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貫將案卷送達東京,趙佶在垂拱殿內看著孔若蒙和孔家諸人的口供,趙佶將諸位宰執們請來,說道:“這卷宗吾是看不下去了,諸位看看吧!”
梁師成將這些卷宗抱給諸位宰執們翻閱。
宰執們開始翻閱卷宗,在場的宰執們都是長期擔任過州縣監司的,本來對這些地方豪強的所作所為就十分熟悉,他們太了解這些地方豪強的所作所為了,草菅人命,玩弄司法這些都是常事。
宰執們對這些事情早就習以為常了,看著這些爛事情,宰執們的眉頭是越來越緊,尤其是他們居然敢淩辱官員,私藏甲胄兵仗等事,這是絕對不能容忍的。
章惇首先忍不住了,將卷宗放下後說道:“官家,孔家所為,已然就是謀逆了,更待何言?不將此明正典刑,國朝還有法度嗎?”
韓忠彥說道:“孔家之所為,說是觸目驚心猶不能止,但是現下關鍵問題還未明朗,孔家為何甘冒奇險,伏殺鄭俠,難道真的以為,一路提點刑獄被殺,朝廷會無動於衷嗎?臣想孔家不會如此不智吧!”
這話確實在理,孔家又不是鄉野之中那等無知土豪或者蠻夷酋長,怎麽會不知道一旦鄭俠遇襲,朝廷必會窮究此案,在這等情形下,孔家還要行此等事,就不得不令人疑惑了。
鄭俠手中,到底有孔家什麽秘密,能讓孔家如此瘋狂。現今孔若虛已死,唯一能解開這個謎團的,恐怕隻有鄭俠了。
趙佶沉吟半晌,對梁師成說道:“梁師成,你帶著翰林醫官和禦藥,去探望鄭俠,詢問他是否有什麽要密奏於吾的。”
梁師成領旨去辦。
於此同時,童貫也來到鄭俠的住處,想要從鄭俠那裏得知孔家為何要襲擊他。沒想到鄭俠隻用了一句不知道就將童貫打發了。
童貫好歹是領聖命前來查察此案的欽差,聞言直接說道:“鄭提刑,此案全案皆已明朗,唯獨孔家為何襲擊鄭提刑,尚未弄清緣由,現今孔若虛已死,孔若蒙隻不過受命而行。唯一知情的,就是鄭提刑了,若是鄭提刑有什麽線索,告知本都知,也好早日查明真相,為鄭提刑報仇雪恨。”
鄭俠根本不為所動,直接說道:“童都知,老夫現今疲乏,無法多言,請童都知自便吧!”
童貫氣得牙癢癢,但是又拿鄭俠沒辦法,隻得離開。
垂拱殿內,趙佶和宰執們還在商量如何為此案善後,這等大案,漫說地方監司,就是刑部、大理寺也都不敢自專,一應人犯,肯定要押赴東京,審斷清楚的。趙佶之前想的就地處決顯然不可行了。
涉案的人犯物證如此之多,案情又如此複雜,如何處置,首先就是擺在君臣們的麵前的第一個難題。
思來想去,韓忠彥提議成立置勘院,所謂置勘院,凡因事置推,已事而罷者,詔獄謂之製勘院。就是臨時性的審理組織,通常被稱作“製勘院”, 有案件時方才設立,案件終結時便自動撤銷。這一點與普通案件的審理機構完全不同。置勘院屬於詔獄,詔獄的設置大都是用來審理與朝廷利益相關的重大案件,這點倒是符合本案。
而且設置置勘院還有一個好處,就是選用官吏可以靈活一些。
由於詔獄案件事關重大,法官的選任多由皇帝臨時選派。這種方式選派的審理官員並不一定都是專職司法官員,為了牢 牢掌控最高司法權,皇帝甚至故意選派與司法機構不相關的其他官員來主審詔獄 案件。最為常見的是,如果皇帝認為某一個機構的官員無法單獨處理案件,就會指派多個不同機構的官員聯合起來進行審訊。此種方式被稱為“雜治”。
趙佶可以選任比較聽自己話的官吏,可以盡可能的把握案件的走向。奉詔處理詔獄的官員被稱作“製使”,製使的選任並無限製。這點對於趙佶來說還是很有利了。
