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早已散去,黑夜中一群人無聲對峙著。
靜謐,而又詭譎。
秦歡想要撲向阿七,看看她是否還活著。
可身邊圍著的二十多名黑衣人,並不會允許她過去。
胭脂,也不會讓她如意。
敵眾我寡,聶啟黎將秦歡護在身後,右手握拳。
他沒有劍,也沒有武器。
而麵前的二十多個黑衣人顯然也不是他能輕鬆撂倒的守衛軍。
玲瓏閣之所以被稱為江湖上第一暗殺組織,就是因為玲瓏閣的人,隻會殺人,學的,也都是殺招。
比起秩序井然的守衛軍,他們才是真正的死神,在黑暗中舉起手中的鐮刀,收割著目標人物的性命。
他們現在不動,不是沒到殺人的時機。
而是他們有這個自信不動。
他們收到的命令是將秦歡平安帶迴去。
所有人,都隻等著胭脂的一聲令下。
秦歡揪緊了自己的衣袖,她沒想到他們會真的殺人,這是她第一次見到一個人活生生地倒在自己麵前。
而這個人,還是陪伴了自己一年的女孩。
這個人,家裏還有一個等了她三年的父親。
秦歡看著躺在地上的阿七,又看了眼身前的聶啟黎。
是她害了阿七,如今,她不能再害了阿七的哥哥。
秦歡看向胭脂的眼神,堅定又帶著不屈:“我跟你走,放了他們。”
胭脂冷笑:“公主,你還以為你是那個尊貴的天和公主嗎?主上這次的命令是,讓我們殺了你們!”
胭脂的話無疑打擊到了秦歡。
櫻瓣被咬得忘了疼,不管秦歡以前做什麽,她都知道一點,那就是,拓跋離不會殺了她,甚至不會讓她受半點傷害。
無論他喜不喜歡她,至少,他還是不願傷害她的。
可是現在,胭脂說,他要殺了她。
他要殺了她,包括她肚子裏的骨肉。
秦歡的心一點點冷卻下去,如今她連威脅都威脅不了了是嗎?
好啊!
秦歡的手摸向了袖中的瓷瓶。
她本不想用,但是現在,她想了!
她想用這瓶半步黃泉,來救聶啟黎,還有生死未知的阿七。
就在秦歡摸到那瓷瓶,想要打開的時候,身後陡然躍出一人。
黑夜裏,深色衣袍隨風鼓動,發絲隻束起了一半,落下的黑發搭在衣袍上隨之飛舞。
男人身形挺拔地立在那,就仿佛撐起了一片天地。
“迴去吧,我不會讓你帶走她的。”
是宋子燁的聲音。
秦歡聽他們的語氣,似乎他們認識,想想宋子燁本身就與胡離相識,認識胭脂也不是什麽奇怪的事。
但她並沒想胭脂會聽宋子燁的話,宋子燁不是崇明國燕王之子嗎?胭脂是平涼國的,怎麽會聽他差遣?
卻聽胭脂不甘心地喝了句“走!”,隻片刻,所有黑衣人便閃身不見了。
秦歡也顧不得那麽多,趕緊衝過去抱住了阿七。
翻身一看,見到阿七眼睛還未閉上,心下鬆了些,抬手就要去為她把脈。
卻聽阿七道:“不用了,公主。”
原本嘶啞低沉的聲音如今更是多了一絲虛弱。
“阿七……”秦歡不知該說什麽,眼淚吧嗒吧嗒地掉下來,心神也跟著慌了。
“我知道我的身體,不用了。”阿七說的每句話都很費力,似是強壓著痛苦,“我可以跟將軍說幾句嗎?”
秦歡抬頭看向聶啟黎。
聶啟黎緩緩地走到阿七麵前。
秦歡將阿七放到聶啟黎的懷裏,卻見他微微皺眉。
秦歡看著都為阿七心疼。
突然迴想起三年前聶老爹的話:
“兩年多前,廷安去邊關參軍打仗,那丫頭就開始悶悶不樂的。畢竟是從小長大的兄妹,那丫頭在村裏又是個皮猴子。我不在家的時候,還好有她哥護著,不然準被人打得哭鼻涕去。
後來,她哥一去參軍,她整個人就像變了個人似的,也不皮了,不鬧了,安靜得跟個黃花大閨女似的。
我本以為是廷安走了,她知道沒人護著她,性子也就收了。誰知道那天,那丫頭一早起來,大半張臉都跟被火燒了似的,完全都看不得。
我問了她好幾遍,又擔心她身體不適,想帶她去看大夫。結果她也沒吭一聲,拿著包袱就這麽走了。”
阿七什麽也沒說,隻讓聶啟黎解開她左手腕上的繃帶。
阿七的左手上有很多的繭子,都是這幾年持刀拿劍練出來的,當然也有些重活的成分,剛開始來軍營當後勤兵的時候,每天的任務不是砍柴就是搬重物,就是不練劍,手也早就糙了。
但是當聶啟黎將她左手腕上的繃帶解開時,暴露在外的肌膚纖細光滑,許是長期不見陽光,白皙細膩,在月光下更是如上好的羊脂膏玉般,浮光盈盈,實在不是她臂彎那般粗製濫造,完全想象不出這竟出自同一個人的同一隻左手。
然而聶啟黎的關注點並不在她這白皙如雪的手腕上,而是——
那手腕上一條銀色的手鏈,一顆顆豆大的綠寶石閃著幽深的光芒,在月夜下詭異得如鬼林幽火。中間一顆有拇指般大小的寶石更是圈著一層銀圈,就是在黑暗中也分外惹眼。
這是聶菲生來帶有的項鏈,據說,就是她自己也取不下來。
而現在這條項鏈就在阿七的手腕上。
無疑,她就是聶老爹苦苦相尋的那個女兒——聶菲。
“你不是在聶家村嗎?”
