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陵以其宏偉的規模、神秘的地宮、豐富而令人遐想的陪葬品聞名於世。
可是人們卻被皇秦始陵究意是否被盜、是否真的如《漢書》所記載的那樣,已經被火焚毀寥問題,困惑了兩千多年。
如果秦皇陵的確曾被攘掘,那麽其損毀程度究又如何?
這些都關係到這座偉大陵墓的發掘價值的問題。
自從一九七四年發現了兵馬俑坑之後,考古工作者對秦始皇陵進行了大量的鑽探,科技工作者又對秦始皇裝地宮中的汞含量進行了測量和鑒定,
依據已有的考古資料,再結合曆史文獻進行綜合分析,可以為解決這一曆史懸案提供一些有力的旁證。
過多年考古研究,專家們認為雖然秦始皇陵還沒有發掘,對秦始皇陵盜焚的問題,
還不能做出結論,但大多傾向於其地宮並未遭嚴重破壞。
在典籍中第一個記載秦始皇陵曾被項羽盜掘的是成書於西漢武帝時期的《史記》。
司馬遷在《史記?高祖本紀》中記載了公元前二o三年,劉邦和項羽率在河南廣武對峙的時侯,劉邦曾曆數項羽的所謂的十條罪狀。
其中的第四條是“懷王約入秦無暴掠,項羽燒秦宮室,掘始皇帝塚,私收其財物”。
其次,記載秦始皇陵被盜掘,並且被火焚毀的是成書於東漢初年的《漢書》。
班固在《漢書?楚元王傳》中:“項籍燔其宮室屋宇,往者成見發,其後牧兒亡羊,羊入其,牧者持火照求羊,失火燒其藏槨。
自古至今,葬未有盛如始皇者也,數年之間,外被項籍之災,內離牧豎之忠,豈不哀哉。”
這種法又與《史記》有所不同,隻是“項籍燔其宮室屋宇”、“外被項籍之災”,並未明確項羽掘始皇帝塚,私收其財物,而是“往者鹹見發掘”,並又增加了牧者“失火燒其藏槨”的記載。
第三個比較完整地記載秦始皇陵被盜掘焚毀的是成書於北魏時期的《水經注》。
酈道元在《水經注》中寫道:“項羽入關發之,以三十萬人,三十日運物不能窮,關東盜賊銷楟取銅。牧人尋羊,燒之,火延九十日不能滅。”
這裏明確記載了秦陵地宮被盜掘一空並遭徹底焚毀的情況。相比《漢書》還增加了“關東盜戴銷槨取銅”的記載。
第四個記載秦始皇陵被掘的是成書於唐代的《晉書》。
由房玄齡等人主編的《晉書?載記》石季龍“使掘秦始皇塚,取銅柱,鑄以為器。”
這是後趙國主石虎也盜掘過秦陵,目的是為了取銅。
另外,明代工部主事都穆撰寫的《驪山記》中亦寫道:“項羽、黃巢皆嚐發之。”沒有提及石虎盜掘一事,但增加了黃巢掘陵的情節。
如上所述,秦始皇陵從秦末到唐末先後四次遭遇劫難,即項羽盜掘、關東盜賊銷銅取槨、石虎掘塚取銅柱、以及黃巢的發掘。
客觀分析這四種記載,應首先從《史記》入手。《史記?高祖本紀》中講:“項羽燒秦宮室,掘始皇帝塚,私收其財物”,是借用劉邦之口講的,
而在《史記?項羽本紀》中卻隻字未提項羽掘秦始皇帝陵一事。隻談到了項羽“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收其婦女貨寶而東。”
劉邦一共指責項羽十條罪狀:
其罪一,“始與項羽俱受命懷王,日先入定關中者王之,項羽負約,王我於蜀漢。”
其罪二,“項羽矯殺卿子冠軍而自尊。”
其罪三,“項羽己救趙,當還報,而擅劫諸侯兵入關。”
