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2章 鬼屋現身!
異世界社畜打工人實錄 作者:蠕動的胖頭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老金先安撫了一下受到驚嚇的柯布森。
他怎麽可能有這麽大的女兒?要是有這麽大的女兒,那他上中學的時候就得當爹了。這特麽不是扯淡嗎?
再說,他來異世界才四年左右。
就算一來就造人,也不可能四年就長這麽大吧?除非是基因突變的怪物。莉娜可不是怪物。
“是我太驚訝了,所以誤會了。是啊,野蠻人怎麽可能有這麽大的女兒。頭發都是黑色的,所以搞錯了。看起來更像妹妹。”
“差不多,算是我半個妹妹吧。”
“同一個部落的?”
“八竿子打不著。”
老金跟柯布森解釋莉娜的情況時,莉娜就尷尬地站在他身後,扭扭捏捏的。
正好缺個搬運工,這不就來了嗎?
問問莉娜的意見吧。
“莉娜,今天有空嗎?”
“啊,啊?有空?我現在沒事……”
莉娜的聲音細若蚊蠅。
雖然穿得人模人樣了,但還是這麽沒自信?
在冒險者這行當裏,這樣可不行,容易被欺負。所以才要裝出一副很厲害的樣子。冒險者和吹牛,是分不開的。
“沒事的話,要不要跟我走一趟?我今天要出去幹活,需要個搬運工。”
“跟哥哥一起?”
“要幾天時間。一天5個銅幣,今天這部分算預付。”
“好,好啊!沒問題!謝謝哥哥!”
一聽有錢拿,莉娜立馬喜笑顏開。小孩子嘛,就該開開心心地過日子。
還好莉娜現在有空。
與其找個不認識的f級冒險者,還不如帶上莉娜。f級冒險者大多都是些不靠譜的家夥,跟他們一起出任務,老金可受不了。
相比之下,莉娜的能力和可靠性已經得到了驗證,當初可是冒著生命危險幫他偷運異教徒的文物。莉娜值得信賴。
“等一下,我先問問我朋友。”
老金把這事告訴了柯布森和梅麗婭。
“這孩子我合作過幾次,很可靠。當搬運工再合適不過了,而且很聽話。”
“可是她年紀太小了吧?能搬得動東西嗎?”
“力氣是小了點,但她可靠啊。我跟她合作過好幾次了,都沒問題。”
“嗯,可靠啊……既然野蠻人都這麽說了,那應該沒問題。野蠻人出身,體力應該不錯。那就帶上她吧。”
柯布森似乎被說服了。
這家夥認定了野蠻人,無論老少,都很能幹。
“你好,小妹妹,我叫梅麗婭。”
“我,我叫莉娜。”
“你跟卡特認識?”
“是的,他幫過我幾次,還雇我當過搬運工……”
“這樣啊。”
梅麗婭彎下腰,跟莉娜打招唿。聊了一會兒後,梅麗婭抬起頭,對老金說道:
“隻要能搬東西就行,我沒意見。那我們出發吧?”
“好,出發。”
老金去櫃台登記了莉娜的信息。招募的f級冒險者還沒來,所以他們就直接帶著莉娜出發了。
四人小隊,正式成立。
“柯布森,梅麗婭,還有什麽要買的嗎?出發前補給一下。”
“嗯,我覺得應該再買點食物。”
“要不要買點油?”
檢查了一下物資,發現還缺一些東西,於是他們去了趟雜貨店。買完東西後,莉娜用預付的工錢買了些食物。
一切準備就緒,他們正式出發了。
“哥哥,東西放我背包裏吧。”
“好嘞。”
老金把一些物品放進莉娜的背包。
有個搬運工就是方便,出發的時候可以幫忙背必需品,迴來的時候可以背戰利品。
“嘿嘿嘿,這小姑娘還挺能幹的。”
“是啊,我像她這麽大的時候,可沒吃過這種苦。”
柯布森和梅麗婭也把一些東西放進了莉娜的背包。莉娜看起來毫不費力。她的體力如何,大家心裏都有數。
“話說,哥哥,我們今天去哪兒?”