聶啟黎看著眼前人,突然覺得陌生。
印象裏的女孩是頂美的一個人兒,眾星捧月,卻又調皮異常。總要給自己惹出多少禍來,然後等著他給她收拾爛攤子。
可現在,這個女孩,卻是自己身邊最能幹的,也最勤快最能吃苦的手下。
阿七看著聶啟黎,眸色卻深不見底:“我知道你心裏還有未完成的事,所以我用油燈燒毀了自己的臉,然後毒啞了自己的嗓子,從聶家村走了三個多月來到西陽關參軍。
從此做了西陽關軍營裏的一個後勤兵。為了能夠盡快的看到你,我拚命的幹,可是兩個月,三個月,半年,我還是一個後勤兵!我連見到你的機會都沒有。
後來,我終於有機會上了戰場,還能替你擋上一刀,從此做了你的護衛。我真的好開心,我努力了那麽久,終於可以一直陪著你,看著你。
阿啟,阿七這個名字,是因你而存在的。而現在,也該結束了。”
阿七一直看著聶啟黎,她撐著最後一口氣堅持到現在,抱著最後的一絲希望跟他說著她的事。
但她沒有從他的眼神裏,看到一絲變化。
隻有一如既往的冷漠。
正如她跟隨在他身邊的三年裏,他的眼裏,從未有過她。
靜謐,而又詭譎。
秦歡想要撲向阿七,看看她是否還活著。
可身邊圍著的二十多名黑衣人,並不會允許她過去。
胭脂,也不會讓她如意。
敵眾我寡,聶啟黎將秦歡護在身後,右手握拳。
他沒有劍,也沒有武器。
而麵前的二十多個黑衣人顯然也不是他能輕鬆撂倒的守衛軍。
玲瓏閣之所以被稱為江湖上第一暗殺組織,就是因為玲瓏閣的人,隻會殺人,學的,也都是殺招。
比起秩序井然的守衛軍,他們才是真正的死神,在黑暗中舉起手中的鐮刀,收割著目標人物的性命。
他們現在不動,不是沒到殺人的時機。
而是他們有這個自信不動。
他們收到的命令是將秦歡平安帶迴去。
所有人,都隻等著胭脂的一聲令下。
秦歡揪緊了自己的衣袖,她沒想到他們會真的殺人,這是她第一次見到一個人活生生地倒在自己麵前。
而這個人,還是陪伴了自己一年的女孩。
這個人,家裏還有一個等了她三年的父親。
秦歡看著躺在地上的阿七,又看了眼身前的聶啟黎。
是她害了阿七,如今,她不能再害了阿七的哥哥。
秦歡看向胭脂的眼神,堅定又帶著不屈:“我跟你走,放了他們。”
胭脂冷笑:“公主,你還以為你是那個尊貴的天和公主嗎?主上這次的命令是,讓我們殺了你們!”
胭脂的話無疑打擊到了秦歡。
櫻瓣被咬得忘了疼,不管秦歡以前做什麽,她都知道一點,那就是,拓跋離不會殺了她,甚至不會讓她受半點傷害。
無論他喜不喜歡她,至少,他還是不願傷害她的。
可是現在,胭脂說,他要殺了她。
他要殺了她,包括她肚子裏的骨肉。
秦歡的心一點點冷卻下去,如今她連威脅都威脅不了了是嗎?
好啊!
秦歡的手摸向了袖中的瓷瓶。
她本不想用,但是現在,她想了!