其罪四,“懷王約入秦無暴掠,項羽燒秦宮室,掘始皇帝塚,私收其財物。”
其罪五,“又強殺秦降王子嬰。”
其罪六,“詐院秦子弟新安二十萬,王其將。”
其罪七,“項羽皆王諸將善地,而徙逐故主,令臣下爭叛逆。”
其罪八,“項羽出逐義帝彭城,自都之,奪韓王地,並王梁楚,自多予。”
其罪九,“項羽使人陰弑義帝江南。”
其罪十,“夫為人臣而試其主,殺已降,為政不平,主約不信,下所不容,大逆無道。”
其中,除第四條外,其餘皆有實據,並在《史記?項羽本紀》中都有記載。唯獨第四條職掘始皇帝家,私收其財物”卻無法找到旁證材料。
所以司馬遷對項羽是否盜掘了始皇陵並盜走了其中的珍寶,無法確定,因此在《史記?項羽本紀》中對此事避而不談,隻是在《史記?高祖本紀》中如實記錄了劉邦對項羽的指責。
《漢書?楚元王傳》亦未記載項羽盜掘始皇陵,隻談到“項籍燔其宮室屋宇”,“外被項籍之災”,這些的是項羽對秦始皇陵園地麵建築物的破壞。
考古調查證實,在秦始皇陵封土的北側和西北側有大片的建築遺址,在這些遺址內又有大量的紅燒土和成堆的殘磚破瓦,這明秦始皇陵園地麵建築物確係毀於火焚。
頂羽之所以一入關中,就要殺秦王子嬰,火燒阿房宮,對秦始皇陵園地麵建築物肆意破壞,是源於秦楚兩國的曆史恩怨。
在《史記?項羽本紀》中,範增如此:“秦滅六國,楚最無罪,自懷王入秦不返,楚人憐之至今。”
在秦昭襄王十四年,秦將白起“拔鄢、鄧五城,其明年,攻楚,拔郢,燒夷陵。”
秦攻破了楚國都城郢,迫使楚國遷都於陳。最令楚人憤恨的是白起燒了楚國的王陵。
而且項梁父親項燕被秦將王翦所殺,項羽的叔父亦被秦少府章邯所逼殺。
作為楚國貴族後商的項羽在進入關中之後,他的行為被強烈地報複衝動驅使。掘開地宮,將秦始皇焚屍揚灰,將其中的財物劫掠一空是他最迫切地願望。
但項羽從入關到離開關中,這段時間很短,因此,項羽無法派三十萬人以三十日的時間去掠奪秦始皇陵中的財物。
秦始皇陵的修建,尤其是地宮的建造無疑是采用簾時最好的建築材料,使用了最優秀的工匠,應用了最先進的技術。
要進入秦始皇陵地宮極其困難,但摧毀地麵建築要容易得多,因此項羽在無奈之下選擇了焚毀秦陵地麵宮殿屋宇來泄憤。
如果秦始皇陵真的如《水經注》所記載的那樣,被項羽盜掘一空,為何距離秦始皇時代隻有百餘年的《史記》中並未明確記載,
而到了其後五百餘年的北魏時期卻被記載得如此詳盡,猶如作者親眼所見一般?
漢朝建立後,劉邦在公元前一九五年派人為秦始皇守陵,這一做法,除了穩定人心、顯示其仁義外,
也明劉邦認為秦始皇陵有保護的價值,否則派百餘人守一座空墓還有什麽意義呢?
《史記?秦始皇本紀》明確記載了秦始皇陵地宮中有防盜的“機矢”,並且能做到“有所穿近者輒射之”。
如果秦始皇陵被盜,必然會有盜墓者被機矢所傷,但曆史文獻中從沒有盜墓者被努矢所贍記載。
《史記?秦始皇本紀》又明言秦始皇陵地宮職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如有攘墓,必然會被水銀散發出來強烈的毒氣所傷而死,可史料中也從無這種記載。
後世對秦陵已被盜掘也不相信,否則數百年的石虎、千年後的黃巢為什麽還要去掘秦始皇陵呢?
