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2章 天生歌王(22)
快穿:男神,有點燃!(今天先敗一個億) 作者:墨泠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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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有一條腿還在外麵,初箏塞兩下沒塞進去,突然用力——
女人聽見‘哢嚓’一聲,男人被痛醒,還沒來得及叫一聲,又暈了過去。
女人看見外麵的人兇神惡煞的拍下手,砰的一下甩上車門。
她嚇得驚叫一聲,整個人都快貼到車窗上,瑟瑟抖。
初箏上車,女人驚恐的盯著她,雙手抱在胸前,滿臉的防備和畏懼。
初箏:“……”
白救了。
虧大了。
-
初箏把人送到有關部門,她沒想到這裏麵還有反轉。
那個女人被問話的時候,顯得很不正常,作為經驗豐厚的官方人員,知道這裏麵肯定有問題。
結果一審,果然審出問題來了。
這個女人和那個男人竟然是一夥的,女的負責吸引人,男人負責搶劫。
初箏:“??”
你們還雌雄雙煞啊?
怎麽那麽能呢!
那我不是白幹好事了?!
“小姑娘你可真厲害。不過下次可不能這麽魯莽,萬一遇上什麽危險怎麽辦。”
“……”我能有什麽危險,大佬不在怕的。
【小姐姐,你還有五分鍾。】
初箏:“!!”
買官方用車會被和諧嗎?
“哎,小姑娘你去哪兒?”
初箏大步離開,不顧後麵喊她的人,迅上車。
五分鍾雖然不能幹什麽,但是翻倍後就是半個小時兩百萬,能多五分鍾就多五分鍾吧。
一分一秒都不能浪費。
【恭喜小姐姐達成翻倍成就,兩百萬已到賬。請小姐姐在半個小時內,花掉兩百萬哦!】
初箏把車停在一間娛樂會所前,直奔裏麵去。
門口有人守著,初箏被門衛攔下。
“小姐,請出示會員卡。”
初箏:“現辦行不行?”
“……”
初箏被請進裏麵,一張會員卡五十萬起,初箏直接想充值進去,王八蛋提醒她,充值進去那錢還存在,並沒有被花掉。
初箏:“……”
初箏看向給她辦卡的小姐姐,在心底唿出一口氣,以氣吞山河的氣勢將卡往桌子上一拍:“今天晚上的單,我都買了。”
“??”小姐姐一臉懵逼,說話都不利索起來:“孟小姐,你要給所有的客人買單嗎?”
“不行?”
“可以是可以……可是為什麽啊?”小姐姐忍不住把心底好奇的問出來了。
“有錢。”想敗個家。
小姐姐:“……”
小姐姐露出一個尷尬又不失禮貌的微笑。
貧窮使人嫉妒。
小姐姐不是很確定的問:“是所有的嗎?”
初箏看著時間:“嗯,有兩百萬嗎?”
小姐姐微笑有點維持不下去:“……現在有大部分客人已經走了,應該……沒有。”
有的包廂消費高,高檔煙酒一去,上個幾十萬都有可能。
但現在這個時間……
“那就送他們東西,送到兩百萬為止。”初箏把卡推過去,催促她:“快點刷卡。”
小姐姐:“……”
-
會所裏,所有還有客人的包廂,都開始送東西。
一些人莫名其妙:“這誰送的?我們沒叫……”
服務員保持微笑:“是一位客人請的。”
“誰啊?”
服務員搖搖頭,表示不清楚。
大家也沒多想,隻以為是熟人。
然而有人現是整個會所,所有包廂都送了,不僅如此,還幫他們把賬給結了。
“???”
這是哪個敗家子?
這麽敗家?
-
初箏離開會所的時候,正好看見華槐和一個女人從會所出來,兩人都很低調,迅上了一輛車。
初箏環顧下四周,沒現有疑似狗仔的。
她立即上車,跟上那輛車。
車子在某酒店停下,初箏用手機拍到華槐和那個女人下車的照片。
華槐全副武裝,女人倒是沒什麽遮掩,下車後華槐就攬住女人的肩。
她把手機放大看了看,不認識這個女人……不過看上去年紀不小,絕對不是什麽年輕小姑娘。
可以啊!
原主這樣的不喜歡,原來喜歡這樣的!