但是置勘院到底是文官們做主,不是皇城司,置勘院審斷案件,也是有一定規則的。也就是製勘條例,審斷案件必須依照該條例進行。
置勘院的三大規則就是,第一,審判獨立; 第二,“大案”雜治;第三,差官錄問。
詔獄的審判必須獨立進行,無皇帝指示其他官員不得介入。而且為了防止審理人員在審訊過程中刑訊逼供,屈打成招,法律規定:“應降宣敕推勘公事,並須據實勘鞫,不得抑勒。”至規定審理人員在審訊時期內不得迴家,亦不可會見無關人員。
雜治就是意指多個不同 機構的官員聯合起來進行審訊。按大宋規定,天下疑獄,讞有不能決, 則下兩製與大臣若台諫雜議,視其事之大小,無常法。一般來說,即命禦史中丞、刑部侍郎、大理寺卿鞫之,謂之大三使司; 又以刑部員外郎、禦史、大理寺官為之,以決疑獄,謂之三司使。
還有就是差官錄問,指的是由一名未參加庭審、無須迴避的司法官員對案件進行核查,再次審問被告,與其核對供詞, “令實則書實,虛則陳冤”。說白了就是為了防止審理人員徇私舞弊、奸臣胡作非為,刑訊逼供,屈打成招。最為普遍的做法是審訊人不可作為錄問人,審訊機構不可作為錄問機構。如禦史台審理的案子,則由非禦史台的官員錄問。
趙佶也想過,這等大案,是沒辦法秘密進行了,隻有將其公開,令百官群臣,天下讀書人看看,才能消除疑慮。否則他們會認為這是趙佶炮製的什麽冤獄。
趙佶說道:“如此就依宰臣的,設置勘院,召兩製以上大臣推舉公正明法官吏,共治此案!”
宰臣們趕緊去辦,趙佶也在垂拱殿內等候大臣們。
梁師成將這些卷宗抱給諸位宰執們翻閱。
宰執們開始翻閱卷宗,在場的宰執們都是長期擔任過州縣監司的,本來對這些地方豪強的所作所為就十分熟悉,他們太了解這些地方豪強的所作所為了,草菅人命,玩弄司法這些都是常事。
宰執們對這些事情早就習以為常了,看著這些爛事情,宰執們的眉頭是越來越緊,尤其是他們居然敢淩辱官員,私藏甲胄兵仗等事,這是絕對不能容忍的。
章惇首先忍不住了,將卷宗放下後說道:“官家,孔家所為,已然就是謀逆了,更待何言?不將此明正典刑,國朝還有法度嗎?”
韓忠彥說道:“孔家之所為,說是觸目驚心猶不能止,但是現下關鍵問題還未明朗,孔家為何甘冒奇險,伏殺鄭俠,難道真的以為,一路提點刑獄被殺,朝廷會無動於衷嗎?臣想孔家不會如此不智吧!”
這話確實在理,孔家又不是鄉野之中那等無知土豪或者蠻夷酋長,怎麽會不知道一旦鄭俠遇襲,朝廷必會窮究此案,在這等情形下,孔家還要行此等事,就不得不令人疑惑了。
鄭俠手中,到底有孔家什麽秘密,能讓孔家如此瘋狂。現今孔若虛已死,唯一能解開這個謎團的,恐怕隻有鄭俠了。
趙佶沉吟半晌,對梁師成說道:“梁師成,你帶著翰林醫官和禦藥,去探望鄭俠,詢問他是否有什麽要密奏於吾的。”
梁師成領旨去辦。
於此同時,童貫也來到鄭俠的住處,想要從鄭俠那裏得知孔家為何要襲擊他。沒想到鄭俠隻用了一句不知道就將童貫打發了。
童貫好歹是領聖命前來查察此案的欽差,聞言直接說道:“鄭提刑,此案全案皆已明朗,唯獨孔家為何襲擊鄭提刑,尚未弄清緣由,現今孔若虛已死,孔若蒙隻不過受命而行。唯一知情的,就是鄭提刑了,若是鄭提刑有什麽線索,告知本都知,也好早日查明真相,為鄭提刑報仇雪恨。”
鄭俠根本不為所動,直接說道:“童都知,老夫現今疲乏,無法多言,請童都知自便吧!”