對項羽是否派人掘陵進入墓室,宋代人亦持懷疑態度,如宋人盧氏在注解張華的《博物誌》時:“秦氏奢侈,自知葬用珍寶多,故高作山,從難發也,高則難上,固則難攻,項羽爭資之時,發其陵,未詳甚至棺否?”
明代的學者李贄也:“秦亡而項羽掘始皇陵,浩劫三月,未可信者,無一字言其始皇棺木之事。”
古代曆來有以盜墓為業者,那麽這些人是否盜掘過秦始皇陵呢?
據《呂氏春秋?安死篇》記載:“憚耕采薪之勞,不肯官人事,而祈美衣移食之樂,知巧窮屈,每以為之,於是乎群多之徒,以深山廣澤林數,撲擊過奪,又視名丘大基之厚者,求舍便居,以微抇之。日夜不休,必得所利,相與分之。”
《陸判手卷》中:“有人自關中來者。為言奸人,率於古貴人旁,相距數百步外為屋以居,人即於屋中穿地道以達於所,故從其外觀之,未見有發據之形也,而藏已空矣。熟知今人之巧,古已先有為之者。人求利,無所不至初無古今之異出。”
《史記?貨殖列傳》也:“中山地薄人眾,民俗環急,仰機利而食,丈夫相聚遊戲,悲歌驚慨,起則相隨椎剽,休則掘塚作巧奸治。
從這些記載中可見,古時一直有好吃懶做又貪圖一夜暴富的人打古墓的注意,盜墓早已成了風氣。
始皇陵隨葬品之豐富珍貴,必然使這些仰機利而食之徒垂涎三尺,但秦始皇陵修建之豎固,連擁有數十萬軍隊的項羽黃巢大張旗鼓地發掘都無可奈何,何況這些雞鳴狗盜之輩。因此,這些人偷偷摸摸地盜掘行為成功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
幾十年來,考古工作者在秦始皇陵封土周圍進行了大量細致的鑽探工作,鑽探資料表明,秦始皇陵地宮四周均有4米厚的宮牆,
宮牆還用青磚包砌起來,並且找到了若幹個通往地宮的甬道,發現甬道中的五花土並沒有人為擾動的跡象,
隻在泰始皇陵封土西側,銅車馬陪葬坑的通道部位發現兩個直徑1米,深度不足9米的盜洞。這兩個洞橢園形,根據其形狀與遺物判斷,
似為宋代人所據,但這兩個盜洞均遠離地宮,明盜墓者並未進入秦始皇陵地宮之內。
秦始皇陵地宮中存在大量水銀的事實,更是其未遭受大規模盜的有力證據。
對《史記?秦始皇本紀》職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的記載,人們曆來持半信半疑的態度。現在,經過現代先進探測儀器的測定,這一記載已經得到證實。
經過多次取樣分析的結果表明,在位於秦始皇陵地宮正中上的封土中,大致在12,000平方米的範圍內,汞含量高出其它土填280倍,其分布的密度呈有規律的幾何形狀。
科技工作者還對當時挖封土形成的魚池土壤進行了取樣分析,並沒有發現汞異常,這就排除了泰始皇陵封土中出現的汞異常是從魚池的土中帶來的可能性,
證明了始皇陵封土中的汞含量異常是地宮中水銀蒸發形成的,如果秦始皇陵有通往地宮中的盜洞,水銀早就順盜洞揮發掉了,如今不會檢測到這種異常。
日本人足立喜六曾於1906年親身考察了秦始皇陵,他也認為《水經注》中的發之以三十萬人,三十日運物不能窮等記載“全屬空漠之想象,殊難憑信也”。
以上材料完全可以明,秦始皇陵地宮沒有被掘開。不論是項羽、石虎,還是黃巢都不可能進入地宮之中,他們隻是實施了對墓室的發掘,但並未成功。
因此,關於牧者進入墓內求羊,火燒地宮之不能成立。即使牧者能進入墓內,也未必能火燒其楟。曆史文獻雖然對秦始皇所用棺槨之質材的記載有兩種不同法,但兩種法都認為棺槨用的是不易點燃的質材。