初箏讓人查下這個女人是誰,資料很快傳給她。
女人是某集團副總,丈夫是集團總裁。
初箏琢磨下,決定做個好事。
她把照片給那位總裁,順便了個地址過去。
對方堂堂一總裁,如果真的想查的話,肯定能查到他們在哪個房間。
做完這些,也不管對方這個時間能否看見,深藏功與名,悠哉悠哉的迴了家。
今天也在努力做好人呢!
初箏第二天就看見華槐的熱搜。
照片不是初箏的那張,是在酒店裏,兩人都是衣衫不整,驚慌失措的擋鏡頭。
女人如果沒有家室,頂多算夜會,大不了公開交往,風頭一過,和平分手。
但現在的問題是,女人不僅有家室,還比華槐大那麽多。
[草!歌唱得不怎麽樣,人也這麽惡心,華槐一身黑。]
[這女人比他大多少?這是被包養吧?]
[拿著老公的錢,包養小白臉,也是6666哦!]
[這個華槐是誰啊?]
[我不姓槐槐是這種人,槐槐肯定是被冤枉的!這照片說不定是p的!]
[我之前還挺喜歡他的啊,竟然這麽惡心,脫粉了。]
華槐本來就不多的粉絲,瞬間脫了一半。
華槐現在才是最慪的。
他和這個女人在白雅旋的聚會上認識,剛搭上線,對方答應幫他出專輯。
結果他還沒撈到任何好處,突然全網都知道了。
“你一天不好好練歌,搞的什麽事!!你就不能走點正道?”
經紀人方鈞指著華槐,氣得不知道該怎麽說他。
華槐垂著頭不說話。
方鈞越想越生氣:“你寫不出好東西,好,我找人給你寫,你呢?整天往外麵跑,現在還惹出這麽一件事,你讓我怎麽給你收場?”
華槐握緊拳頭,他做這些是為什麽……還不是為出專輯。
公司壓根就沒想過為他出專輯的事。
方鈞覺得自己實在是帶不了他,當天就和公司提出申請。
劇情裏方鈞接華槐的時候,他已經火了,而且華槐當時有原主當‘交際’,自然一切都是往好的方向走。
華槐鬧出這麽大的事,方鈞也撂挑子不幹,公司決定靜觀其變——變相來說,就是不管。
男人有一條腿還在外麵,初箏塞兩下沒塞進去,突然用力——
女人聽見‘哢嚓’一聲,男人被痛醒,還沒來得及叫一聲,又暈了過去。
女人看見外麵的人兇神惡煞的拍下手,砰的一下甩上車門。
她嚇得驚叫一聲,整個人都快貼到車窗上,瑟瑟抖。
初箏上車,女人驚恐的盯著她,雙手抱在胸前,滿臉的防備和畏懼。
初箏:“……”
白救了。
虧大了。
-
初箏把人送到有關部門,她沒想到這裏麵還有反轉。
那個女人被問話的時候,顯得很不正常,作為經驗豐厚的官方人員,知道這裏麵肯定有問題。
結果一審,果然審出問題來了。
這個女人和那個男人竟然是一夥的,女的負責吸引人,男人負責搶劫。
初箏:“??”
你們還雌雄雙煞啊?
怎麽那麽能呢!
那我不是白幹好事了?!
“小姑娘你可真厲害。不過下次可不能這麽魯莽,萬一遇上什麽危險怎麽辦。”
“……”我能有什麽危險,大佬不在怕的。
【小姐姐,你還有五分鍾。】
初箏:“!!”
買官方用車會被和諧嗎?
“哎,小姑娘你去哪兒?”
初箏大步離開,不顧後麵喊她的人,迅上車。
五分鍾雖然不能幹什麽,但是翻倍後就是半個小時兩百萬,能多五分鍾就多五分鍾吧。
一分一秒都不能浪費。
【恭喜小姐姐達成翻倍成就,兩百萬已到賬。請小姐姐在半個小時內,花掉兩百萬哦!】
初箏把車停在一間娛樂會所前,直奔裏麵去。
門口有人守著,初箏被門衛攔下。
“小姐,請出示會員卡。”
初箏:“現辦行不行?”
