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魂明的父親精應景,已經到了將死之時,作為精應景的第三子,精魂明也是被叫了過來。實際上精魂明本身因為是第三子,所以對於遺產他幾乎什麽都得不到,也正因為如此精魂明才更傾向於在外麵闖蕩,然而闖蕩了這麽久,實際上根本沒有混的上什麽名堂。精魂明是479年9月左右,去到了腓洪城闖蕩,然而如今馬上就要481年7月了,這都快整整兩年了,精魂明發現自己真的什麽都沒有做成。沒有得到任何人的信任,在趙蛇日那裏沒人看重,到了羅布石林那裏,雖然當上了伯爵的總管,可又有什麽用,伯爵根本不把他當人看,而且勾心鬥角不斷,所以精魂明最終一氣之下離開了羅布石林那裏。從那之後,精魂明便開始無所事事,每天沉浸在書籍的虛假世界之中,隨後便是書信一封,精魂明得知了自己父親病重的消息,也是立刻返迴了自己的家鄉。
昂烏村,精魂明的家,精魂明事實上並不想迴到了這裏,但最終還是迴來了。本想著再次歸鄉,一定和之前不同,經過曆練一定能夠比之前強很多,但最終什麽也不是便迴來了。唯一值得欣慰的是,當了那麽久別人的家臣,特別是當羅布石林間諜總管的日子裏,精魂明還算是攢下了不少錢,至少餓不死,不需要家中之人管飯了。
這對於精魂明來說,還是很重要的,第一個兒子那是寶貝,第二個兒子也會稀罕,到了第三個就不重視了,至少在精魂明的家裏是這樣的。以至於精魂明長大之後,還是忘不了他的大哥和二哥那副看他的眼神,好像是在看一個吸血蟲的眼神一樣。也是因為實在受不了這些,才向往外麵的世界,當然,也是因為本身就有冒險的誌向。
畢竟世界如此的龐大,光是從書中了解到的一些事情,就讓精魂明十分的向往了,很想真的出去看看,所以精魂明去做了,去做了之後的確發現,去外麵比窩在家鄉要好的多。
在昂烏村,精魂明也是有朋友這種人在的,迴到村莊之後,向著那些許久未見的村中之人打著招唿的精魂明,並沒有選擇先迴自己家,而是選擇了去自己的朋友盞難久家,盞難久是精魂明在家鄉中最為要好的朋友,兩人之間有時候可以說是無話不談,在誌向方麵二人也比較類似。精魂明曾邀請盞難久一起出去闖蕩,但因為盞難久覺得自己還不夠,所以沒有跟著一起去,如今兩年不見,自然要去見見這位夥伴了,也不知道他還在不在這裏住著。
“難久,開門!”過去輕輕拍打著門,精魂明叫喊著。
門很快就開了,露出來的是一個長得還算能看的年輕人,他看起來有些瘦小,但並不像竹竿子一樣看起來一推就倒,精氣神看起來倒是很足,我的脖子上戴著一串項鏈,這是用銅幣做的項鏈啊,事實上就是用細繩把銅幣串起來而已。一共有十個銅幣,用精魂明的話說就是,這項鏈的價值已經體現在了外麵,要多不值錢有多不值錢,拋開那幾乎沒價值的細繩,這項鏈也就價值10銅幣。
精魂明倒是十分奇怪,這盞難久為什麽用這種東西當裝飾品?
“哦?我就知道你要迴來了,哈哈哈。”看到了精魂明之後,盞難久直接發生大笑。
“哈哈哈,你還是和以前一樣啊,還戴著這項鏈呢。”
“是啊,我覺得這個樣子很漂亮,老實說我覺得這比那些價值十幾萬銅幣的項鏈,要好看的多,也正因為如此我才戴在脖子上。我本身是不喜歡裝飾品的人,但這身打扮恕我直言,真的有男人的味道。”
“看不出來。”精魂明無奈的搖了搖頭。
“看不出來就看不出來吧,這是我個人的愛好,不說那些了,先進來吧。”
也是將精魂明邀請到了自己的家中,盞難久也是有很多的話,想要問問這精魂明。
事實上,盞難久他也不容易,在他小的時候,他的母親就和別人私奔了,等他十四歲左右的時候,父親和老虎玩的時候,被老虎給吃了。這導致盞難久在十五歲的時候,便不得不自力更生了。盞難久家中並不富裕,但好歹算是自由的百姓,他不是別人的家臣,他家中有兩畝的田地,足夠養活自己了,不過想要過的更體麵些,也是免不了要幹點活的。畢竟糧價太賤了,種出來的糧食除了自己吃也就是賣了,賣也不能賣太多的錢,平常隻能尋覓一些活幹。
盞難久在別人看來是很吃苦耐勞的,不過精魂明卻知道,此人這樣做的目的隻是為了自己的興趣,隻是為了能夠花錢多讀幾本書,書價很貴,對於盞難久來說,如果不去找點零活幹的話,一年能買三本書便是奇跡,但若是稍微吃苦耐勞些,一個月看一本新的都是行的。
畢竟娛樂匱乏,大家找樂子的方式不外乎那幾種。一種是好色之輩的娛樂方式,就不必多說什麽了,這種人最容易滿足了,但有些傷害身體。而且若是窮人加上單身漢的話,可能一輩子都滿足不了這種愛好了。另一種就是愛出去外麵的人,實際上是去外麵遊手好閑天天不知道幹什麽,反正就是瞎跑看熱鬧,這種人也容易。還有一種便是讀書看書了,就像盞難久和精魂明那樣。
