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黎早早正忙著計算這道數學題的最終結果,迴應的甚是敷衍。


    遲暮有些著急,抬起筆杆,敲了敲黎早早的腦袋。


    “唔。”黎早早吃痛的揉揉腦殼。


    “認真聽。”


    遲暮嚴肅道,說話的模樣極其認真。


    “好。”


    黎早早怔怔的點頭。


    她倒是很少見到遲暮這幅模樣呢。


    話音剛落,音樂就已經響起。


    緊接著,好聽的男低音伴隨音樂傳進眾人的耳朵裏。


    “嘶——這音色蠻不錯的。”黎早早心想。


    聲音啞啞的,帶著一種天然的滄桑感,配合舒緩的音樂,使得整首歌聽起來很厚重,激蕩人心。


    再往下聽兩句,黎早早越來越覺得,這聲音...怎麽...這麽熟悉。


    她稍稍顰眉,凝神細聽。


    她這種音癡,聽過的歌轉身就忘,歌詞也記不住,歌名也不曉得。


    但,她最起碼可以記住歌曲的旋律呀。


    這首歌的旋律很陌生,她可以肯定自己之前絕對沒有聽過。


    難道,她以前聽過這個歌手的其他作品?


    可不對呀,這聲音還蠻有特色的,她不至於一點印象也沒有啊。


    同學們也開始了竊竊私語。


    “誒,這首歌叫什麽名字?還挺好聽的。”後排有男生在問。


    “不知道,沒聽過。”另外的人迴應。


    “好聽嗎?”


    遲暮小聲問。


    “嗯。”


    黎早早托著腮,點點頭。


    “這首歌誰唱的?”她順嘴一問。


    遲暮聞言,抬手懲罰似的拽了拽黎早早的馬尾。


    “笨蛋,我唱的呀,沒聽出來?”


    “啊?”


    黎早早理了理發絲,有些震驚。


    “你…你唱的?”


    她說話的聲音並不大。


    但後排的方遠耳朵賊靈。


    抬手戳戳遲暮的後背,問:“遲暮,這歌兒是你唱的呀?”


    遲暮笑嗬嗬的,大大方方的扭頭承認:“是啊。這首歌是我原創,後麵還有幾首翻唱的。”


    “呦嗬,兄弟,你可以啊!!!”


    方遠震驚之餘有些興奮。


    大概是覺得這是自己離‘歌手’最近的一次吧。


    “低調低調。”


    遲暮揚揚眉,嘴上這麽說。但顯然一點低調的意思都沒有。


    緊接著,方遠的同桌加後桌也知道了。


    不出三分鍾,全班同學都知道這首歌是遲暮唱的了。


    人們開始竊竊私語的小聲討論。


    “這遲暮唱歌真的可以誒,聽起來和那些歌手沒差啊。”


    “對對,遲暮形象又好,如果簽公司的話,絕對夠資格出道!”


    “…”


    “確實挺好聽的!”黎早早也稱讚。


    “詞是你寫的?”


    “當然,曲子也是我自個編的呢。”遲暮一臉驕傲。


    “不錯。”


    黎早早點點頭。


    看樣子,遲暮確實是適合走藝人這條路。


    有顏值,有天賦,有關係,還有錢。


    藝人所具備的條件,他基本上全占了。


    用某些話來講,就是他天生就是吃這碗飯的料。


    “嘿嘿…”


    遲暮想開口說些什麽,後麵的方遠又戳了戳他的後背。


    遲暮扭頭,便見方遠伸過手臂,手指捏著一張紙條。


    “呐,班花給你的。”


    方遠八卦兮兮的擠眉弄眼。


    “哦,謝了。”


    遲暮隨手接過便趴在桌子上攤開。


    這些天,郭亭和遲暮已經明裏暗裏的傳過好多次小紙條。


    黎早早見狀,也不覺得稀奇。


    就是,心裏麵難免會覺得有點不舒服。


    怎麽說呢....就好像是原先一直喜歡圍在自己身邊吃肉的小狗,突然間有一天,改吃別人手裏的肉一樣。


    呃...這個比喻好像有些奇怪...


    黎早早撓撓頭,但也沒有去細究,這個比喻的根本問題出在何處。


    她現在全部精力都集中在那張小紙條上,極度的好奇心促使她張開嘴。


    “寫了什麽?笑的這麽開心?”她問,語氣有些酸溜溜的。


    “有嗎?我笑了?”


    遲暮摸摸嘴巴,想要驗證黎早早話語的真實性。


    “嘴角都快裂到天上了。”


    黎早早睜著眼睛說瞎話。


    其實遲暮頂多就是眼裏帶笑,嘴巴彎了一彎。


    “哈~”遲暮倒也沒有反駁。


    “她就說我的歌不錯,但歌詞和編曲還有上升的空間。”


    “然後呢?”黎早早不相信郭亭就說了這麽多。


    那個紙條看著小,但密密麻麻的寫了好幾行小字呢。


    “她媽媽認識一個有名的聲樂老師,說可以介紹給我。”


    “哦。”黎早早淡淡的‘哦’了一聲,不再多言。


    在遲暮打算走藝人這條道路上,她一丁點的忙都幫不上。


    突然間想到之前車水瑾之前說過的一些話。


    -


    “你看他倆也挺般配的。”


    “郭亭是學表演的,人家早就說要考北影,而遲暮單從顏值上就有做藝人的潛質。”


    “所以說,他倆還真有可能在一起。”


    -


    黎早早咬著筆杆,想著自己和遲暮站在一起,確實...像一個大明星和小助理。


    而郭亭和遲暮,真真是郎才女貌的絕配。


    正這麽酸酸的想著,一旁的遲暮突然間奪過她的筆杆。


    筆杆頂端已經被她咬了好些牙印,上麵還沾著她的口水。


    “多大人了,還咬筆。”


    遲暮說話的模樣像一個大哥哥教育自己的小妹妹。


    黎早早低著頭,齊劉海蓋住了她的小眼睛。


    “女孩子要時刻注意自己的形象知道嘛?”遲暮輕輕揉弄了一下黎早早的劉海。


    她的發質是自來卷,所以劉海原本就有些蓬蓬卷卷的。


    在遲暮的這般揉弄下,更是亂了不少。


    “我又不當明星...”黎早早小聲頂嘴。


    對呀,她又不想當明星,注意什麽形象。


    也隻有郭亭或者申歌這樣的大美女,才會每天都將自己的頭發梳的整整齊齊,衣服沒有一點褶皺。


    就連鞋子邊沿都擦得幹幹淨淨。


    “說什麽?”


    遲暮沒太聽清。


    “沒什麽?”黎早早解釋。


    遲暮又抬手,將黎早早頭上的一撮固執的小卷毛往耳朵後麵抿了抿。


    涼涼的指尖觸碰到黎早早的耳朵邊沿。


    瞬間便令她的耳根變得灼熱。


    “早早。”


    “昂。”


    “你這樣不行啊。”遲暮眼角帶笑。


    “嗯?”


    “等咱們都去上海上大學,我去你們學校找你。萬一一不小心被偷拍了,你這小卷發可是很不上鏡啊。”


    黎早早:“...”


    “到時候照片醜醜的可怎麽辦呢。”


    遲暮托著腮,看似正經,可眼角裏的狹愉是藏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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