她想用這瓶半步黃泉,來救聶啟黎,還有生死未知的阿七。
就在秦歡摸到那瓷瓶,想要打開的時候,身後陡然躍出一人。
黑夜裏,深色衣袍隨風鼓動,發絲隻束起了一半,落下的黑發搭在衣袍上隨之飛舞。
男人身形挺拔地立在那,就仿佛撐起了一片天地。
“迴去吧,我不會讓你帶走她的。”
是宋子燁的聲音。
秦歡聽他們的語氣,似乎他們認識,想想宋子燁本身就與胡離相識,認識胭脂也不是什麽奇怪的事。
但她並沒想胭脂會聽宋子燁的話,宋子燁不是崇明國燕王之子嗎?胭脂是平涼國的,怎麽會聽他差遣?
卻聽胭脂不甘心地喝了句“走!”,隻片刻,所有黑衣人便閃身不見了。
秦歡也顧不得那麽多,趕緊衝過去抱住了阿七。
翻身一看,見到阿七眼睛還未閉上,心下鬆了些,抬手就要去為她把脈。
卻聽阿七道:“不用了,公主。”
原本嘶啞低沉的聲音如今更是多了一絲虛弱。
“阿七……”秦歡不知該說什麽,眼淚吧嗒吧嗒地掉下來,心神也跟著慌了。
“我知道我的身體,不用了。”阿七說的每句話都很費力,似是強壓著痛苦,“我可以跟將軍說幾句嗎?”
秦歡抬頭看向聶啟黎。
聶啟黎緩緩地走到阿七麵前。
秦歡將阿七放到聶啟黎的懷裏,卻見他微微皺眉。
秦歡看著都為阿七心疼。
突然迴想起三年前聶老爹的話:
“兩年多前,廷安去邊關參軍打仗,那丫頭就開始悶悶不樂的。畢竟是從小長大的兄妹,那丫頭在村裏又是個皮猴子。我不在家的時候,還好有她哥護著,不然準被人打得哭鼻涕去。
後來,她哥一去參軍,她整個人就像變了個人似的,也不皮了,不鬧了,安靜得跟個黃花大閨女似的。
我本以為是廷安走了,她知道沒人護著她,性子也就收了。誰知道那天,那丫頭一早起來,大半張臉都跟被火燒了似的,完全都看不得。
我問了她好幾遍,又擔心她身體不適,想帶她去看大夫。結果她也沒吭一聲,拿著包袱就這麽走了。”
阿七什麽也沒說,隻讓聶啟黎解開她左手腕上的繃帶。
阿七的左手上有很多的繭子,都是這幾年持刀拿劍練出來的,當然也有些重活的成分,剛開始來軍營當後勤兵的時候,每天的任務不是砍柴就是搬重物,就是不練劍,手也早就糙了。
但是當聶啟黎將她左手腕上的繃帶解開時,暴露在外的肌膚纖細光滑,許是長期不見陽光,白皙細膩,在月光下更是如上好的羊脂膏玉般,浮光盈盈,實在不是她臂彎那般粗製濫造,完全想象不出這竟出自同一個人的同一隻左手。
然而聶啟黎的關注點並不在她這白皙如雪的手腕上,而是——
那手腕上一條銀色的手鏈,一顆顆豆大的綠寶石閃著幽深的光芒,在月夜下詭異得如鬼林幽火。中間一顆有拇指般大小的寶石更是圈著一層銀圈,就是在黑暗中也分外惹眼。
這是聶菲生來帶有的項鏈,據說,就是她自己也取不下來。
而現在這條項鏈就在阿七的手腕上。
無疑,她就是聶老爹苦苦相尋的那個女兒——聶菲。
“你不是在聶家村嗎?”
聶啟黎看著眼前人,突然覺得陌生。
印象裏的女孩是頂美的一個人兒,眾星捧月,卻又調皮異常。總要給自己惹出多少禍來,然後等著他給她收拾爛攤子。
可現在,這個女孩,卻是自己身邊最能幹的,也最勤快最能吃苦的手下。
阿七看著聶啟黎,眸色卻深不見底:“我知道你心裏還有未完成的事,所以我用油燈燒毀了自己的臉,然後毒啞了自己的嗓子,從聶家村走了三個多月來到西陽關參軍。
從此做了西陽關軍營裏的一個後勤兵。為了能夠盡快的看到你,我拚命的幹,可是兩個月,三個月,半年,我還是一個後勤兵!我連見到你的機會都沒有。
後來,我終於有機會上了戰場,還能替你擋上一刀,從此做了你的護衛。我真的好開心,我努力了那麽久,終於可以一直陪著你,看著你。
阿啟,阿七這個名字,是因你而存在的。而現在,也該結束了。”
阿七一直看著聶啟黎,她撐著最後一口氣堅持到現在,抱著最後的一絲希望跟他說著她的事。
但她沒有從他的眼神裏,看到一絲變化。
隻有一如既往的冷漠。
正如她跟隨在他身邊的三年裏,他的眼裏,從未有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