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覺到怪物的意圖,李默頓時有了計較。


    變異獸就算再怎麽聰明,但終究還是獸類。難道還能知道自己槍裏有幾顆子彈?即便是對槍械不熟的人類,也不可能做出精準的判斷。


    因此李默再次做出了“誘敵深入”的決定,手上則是依舊不停的放著槍。


    但當槍裏就隻剩下最後一顆子彈時,他卻忽然停止了射擊,並做出了一個要退彈夾的動作。


    而怪物呢,必然是曾經不止一次與持槍的人類交鋒過。本能的就捕捉到了這個“良機”,條件反射般的認為,李默的子彈耗盡了。


    雖然身在半空,但借著慣性衝力,在迎麵的樹幹上猛地一蹬。就好似射出的利箭,帶起一股勁風,隻朝著李默撲了過來。


    怪物的速度奇快,但卻正是李默想要的。如此快的前衝速度,看你這次還能躲得開?


    “砰!”最後一顆子彈,被他毫不猶豫的迎麵射了出去,直射怪物的麵門額頭。


    但下一刻,李默卻再次失望。


    前衝的怪物,居然本能的一個側頭,避開了腦袋。而自己的子彈,僅僅隻是命中了它的右耳而已。


    由於怪物一直處於隱身狀態,就算李默的腦波可以反饋出它的每一個動作。但是對其外貌卻隻能勾劃輪廓,細節根本不能體現。


    因此此時當怪物的耳朵,被他一槍給打掉。失去了與本體的聯係,立時也就現出了原貌。


    那是一隻染血的黑色扁耳,輪廓和人耳相似,但卻更加圓滑。


    但李默現今可沒工夫去注意這隻斷朵,因為怪物遭此創傷,似乎完全陷入了癲怒,不退反進!


    他隻聽麵前一聲嘶吼,瞬息間由遠而近。


    而在其腦波反饋中,怪物就好像從幾米外,一眨眼的功夫,就已經到了眼前。此時的李默,甚至嗅到了麵前那股腥臭的口氣。


    不過就算怪物的動作再快,李默的腦波也可以完全捕捉到它的每一個動作。足矣讓自己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出必要的反應。


    麵對刺向自己的那把“匕首”,李默急忙向著一邊閃去。但是這次看似簡單的閃避,他卻把怪物的行動力預估了進去。為了讓自己能跟上怪物的速度,還調用的了源力。


    然而讓李默怎麽也沒想到的是,自己居然再一次出現了誤判。


    誰能想象到,怪物手中的那把“匕首”,居然一下子“變長”了一倍!又tm不是孫悟空的金箍棒!怎麽還帶伸縮的?


    可震驚歸震驚,即便李默反應再快,但這“一刀”肯定躲不掉的。


    勉強擰了下身子,堪堪避開胸口。隨之就覺得胳膊上一疼,定然是被怪物的匕首割開了一道血口。


    不過雖然受創,但李默的反應也是奇快,已然抽出狗*腿刀,順勢就朝著怪物的脖子砍了過去。


    這一刀他自己都不認為能得手,目的隻是要把怪物逼退。


    李默知道,自己在敏捷上不可能跟得上的怪物,比快比不過,自然就隻有以靜製動,轉入防守反擊。


    這也是幸虧他有腦波能力,要不然麵對這麽一隻,既會隱身又有敏捷強化的變異獸,還真是個大*麻煩。畢竟感應生命電磁,就隻能感應到生命體的具體位置,卻無法分辨出其動作變化。


