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雙向奔赴的病情3
快穿:瘋批反派求貼貼 作者:傾傾親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主任醫師無奈跟在他身邊,聽著黎傾嘮嘮叨叨,講哲學、講人生……最後繞到官場上,講一講他當年作為丞相有多麽厲害!
黎傾看醫生聽的一臉菜色,忍不住笑了笑,精神病當的真開心,什麽話都能往外說!
兩人從傍晚聊到天黑,又聊到夜裏12點,主任醫師想迴家,被黎傾纏著看星星。
主任醫師:“……”下一個病的可能是我!哼,看在你哥給那麽多錢的份上,忍一忍吧。
“你看那裏!”
醫師生無可戀:“怎麽?發現新大陸還是發現第一定律了?”
黎傾指指那邊的火焰:“著火啦!”
今晚的火災由線路老化引起,起火點距離原主住的那間病房很近,他才沒來得及逃出,黎傾帶著主任醫師逛那麽久,就是為了合理引出這個。
主任醫師沒在意他的話,但還是轉身看一眼:“我去!!!來人啊!保衛科——”
經過眾人著急忙慌的努力,還沒有徹底燃起的大火被順利撲滅。
萬幸沒有傷到人,隻燒毀一些東西,包括黎傾病房裏的窗簾。
主任醫師後怕的拍拍胸脯,還好沒有催著黎傾迴來睡覺,要真是燒到他了,好可怕!
趕緊給黎傾換一間房,太晚了,病人趕緊休息,剩下的事情給院長打電話,讓他來解決。
從睡夢中被薅起來的院長:“……”自從進了精神病院,越來越精神了!
第二日早晨,黎頌來到院裏,先是聽說黎傾病房附近失火,又聽說他弟弟有病情加重的傾向。
這兩個消息讓本就疲憊的黎律師,心裏更累。
護士幫忙打開黎傾的病房門,黎頌坐在床邊,看著熟睡中的人,第一次仔細觀察這個弟弟。
印象中,他小時候有想過好好照顧黎傾,不讓他像自己一樣被父母控製著長大,偷偷帶年幼的弟弟出去吃零食,玩遊戲。
後來……他被父母打的遍體鱗傷,關在沒有窗戶的地下室裏,暗無天日,黑暗又寂靜,整整一個禮拜,沒人搭理他。
每天還要說兩百遍:“對不起,我錯了,我不該帶弟弟出門玩,不該帶弟弟吃垃圾食品。”
大概就是那時候開始,他發現他連自己都拯救不了,也是從那之後,他和黎傾幾乎沒再說過話。
“哥,你來啦,來接我迴家嗎?”
黎傾睜開眼看到黎頌,噌一下坐起身,笑容燦爛的盯著他,狐狸眼中滿含期待。
黎頌被他的笑容燙一下,這孩子好像很久沒笑過了。
憶起十幾年前,那個5歲的小豆丁,緊緊抓著他的衣擺,帶著與現在同樣的目光和笑容:
“哥哥,辣條好像很好吃,可以給我買嗎?”
五歲的黎傾和十八歲的黎傾……身影似乎有些重疊,黎頌站起身離開,腳步有些慌亂的出門:“在這等著。”
就像十三年前,黎頌揉一揉小豆丁的腦袋:“在這等著!”,可惜那包辣條沒遞到黎傾手中,他們就被父母帶走了。
這一次,長大後的黎頌不再懼怕父母,甚至可以瞞著他們做一件大事。
三天後,黎傾坐在黎頌車子的副駕駛上,依依不舍的跟主任醫師和院長告別:“我有時間來看你們!”
“不用,你別迴來啦——”
“那怎麽行,我一定迴……”,話還沒說完,主任醫師摁著他的腦袋把人往車裏塞一塞:“後會無期!”
他不想再聽黎傾整夜的講哲學了!
黎頌升上車窗,開車走人,黎傾趴在窗邊,腦門貼著窗戶往後看,原主從8月份待到11月份的鳶尾市精神病院,逐漸消失在他的視線裏。
兩個小時後,他們抵達黎頌居住的公寓。
電梯停在八樓,黎傾拎著行李箱率先站到黎頌家門口,原主以前來過一次,門牌號還記得。
黎頌卻抬腳走到對麵,指一指房門:“你住這裏。”
“啊?我自己?”,黎傾有些驚訝,他哥還給他租個房子?不準備跟他住一起嗎?
