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醫師無奈跟在他身邊,聽著黎傾嘮嘮叨叨,講哲學、講人生……最後繞到官場上,講一講他當年作為丞相有多麽厲害!


    黎傾看醫生聽的一臉菜色,忍不住笑了笑,精神病當的真開心,什麽話都能往外說!


    兩人從傍晚聊到天黑,又聊到夜裏12點,主任醫師想迴家,被黎傾纏著看星星。


    主任醫師:“……”下一個病的可能是我!哼,看在你哥給那麽多錢的份上,忍一忍吧。


    “你看那裏!”


    醫師生無可戀:“怎麽?發現新大陸還是發現第一定律了?”


    黎傾指指那邊的火焰:“著火啦!”


    今晚的火災由線路老化引起,起火點距離原主住的那間病房很近,他才沒來得及逃出,黎傾帶著主任醫師逛那麽久,就是為了合理引出這個。


    主任醫師沒在意他的話,但還是轉身看一眼:“我去!!!來人啊!保衛科——”


    經過眾人著急忙慌的努力,還沒有徹底燃起的大火被順利撲滅。


    萬幸沒有傷到人,隻燒毀一些東西,包括黎傾病房裏的窗簾。


    主任醫師後怕的拍拍胸脯,還好沒有催著黎傾迴來睡覺,要真是燒到他了,好可怕!


    趕緊給黎傾換一間房,太晚了,病人趕緊休息,剩下的事情給院長打電話,讓他來解決。


    從睡夢中被薅起來的院長:“……”自從進了精神病院,越來越精神了!


    第二日早晨,黎頌來到院裏,先是聽說黎傾病房附近失火,又聽說他弟弟有病情加重的傾向。


    這兩個消息讓本就疲憊的黎律師,心裏更累。


    護士幫忙打開黎傾的病房門,黎頌坐在床邊,看著熟睡中的人,第一次仔細觀察這個弟弟。


    印象中,他小時候有想過好好照顧黎傾,不讓他像自己一樣被父母控製著長大,偷偷帶年幼的弟弟出去吃零食,玩遊戲。


    後來……他被父母打的遍體鱗傷,關在沒有窗戶的地下室裏,暗無天日,黑暗又寂靜,整整一個禮拜,沒人搭理他。


    每天還要說兩百遍:“對不起,我錯了,我不該帶弟弟出門玩,不該帶弟弟吃垃圾食品。”


    大概就是那時候開始,他發現他連自己都拯救不了,也是從那之後,他和黎傾幾乎沒再說過話。


    “哥,你來啦,來接我迴家嗎?”


    黎傾睜開眼看到黎頌,噌一下坐起身,笑容燦爛的盯著他,狐狸眼中滿含期待。


    黎頌被他的笑容燙一下,這孩子好像很久沒笑過了。


    憶起十幾年前,那個5歲的小豆丁,緊緊抓著他的衣擺,帶著與現在同樣的目光和笑容:


    “哥哥,辣條好像很好吃,可以給我買嗎?”


    五歲的黎傾和十八歲的黎傾……身影似乎有些重疊,黎頌站起身離開,腳步有些慌亂的出門:“在這等著。”


    就像十三年前,黎頌揉一揉小豆丁的腦袋:“在這等著!”,可惜那包辣條沒遞到黎傾手中,他們就被父母帶走了。


    這一次,長大後的黎頌不再懼怕父母,甚至可以瞞著他們做一件大事。


    三天後,黎傾坐在黎頌車子的副駕駛上,依依不舍的跟主任醫師和院長告別:“我有時間來看你們!”


    “不用,你別迴來啦——”


    “那怎麽行,我一定迴……”,話還沒說完,主任醫師摁著他的腦袋把人往車裏塞一塞:“後會無期!”


    他不想再聽黎傾整夜的講哲學了!


    黎頌升上車窗,開車走人,黎傾趴在窗邊,腦門貼著窗戶往後看,原主從8月份待到11月份的鳶尾市精神病院,逐漸消失在他的視線裏。


    兩個小時後,他們抵達黎頌居住的公寓。


    電梯停在八樓,黎傾拎著行李箱率先站到黎頌家門口,原主以前來過一次,門牌號還記得。


    黎頌卻抬腳走到對麵,指一指房門:“你住這裏。”


    “啊?我自己?”,黎傾有些驚訝,他哥還給他租個房子?不準備跟他住一起嗎?


    “有什麽好奇怪的,我也自己住。”,說完摁開指紋鎖,帶著弟弟走進去。


    黎傾打眼一看,兩室一廳,絕對是剛租的房子,除了基本的家具,空空如也。


    “哥,你那裏也是兩室一廳吧,收留一個我不行嗎?”


    “我不喜歡別人踏入我的領地!”


    黎傾:“……”這廉價的兄弟情啊,滿身反骨的精神病表示他臉皮很厚,偏要住!


    黎傾指一指自己的臉:“我有病,你不怕我半夜從八樓跳下去?”


    “給你找的保姆下午就到,是個壯漢,你跳不下去。”,說完帶他錄入指紋,又扔給他一把鑰匙,黎頌自覺把該做的做完了,轉身迴家。


    黎傾跟在他後頭擠進去:“你不會是經常在家裏看小黃片,才不願意讓我住進來?”


    黎頌:“……”你還是半夜從八樓跳下去比較好!


    在黎傾的一頓輸出之下,黎頌忍著把人踹出去的衝動,將次臥收拾出來給他住。


    另一套房子當做保姆房,平時他忙著不在家,保姆離的近一些,能來這裏給黎傾做個飯。


    安頓好弟弟,黎頌接個電話,拿上車鑰匙去了他的律師事務所,走之前給黎傾留下一千塊現金:


    “腦子清醒的時候再出去花錢!”


    黎傾自認為很清醒,他哥一走,就揣著錢去逛街,不知道會不會偶遇他老公,女主家好像跟男主的公寓距離很近。


    男女主認識源於一場英雄不小心救美。


    女主在晚上迴家時被一個惡心吧啦的男同事糾纏。


    下頭男拿著女主發在朋友圈裏的辣妹照表示,你不就是想勾引我,不然幹啥發這種照片。


    要是不同意跟他在一起,他就把女主的照片傳出去,讓別人都見識一下女主這副勾搭人的嘴臉。


    黎頌夜跑時路過,聽到他威脅阮軟的幾句話,職業病犯了,視線冰冷地看向下頭男: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黎頌氣勢太強,下頭男怕他下一秒就打人,立刻道歉逃走。


    後續是女主以法律諮詢為由,加了男主的微信,兩人慢慢有了更多的交集……


    黎傾腦海裏想著事情,很快走到附近的一家大型連鎖超市,從旁邊拉上購物車開始逛。


    剛走兩步被人攥住手:“!!!”,一迴頭,果然是我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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