    而那一刀橫砍,果然也把怪物逼得不得不後撤。但同時,這家夥居然自己顯出了身形。


    不過對於怪物這種“自廢武功”的行為,李默倒是不怎麽感到意外。


    獸類本身就是憑借本能行事,既然已經意識到,自己的隱身對對手沒用,當然不會願意再去為此而浪費源力。


    側目看了眼胳膊上的傷口,鮮血染紅了衣袖,看著好像挺嚴重,不過並不算深。這種程度的創傷,對李默而言自然算不上什麽。


    而當看清了怪物的麵目,他也才算是明白,自己為什麽會誤判了。


    因為這隻怪物的爪子中,根本就沒有什麽武器,那隻是一根從指縫間,伸出的特殊骨刺。足有小臂長,三指寬,鋒利如刀。


    但絕不隻是鋒利那麽簡單,肯定還很堅硬,隻怕硬度不會比一般的金屬差。而且通過骨刺還能知道,其體內的骨骼,定然也是一樣,發生了某種質變。


    其實在重生前,李默不是沒見過具備特殊骨骼的能力者。銅皮鐵骨對於能力者來說,真的不算什麽稀罕事。


    例如具備金屬屬性的能力者,就可以改變自己的骨骼,乃至於血肉的屬性。這就好比火屬性能力者,可以將身體碳化是一樣的道理。


    但眼前這個怪物的骨骼,顯然不屬於常見的屬性範疇。單從外表來看,倒是有點像是石英,又或者是鑽石。


    而且李默也不認為那是一種進化能力,因為他完全感覺不到,這怪物身上有半點源力波動。且從這種骨刺可以改變形態的特點來看,也更像是某種變種基因。


    李默知道,像屬性能力的變化,通常來說都是在不影響本體原型的基礎上。


    例如說金屬屬性的能力,雖然可以讓你把自己的手臂金屬化,但卻不能讓你憑空長出一條金屬骨刺來。


    但要是一切真如自己的判斷,那豈不是意味著,眼前這隻怪物具備了三種變種基因。隱身,敏捷,骨變!


    三異變方向!要知道這種罕見的變異體,即便對於李默這個重生者來說,都實在有點太過稀罕。


    即便是重生的他,在上一個時空裏,也從來不曾親眼見識過三異變的變異獸,僅僅隻是風聞過。但眼前這隻猴子不猴子,猩猩不猩猩的怪物,他還真是從沒聽說過。


    在變異體中,三異變也的確是太難得了。變異體由於沒有源力,自然就不可能融合其他的變種基因。而這種缺陷,也恰恰體現了先天的重要性。


    所以說眼前這隻怪物,在全球所有的變異體中,絕對可以稱之為天之驕子,上天寵兒。


    而在李默的眼中呢?那就是個聚寶盆,是大寶藏,是tm羊村最肥的那隻肥羊!


    雖說對隱身能力,以及敏捷能力,李默都不怎麽看的上眼,但這東西就算自己不用,卻可以留給親近的人。哪怕是日後出手,也絕對是價值斐然。


    至於說那種骨變能力,李默打看到第一眼的時候,就已經有了想法。不是給他自己,而是給小江勝。


    一旦男孩注射那種骨骼強化的基因成功,再疊加上他的鱗皮基因,那將會是一種什麽樣的情況?就算說是完美的互補也不為過。


    而最關鍵的是,變種基因還和男孩急速愈合的進化能力,互不衝突。


    試想一下。要是當你遇到一個,不僅有著一身堅韌的鱗皮,骨頭也是硬如鋼鐵的對手。經過一番苦戰,費了好大好大的力氣,才好不容易攻破了他的鱗皮防禦,傷到了他的硬骨。


    可還沒等你乘勝追擊呢,呃,人家居然從裏到外,從骨頭到鱗皮,全tm的愈合了。這對你而言,那得是多麽惡心和悲催的境況啊!


    說實話,雖然目前李默對於怪物的骨變基因,還僅僅隻是處於yy狀態。但他已經有點忍不住羨慕男孩了,這不就是進化者所追求的,能力與基因的完美契合嘛。


    此時此刻,李默看著麵前的那隻怪物,幾乎已經掩不住眼中的貪婪光芒。


    不過現在他所考慮的一切,都僅僅是站在小江勝的角度。卻根本沒有意識到,其實那隻怪物除了隱身和骨刺外,另外的那一種基因,根本就不是他自以為是認為的,敏捷強化那麽簡單。


    因此完全可以說,李默這次遇上的這隻變異獸,絕對稱得上一身是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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