童貫氣得牙癢癢,但是又拿鄭俠沒辦法,隻得離開。
垂拱殿內,趙佶和宰執們還在商量如何為此案善後,這等大案,漫說地方監司,就是刑部、大理寺也都不敢自專,一應人犯,肯定要押赴東京,審斷清楚的。趙佶之前想的就地處決顯然不可行了。
涉案的人犯物證如此之多,案情又如此複雜,如何處置,首先就是擺在君臣們的麵前的第一個難題。
思來想去,韓忠彥提議成立置勘院,所謂置勘院,凡因事置推,已事而罷者,詔獄謂之製勘院。就是臨時性的審理組織,通常被稱作“製勘院”, 有案件時方才設立,案件終結時便自動撤銷。這一點與普通案件的審理機構完全不同。置勘院屬於詔獄,詔獄的設置大都是用來審理與朝廷利益相關的重大案件,這點倒是符合本案。
而且設置置勘院還有一個好處,就是選用官吏可以靈活一些。
由於詔獄案件事關重大,法官的選任多由皇帝臨時選派。這種方式選派的審理官員並不一定都是專職司法官員,為了牢 牢掌控最高司法權,皇帝甚至故意選派與司法機構不相關的其他官員來主審詔獄 案件。最為常見的是,如果皇帝認為某一個機構的官員無法單獨處理案件,就會指派多個不同機構的官員聯合起來進行審訊。此種方式被稱為“雜治”。
趙佶可以選任比較聽自己話的官吏,可以盡可能的把握案件的走向。奉詔處理詔獄的官員被稱作“製使”,製使的選任並無限製。這點對於趙佶來說還是很有利了。
但是置勘院到底是文官們做主,不是皇城司,置勘院審斷案件,也是有一定規則的。也就是製勘條例,審斷案件必須依照該條例進行。
置勘院的三大規則就是,第一,審判獨立; 第二,“大案”雜治;第三,差官錄問。
詔獄的審判必須獨立進行,無皇帝指示其他官員不得介入。而且為了防止審理人員在審訊過程中刑訊逼供,屈打成招,法律規定:“應降宣敕推勘公事,並須據實勘鞫,不得抑勒。”至規定審理人員在審訊時期內不得迴家,亦不可會見無關人員。
雜治就是意指多個不同 機構的官員聯合起來進行審訊。按大宋規定,天下疑獄,讞有不能決, 則下兩製與大臣若台諫雜議,視其事之大小,無常法。一般來說,即命禦史中丞、刑部侍郎、大理寺卿鞫之,謂之大三使司; 又以刑部員外郎、禦史、大理寺官為之,以決疑獄,謂之三司使。
還有就是差官錄問,指的是由一名未參加庭審、無須迴避的司法官員對案件進行核查,再次審問被告,與其核對供詞, “令實則書實,虛則陳冤”。說白了就是為了防止審理人員徇私舞弊、奸臣胡作非為,刑訊逼供,屈打成招。最為普遍的做法是審訊人不可作為錄問人,審訊機構不可作為錄問機構。如禦史台審理的案子,則由非禦史台的官員錄問。
趙佶也想過,這等大案,是沒辦法秘密進行了,隻有將其公開,令百官群臣,天下讀書人看看,才能消除疑慮。否則他們會認為這是趙佶炮製的什麽冤獄。
趙佶說道:“如此就依宰臣的,設置勘院,召兩製以上大臣推舉公正明法官吏,共治此案!”
宰臣們趕緊去辦,趙佶也在垂拱殿內等候大臣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