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請客吃飯,重點是吃飯,而不是喝酒。


    對吧。


    要不然怎麽不說,兄弟出來喝幾杯。


    這喝幾杯,才是喝酒。


    李璞說道:“一家人吃飯,就沒必要喝太多的酒。”


    “老何還需要開車呢。”


    “當心越喝越亂,路上開車不安全。”


    張婷賭氣的說道:“那你來喝。”


    李璞微微一笑:“哼哼!”


    隨後收迴笑意。


    “我可不會慣著你,老老實實地吃飯。”


    “老何,你自己加菜吧。”


    何耀光輕聲說道:“你在這家的威信,似乎不咋滴?”


    李璞說道:“高堂在座,我要什麽威信呢。”


    張靜當即給二姐解圍:“少喝一點可以,這酒大補的。”


    李璞當即說道:“你個小酒鬼,少喝點。”


    張靜立馬點頭:“嗯嗯!”


    張雅也輕聲勸說道:“小婷...客人在這呢。”


    李父和老丈兩個人,自顧自的劃酒。


    李母嫌棄這兩人太吵了,就把他們兩個趕到一邊。


    “掙錢沒有兒子能耐,還淨搗亂。”


    何耀光連忙說道:“沒事,沒事,阿姨,這樣挺好的。”


    “一家人嗎,總是要其樂融融的。”


    李璞笑著說道:“這就像是一家人涮火鍋,什麽味道都有。”


    何耀光舉杯:“李子,你是有福氣之人。”


    “幹了。”


    李璞和他碰杯:“幹了。”


    “滋溜!”


    “臥槽!不行了,這酒太烈了。”


    酒足飯飽以後,兩人都有一點點喝高了。


    李璞雖然有點醉酒的狀態,還是提醒了一句。


    “車子,你還是別開了,我給你叫個出租車。”


    何耀光略有醉意的迴答:“行,聽你的。”


    “明天的事情,說好了,你替我頂著。”


    李璞點點頭,用手比劃著:“ojbk。”


    何耀光揮揮手:“叔叔阿姨,我先走了哈。”


    蔣文英迴答:“車來了,小心點。注意碰頭。”


    過了一會兒,何耀光乘坐出租車走了。


    蔣文英看了一會兒,隨後對李璞說道:“我去把你爸拎迴去,你自己悠著點。”


    李璞點點頭:“放心吧,我沒事的。”


    李璞搖搖晃晃的上了三樓的客廳,找了個沙發直接躺下。


    “唿!真舒服。”


    張靜已經睡著了。


    張雅搖了搖她:“小靜,小靜,這孩子,怎麽又喝這麽多。”


    “小婷,你倆這是怎麽迴事?”


    張婷迴答:“是她自己酒量不行,你還怪我咯。”


    張雅教訓她:“誰有你能喝的?”


    “快去,把小妹扶上去。”


    張婷嘟囔著嘴:“哦!”


    張雅則是像一個老媽子一樣,收拾著餐桌的一切。


    是個大姐,九個賢惠。


    很可惜,做大姐的,十有八九生活都不是那麽的幸福。


    這是一家人對她的虧欠。


    一夜過後,李璞晃悠悠的醒來。


    “嘶!頭疼。”


    “完犢子了!落枕了。”


    張靜冒頭:“大懶豬,起床啦。”


    “哈哈哈...”


    李璞不明所以,一邊扭了扭脖子,一邊疑惑她在笑什麽。


    走到衛生間一看,好家夥,這是被畫了兩個豬頭的圖案。


    不用說,一定是張婷幹的。


    搗蛋鬼!


    張雅在樓下喊著:“小靜,小玉起來了沒有?早飯做好了。”


    小靜迴應:“大懶豬起來了。”


    說著,就噌蹭蹭的跑到樓下去,分享這個趣聞。


    張雅眉頭一皺:“小婷,你做的?”


    張婷嘟囔著小嘴:“誰讓他昨晚破壞我的好事來著。”


    說完,低頭老老實實的吃包子。


    張雅勸說道:“你這丫頭,就不要癡心妄想了。”


    “何公子和你不是一路人。”


    “你看看你胸前的紋身,你見過正經女孩子有紋身嗎?”


    張婷又賭氣的迴答:“我紋身,怪我年輕不懂事咯!”


    說完,端著早餐走到一邊。


    眼不見,心不煩。


    過了幾分鍾,李璞從樓上下來。


    “這是怎麽了?”


    張靜小聲的說道:“大姐又說二姐的紋身的事情了。”


    李璞恍然大悟:“哦!”


    紋身的人,好與壞的爭論就沒停過。


    從傳統思維的情感上看,帶紋身的都是不正經的人。


    也許有人會辯解什麽。


    1.都新世紀了,怎麽還保留固有的文化觀念?


    2.你這審美上就落伍了。


    3.我覺得社會還是需要多一些包容性的。


    4.隻要是合乎道德,合乎法律的,管那麽多幹什麽?


    還有很多就是幹脆挑起對立麵的態度。


    但是,這玩意有什麽好辯解的呢?


    紋不紋,那是個人自己選擇的事。


    但是,紋過後的後果會什麽樣?


    那就是社會規則的約束了。


    很多職業和很多單位人士,都是明確不要紋身的男女。


    夫妻伴侶也是一樣。


    沒聽說過男女一定要接受對方有紋身的。


    相反,不帶紋身的人,社會對她(他)的包容性更強。


    這就是社會規則。


    世界上是沒有後悔藥的,每個人做出的選擇,就是自己給自己買單。


    而不是強迫他人給他買單。


    那些指責別人歧視行為不對的舉動,難道不就是強製性幹涉他人的意誌嗎?


    這些東西,你是無法消除的。


    就像文學作品裏,現在不允許出現“小gz”。


    但並不妨礙大家看電視的時候,痛罵島國的侵略者,對吧。


    歧視國際友人是不對的。


    但我就是歧視他們,就是要罵一罵他們。


    就是這麽一迴事。


    或許張婷也知道這一點。


    所以昨晚才會在何耀光來的時候,急匆匆的去換了一件長襯衫,遮蓋紋身。


    真正的公理,其實每個人的內心都知道。


    隻不過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為了自以為的麵子,放不下某些論調罷了。


    李璞打算出門,張婷也跟著出來。


    張婷眼見四下無人,急忙說道:“小玉!”


    李璞疑惑:“幹嘛?”


    張婷小聲的說道:“帶我一起去!”


    李璞笑著搖搖頭:“我是去頂缺,假裝去相親的。你去做什麽?”


    張婷扒開衣服,露出胸口的圖案。


    “去紋身。”


    李璞眼前一亮:“好吧,上車吧。”


    隨後,李璞掏出一張卡,遞給張婷。


    “密碼是小靜的生日,裏頭有十萬塊錢。”


    張婷吃驚:“小玉,你私藏小金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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