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溫恬宇,今天是我的24歲生日,我邀請了眾多好友來我自己租住的房子裏慶祝生日。淩晨三點半,大家夥各自散去迴到了自己的小窩,我看著一片狼藉的客廳,揉了揉已經酸澀的雙眼,強打起精神收拾掉剩下的各種食物殘渣和啤酒罐,又拿拖把仔仔細細的拖了兩三遍地板。


    忙完已經是快五點了,我拉起衣袖嗅了嗅,因為運動出汗而留下了一股汗臭味,我嫌棄的皺起眉頭進去衛生間洗了個澡,躺在床上就迷迷糊糊的睡了過去。


    一覺醒來,我感覺頭昏昏沉沉的,右手也感覺有些許酸疼,摸著腦袋坐起身,我拿起放在床邊的手機,點亮屏幕,屏幕亮起,18點58分。


    “已經是傍晚了啊。”


    我點開微博,私信箱已經炸開了鍋,無數陌生網友,或許稱之為粉絲更為貼切。發來信息祝我生日快樂,還有個別不理智的女粉絲發了數十條信息轟炸我,其中夾雜著幾張未著寸縷的果照。


    嗯,我點開看了一下。身材和臉蛋確實是不錯,不過因為工作性質的原因,美女看的多了,也就審美疲勞了。


    起身拉開窗簾拍了張夜景和一張精心找好角度,打了光,加上濾鏡和略微修了一下的自拍,配上精心醞釀的文字——“大家的祝福我都收到了,信息太多沒有辦法一條一條迴複我愛的你們,附上自拍一張和一句,謝謝。”


    發完動態,我站在窗邊愣愣的看著樓下那一對明明一分鍾前還你儂我儂甜甜蜜蜜的小情侶,突然間便翻臉吵架鬧分手,接著上演了我哭你哄的矯情戲碼。


    “談戀愛似乎是一件很矛盾和無趣的事情呢。”說完感慨,我來到了書桌旁正打算拿起畫筆,卻發現不知何時桌子上有一本攤開的日記本,還有一根因為太過用力連筆尖都已經縮進去筆管裏麵的紅色水筆。


    日記本上被人用力,一筆一劃,寫了特別瀟灑飄逸的“還給我,把我的人生還給我”這幾個字。


    我拿起本子,翻開下一頁。寫字的那個人情緒似乎很激動,看著這一頁,我才深刻體會到了什麽叫做——力透紙背。翻到第三頁,第四頁,第五頁,直到翻開了第五頁,才終於沒有那些用力的筆劃。


    我有些摸不著頭腦,翻迴去第一頁看著那些字跡。不知道過去了十分鍾還是五分鍾,我才突然醒悟過來——我的家裏進賊了!還光明正大的在我家裏留下了莫名其妙的留言!而我居然還傻乎乎的看著他留下的留言發呆!


    “艸!睡迷糊了吧!”


    我趕緊跑去玄關,卻奇怪的發現,家裏的防盜門鎖好好的,昨晚睡前因為犯懶而隨意丟在地上的鑰匙還躺在地墊上。


    “難道是從窗戶翻進來的?”簡單檢查了下家裏的窗戶,我卻更疑惑了。


    “大門沒有被破壞的痕跡,窗戶也沒有被破壞,啊,要是被破壞了才有鬼吧,誰會放著可以光明正大溜進來的大門不破壞而專門爬水管來十七樓砸窗戶?真是,見了鬼了。”


    打電話給了公司的前輩李姐,李姐聽說我家疑似進賊後,也不管染到一半的秀發,直接提著包風風火火的駕著車就來了。


    李姐剛進門,第一件事就是跑到我的麵前,仔仔細細的檢查了我的臉,而後撩起我的上衣準備伸手解開我的褲腰帶,我按住了她那雙因為激動而微微顫抖的雙手,有些無奈,“李姐,有點小題大做了。”


    李姐臉上帶著堅毅的表情,目光灼灼,“人心險惡啊,這年頭你都不知道入室搶劫的,他是為了錢財,還是美色,還是錢財美色都劫李姐是過來人,之前公司的那個小慶你認識的吧,他已經好幾個月沒來上班了你知道吧,家裏進賊劫完錢財摸到小慶房間,臨時見色起意。。。”


    我伸出手捂住正一本正經胡謅,抹著吃小孩子般鮮豔口紅的嘴唇,稍稍往後退了兩步,確認自己遠離了李姐的魔掌之後,才鬆開手,鬆了口氣,自動無視了李姐哀怨的眼神。


    “我隻是外表瘦弱了些,不過,”我指了指放在客廳角落,已經落了灰沒有什麽存在感的獎杯,“我超勇的,超能打的。”


    李姐張開嘴欲言又止,不過我沒給她再次開口的機會,“大門和窗戶都完好無損,沒有被破壞的跡象。要是因為這行莫名其妙的留言而去報警的話,大概率會被打哈哈掩蓋過去吧。但是不報警的話又感覺沒有什麽安全感,emmm,要不。。。”