“有什麽好奇怪的,我也自己住。”,說完摁開指紋鎖,帶著弟弟走進去。
黎傾打眼一看,兩室一廳,絕對是剛租的房子,除了基本的家具,空空如也。
“哥,你那裏也是兩室一廳吧,收留一個我不行嗎?”
“我不喜歡別人踏入我的領地!”
黎傾:“……”這廉價的兄弟情啊,滿身反骨的精神病表示他臉皮很厚,偏要住!
黎傾指一指自己的臉:“我有病,你不怕我半夜從八樓跳下去?”
“給你找的保姆下午就到,是個壯漢,你跳不下去。”,說完帶他錄入指紋,又扔給他一把鑰匙,黎頌自覺把該做的做完了,轉身迴家。
黎傾跟在他後頭擠進去:“你不會是經常在家裏看小黃片,才不願意讓我住進來?”
黎頌:“……”你還是半夜從八樓跳下去比較好!
在黎傾的一頓輸出之下,黎頌忍著把人踹出去的衝動,將次臥收拾出來給他住。
另一套房子當做保姆房,平時他忙著不在家,保姆離的近一些,能來這裏給黎傾做個飯。
安頓好弟弟,黎頌接個電話,拿上車鑰匙去了他的律師事務所,走之前給黎傾留下一千塊現金:
“腦子清醒的時候再出去花錢!”
黎傾自認為很清醒,他哥一走,就揣著錢去逛街,不知道會不會偶遇他老公,女主家好像跟男主的公寓距離很近。
男女主認識源於一場英雄不小心救美。
女主在晚上迴家時被一個惡心吧啦的男同事糾纏。
下頭男拿著女主發在朋友圈裏的辣妹照表示,你不就是想勾引我,不然幹啥發這種照片。
要是不同意跟他在一起,他就把女主的照片傳出去,讓別人都見識一下女主這副勾搭人的嘴臉。
黎頌夜跑時路過,聽到他威脅阮軟的幾句話,職業病犯了,視線冰冷地看向下頭男: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黎頌氣勢太強,下頭男怕他下一秒就打人,立刻道歉逃走。
後續是女主以法律諮詢為由,加了男主的微信,兩人慢慢有了更多的交集……
黎傾腦海裏想著事情,很快走到附近的一家大型連鎖超市,從旁邊拉上購物車開始逛。
剛走兩步被人攥住手:“!!!”,一迴頭,果然是我男朋友!
黎傾看醫生聽的一臉菜色,忍不住笑了笑,精神病當的真開心,什麽話都能往外說!
兩人從傍晚聊到天黑,又聊到夜裏12點,主任醫師想迴家,被黎傾纏著看星星。
主任醫師:“……”下一個病的可能是我!哼,看在你哥給那麽多錢的份上,忍一忍吧。
“你看那裏!”
醫師生無可戀:“怎麽?發現新大陸還是發現第一定律了?”
黎傾指指那邊的火焰:“著火啦!”
今晚的火災由線路老化引起,起火點距離原主住的那間病房很近,他才沒來得及逃出,黎傾帶著主任醫師逛那麽久,就是為了合理引出這個。
主任醫師沒在意他的話,但還是轉身看一眼:“我去!!!來人啊!保衛科——”
經過眾人著急忙慌的努力,還沒有徹底燃起的大火被順利撲滅。
萬幸沒有傷到人,隻燒毀一些東西,包括黎傾病房裏的窗簾。
主任醫師後怕的拍拍胸脯,還好沒有催著黎傾迴來睡覺,要真是燒到他了,好可怕!
趕緊給黎傾換一間房,太晚了,病人趕緊休息,剩下的事情給院長打電話,讓他來解決。
從睡夢中被薅起來的院長:“……”自從進了精神病院,越來越精神了!
第二日早晨,黎頌來到院裏,先是聽說黎傾病房附近失火,又聽說他弟弟有病情加重的傾向。
這兩個消息讓本就疲憊的黎律師,心裏更累。
護士幫忙打開黎傾的病房門,黎頌坐在床邊,看著熟睡中的人,第一次仔細觀察這個弟弟。
印象中,他小時候有想過好好照顧黎傾,不讓他像自己一樣被父母控製著長大,偷偷帶年幼的弟弟出去吃零食,玩遊戲。
後來……他被父母打的遍體鱗傷,關在沒有窗戶的地下室裏,暗無天日,黑暗又寂靜,整整一個禮拜,沒人搭理他。
每天還要說兩百遍:“對不起,我錯了,我不該帶弟弟出門玩,不該帶弟弟吃垃圾食品。”
大概就是那時候開始,他發現他連自己都拯救不了,也是從那之後,他和黎傾幾乎沒再說過話。
“哥,你來啦,來接我迴家嗎?”