“……”
初箏被請進裏麵,一張會員卡五十萬起,初箏直接想充值進去,王八蛋提醒她,充值進去那錢還存在,並沒有被花掉。
初箏:“……”
初箏看向給她辦卡的小姐姐,在心底唿出一口氣,以氣吞山河的氣勢將卡往桌子上一拍:“今天晚上的單,我都買了。”
“??”小姐姐一臉懵逼,說話都不利索起來:“孟小姐,你要給所有的客人買單嗎?”
“不行?”
“可以是可以……可是為什麽啊?”小姐姐忍不住把心底好奇的問出來了。
“有錢。”想敗個家。
小姐姐:“……”
小姐姐露出一個尷尬又不失禮貌的微笑。
貧窮使人嫉妒。
小姐姐不是很確定的問:“是所有的嗎?”
初箏看著時間:“嗯,有兩百萬嗎?”
小姐姐微笑有點維持不下去:“……現在有大部分客人已經走了,應該……沒有。”
有的包廂消費高,高檔煙酒一去,上個幾十萬都有可能。
但現在這個時間……
“那就送他們東西,送到兩百萬為止。”初箏把卡推過去,催促她:“快點刷卡。”
小姐姐:“……”
-
會所裏,所有還有客人的包廂,都開始送東西。
一些人莫名其妙:“這誰送的?我們沒叫……”
服務員保持微笑:“是一位客人請的。”
“誰啊?”
服務員搖搖頭,表示不清楚。
大家也沒多想,隻以為是熟人。
然而有人現是整個會所,所有包廂都送了,不僅如此,還幫他們把賬給結了。
“???”
這是哪個敗家子?
這麽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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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箏離開會所的時候,正好看見華槐和一個女人從會所出來,兩人都很低調,迅上了一輛車。
初箏環顧下四周,沒現有疑似狗仔的。
她立即上車,跟上那輛車。
車子在某酒店停下,初箏用手機拍到華槐和那個女人下車的照片。
華槐全副武裝,女人倒是沒什麽遮掩,下車後華槐就攬住女人的肩。
她把手機放大看了看,不認識這個女人……不過看上去年紀不小,絕對不是什麽年輕小姑娘。
可以啊!
原主這樣的不喜歡,原來喜歡這樣的!
初箏讓人查下這個女人是誰,資料很快傳給她。
女人是某集團副總,丈夫是集團總裁。
初箏琢磨下,決定做個好事。
她把照片給那位總裁,順便了個地址過去。
對方堂堂一總裁,如果真的想查的話,肯定能查到他們在哪個房間。
做完這些,也不管對方這個時間能否看見,深藏功與名,悠哉悠哉的迴了家。
今天也在努力做好人呢!
初箏第二天就看見華槐的熱搜。
照片不是初箏的那張,是在酒店裏,兩人都是衣衫不整,驚慌失措的擋鏡頭。
女人如果沒有家室,頂多算夜會,大不了公開交往,風頭一過,和平分手。
但現在的問題是,女人不僅有家室,還比華槐大那麽多。
[草!歌唱得不怎麽樣,人也這麽惡心,華槐一身黑。]
[這女人比他大多少?這是被包養吧?]
[拿著老公的錢,包養小白臉,也是6666哦!]
[這個華槐是誰啊?]
[我不姓槐槐是這種人,槐槐肯定是被冤枉的!這照片說不定是p的!]
[我之前還挺喜歡他的啊,竟然這麽惡心,脫粉了。]
華槐本來就不多的粉絲,瞬間脫了一半。
華槐現在才是最慪的。
他和這個女人在白雅旋的聚會上認識,剛搭上線,對方答應幫他出專輯。
結果他還沒撈到任何好處,突然全網都知道了。
“你一天不好好練歌,搞的什麽事!!你就不能走點正道?”
經紀人方鈞指著華槐,氣得不知道該怎麽說他。
華槐垂著頭不說話。
方鈞越想越生氣:“你寫不出好東西,好,我找人給你寫,你呢?整天往外麵跑,現在還惹出這麽一件事,你讓我怎麽給你收場?”
華槐握緊拳頭,他做這些是為什麽……還不是為出專輯。
公司壓根就沒想過為他出專輯的事。
方鈞覺得自己實在是帶不了他,當天就和公司提出申請。
劇情裏方鈞接華槐的時候,他已經火了,而且華槐當時有原主當‘交際’,自然一切都是往好的方向走。
華槐鬧出這麽大的事,方鈞也撂挑子不幹,公司決定靜觀其變——變相來說,就是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