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4章:現實就是這樣殘酷
重生七零:福妻嫁惡霸 作者:七寶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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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婉清沒動,微低著頭,吐出幾個字:“小澤歸誰?”
“是孩子嗎?”和大多數女人一樣,不管自己,隻關心孩子的歸屬,孫念慈心裏有數了,平和道,“當然歸能給孩子提供良好生活條件的一方,我的當事人。”
她善意勸解,“紀小姐,其實你還很年輕,完全可以重新開始生活,帶著孩子對你並不利,你想想看,哪個男人會願意替別人養兒子?”
“我自己會養!”紀婉清猛抬頭,憤怒道,“孩子從一出生就是我領著,他的每一塊尿布都是我換的,他吃的每一口奶都是我喂的,他每天晚上都是聽著我講的故事睡著的。”
“那個男人迴家就隻會抱怨孩子吵得他睡不著覺,你去問問他,孩子長得三歲,他陪伴孩子的時間加起來有沒有一個月?這就是你說,他能提供給孩子的良好生活條件?”
“紀小姐,我也是做母親的,很理解你的心情。”對方的反應在預料中,孫念慈不慌不忙,“但也請你想想,買尿布、奶粉、故事書的錢是誰提供的?”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紀小姐一直沒有工作吧,你找份工作做起來,你就知道了,為了給孩子提供優質的生活條件,必須拚命工作,迴不了家正常。”
紀婉清愣了一下,複又怒道:“照你這樣說,所有男人不迴家盡一個父親的義務都是正常的?胡說,我爸爸就天天迴家,你問問蘇瀅,她丈夫是不是長期不迴家,還有臉要她理解?”
“對不起,我剛才的話讓紀小姐感覺不舒服了。”孫念慈平靜道,“如果紀小姐不同意協議離婚,那麽我們隻能走法律程序,法官的話隻怕會讓紀小姐更不舒服。”
“我略微跟你普及一下,法律規定是,孩子的撫養權歸誰,要根據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兩周歲以下的孩子,考慮到孩子較小更需要母親照顧,法院一般會判給女方,當然,如果女方經濟能力或生活環境明顯對撫養幼小孩子不利,也會判給男方。”
“兩周歲以上的孩子,法官在男女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上,才會考慮其他因素,所謂雙方條件相同,也是指經濟能力和生活環境。”
“紀小姐,你一直沒工作.....”
紀婉清“謔”的站起來,吼叫:“我會去找工作的!”
“我相信。”孫念慈更加平和,“隻是紀小姐,好像你隻有高中文憑,你能找什麽工作?現在才開始,創造的經濟條件能跟我當事人比嗎?你覺得你能說服法官嗎?”
“所以,”紀婉清嘴唇顫抖,“他才會選擇孩子三歲了來和我離婚?”
孫念慈不答。
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現實就是這樣殘酷。
“你說什麽都沒用!”紀婉清咬牙道,“小澤說了,他隻願意跟我生活在一起!”
“對不起,”孫念慈同情的看著女人,“法律規定,滿八周歲的孩子,才能選擇跟哪一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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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婉清沒動,微低著頭,吐出幾個字:“小澤歸誰?”
“是孩子嗎?”和大多數女人一樣,不管自己,隻關心孩子的歸屬,孫念慈心裏有數了,平和道,“當然歸能給孩子提供良好生活條件的一方,我的當事人。”
她善意勸解,“紀小姐,其實你還很年輕,完全可以重新開始生活,帶著孩子對你並不利,你想想看,哪個男人會願意替別人養兒子?”
“我自己會養!”紀婉清猛抬頭,憤怒道,“孩子從一出生就是我領著,他的每一塊尿布都是我換的,他吃的每一口奶都是我喂的,他每天晚上都是聽著我講的故事睡著的。”
“那個男人迴家就隻會抱怨孩子吵得他睡不著覺,你去問問他,孩子長得三歲,他陪伴孩子的時間加起來有沒有一個月?這就是你說,他能提供給孩子的良好生活條件?”
“紀小姐,我也是做母親的,很理解你的心情。”對方的反應在預料中,孫念慈不慌不忙,“但也請你想想,買尿布、奶粉、故事書的錢是誰提供的?”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紀小姐一直沒有工作吧,你找份工作做起來,你就知道了,為了給孩子提供優質的生活條件,必須拚命工作,迴不了家正常。”
紀婉清愣了一下,複又怒道:“照你這樣說,所有男人不迴家盡一個父親的義務都是正常的?胡說,我爸爸就天天迴家,你問問蘇瀅,她丈夫是不是長期不迴家,還有臉要她理解?”
“對不起,我剛才的話讓紀小姐感覺不舒服了。”孫念慈平靜道,“如果紀小姐不同意協議離婚,那麽我們隻能走法律程序,法官的話隻怕會讓紀小姐更不舒服。”
“我略微跟你普及一下,法律規定是,孩子的撫養權歸誰,要根據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兩周歲以下的孩子,考慮到孩子較小更需要母親照顧,法院一般會判給女方,當然,如果女方經濟能力或生活環境明顯對撫養幼小孩子不利,也會判給男方。”
“兩周歲以上的孩子,法官在男女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上,才會考慮其他因素,所謂雙方條件相同,也是指經濟能力和生活環境。”
“紀小姐,你一直沒工作.....”
紀婉清“謔”的站起來,吼叫:“我會去找工作的!”
“我相信。”孫念慈更加平和,“隻是紀小姐,好像你隻有高中文憑,你能找什麽工作?現在才開始,創造的經濟條件能跟我當事人比嗎?你覺得你能說服法官嗎?”
“所以,”紀婉清嘴唇顫抖,“他才會選擇孩子三歲了來和我離婚?”
孫念慈不答。
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現實就是這樣殘酷。
“你說什麽都沒用!”紀婉清咬牙道,“小澤說了,他隻願意跟我生活在一起!”
“對不起,”孫念慈同情的看著女人,“法律規定,滿八周歲的孩子,才能選擇跟哪一方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