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隊行駛在路況複雜的公路上,由於柯斯達安裝了厚重的防撞架,再加上李默嫻熟的車技。
即便是遇到一些沒法繞開的小型障礙車,開路的他基本也不用停車,隻要用適當的車速,撞擊障礙車的車尾,將之頂開即可。
但即便如此,出發後的整整三個小時裏,車隊也僅僅隻“爬”出了20公裏而已。
平均下來1小時7公裏不到,那一天才能走多遠?開車看似輕鬆,但長途卻是很累人的。而且就算李默,也根本不敢在夜色降臨後繼續開下去。
一旦天色全黑,即便打開遠光燈,視線依然非常有限。這破路又跑不起車,就算不出事故,可一旦遭遇屍群,危險度絕對是成倍增長。而且就是李默那輛“全副武裝”的柯斯達,也不可能做到碾壓屍群啊。
因此此時柯斯達裏的氣氛,已經不像出發時那麽的歡快了。就出發時大家那個興奮的樣,不知道的還當他們是要去旅遊。
至於說後麵跟著的幾輛車,車廂裏有多壓抑,也就可想而知。
不過雖說一路上遇到了這樣那樣的阻礙,但幾輛車還算爭氣,總算沒出狀況。其實也不該出狀況,畢竟李默之前都一輛輛的仔細排查過故障。
而這會兒,他也剛剛帶著車隊,衝出了一個二三十隻喪屍的小屍食群圍堵。
老高看著隊長一臉淡然的撞開了最後一隻攔路喪屍,心裏很是佩服。要知道撞喪屍可不是看車速夠不夠快,關鍵是撞擊的角度。尤其是麵對屍群時,甚至要減速,換成低檔。
不然速度太快,要是連續軋上喪屍的屍體,是大有可能會翻車的。而在屍群邊上翻車,那結果就不用去說了。
不過老高還是忍不住歎了口氣:“按照這個速度,恐怕沒個三五天很難到得了興城。”以前從s市到興城,一百多公裏路,開快了半天就能到。但現在?高猛隻能無奈的苦笑。
而坐在李默後麵的甄櫻,顯然關注的方向和老高完全不同,伸著脖子看了眼聚精會神的李默,忍不住說:“你都開那麽長時間了,要不要休息休息?或者換老高替會兒你。”
可高猛聽了卻是直搖頭:“不是我躲閑偷懶,實在是這頭車真不是我能開的。”
在高猛看來,要是他帶領這隻車隊,肯定不可能就這麽直接上路的,必然要弄輛小車在前麵探路。但要是像隊長這樣,頭車直接就把探路車和開道車的活兒全攬了,他可真真做不到。
雖說李默此舉更加方便省時,但高猛卻知道,卻也是極其耗費心力的,精神無時無刻不是高度極重,對車技的要求更是苛刻的很。反正他是自問做不來,而且就算是別的進化者,他也不認為能做的到。
所以高猛不禁又一次感歎:當初遇上了這樣一個隊長,真的是自己三人的運氣。
而李默總算也開了口:“前麵不遠,很快就要到洪安鎮了。不過那鎮子位置比較特殊,根本沒法繞開。所以過會兒我會找地方休整,你們也要做好和屍群作戰的準備。”
而一聽說要穿鎮子,當然不可避免的要遭遇屍群,大家頓時間都有點緊張。雖說現在大家都已經能熟練的對付喪屍,但要是大數量屍群的話,還真沒經曆過。
“隊長,要是對付屍群,那是不是後麵那些人也要出把力啊?”窩在後麵門口的劉進,忍不住接過了話茬。
“當然。”李默麵無表情的點了下頭,知道這小子指的是哪些人,又道:“老高當初的訓練總不能白費了,咱們也不能做全職保姆啊。”
在近百數的幸存者中,其中20歲到35歲的壯年男性占了小一半,足有四十多個。
而李默指的也就是他們,畢竟都曾被高猛組織起來簡單的訓練過,可以說都掌握了基本的殺屍技巧,也都實踐過。
大約又過了十來分鍾,李默總算把車開進了路邊的一個小加油站。洪安鎮幾乎就在眼前了,他不可能帶著車隊直衝進去。
停好車,後麵的幸存者們雖然都很好奇,但也都很聽話。沒有人吵鬧,也沒人擅自下車。直到李默幾人確定加油站完全安全,給出了信號後,才有序的鑽出了車輛。
又見李默走到了聚攏的人群前,說話依然直白明了:“之所以停車,是因為前麵的洪安鎮繞不開,很可能會遭遇屍群。所以為了保險起見,我決定先去探探路。”
聽到這兒,幸存者們無不對李隊長大感佩服。瞧瞧人家,這就叫以身作則。但是李默接下來的話,對大家而言可就不是什麽好事了。
又聽他話鋒一轉道:“但是這地方道路狹窄複雜,要是真有屍群,肯定衝不過去。因此一會兒我出發之後,你們中所有的壯年男人,有殺屍經驗的人,有一個算是一個,都必須做好戰鬥的準備。因為我迴來的時候,很可能會直接把屍群帶迴來。”
