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醫院後,孫佑佳和林嘉銘被當做急診病人對待,先對二人進行了一檢查,兩人都沒有生命危險,林嘉銘休息會兒就可以迴到民宿,孫佑佳可能得觀察幾天。


    一聽這個結果,要不是因為救人耗費了大部分體力,林嘉銘都能激動得跳起來。當然得跳起來啊,被救的人完好無損,救人的人依舊如初,當然開心。


    “喂,妮兒,我們檢查了,沒事兒!我等會兒就迴來,你能不能讓民宿老板弄點補的,容易吸收的東西,我晚上給孫佑佳這小子帶過來!”電話裏剛接通,林嘉銘就巴拉啦說個不停,絲毫沒有注意到電話那頭盧皓婉的情緒。


    “噢~知道了!”電話的另一邊,盧皓婉有些不高興地迴到。


    “好,那我馬上迴來了!你跟外婆和趙姨說一聲,讓他們不用擔心哈!”說完,林嘉銘掛了電話。


    孫佑佳已經被院方安排進了病房,護士剛給他打上點滴,林嘉銘站在病房外看了一眼,就下了樓。走到醫院門口,林嘉銘通過打車軟件叫的車剛好到達。


    上車後,林嘉銘通過之前跟孫佳佳的通話記錄找到了她的電話,給她打了一個電話,說了一下孫佑佳的情況。說來也奇怪,孫佳佳似乎對此並不吃驚,隻是在林嘉銘說孫佑佳暈倒後問了一下他現在怎麽樣了,後麵再無波瀾。


    林嘉銘本來還想再囑咐一下孫佳佳不要告訴她媽媽,但聽到電話裏一個蒼老的聲音問孫佳佳誰來的電話,就緊閉嘴巴,靜靜聽著電話裏的對話內容。


    “佳佳,誰來的電話?”


    “我哥!”


    “啥事兒?”


    “他說他要帶團去大理旅遊,可能得晚幾天迴來!”


    “噢,讓他注意安全!早點迴來!”


    “嗯,知道了!喂,哥,聽見了沒?”


    很明顯,孫佳佳最後這句話是說給林嘉銘聽的,林嘉銘也懂了。直接在電話這邊大聲說了一聲“好的!”之後,便掛了電話。


    此時,洱海邊已經重歸平靜。某個報社的記者聽說了洱海發生救人的事情,正沿著洱海邊挨個詢問著目擊證人,尋求現場照片,一番辛苦過後,收獲寥寥無幾。直到她碰到張皮皮。


    和張皮皮地相遇,也純屬是個偶然。本來這記者已經快要放棄了尋找救人現場的目擊證人,想要拍幾張洱海和洱海邊慢悠悠騎行的遊客的照片。而這個時候張皮皮也恰好舉著鏡頭拍到了她。


    當兩個單反鏡頭裏的世界彼此包含的時候,就會發生一種無限循環的光學反應。


    “你好,我是xx日報的記者,聽說這裏不久前有人溺水,有人挺身而出救援,請問你有沒有看到呢?”見自己舉著單反的樣子被眼前這個人拍進了他的相機,記者徑直走向張皮皮,問。


    “看到了啊!”張皮皮不以為意,隨口迴應。


    “我看你拿著相機,那你一定有當時的照片了?能給我看看嘛!”聽到張皮皮這麽說,記者異常興奮,兩眼放光,滿臉期待的看著張皮皮,弄得張皮皮一陣緊張不已。


    “看看是沒問題的!呐,給你看吧!”張皮皮把脖子上的單反遞給記者。


    記者翻過張皮皮最近照的幾張風景照,盡管那些風景照很美,但與她的目的無關,自然就被她直接滑過。一番翻找,記者總算找到了張皮皮相機裏與救人相關的照片。


    “這些照片能給我嗎?”看完了照片,記者又開始兩眼放光,這次比剛剛更狠,感覺像要把張皮皮吞下去一般。張皮皮直接嚇得從記者手裏搶過單反。


    “這個我做不了主!你得問當事人!要是他們願意把這些照片給你,我就給你,要是他們不願意,我給了你,那我豈不是侵犯了人家的肖像權?”


    張皮皮適時地拿起了“法律的武器”來保證他相機裏的照片的“安全”。因為長期從事攝影相關的自媒體創作,張皮皮對照片的合法使用很是看中,所以一般不會輕易給人照片。包括上次在金井拍的林嘉銘和盧皓婉的照片,都是經過林嘉銘和盧皓婉的允許後才發表在自媒體上。


    “可是我們不認識他們,去哪裏得到他們的允許呢?再說了,這是好人好事,見義勇為,應該拿出來弘揚!沒關係的哈!”記者仍然不死心,繼續糾纏著張皮皮。


    “你是不認識,可是我認識啊!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可以帶你去找他們!”


    張皮皮話剛說出口就後悔了。在某個瞬間,他看到了記者眼睛裏的警惕。其實也能理解,畢竟張皮皮是個大男人,而記者是個弱女子。張皮皮冷不丁說要帶她去找見義勇為的人,是個人都會警惕一下。


    “放心吧,我是正經人!”既然話都已經說出來了,張皮皮還是想做一迴好人。


    一番糾結後,記者和張皮皮一塊租了自行車,就朝林嘉銘他們住的民宿走。他們到民宿的時候,林嘉銘打的車也正好到民宿門口。


    “你運氣還真好,剛迴來就讓你碰見一個!”張皮皮一邊把自行車往院裏推,一邊對記者說道。


    有了之前在張皮皮相機裏見到的照片,記者自然知道眼前這個人就是主人公之一。這個時候,她作為一個記者職業素養就發揮了作用。


    記者直接把自行車往牆邊一靠,打開相機的錄像功能,朝林嘉銘快步走去。


    “您好,我是xx日報的記者。我想跟您了解一下您救人的過程,可以嗎?”


    “不好意思,我不想接受采訪。”林嘉銘大手把鏡頭一擋,拒絕了。


    “為什麽?我是記者,您有義務配合我報到真相,讓人民群眾知道真相。”記者直接放出了大招。


    “有什麽真相呢?不過是我們來洱海遊玩,恰好救了一個落水的女孩而已。這樣的事情並不需要宣揚,而且我也不希望相關的人生活受到打擾。”林嘉銘背過身上了樓。快到二樓的時候,又轉過身對記者說。


    “記者同誌,我個人覺得,與其報道這件事,你還不如寫一篇旅遊稿。現代社會節奏加快,很難再有像這裏這麽悠閑的時光了!”說完,林嘉銘直接迴了房間。


    他的想法很簡單,這個女孩是自己跳水的,記者無論怎麽寫,都會涉及到她的隱私,而且他林嘉銘也不是個注重名利的人,相信孫佑佳也不是這類人。再者說,孫佑佳此刻還在醫院躺著,無論從那一方麵,他都不能接受這個采訪。


    既然選擇了做一迴英雄,就當個無名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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