走出城門後,莉娜跟在老金身邊,問道。
“啊,聽說遠處有座很詭異的宅子,我們去那兒看看。大概不到一周就能迴來,別擔心,工錢少不了你的。”
“……宅子?”
“怎麽了?”
莉娜臉色煞白,抬頭看著老金。
“聽說那地方有人失蹤……”
“我們就是去調查這件事的。怎麽,害怕了?別怕,有我在呢。”
“啊,也,也是。除了哥哥,我誰都不怕……”
“你這丫頭。”
莉娜雖然嘴上說著害怕,但還是緊緊跟著老金。想想也是,她一直都是這樣。膽小又柔弱的野蠻人小姑娘。
要是這次賺大發了,可以多分給她一點。
“你們倆看起來真像兄妹。該不會真的是同一個部落的吧?那個,叫什麽來著?
“不是一個部落的,我是在這兒認識她的。”
“哦,在這兒認識的啊。原來如此。是‘同胞’,所以才這麽照顧她?看來野蠻人也是有人情味的。”
柯布森特意強調“同胞”這個詞,看來他對野蠻人的印象根深蒂固。
“嘿嘿嘿,這小子。”
他們一邊閑聊,一邊趕路。聊著各自的近況,以及最近發生的事情。梅麗婭的生活過得還挺充實的。她的夢想是開一家服裝店,以d級冒險者的收入,努努力還是很有希望的。
她還開玩笑說,要是遇到難纏的客人,就用盾牌拍死,然後扒光衣服拿去賣。
這是開玩笑嗎?老金覺得有可能是真的。
“莉娜,你這段時間都幹什麽了?”
“我……用哥哥給我的錢,生活好多了。現在可以住旅館了,也不用挨餓了……買了衣服和武器之後,找工作也容易了一些。”
“哦,那就好,好好生活。”
莉娜現在看起來幹淨利落多了。
她背上的大背包雖然很舊,但衣服和鞋子都很新,腰間還掛著一把短劍和一把手斧。
自從上次跟老金一起洗劫了貧民窟之後,她就離開了那裏,開始新的生活。
看到她現在過得不錯,老金也替她高興。
她說自己平時靠當搬運工、清理下水道、清空垃圾堆之類的活兒賺錢,勉強能維持在旅館的開銷。
等她升到e級,再長大一些,說不定也能像梅麗婭一樣。隻要肯努力,運氣也不差,總能過上好日子。
“野蠻人,梅麗婭小姐,看看地圖,我們應該走哪條路?”
“走山路吧,比較快。”
“我同意。”
他們一路走,一路商量。
小到行進路線,大到行動計劃以及應對突發情況的預案,事無巨細。畢竟都是經驗豐富的冒險者,實力和隨機應變的能力都不差。
“話說,你們覺得那些冒險者是怎麽失蹤的?”
“我覺得是遇到了強大的怪物。”
柯布森說得輕描淡寫,而梅麗婭則故作嚴肅地說道:
“會不會是宅子裏有什麽機關?比如地下室裏藏著陷阱……一腳踩下去就掉進坑裏,然後被尖刺紮死!”
“臥槽!!!太殘忍了!!!”
“梅麗婭小姐,別說這麽嚇人的話!”
對於宅子的猜測,眾說紛紜,但最終可以歸納為四種可能性:
如果怪物實力一般,就殺了它,拿走戰利品。如果怪物太強,就跑路。如果能進宅子,就小心搜索。如果以上都行不通,就找屍體,拿走遺物。
隻要遵守這些原則,應該不會出什麽大事。
夜幕降臨,他們開始準備露營。
“需要照明嗎?”
——唰!
老金拿出拉特拉斯的項鏈,握在手中,項鏈發出明亮的光芒。柯布森和梅麗婭都看呆了。
“天哪!!!野蠻人!這發光的項鏈是什麽東西!”
“能摸摸嗎?!”
“嘿嘿嘿,跟精靈戰鬥的時候得到的戰利品。”
“精靈!”