一是石槨,如《漢書?楚元王傳》中“石槨為遊館”,另一是銅槨,如“關東盜銷取銅”,顯然石和銅都不可能燃燒,隻有木槨才可能燃燒。
但《漢舊儀》又秦始皇陵的深度已經“燒之不燃”,明地宮中空氣稀薄,含氧量極低,即使是木槨也難以燃燒。故火燒藏槨之不可信。
唐代以來,有不少文人騷客都曾吟詠過秦始皇陵,對秦始皇陵被盜焚發出了惋惜的感歎。
如唐代詩人張九齡在《和黃門盧監望秦始皇陵》中道:“始掘既由楚,終焚乃因牧。”
唐代杜牧在《過驪山作》中寫道:“牧童入火九泉底,燒作灰時猶未結。”李白在《登高丘而遠望海》中歎曰:“君不見,麗山茂陵盡灰滅,牧羊之子來攀登,盜賊劫寶玉,精靈竟何能。”
唐代詩人鮑容在《經始皇陵》中寫道:白晝盜開陵,玄冬火焚樹”。
清代詩人袁枚在《始皇陵詠》中則感歎:“生則張良椎之荊軻刀,死則黃巢掘之項羽燒”。
這些詩文都認為秦始皇陵已被盜掘,地宮已被火焚。他們的根據就是來源於《漢書》和《水經注》,但這些都是文學作品,不能當做考古史料。
隨著中國經濟發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斷提高,秦始皇陵終有一會得到科學合理地發掘,
那時,呈現在人們眼前的將是一座無與倫比的先秦文物寶庫,秦陵發掘將成為人類曆史上最為壯觀的考古發現,全世界都將飽覽中國先秦時代的科技成果和文化藝術瑰寶。
(本章完)
可是人們卻被皇秦始陵究意是否被盜、是否真的如《漢書》所記載的那樣,已經被火焚毀寥問題,困惑了兩千多年。
如果秦皇陵的確曾被攘掘,那麽其損毀程度究又如何?
這些都關係到這座偉大陵墓的發掘價值的問題。
自從一九七四年發現了兵馬俑坑之後,考古工作者對秦始皇陵進行了大量的鑽探,科技工作者又對秦始皇裝地宮中的汞含量進行了測量和鑒定,
依據已有的考古資料,再結合曆史文獻進行綜合分析,可以為解決這一曆史懸案提供一些有力的旁證。
過多年考古研究,專家們認為雖然秦始皇陵還沒有發掘,對秦始皇陵盜焚的問題,
還不能做出結論,但大多傾向於其地宮並未遭嚴重破壞。
在典籍中第一個記載秦始皇陵曾被項羽盜掘的是成書於西漢武帝時期的《史記》。
司馬遷在《史記?高祖本紀》中記載了公元前二o三年,劉邦和項羽率在河南廣武對峙的時侯,劉邦曾曆數項羽的所謂的十條罪狀。
其中的第四條是“懷王約入秦無暴掠,項羽燒秦宮室,掘始皇帝塚,私收其財物”。
其次,記載秦始皇陵被盜掘,並且被火焚毀的是成書於東漢初年的《漢書》。
班固在《漢書?楚元王傳》中:“項籍燔其宮室屋宇,往者成見發,其後牧兒亡羊,羊入其,牧者持火照求羊,失火燒其藏槨。
自古至今,葬未有盛如始皇者也,數年之間,外被項籍之災,內離牧豎之忠,豈不哀哉。”
這種法又與《史記》有所不同,隻是“項籍燔其宮室屋宇”、“外被項籍之災”,並未明確項羽掘始皇帝塚,私收其財物,而是“往者鹹見發掘”,並又增加了牧者“失火燒其藏槨”的記載。
第三個比較完整地記載秦始皇陵被盜掘焚毀的是成書於北魏時期的《水經注》。
酈道元在《水經注》中寫道:“項羽入關發之,以三十萬人,三十日運物不能窮,關東盜賊銷楟取銅。牧人尋羊,燒之,火延九十日不能滅。”
這裏明確記載了秦陵地宮被盜掘一空並遭徹底焚毀的情況。相比《漢書》還增加了“關東盜戴銷槨取銅”的記載。
第四個記載秦始皇陵被掘的是成書於唐代的《晉書》。
由房玄齡等人主編的《晉書?載記》石季龍“使掘秦始皇塚,取銅柱,鑄以為器。”
