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歲那年,她不顧家人反對生下毛毛——隻因她深信所愛的男人會給她一個交代。
可她生下孩子後,男人卻因不願負起責任而離開她。
她受過傷,也有痛徹心扉後的體悟,但她從不後悔愛上毛毛的父親,還有生下她。
若時間倒轉,她想,自己還是會做同樣的決定。
做為一個過來人兼母親,她一直在教育、保護著女兒,可孩子總要自己撞得頭破血流才能成長。
毛毛身上流著跟她一樣的血液。她們對愛情有太多憧憬及謬知,她們追求愛情時同樣的義無反顧……明知毛毛跟傑瑞在當時結婚必會是以分手收場,她還是無法阻止。
「毛毛,都已經過去了,離婚不是人生的汙點,更不是你的錯,媽希望你遇到機會時要好好的把握。」
「……」再婚?這麽多年來,她想都沒想過這件事。
她全心全意的投入工作,在二十八歲時成了公司裏最年輕的主管,管理著整個業務部門。
精明幹練又事業有成的她,讓男人望之卻步,縱使她有著吸引人的外貌及才幹,也沒人敢對她展開攻勢。
這麽多年來,唯一表明要追求她的隻有一個人——馬克.貝伍。
他是個美商公司的高階主管,有過一段婚姻,並與前妻生有一個女兒。他們在一個派對上經總經理介紹而認識,之後,他便熱情且執著的追求她,並因為她而在台北置產。
但她至今仍沒接受他。
他什麽都好,唯一不好的就是,他是個外國人。
有過一次跨國的、跨種族的失敗婚姻後,她對這種「中西合並」的組合實在不抱任何的期待。
「不說了,」她起身,結束了關於前夫及再婚的敏感話題,「我得去打包行李了。」說罷,她轉身走迴房間。
看著她離去的身影,毛家慧幽幽一歎。
相隔近十年,她又踏上這塊土地。
雖然是為公事而來,前塵往事還是湧上心頭。
比起義大利其他的城市,佛羅倫斯優雅而安靜,因為它保有文藝複興時期非常重要的文化資產,而更珍貴的是,許多文藝複興時期的藝術家或文學家,如米開朗基羅、達文西、薄伽丘及但丁等人都出生於此,它可以說是藝術家的搖籃。
毛真妍很喜歡這座城市。它是她跟傑瑞蜜月旅行的最後一站,她還記得當時她對他說,如果有一天她要離開自己土生土長的國度而選擇一個異地定居,佛羅倫斯一定是她的首選。
此地勾起太多迴憶,但她決定打住不再去想。
因為時差的關係,她先在下榻的旅館休息了幾個鍾頭。
醒來後,她打了電話給助理黃怡儂,告知自己下榻處的地址、電話跟房號。
旅館是她自己找的,在巴傑羅美術館的附近,是一間家庭式的旅館,房子十分古老,但設備齊全,服務也親切周到。
傍晚時分,她洗了個澡,換上輕鬆的服飾及一雙好穿不磨腳的平底鞋,離開旅館,步行前往舊橋拜訪雷多.貝裏尼。
舊橋也稱之為老橋,是佛羅倫斯最古老的一座橋,建於西元一三四五年。橋上是一間間的商店,原本大都是鐵匠、屠夫及皮革商,他們將廢棄物直接丟往亞諾河,造成難以整治的問題。
一五九三年時,費迪南度公爵趕走原本的店家,並將租金提高,改由金匠以及珠寶店承租,從此改變了舊橋的景觀及命運。
現在,舊橋的岸邊及橋上都有一些金飾店及珠寶店,手工和設計皆相當具有水準,是許多觀光客必訪之處。
來到雷多的店前,門上掛了一塊牌子,寫著義大利文,她翻了一下字典,查出意思是店主今日休息之類的。
既然已經一身散步打扮,她決定到處走走。
逛到共和廣場時,她有點餓了,於是鑽入附近的小巷裏尋找美食。
繞著繞著,她發現自己似乎迷了路。
迷路是旅行途中的一個美麗意外。
這句話是傑瑞說的。他總是喜歡不按牌理出牌,他總是率性而為,即使那會使他惹上麻煩。