老金添油加醋地講述了當時的經曆,然後開始搭建庇護所。三個d級冒險者,效率很高。他們用各自的鬥篷、樹枝和繩索,很快就搭建了一個舒適的庇護所。
生火做飯後,他們安排了守夜,然後鑽進庇護所睡覺。
* * *
就這樣,他們馬不停蹄地走了兩天多,終於到達了傳說中宅子所在的區域。
這地方相當偏僻。
周圍群山環繞,樹木茂密。與其說是宅子,不如說更像一座破舊的山間小屋。說不定是冒險者們添油加醋,把傳聞誇大了。
“從現在開始,隻能慢慢找了。走吧。”
“好。”
柯布森仔細研究著地圖,其他人則四處張望。
“說不定……”
梅麗婭突然說道。
“根本就沒有什麽宅子,那些人隻是在森林裏迷路了?所以才失蹤的。也可能是被妖精抓走了。”
“梅麗婭,你怎麽淨說些嚇人的話。”
“我老家有這種傳說,什麽森林迷宮啊,山神啊之類的。在山上迷路的人會被妖精抓走,這種傳說很常見吧?突然想起來了。”
所謂的妖精抓走,其實就是被怪物吃掉了,換了個說法而已。傳說嘛,都是這樣。
說是妖精抓走,其實更有可能是被山賊綁架了。
不過,仔細想想,山賊跟森林妖精也沒什麽區別,都是人類的敵人。
“哥,哥。不會真的發生這種事吧?”
“嘿嘿嘿,說不定哦!”
“嗚……我相信哥哥一定能把他們都打敗。”
“那是當然。”
不管遇到什麽,隻要有劍在手,就沒什麽好怕的。能戰勝現實威脅的,隻有鋒利的劍刃。
“我們先休息一下吧。嗯,肯定就在這附近,但具體位置不知道,所以很難找。這山都長得差不多。”
“可不是嘛。”
是啊,這麽偏僻的地方,宅子肯定荒廢了。如果在顯眼的地方,早就被拆了。
不過,這宅子本身就透著股神秘勁兒。
它到底是什麽樣的建築?有多少年的曆史了?離這裏最近的村莊也要走一天的路程。這世道,山裏到處都是怪物和歹徒,這種地方怎麽可能有建築?
除非是怪人,否則誰會在這裏蓋房子?
說不定這附近以前是個村莊。這是消失的村莊最後的遺跡?
這麽一想,更瘮人了。
“嗯?”
他們走了很久,已經是中午了。
正準備吃午飯的時候,走在前麵的柯布森突然停下了腳步,指著前方。大家的目光都順著他的手指望去。
“野,野蠻人,梅麗婭小姐,你們看那邊。”
“……看到了。”
“我的天。”
遠處,出現了一座人造建築的邊緣。在茂密的樹林深處,一座建築物赫然聳立。
終於找到了。
這就是傳說中神秘的鬼屋。
“看來我們找到了。走吧!”
他們立刻朝那邊走去。
隨著距離的拉近,建築物的輪廓越來越清晰。他們加快了腳步,跑了起來,終於看清了建築的全貌。
“臥槽。”
他怎麽可能有這麽大的女兒?要是有這麽大的女兒,那他上中學的時候就得當爹了。這特麽不是扯淡嗎?
再說,他來異世界才四年左右。
就算一來就造人,也不可能四年就長這麽大吧?除非是基因突變的怪物。莉娜可不是怪物。
“是我太驚訝了,所以誤會了。是啊,野蠻人怎麽可能有這麽大的女兒。頭發都是黑色的,所以搞錯了。看起來更像妹妹。”
“差不多,算是我半個妹妹吧。”
“同一個部落的?”
“八竿子打不著。”
老金跟柯布森解釋莉娜的情況時,莉娜就尷尬地站在他身後,扭扭捏捏的。
正好缺個搬運工,這不就來了嗎?
問問莉娜的意見吧。
“莉娜,今天有空嗎?”
“啊,啊?有空?我現在沒事……”
莉娜的聲音細若蚊蠅。
雖然穿得人模人樣了,但還是這麽沒自信?
在冒險者這行當裏,這樣可不行,容易被欺負。所以才要裝出一副很厲害的樣子。冒險者和吹牛,是分不開的。
“沒事的話,要不要跟我走一趟?我今天要出去幹活,需要個搬運工。”
“跟哥哥一起?”
“要幾天時間。一天5個銅幣,今天這部分算預付。”
“好,好啊!沒問題!謝謝哥哥!”