此言一出,幸存者們都忍不住議論起來,自然免不了有些驚慌。但是,卻沒一個人敢跳出來反對,哪怕隻是質疑也不敢。
其實隻要是稍稍有心,就能看出李默這一路上,選擇的都是人煙稀少的小道甚至野道。雖然也遭遇過小股的屍群,但基本都是直接衝過去的。
因此大家都明白,有這樣一個領路人,實際上已經非常的幸運了。而且也不會真的有人會天真的認為,就能這麽一路平坦的趕到興城。
所以說雖然即將麵臨的危機,會讓大家畏懼,但卻並沒有造成太大的慌亂。至於反彈,誰敢?誰不知道隻有跟著李默的團隊,活下去的希望才越大。
而李默也不會一味的打擊士氣,又道:“不過你們也不用太害怕,洪安鎮就是個小鎮子,人口本來就不多。按照我的估計,能夠聚攏在一起的屍群,至多也就是兩百。這其中我和我的團隊還能分擔小一半,所以落在你們的頭上的,一人也就是兩三隻罷了。”
要是這麽一算的話,大家的心裏都是輕鬆了不少。一個人對付兩三隻喪屍,對於那些受過訓練的男幸存者而言,基本還是問題不大的。
而李默眼見緩解了眾人的緊張情緒,便不再多說,把高猛幾人帶迴了柯斯達上。
接著,又見他從物資中,拿出了三個裝滿了透明液體的兩升可樂瓶子,說道:“這是我製作的一種藥水,一會兒你們全都往身上塗一些。但不用太多,盡量省著點。”
“哥,這是什麽藥水啊?”天然呆最喜歡接李默的下茬。
“主要材料是那隻變異犬的膀胱,不過你們隻要記住這藥水可以保命就行了。”李默並沒有解釋的很詳細。其實這種藥水就是利用了喪屍的特殊嗅覺,以及對變異獸的本能恐懼。
不過就算製作起來並不難,但畢竟材料有限,因此李默也隻是弄出了這三大瓶。
而話音落下時,他的目光最後也落在了三條叔三人身上,沒忘了加一句:“三條叔你們也要塗。”
李默知道,要是自己不開這個口,估計三人都會覺得尷尬。畢竟和高猛他們相比,這三位就隻是“乘客”而已。而那藥水,顯然是屬於團隊隊員的福利。
隻是和老高他們會無條件的相信李默相比,三條叔三人卻都有些掩不住臉上的疑惑。僅僅抹上一點藥水,難道就真能保命了?
即便是遇到一些沒法繞開的小型障礙車,開路的他基本也不用停車,隻要用適當的車速,撞擊障礙車的車尾,將之頂開即可。
但即便如此,出發後的整整三個小時裏,車隊也僅僅隻“爬”出了20公裏而已。
平均下來1小時7公裏不到,那一天才能走多遠?開車看似輕鬆,但長途卻是很累人的。而且就算李默,也根本不敢在夜色降臨後繼續開下去。
一旦天色全黑,即便打開遠光燈,視線依然非常有限。這破路又跑不起車,就算不出事故,可一旦遭遇屍群,危險度絕對是成倍增長。而且就是李默那輛“全副武裝”的柯斯達,也不可能做到碾壓屍群啊。
因此此時柯斯達裏的氣氛,已經不像出發時那麽的歡快了。就出發時大家那個興奮的樣,不知道的還當他們是要去旅遊。
至於說後麵跟著的幾輛車,車廂裏有多壓抑,也就可想而知。
不過雖說一路上遇到了這樣那樣的阻礙,但幾輛車還算爭氣,總算沒出狀況。其實也不該出狀況,畢竟李默之前都一輛輛的仔細排查過故障。
而這會兒,他也剛剛帶著車隊,衝出了一個二三十隻喪屍的小屍食群圍堵。
老高看著隊長一臉淡然的撞開了最後一隻攔路喪屍,心裏很是佩服。要知道撞喪屍可不是看車速夠不夠快,關鍵是撞擊的角度。尤其是麵對屍群時,甚至要減速,換成低檔。
不然速度太快,要是連續軋上喪屍的屍體,是大有可能會翻車的。而在屍群邊上翻車,那結果就不用去說了。
不過老高還是忍不住歎了口氣:“按照這個速度,恐怕沒個三五天很難到得了興城。”以前從s市到興城,一百多公裏路,開快了半天就能到。但現在?高猛隻能無奈的苦笑。
而坐在李默後麵的甄櫻,顯然關注的方向和老高完全不同,伸著脖子看了眼聚精會神的李默,忍不住說:“你都開那麽長時間了,要不要休息休息?或者換老高替會兒你。”
可高猛聽了卻是直搖頭:“不是我躲閑偷懶,實在是這頭車真不是我能開的。”
在高猛看來,要是他帶領這隻車隊,肯定不可能就這麽直接上路的,必然要弄輛小車在前麵探路。但要是像隊長這樣,頭車直接就把探路車和開道車的活兒全攬了,他可真真做不到。