黎傾睜開眼看到黎頌,噌一下坐起身,笑容燦爛的盯著他,狐狸眼中滿含期待。
黎頌被他的笑容燙一下,這孩子好像很久沒笑過了。
憶起十幾年前,那個5歲的小豆丁,緊緊抓著他的衣擺,帶著與現在同樣的目光和笑容:
“哥哥,辣條好像很好吃,可以給我買嗎?”
五歲的黎傾和十八歲的黎傾……身影似乎有些重疊,黎頌站起身離開,腳步有些慌亂的出門:“在這等著。”
就像十三年前,黎頌揉一揉小豆丁的腦袋:“在這等著!”,可惜那包辣條沒遞到黎傾手中,他們就被父母帶走了。
這一次,長大後的黎頌不再懼怕父母,甚至可以瞞著他們做一件大事。
三天後,黎傾坐在黎頌車子的副駕駛上,依依不舍的跟主任醫師和院長告別:“我有時間來看你們!”
“不用,你別迴來啦——”
“那怎麽行,我一定迴……”,話還沒說完,主任醫師摁著他的腦袋把人往車裏塞一塞:“後會無期!”
他不想再聽黎傾整夜的講哲學了!
黎頌升上車窗,開車走人,黎傾趴在窗邊,腦門貼著窗戶往後看,原主從8月份待到11月份的鳶尾市精神病院,逐漸消失在他的視線裏。
兩個小時後,他們抵達黎頌居住的公寓。
電梯停在八樓,黎傾拎著行李箱率先站到黎頌家門口,原主以前來過一次,門牌號還記得。
黎頌卻抬腳走到對麵,指一指房門:“你住這裏。”
“啊?我自己?”,黎傾有些驚訝,他哥還給他租個房子?不準備跟他住一起嗎?
“有什麽好奇怪的,我也自己住。”,說完摁開指紋鎖,帶著弟弟走進去。
黎傾打眼一看,兩室一廳,絕對是剛租的房子,除了基本的家具,空空如也。
“哥,你那裏也是兩室一廳吧,收留一個我不行嗎?”
“我不喜歡別人踏入我的領地!”
黎傾:“……”這廉價的兄弟情啊,滿身反骨的精神病表示他臉皮很厚,偏要住!
黎傾指一指自己的臉:“我有病,你不怕我半夜從八樓跳下去?”
“給你找的保姆下午就到,是個壯漢,你跳不下去。”,說完帶他錄入指紋,又扔給他一把鑰匙,黎頌自覺把該做的做完了,轉身迴家。
黎傾跟在他後頭擠進去:“你不會是經常在家裏看小黃片,才不願意讓我住進來?”
黎頌:“……”你還是半夜從八樓跳下去比較好!
在黎傾的一頓輸出之下,黎頌忍著把人踹出去的衝動,將次臥收拾出來給他住。
另一套房子當做保姆房,平時他忙著不在家,保姆離的近一些,能來這裏給黎傾做個飯。
安頓好弟弟,黎頌接個電話,拿上車鑰匙去了他的律師事務所,走之前給黎傾留下一千塊現金:
“腦子清醒的時候再出去花錢!”
黎傾自認為很清醒,他哥一走,就揣著錢去逛街,不知道會不會偶遇他老公,女主家好像跟男主的公寓距離很近。
男女主認識源於一場英雄不小心救美。
女主在晚上迴家時被一個惡心吧啦的男同事糾纏。
下頭男拿著女主發在朋友圈裏的辣妹照表示,你不就是想勾引我,不然幹啥發這種照片。
要是不同意跟他在一起,他就把女主的照片傳出去,讓別人都見識一下女主這副勾搭人的嘴臉。
黎頌夜跑時路過,聽到他威脅阮軟的幾句話,職業病犯了,視線冰冷地看向下頭男: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黎頌氣勢太強,下頭男怕他下一秒就打人,立刻道歉逃走。
後續是女主以法律諮詢為由,加了男主的微信,兩人慢慢有了更多的交集……
黎傾腦海裏想著事情,很快走到附近的一家大型連鎖超市,從旁邊拉上購物車開始逛。
剛走兩步被人攥住手:“!!!”,一迴頭,果然是我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