這是後趙國主石虎也盜掘過秦陵,目的是為了取銅。
另外,明代工部主事都穆撰寫的《驪山記》中亦寫道:“項羽、黃巢皆嚐發之。”沒有提及石虎盜掘一事,但增加了黃巢掘陵的情節。
如上所述,秦始皇陵從秦末到唐末先後四次遭遇劫難,即項羽盜掘、關東盜賊銷銅取槨、石虎掘塚取銅柱、以及黃巢的發掘。
客觀分析這四種記載,應首先從《史記》入手。《史記?高祖本紀》中講:“項羽燒秦宮室,掘始皇帝塚,私收其財物”,是借用劉邦之口講的,
而在《史記?項羽本紀》中卻隻字未提項羽掘秦始皇帝陵一事。隻談到了項羽“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收其婦女貨寶而東。”
劉邦一共指責項羽十條罪狀:
其罪一,“始與項羽俱受命懷王,日先入定關中者王之,項羽負約,王我於蜀漢。”
其罪二,“項羽矯殺卿子冠軍而自尊。”
其罪三,“項羽己救趙,當還報,而擅劫諸侯兵入關。”
其罪四,“懷王約入秦無暴掠,項羽燒秦宮室,掘始皇帝塚,私收其財物。”
其罪五,“又強殺秦降王子嬰。”
其罪六,“詐院秦子弟新安二十萬,王其將。”
其罪七,“項羽皆王諸將善地,而徙逐故主,令臣下爭叛逆。”
其罪八,“項羽出逐義帝彭城,自都之,奪韓王地,並王梁楚,自多予。”
其罪九,“項羽使人陰弑義帝江南。”
其罪十,“夫為人臣而試其主,殺已降,為政不平,主約不信,下所不容,大逆無道。”
其中,除第四條外,其餘皆有實據,並在《史記?項羽本紀》中都有記載。唯獨第四條職掘始皇帝家,私收其財物”卻無法找到旁證材料。
所以司馬遷對項羽是否盜掘了始皇陵並盜走了其中的珍寶,無法確定,因此在《史記?項羽本紀》中對此事避而不談,隻是在《史記?高祖本紀》中如實記錄了劉邦對項羽的指責。
《漢書?楚元王傳》亦未記載項羽盜掘始皇陵,隻談到“項籍燔其宮室屋宇”,“外被項籍之災”,這些的是項羽對秦始皇陵園地麵建築物的破壞。
考古調查證實,在秦始皇陵封土的北側和西北側有大片的建築遺址,在這些遺址內又有大量的紅燒土和成堆的殘磚破瓦,這明秦始皇陵園地麵建築物確係毀於火焚。
頂羽之所以一入關中,就要殺秦王子嬰,火燒阿房宮,對秦始皇陵園地麵建築物肆意破壞,是源於秦楚兩國的曆史恩怨。
在《史記?項羽本紀》中,範增如此:“秦滅六國,楚最無罪,自懷王入秦不返,楚人憐之至今。”
在秦昭襄王十四年,秦將白起“拔鄢、鄧五城,其明年,攻楚,拔郢,燒夷陵。”
秦攻破了楚國都城郢,迫使楚國遷都於陳。最令楚人憤恨的是白起燒了楚國的王陵。
而且項梁父親項燕被秦將王翦所殺,項羽的叔父亦被秦少府章邯所逼殺。
作為楚國貴族後商的項羽在進入關中之後,他的行為被強烈地報複衝動驅使。掘開地宮,將秦始皇焚屍揚灰,將其中的財物劫掠一空是他最迫切地願望。
但項羽從入關到離開關中,這段時間很短,因此,項羽無法派三十萬人以三十日的時間去掠奪秦始皇陵中的財物。
秦始皇陵的修建,尤其是地宮的建造無疑是采用簾時最好的建築材料,使用了最優秀的工匠,應用了最先進的技術。
要進入秦始皇陵地宮極其困難,但摧毀地麵建築要容易得多,因此項羽在無奈之下選擇了焚毀秦陵地麵宮殿屋宇來泄憤。
如果秦始皇陵真的如《水經注》所記載的那樣,被項羽盜掘一空,為何距離秦始皇時代隻有百餘年的《史記》中並未明確記載,
而到了其後五百餘年的北魏時期卻被記載得如此詳盡,猶如作者親眼所見一般?