雖說李默此舉更加方便省時,但高猛卻知道,卻也是極其耗費心力的,精神無時無刻不是高度極重,對車技的要求更是苛刻的很。反正他是自問做不來,而且就算是別的進化者,他也不認為能做的到。
所以高猛不禁又一次感歎:當初遇上了這樣一個隊長,真的是自己三人的運氣。
而李默總算也開了口:“前麵不遠,很快就要到洪安鎮了。不過那鎮子位置比較特殊,根本沒法繞開。所以過會兒我會找地方休整,你們也要做好和屍群作戰的準備。”
而一聽說要穿鎮子,當然不可避免的要遭遇屍群,大家頓時間都有點緊張。雖說現在大家都已經能熟練的對付喪屍,但要是大數量屍群的話,還真沒經曆過。
“隊長,要是對付屍群,那是不是後麵那些人也要出把力啊?”窩在後麵門口的劉進,忍不住接過了話茬。
“當然。”李默麵無表情的點了下頭,知道這小子指的是哪些人,又道:“老高當初的訓練總不能白費了,咱們也不能做全職保姆啊。”
在近百數的幸存者中,其中20歲到35歲的壯年男性占了小一半,足有四十多個。
而李默指的也就是他們,畢竟都曾被高猛組織起來簡單的訓練過,可以說都掌握了基本的殺屍技巧,也都實踐過。
大約又過了十來分鍾,李默總算把車開進了路邊的一個小加油站。洪安鎮幾乎就在眼前了,他不可能帶著車隊直衝進去。
停好車,後麵的幸存者們雖然都很好奇,但也都很聽話。沒有人吵鬧,也沒人擅自下車。直到李默幾人確定加油站完全安全,給出了信號後,才有序的鑽出了車輛。
又見李默走到了聚攏的人群前,說話依然直白明了:“之所以停車,是因為前麵的洪安鎮繞不開,很可能會遭遇屍群。所以為了保險起見,我決定先去探探路。”
聽到這兒,幸存者們無不對李隊長大感佩服。瞧瞧人家,這就叫以身作則。但是李默接下來的話,對大家而言可就不是什麽好事了。
又聽他話鋒一轉道:“但是這地方道路狹窄複雜,要是真有屍群,肯定衝不過去。因此一會兒我出發之後,你們中所有的壯年男人,有殺屍經驗的人,有一個算是一個,都必須做好戰鬥的準備。因為我迴來的時候,很可能會直接把屍群帶迴來。”
此言一出,幸存者們都忍不住議論起來,自然免不了有些驚慌。但是,卻沒一個人敢跳出來反對,哪怕隻是質疑也不敢。
其實隻要是稍稍有心,就能看出李默這一路上,選擇的都是人煙稀少的小道甚至野道。雖然也遭遇過小股的屍群,但基本都是直接衝過去的。
因此大家都明白,有這樣一個領路人,實際上已經非常的幸運了。而且也不會真的有人會天真的認為,就能這麽一路平坦的趕到興城。
所以說雖然即將麵臨的危機,會讓大家畏懼,但卻並沒有造成太大的慌亂。至於反彈,誰敢?誰不知道隻有跟著李默的團隊,活下去的希望才越大。
而李默也不會一味的打擊士氣,又道:“不過你們也不用太害怕,洪安鎮就是個小鎮子,人口本來就不多。按照我的估計,能夠聚攏在一起的屍群,至多也就是兩百。這其中我和我的團隊還能分擔小一半,所以落在你們的頭上的,一人也就是兩三隻罷了。”
要是這麽一算的話,大家的心裏都是輕鬆了不少。一個人對付兩三隻喪屍,對於那些受過訓練的男幸存者而言,基本還是問題不大的。
而李默眼見緩解了眾人的緊張情緒,便不再多說,把高猛幾人帶迴了柯斯達上。
接著,又見他從物資中,拿出了三個裝滿了透明液體的兩升可樂瓶子,說道:“這是我製作的一種藥水,一會兒你們全都往身上塗一些。但不用太多,盡量省著點。”
“哥,這是什麽藥水啊?”天然呆最喜歡接李默的下茬。
“主要材料是那隻變異犬的膀胱,不過你們隻要記住這藥水可以保命就行了。”李默並沒有解釋的很詳細。其實這種藥水就是利用了喪屍的特殊嗅覺,以及對變異獸的本能恐懼。
不過就算製作起來並不難,但畢竟材料有限,因此李默也隻是弄出了這三大瓶。
而話音落下時,他的目光最後也落在了三條叔三人身上,沒忘了加一句:“三條叔你們也要塗。”
李默知道,要是自己不開這個口,估計三人都會覺得尷尬。畢竟和高猛他們相比,這三位就隻是“乘客”而已。而那藥水,顯然是屬於團隊隊員的福利。
隻是和老高他們會無條件的相信李默相比,三條叔三人卻都有些掩不住臉上的疑惑。僅僅抹上一點藥水,難道就真能保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