不過精魂明並不像盞難久表現的那麽狂熱,精魂明是手頭寬裕就看,不寬裕的話就看看久的。
而盞難久手頭不寬裕,直接就去瘋狂想辦法撈錢,甚至還打算去鎮子裏要飯,連這種丟人的舉動都想過,幸好那身體中的傲骨打敗了他,否則的話真的淪為笑柄了。
精魂明知道盞難久實際上並不勤快,但一到感興趣的事情上,他就像一個無法停下來的牲畜一樣,不知道何為勞累,隻是知道埋頭苦幹。
昂烏村,精魂明的家,精魂明事實上並不想迴到了這裏,但最終還是迴來了。本想著再次歸鄉,一定和之前不同,經過曆練一定能夠比之前強很多,但最終什麽也不是便迴來了。唯一值得欣慰的是,當了那麽久別人的家臣,特別是當羅布石林間諜總管的日子裏,精魂明還算是攢下了不少錢,至少餓不死,不需要家中之人管飯了。
這對於精魂明來說,還是很重要的,第一個兒子那是寶貝,第二個兒子也會稀罕,到了第三個就不重視了,至少在精魂明的家裏是這樣的。以至於精魂明長大之後,還是忘不了他的大哥和二哥那副看他的眼神,好像是在看一個吸血蟲的眼神一樣。也是因為實在受不了這些,才向往外麵的世界,當然,也是因為本身就有冒險的誌向。
畢竟世界如此的龐大,光是從書中了解到的一些事情,就讓精魂明十分的向往了,很想真的出去看看,所以精魂明去做了,去做了之後的確發現,去外麵比窩在家鄉要好的多。
在昂烏村,精魂明也是有朋友這種人在的,迴到村莊之後,向著那些許久未見的村中之人打著招唿的精魂明,並沒有選擇先迴自己家,而是選擇了去自己的朋友盞難久家,盞難久是精魂明在家鄉中最為要好的朋友,兩人之間有時候可以說是無話不談,在誌向方麵二人也比較類似。精魂明曾邀請盞難久一起出去闖蕩,但因為盞難久覺得自己還不夠,所以沒有跟著一起去,如今兩年不見,自然要去見見這位夥伴了,也不知道他還在不在這裏住著。
“難久,開門!”過去輕輕拍打著門,精魂明叫喊著。
門很快就開了,露出來的是一個長得還算能看的年輕人,他看起來有些瘦小,但並不像竹竿子一樣看起來一推就倒,精氣神看起來倒是很足,我的脖子上戴著一串項鏈,這是用銅幣做的項鏈啊,事實上就是用細繩把銅幣串起來而已。一共有十個銅幣,用精魂明的話說就是,這項鏈的價值已經體現在了外麵,要多不值錢有多不值錢,拋開那幾乎沒價值的細繩,這項鏈也就價值10銅幣。
精魂明倒是十分奇怪,這盞難久為什麽用這種東西當裝飾品?
“哦?我就知道你要迴來了,哈哈哈。”看到了精魂明之後,盞難久直接發生大笑。
“哈哈哈,你還是和以前一樣啊,還戴著這項鏈呢。”
“是啊,我覺得這個樣子很漂亮,老實說我覺得這比那些價值十幾萬銅幣的項鏈,要好看的多,也正因為如此我才戴在脖子上。我本身是不喜歡裝飾品的人,但這身打扮恕我直言,真的有男人的味道。”
“看不出來。”精魂明無奈的搖了搖頭。
“看不出來就看不出來吧,這是我個人的愛好,不說那些了,先進來吧。”
也是將精魂明邀請到了自己的家中,盞難久也是有很多的話,想要問問這精魂明。
事實上,盞難久他也不容易,在他小的時候,他的母親就和別人私奔了,等他十四歲左右的時候,父親和老虎玩的時候,被老虎給吃了。這導致盞難久在十五歲的時候,便不得不自力更生了。盞難久家中並不富裕,但好歹算是自由的百姓,他不是別人的家臣,他家中有兩畝的田地,足夠養活自己了,不過想要過的更體麵些,也是免不了要幹點活的。畢竟糧價太賤了,種出來的糧食除了自己吃也就是賣了,賣也不能賣太多的錢,平常隻能尋覓一些活幹。
盞難久在別人看來是很吃苦耐勞的,不過精魂明卻知道,此人這樣做的目的隻是為了自己的興趣,隻是為了能夠花錢多讀幾本書,書價很貴,對於盞難久來說,如果不去找點零活幹的話,一年能買三本書便是奇跡,但若是稍微吃苦耐勞些,一個月看一本新的都是行的。
畢竟娛樂匱乏,大家找樂子的方式不外乎那幾種。一種是好色之輩的娛樂方式,就不必多說什麽了,這種人最容易滿足了,但有些傷害身體。而且若是窮人加上單身漢的話,可能一輩子都滿足不了這種愛好了。另一種就是愛出去外麵的人,實際上是去外麵遊手好閑天天不知道幹什麽,反正就是瞎跑看熱鬧,這種人也容易。還有一種便是讀書看書了,就像盞難久和精魂明那樣。
不過精魂明並不像盞難久表現的那麽狂熱,精魂明是手頭寬裕就看,不寬裕的話就看看久的。
而盞難久手頭不寬裕,直接就去瘋狂想辦法撈錢,甚至還打算去鎮子裏要飯,連這種丟人的舉動都想過,幸好那身體中的傲骨打敗了他,否則的話真的淪為笑柄了。
精魂明知道盞難久實際上並不勤快,但一到感興趣的事情上,他就像一個無法停下來的牲畜一樣,不知道何為勞累,隻是知道埋頭苦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