而她喜歡凡事有計劃,因為在她看來,意外大多數是不美麗的。
「可惡。」驚覺到自己又想起他,她低咒一聲。
「哈羅!」突然,三個在巷內酒吧門口聊天的年輕男子走向她。
她下意識的抓緊身上的斜肩包。
「你迷路了嗎?」男子用帶著腔調的英語問她。
她沒迴答,隻想盡快離開。
發現她想離開,三人笑著圍住了她,「嘿,你從什麽地方來?」
「你是日本人?中國人?」
「你一個人吧?要不要我們帶你去玩?你可以喝酒了吧?我請你喝一杯。」
毛真妍深深的確定,自己得趕快擺脫他們。
「抱歉,我跟人有約。」她板起臉,聲線冷淡地拒絕。
「是嗎?」他們笑看著她,「看來你被放鴿子了呢。」
說著,其中一人拉了她的手,另一人則搭上她的肩。
「別怕,我們不是壞人,在你的朋友來之前,我們先陪你吧。」
「不要。」她掙開拉住她的手,又撥開另一人搭在她肩上的手。
她已表明不想跟他們廝混,但他們還是糾纏著她。
這時,一道沉沉的聲音傳來,說著她聽不懂的義大利話。
那聲音低沉、帶點嘶啞及異國腔調,雖然是操著義大利語,卻讓她有種遙遠又熟悉的感覺——她循聲望去,隻見一名身形高大,身穿v領上衣、皮夾克、牛仔褲的男人,他腳上穿著一雙靴子,脖子上戴了條十字架銀鏈……
「老天爺!」她忍不住驚唿出聲——當她的視線往上移,並看見他的臉孔時。
當他看見她,先是一愣,旋即撇唇一笑。
「上帝呀。」雙手一攤,他瀟灑的走了過來。
毛真妍發現自己的身體及四肢都僵硬了,像是被八百根釘子釘在地上般,無論她多麽想拔腿逃走都辦不到。
三個年輕人困惑地抬頭問:「你認識她?」
勾唇一笑,他以曖昧又讓人無限遐想的話迴答,「再熟不過,她身上有幾顆痣我都知道,我最喜歡的是在她胸口那一顆性感的紅……」這幾句話他是用英語說的。
可她生下孩子後,男人卻因不願負起責任而離開她。
她受過傷,也有痛徹心扉後的體悟,但她從不後悔愛上毛毛的父親,還有生下她。
若時間倒轉,她想,自己還是會做同樣的決定。
做為一個過來人兼母親,她一直在教育、保護著女兒,可孩子總要自己撞得頭破血流才能成長。
毛毛身上流著跟她一樣的血液。她們對愛情有太多憧憬及謬知,她們追求愛情時同樣的義無反顧……明知毛毛跟傑瑞在當時結婚必會是以分手收場,她還是無法阻止。
「毛毛,都已經過去了,離婚不是人生的汙點,更不是你的錯,媽希望你遇到機會時要好好的把握。」
「……」再婚?這麽多年來,她想都沒想過這件事。
她全心全意的投入工作,在二十八歲時成了公司裏最年輕的主管,管理著整個業務部門。
精明幹練又事業有成的她,讓男人望之卻步,縱使她有著吸引人的外貌及才幹,也沒人敢對她展開攻勢。
這麽多年來,唯一表明要追求她的隻有一個人——馬克.貝伍。
他是個美商公司的高階主管,有過一段婚姻,並與前妻生有一個女兒。他們在一個派對上經總經理介紹而認識,之後,他便熱情且執著的追求她,並因為她而在台北置產。
但她至今仍沒接受他。
他什麽都好,唯一不好的就是,他是個外國人。
有過一次跨國的、跨種族的失敗婚姻後,她對這種「中西合並」的組合實在不抱任何的期待。
「不說了,」她起身,結束了關於前夫及再婚的敏感話題,「我得去打包行李了。」說罷,她轉身走迴房間。
看著她離去的身影,毛家慧幽幽一歎。
相隔近十年,她又踏上這塊土地。
雖然是為公事而來,前塵往事還是湧上心頭。
比起義大利其他的城市,佛羅倫斯優雅而安靜,因為它保有文藝複興時期非常重要的文化資產,而更珍貴的是,許多文藝複興時期的藝術家或文學家,如米開朗基羅、達文西、薄伽丘及但丁等人都出生於此,它可以說是藝術家的搖籃。