漢朝建立後,劉邦在公元前一九五年派人為秦始皇守陵,這一做法,除了穩定人心、顯示其仁義外,
也明劉邦認為秦始皇陵有保護的價值,否則派百餘人守一座空墓還有什麽意義呢?
《史記?秦始皇本紀》明確記載了秦始皇陵地宮中有防盜的“機矢”,並且能做到“有所穿近者輒射之”。
如果秦始皇陵被盜,必然會有盜墓者被機矢所傷,但曆史文獻中從沒有盜墓者被努矢所贍記載。
《史記?秦始皇本紀》又明言秦始皇陵地宮職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如有攘墓,必然會被水銀散發出來強烈的毒氣所傷而死,可史料中也從無這種記載。
後世對秦陵已被盜掘也不相信,否則數百年的石虎、千年後的黃巢為什麽還要去掘秦始皇陵呢?
對項羽是否派人掘陵進入墓室,宋代人亦持懷疑態度,如宋人盧氏在注解張華的《博物誌》時:“秦氏奢侈,自知葬用珍寶多,故高作山,從難發也,高則難上,固則難攻,項羽爭資之時,發其陵,未詳甚至棺否?”
明代的學者李贄也:“秦亡而項羽掘始皇陵,浩劫三月,未可信者,無一字言其始皇棺木之事。”
古代曆來有以盜墓為業者,那麽這些人是否盜掘過秦始皇陵呢?
據《呂氏春秋?安死篇》記載:“憚耕采薪之勞,不肯官人事,而祈美衣移食之樂,知巧窮屈,每以為之,於是乎群多之徒,以深山廣澤林數,撲擊過奪,又視名丘大基之厚者,求舍便居,以微抇之。日夜不休,必得所利,相與分之。”
《陸判手卷》中:“有人自關中來者。為言奸人,率於古貴人旁,相距數百步外為屋以居,人即於屋中穿地道以達於所,故從其外觀之,未見有發據之形也,而藏已空矣。熟知今人之巧,古已先有為之者。人求利,無所不至初無古今之異出。”
《史記?貨殖列傳》也:“中山地薄人眾,民俗環急,仰機利而食,丈夫相聚遊戲,悲歌驚慨,起則相隨椎剽,休則掘塚作巧奸治。
從這些記載中可見,古時一直有好吃懶做又貪圖一夜暴富的人打古墓的注意,盜墓早已成了風氣。
始皇陵隨葬品之豐富珍貴,必然使這些仰機利而食之徒垂涎三尺,但秦始皇陵修建之豎固,連擁有數十萬軍隊的項羽黃巢大張旗鼓地發掘都無可奈何,何況這些雞鳴狗盜之輩。因此,這些人偷偷摸摸地盜掘行為成功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
幾十年來,考古工作者在秦始皇陵封土周圍進行了大量細致的鑽探工作,鑽探資料表明,秦始皇陵地宮四周均有4米厚的宮牆,
宮牆還用青磚包砌起來,並且找到了若幹個通往地宮的甬道,發現甬道中的五花土並沒有人為擾動的跡象,
隻在泰始皇陵封土西側,銅車馬陪葬坑的通道部位發現兩個直徑1米,深度不足9米的盜洞。這兩個洞橢園形,根據其形狀與遺物判斷,
似為宋代人所據,但這兩個盜洞均遠離地宮,明盜墓者並未進入秦始皇陵地宮之內。
秦始皇陵地宮中存在大量水銀的事實,更是其未遭受大規模盜的有力證據。