一聽有錢拿,莉娜立馬喜笑顏開。小孩子嘛,就該開開心心地過日子。
還好莉娜現在有空。
與其找個不認識的f級冒險者,還不如帶上莉娜。f級冒險者大多都是些不靠譜的家夥,跟他們一起出任務,老金可受不了。
相比之下,莉娜的能力和可靠性已經得到了驗證,當初可是冒著生命危險幫他偷運異教徒的文物。莉娜值得信賴。
“等一下,我先問問我朋友。”
老金把這事告訴了柯布森和梅麗婭。
“這孩子我合作過幾次,很可靠。當搬運工再合適不過了,而且很聽話。”
“可是她年紀太小了吧?能搬得動東西嗎?”
“力氣是小了點,但她可靠啊。我跟她合作過好幾次了,都沒問題。”
“嗯,可靠啊……既然野蠻人都這麽說了,那應該沒問題。野蠻人出身,體力應該不錯。那就帶上她吧。”
柯布森似乎被說服了。
這家夥認定了野蠻人,無論老少,都很能幹。
“你好,小妹妹,我叫梅麗婭。”
“我,我叫莉娜。”
“你跟卡特認識?”
“是的,他幫過我幾次,還雇我當過搬運工……”
“這樣啊。”
梅麗婭彎下腰,跟莉娜打招唿。聊了一會兒後,梅麗婭抬起頭,對老金說道:
“隻要能搬東西就行,我沒意見。那我們出發吧?”
“好,出發。”
老金去櫃台登記了莉娜的信息。招募的f級冒險者還沒來,所以他們就直接帶著莉娜出發了。
四人小隊,正式成立。
“柯布森,梅麗婭,還有什麽要買的嗎?出發前補給一下。”
“嗯,我覺得應該再買點食物。”
“要不要買點油?”
檢查了一下物資,發現還缺一些東西,於是他們去了趟雜貨店。買完東西後,莉娜用預付的工錢買了些食物。
一切準備就緒,他們正式出發了。
“哥哥,東西放我背包裏吧。”
“好嘞。”
老金把一些物品放進莉娜的背包。
有個搬運工就是方便,出發的時候可以幫忙背必需品,迴來的時候可以背戰利品。
“嘿嘿嘿,這小姑娘還挺能幹的。”
“是啊,我像她這麽大的時候,可沒吃過這種苦。”
柯布森和梅麗婭也把一些東西放進了莉娜的背包。莉娜看起來毫不費力。她的體力如何,大家心裏都有數。
“話說,哥哥,我們今天去哪兒?”
走出城門後,莉娜跟在老金身邊,問道。
“啊,聽說遠處有座很詭異的宅子,我們去那兒看看。大概不到一周就能迴來,別擔心,工錢少不了你的。”
“……宅子?”
“怎麽了?”
莉娜臉色煞白,抬頭看著老金。
“聽說那地方有人失蹤……”
“我們就是去調查這件事的。怎麽,害怕了?別怕,有我在呢。”
“啊,也,也是。除了哥哥,我誰都不怕……”
“你這丫頭。”
莉娜雖然嘴上說著害怕,但還是緊緊跟著老金。想想也是,她一直都是這樣。膽小又柔弱的野蠻人小姑娘。
要是這次賺大發了,可以多分給她一點。
“你們倆看起來真像兄妹。該不會真的是同一個部落的吧?那個,叫什麽來著?
“不是一個部落的,我是在這兒認識她的。”
“哦,在這兒認識的啊。原來如此。是‘同胞’,所以才這麽照顧她?看來野蠻人也是有人情味的。”
柯布森特意強調“同胞”這個詞,看來他對野蠻人的印象根深蒂固。
“嘿嘿嘿,這小子。”
他們一邊閑聊,一邊趕路。聊著各自的近況,以及最近發生的事情。梅麗婭的生活過得還挺充實的。她的夢想是開一家服裝店,以d級冒險者的收入,努努力還是很有希望的。
她還開玩笑說,要是遇到難纏的客人,就用盾牌拍死,然後扒光衣服拿去賣。
這是開玩笑嗎?老金覺得有可能是真的。
“莉娜,你這段時間都幹什麽了?”
