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歌不知自己沉睡了多久,迷迷糊糊,每次睜眼都身處一片迷霧,閉上眼,再睜開時,依舊是一片迷霧。


    直到這一次,睜開眼的第一時間,一張熟悉的臉便撞入她的眼簾。


    那是一張她永遠也不會忘記的臉。


    他抱著她離開,他的懷抱一如既往的溫暖。


    他給她取名:落歌。


    她啞啞學語時,喊出的第一個字是:卿。


    然後她會說的話越來越多,每天喊的最多的就是:上卿。


    她蹣跚學步時,上卿說:“不要怕,有我在!”


    後來她會走路了,卻也是在磕磕碰碰中學會的,上卿看著她青青紫紫的胳膊和腿,有無措也有自責。


    然後他就會說:“對不起,下次保證不讓你摔跤了。”


    落歌想,幸好她是帶著記憶迴來的,要不然還真就信了他的話。


    不過他一個神界的主神,能做到這樣已經很不容易了。


    雖然吧,她覺得自己有時候確實挺皮的,但他卻處處包容,完全將她寵上了天。


    她漸漸長大了,頭發也慢慢變長了,於是濯清殿的人每天都能看到這樣的一幕。


    主神大人追在一個披頭散發的小女孩身後,一邊追著一邊哄著:“落歌,過來梳頭發了。”


    然後是小女孩兒決絕又嫌棄的聲音:“不要!你梳的太醜了!”


    她寧願就這樣披頭散發,也不願被他梳成一個如花。


    關鍵這位主神大人還特自信,總覺得他梳得很好看。


    還哄她說:“我們落歌什麽樣都漂亮。”


    落歌開始學寫字了,第一次就寫出了上卿的名字,雖然醜得跟用狗爪子抓出來似的,但他卻開心了很久很久。


    因為上卿不知道落歌是帶著記憶迴來的,所以閑暇無事的時候,他就會講述一些她曾經的往事。


    落歌就賴在他的懷裏聽他說,然後在他看不見的角度,咧著嘴角傻笑。


    聽到她不認同的看法是,她會偷偷地撇撇嘴,表示,小仙女曾經才不是那個樣子的呢!


    落歌十八歲時,破損的元神終於修複完整了,這一天,神界發生了兩件事。


    第一件,落歌又被提去做小仙女了。


    落歌聽到這件事後,氣得跳腳,特麽的,為什麽她還是個小仙女?她要做掌事姑姑!


    第二件事,主神大人要大婚了。


    落歌知道後,更是氣得差一點兒將自己扔了,特麽的,她還在這兒呢,他想跟誰大婚呢!


    二月初二,春暖花開,不管是人間還是神界都是一片喜氣洋洋。


    落歌一早被按著梳妝打扮、換喜服,直到被蓋上紅蓋頭她才恍然明白。


    原來,他說的大婚,是跟她!


    紅燭搖曳,鳳鸞裘帳,連大紅的喜字都透著一股喜悅。


    喜帕被挑開,一身大紅色錦服的主神大人出現在她眼前,目光灼灼的看著她。


    他說:“我終於等到這一天了。”


    落歌笑,是啊,養了十八年的小白兔,最終還是要被大灰狼給吃掉的。


    ……


    直到很久很久以後,落歌才知道,當初她沒有魂飛魄散的原因,原來是他的一魄護住了她的元神。


    而他也成為了神界第一位少一魄的主神。


    原來有些事情冥冥中早就有了安排。


    原來,她早就是他生命中的一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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