毛真妍很喜歡這座城市。它是她跟傑瑞蜜月旅行的最後一站,她還記得當時她對他說,如果有一天她要離開自己土生土長的國度而選擇一個異地定居,佛羅倫斯一定是她的首選。
此地勾起太多迴憶,但她決定打住不再去想。
因為時差的關係,她先在下榻的旅館休息了幾個鍾頭。
醒來後,她打了電話給助理黃怡儂,告知自己下榻處的地址、電話跟房號。
旅館是她自己找的,在巴傑羅美術館的附近,是一間家庭式的旅館,房子十分古老,但設備齊全,服務也親切周到。
傍晚時分,她洗了個澡,換上輕鬆的服飾及一雙好穿不磨腳的平底鞋,離開旅館,步行前往舊橋拜訪雷多.貝裏尼。
舊橋也稱之為老橋,是佛羅倫斯最古老的一座橋,建於西元一三四五年。橋上是一間間的商店,原本大都是鐵匠、屠夫及皮革商,他們將廢棄物直接丟往亞諾河,造成難以整治的問題。
一五九三年時,費迪南度公爵趕走原本的店家,並將租金提高,改由金匠以及珠寶店承租,從此改變了舊橋的景觀及命運。
現在,舊橋的岸邊及橋上都有一些金飾店及珠寶店,手工和設計皆相當具有水準,是許多觀光客必訪之處。
來到雷多的店前,門上掛了一塊牌子,寫著義大利文,她翻了一下字典,查出意思是店主今日休息之類的。
既然已經一身散步打扮,她決定到處走走。
逛到共和廣場時,她有點餓了,於是鑽入附近的小巷裏尋找美食。
繞著繞著,她發現自己似乎迷了路。
迷路是旅行途中的一個美麗意外。
這句話是傑瑞說的。他總是喜歡不按牌理出牌,他總是率性而為,即使那會使他惹上麻煩。
而她喜歡凡事有計劃,因為在她看來,意外大多數是不美麗的。
「可惡。」驚覺到自己又想起他,她低咒一聲。
「哈羅!」突然,三個在巷內酒吧門口聊天的年輕男子走向她。
她下意識的抓緊身上的斜肩包。
「你迷路了嗎?」男子用帶著腔調的英語問她。
她沒迴答,隻想盡快離開。
發現她想離開,三人笑著圍住了她,「嘿,你從什麽地方來?」
「你是日本人?中國人?」
「你一個人吧?要不要我們帶你去玩?你可以喝酒了吧?我請你喝一杯。」
毛真妍深深的確定,自己得趕快擺脫他們。
「抱歉,我跟人有約。」她板起臉,聲線冷淡地拒絕。
「是嗎?」他們笑看著她,「看來你被放鴿子了呢。」
說著,其中一人拉了她的手,另一人則搭上她的肩。
「別怕,我們不是壞人,在你的朋友來之前,我們先陪你吧。」
「不要。」她掙開拉住她的手,又撥開另一人搭在她肩上的手。
她已表明不想跟他們廝混,但他們還是糾纏著她。
這時,一道沉沉的聲音傳來,說著她聽不懂的義大利話。
那聲音低沉、帶點嘶啞及異國腔調,雖然是操著義大利語,卻讓她有種遙遠又熟悉的感覺——她循聲望去,隻見一名身形高大,身穿v領上衣、皮夾克、牛仔褲的男人,他腳上穿著一雙靴子,脖子上戴了條十字架銀鏈……
「老天爺!」她忍不住驚唿出聲——當她的視線往上移,並看見他的臉孔時。
當他看見她,先是一愣,旋即撇唇一笑。
「上帝呀。」雙手一攤,他瀟灑的走了過來。
毛真妍發現自己的身體及四肢都僵硬了,像是被八百根釘子釘在地上般,無論她多麽想拔腿逃走都辦不到。
三個年輕人困惑地抬頭問:「你認識她?」
勾唇一笑,他以曖昧又讓人無限遐想的話迴答,「再熟不過,她身上有幾顆痣我都知道,我最喜歡的是在她胸口那一顆性感的紅……」這幾句話他是用英語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