    李姐眼中冒起了餓狼般的綠光,大跨步跑上前抓住我的雙臂,“不怕,還有李姐呢。讓阿姐來保護你,所以,去阿姐的公寓裏住吧。”


    “要不還是報警吧,看看警察會不會給出什麽有用的建議。”


    四十分鍾後。。。


    我和李姐兩個字並排坐在沙發上,眼巴巴的看著坐在對麵,正在研究留言的兩位年輕警官給出建議。


    戴眼鏡的警官率先出聲打破了寧靜,


    “溫先生,李小姐。根據您剛剛的描述,昨天晚上您因為慶生而邀請了眾多好友,睡醒後就發現了這個本子。發現它的時間是今天傍晚19點左右。昨晚因為太過於勞累而迷糊睡著所以您未曾發現這個本子的存在,剛剛來到現場我們也查看了大門和窗戶,兩者皆完好無損,剛剛也陪同您檢查了家裏的貴重物品,也悉數在沒有丟失的。結合各種情況來看,惡作劇的可能性是極大的。”


    我和李姐麵麵相覷,說實話,我也想相信這是個惡作劇,最起碼在我沒看到左手被紅色水筆留下的痕跡前,我還在思索是不是惡作劇。


    警察的這番話在我看來,是屬於安慰向。畢竟這麽匪夷所思的事情,除了昨晚上有人特意安排這個解釋之外,想不到其他的可能性。


    另外一個長著痘痘的警察看了我和李姐一眼,給出了一個中肯的建議。


    “你們可以聯係一下昨晚參加慶生的朋友,看看是誰的惡作劇。不過一個人獨居的話,建議還是安裝幾個監控比較好,畢竟溫先生的工作性質,有時候忙起來好些天不在家,又有貴重物品的情況下。有個監控如果有萬一的話,也有個方向。”


    我點頭示意,然後起身把兩位警官,和熱情的李姐一起送出了門外。


    我來到書桌前,拿起那根紅筆,用力的甩了幾下,在左手手掌心那道模糊的水筆印旁邊,畫了一下。而後我發現了兩道水筆痕跡的顏色是一模一樣的。


    “為何,我的左手會有水筆留下的痕跡?難道,寫字的人寫完字以後,握住了我的手?”


    帶著這個奇怪的想法,我又翻開了那個本子,然後我發現了一個被我們所有人都遺忘的小細節。


    在“還”字的左上方,有好幾道因為水筆不出水而用力塗抹的痕跡,因為寫字的人太過於用力,我還可以清晰的數出他到底劃了幾下,後麵終於劃出水了,然後被蹭到而有點模糊,蹭到的麵積和我左手差不多,


    “難道,這些字是我寫的?”


    我坐下來仔細研究了那幾個字,越看越覺得自己的想法有些荒謬,拿起一根完好的筆在空白的地方寫下了那幾個字,一對比,確實不是我的字跡。那為何我的左手有被水筆蹭到的痕跡?


    “難道寫字的人有強迫症和潔癖症?用我的手去擦本子?”


    一個突如其來的想法讓我忍不住笑出聲,突然間我的笑容便凝固了。


    “這是不是就說明,確實有人在我睡著期間,進了我的房子,用了我的本子和筆,寫了這行字,而不是昨晚慶生的那些朋友留下的惡作劇?那他是怎麽進來的?大門和窗戶都完好無損的情況下,怎麽樣才能在不製造噪音的情況下,輕易出入我的家?”


    百思不得其解,我再次走到了大門這裏,沒注意一腳踩在丟在地墊上的鑰匙上,我蹲下身子撿起鑰匙,突然間我就閃過了一個可怕的可能。


    有人配了我家大門的鑰匙!


    我忘記了!雖然防盜門鎖沒壞,但是我昨晚,隻是關上了防盜門,但是我沒上鎖!!隻要有鑰匙,就能輕易的推開門走進來!!


    越想越後怕的我掏出手機看了下時間,現在已經是20點14分了,雖然已經是炎炎夏日了,但是我還是驚出了一身冷汗,猶豫了一下,還是打給了我那個不善言語但是卻很可靠的,兄弟。


    “喂?今晚一起排位上分吧,我亞索無敵。”


    “。。。。。。”


    “今晚有你喜歡的咖喱魚丸和涼拌金針菇。”


    “在哪?”


    “在家。”


    “十五分鍾。”


    “速度。”


    掛掉電話,我從冰箱裏取出特意買的魚丸和金針菇,端入廚房,熟練而迅速的烹飪好,剛端上桌,門鈴響了。


    經過剛剛的驚嚇,我跑到大門蹲下身從貓眼裏往外看去,看見了那件熟悉的,胸前繡著一株血紅色曼陀羅的白色襯衫,和標誌性遮住大半個五官的黑框眼鏡。我打開門張開懷抱用力的抱住左手提著一點點奶茶,右手提著已經切成兩半的西瓜,比我矮一個頭的可愛搭檔——柏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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