
我聽得莫名有些心酸起來,甚至都有些後悔對雲鶯太苛刻,她明明還是個孩子。
至於雲鶯和雷斯,稀帥更是一字不漏地全都告訴了我。
雲鶯與雷斯幾乎是同一時間進入噬魂界,起初的雲鶯很不合群,甚至經常被其他惡靈欺負,雷斯救過她,所以她很喜歡雷斯,也總是粘著雷斯,而雷斯知道雲鶯的過去,所以對她也很是照顧,盡管雲鶯是個闖禍精,他也從來沒有責罵過她。
“這些代表什麽?”我不明白稀帥告訴我這些有什麽用意。
“你果然很遲鈍。”稀帥被我的話問得嘴角直抽抽。
我苦笑一下。
“我都這麽清楚的告訴你了,你都還不明白啊!雷斯隻是把雲鶯當成是一個妹妹,他從沒把她當成過女人。”
“噢。”我悶悶地應了一聲,一股莫名的欣喜感油然而生,但我並沒有在臉上表現出來,怕被稀帥察覺。
對於我的淡漠迴應,稀帥似乎感到很震驚,他瞪大了眼睛,難以置信地看著我。
“就‘噢’一聲就完了?”
“不然呢?”我笑笑。
“你真的很遲鈍,鑒定完畢。”他冷冷地丟下一句話,扭頭拉開冰箱的門,從中取出一塊小蛋糕。
“你又要偷吃。”
“我這是光明正大地吃。”他端著蛋糕走出吧台,在一個空位上坐下來,津津有味地吃起來。
我也不再管他,繼續擦著杯子,腦袋裏卻在慢慢消化他告訴我的這些事。
難道雷斯真的喜歡我嗎?還是稀帥亂說的?
如果他真的喜歡我怎麽辦?應該不可能吧,我整天欺負他,把他當成男傭使喚,他能喜歡我?不可能的,簡直是天方夜譚。
可是不管怎麽樣,知道雷斯對雲鶯隻是兄妹感情後,我的心情竟然好了許多,好像是有點竊喜。
就在我心中暗暗高興的時候,玻璃門被人從外麵推開,一個身穿t恤牛仔褲的年輕人走了進來,我認識這個人,是沈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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