對《史記?秦始皇本紀》職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的記載,人們曆來持半信半疑的態度。現在,經過現代先進探測儀器的測定,這一記載已經得到證實。
經過多次取樣分析的結果表明,在位於秦始皇陵地宮正中上的封土中,大致在12,000平方米的範圍內,汞含量高出其它土填280倍,其分布的密度呈有規律的幾何形狀。
科技工作者還對當時挖封土形成的魚池土壤進行了取樣分析,並沒有發現汞異常,這就排除了泰始皇陵封土中出現的汞異常是從魚池的土中帶來的可能性,
證明了始皇陵封土中的汞含量異常是地宮中水銀蒸發形成的,如果秦始皇陵有通往地宮中的盜洞,水銀早就順盜洞揮發掉了,如今不會檢測到這種異常。
日本人足立喜六曾於1906年親身考察了秦始皇陵,他也認為《水經注》中的發之以三十萬人,三十日運物不能窮等記載“全屬空漠之想象,殊難憑信也”。
以上材料完全可以明,秦始皇陵地宮沒有被掘開。不論是項羽、石虎,還是黃巢都不可能進入地宮之中,他們隻是實施了對墓室的發掘,但並未成功。
因此,關於牧者進入墓內求羊,火燒地宮之不能成立。即使牧者能進入墓內,也未必能火燒其楟。曆史文獻雖然對秦始皇所用棺槨之質材的記載有兩種不同法,但兩種法都認為棺槨用的是不易點燃的質材。
一是石槨,如《漢書?楚元王傳》中“石槨為遊館”,另一是銅槨,如“關東盜銷取銅”,顯然石和銅都不可能燃燒,隻有木槨才可能燃燒。
但《漢舊儀》又秦始皇陵的深度已經“燒之不燃”,明地宮中空氣稀薄,含氧量極低,即使是木槨也難以燃燒。故火燒藏槨之不可信。
唐代以來,有不少文人騷客都曾吟詠過秦始皇陵,對秦始皇陵被盜焚發出了惋惜的感歎。
如唐代詩人張九齡在《和黃門盧監望秦始皇陵》中道:“始掘既由楚,終焚乃因牧。”
唐代杜牧在《過驪山作》中寫道:“牧童入火九泉底,燒作灰時猶未結。”李白在《登高丘而遠望海》中歎曰:“君不見,麗山茂陵盡灰滅,牧羊之子來攀登,盜賊劫寶玉,精靈竟何能。”
唐代詩人鮑容在《經始皇陵》中寫道:白晝盜開陵,玄冬火焚樹”。
清代詩人袁枚在《始皇陵詠》中則感歎:“生則張良椎之荊軻刀,死則黃巢掘之項羽燒”。
這些詩文都認為秦始皇陵已被盜掘,地宮已被火焚。他們的根據就是來源於《漢書》和《水經注》,但這些都是文學作品,不能當做考古史料。
隨著中國經濟發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斷提高,秦始皇陵終有一會得到科學合理地發掘,
那時,呈現在人們眼前的將是一座無與倫比的先秦文物寶庫,秦陵發掘將成為人類曆史上最為壯觀的考古發現,全世界都將飽覽中國先秦時代的科技成果和文化藝術瑰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