“我……用哥哥給我的錢,生活好多了。現在可以住旅館了,也不用挨餓了……買了衣服和武器之後,找工作也容易了一些。”
“哦,那就好,好好生活。”
莉娜現在看起來幹淨利落多了。
她背上的大背包雖然很舊,但衣服和鞋子都很新,腰間還掛著一把短劍和一把手斧。
自從上次跟老金一起洗劫了貧民窟之後,她就離開了那裏,開始新的生活。
看到她現在過得不錯,老金也替她高興。
她說自己平時靠當搬運工、清理下水道、清空垃圾堆之類的活兒賺錢,勉強能維持在旅館的開銷。
等她升到e級,再長大一些,說不定也能像梅麗婭一樣。隻要肯努力,運氣也不差,總能過上好日子。
“野蠻人,梅麗婭小姐,看看地圖,我們應該走哪條路?”
“走山路吧,比較快。”
“我同意。”
他們一路走,一路商量。
小到行進路線,大到行動計劃以及應對突發情況的預案,事無巨細。畢竟都是經驗豐富的冒險者,實力和隨機應變的能力都不差。
“話說,你們覺得那些冒險者是怎麽失蹤的?”
“我覺得是遇到了強大的怪物。”
柯布森說得輕描淡寫,而梅麗婭則故作嚴肅地說道:
“會不會是宅子裏有什麽機關?比如地下室裏藏著陷阱……一腳踩下去就掉進坑裏,然後被尖刺紮死!”
“臥槽!!!太殘忍了!!!”
“梅麗婭小姐,別說這麽嚇人的話!”
對於宅子的猜測,眾說紛紜,但最終可以歸納為四種可能性:
如果怪物實力一般,就殺了它,拿走戰利品。如果怪物太強,就跑路。如果能進宅子,就小心搜索。如果以上都行不通,就找屍體,拿走遺物。
隻要遵守這些原則,應該不會出什麽大事。
夜幕降臨,他們開始準備露營。
“需要照明嗎?”
——唰!
老金拿出拉特拉斯的項鏈,握在手中,項鏈發出明亮的光芒。柯布森和梅麗婭都看呆了。
“天哪!!!野蠻人!這發光的項鏈是什麽東西!”
“能摸摸嗎?!”
“嘿嘿嘿,跟精靈戰鬥的時候得到的戰利品。”
“精靈!”
老金添油加醋地講述了當時的經曆,然後開始搭建庇護所。三個d級冒險者,效率很高。他們用各自的鬥篷、樹枝和繩索,很快就搭建了一個舒適的庇護所。
生火做飯後,他們安排了守夜,然後鑽進庇護所睡覺。
* * *
就這樣,他們馬不停蹄地走了兩天多,終於到達了傳說中宅子所在的區域。
這地方相當偏僻。
周圍群山環繞,樹木茂密。與其說是宅子,不如說更像一座破舊的山間小屋。說不定是冒險者們添油加醋,把傳聞誇大了。
“從現在開始,隻能慢慢找了。走吧。”
“好。”
柯布森仔細研究著地圖,其他人則四處張望。
“說不定……”
梅麗婭突然說道。
“根本就沒有什麽宅子,那些人隻是在森林裏迷路了?所以才失蹤的。也可能是被妖精抓走了。”
“梅麗婭,你怎麽淨說些嚇人的話。”
“我老家有這種傳說,什麽森林迷宮啊,山神啊之類的。在山上迷路的人會被妖精抓走,這種傳說很常見吧?突然想起來了。”
所謂的妖精抓走,其實就是被怪物吃掉了,換了個說法而已。傳說嘛,都是這樣。
說是妖精抓走,其實更有可能是被山賊綁架了。
不過,仔細想想,山賊跟森林妖精也沒什麽區別,都是人類的敵人。
“哥,哥。不會真的發生這種事吧?”
“嘿嘿嘿,說不定哦!”
“嗚……我相信哥哥一定能把他們都打敗。”
“那是當然。”
不管遇到什麽,隻要有劍在手,就沒什麽好怕的。能戰勝現實威脅的,隻有鋒利的劍刃。
“我們先休息一下吧。嗯,肯定就在這附近,但具體位置不知道,所以很難找。這山都長得差不多。”
“可不是嘛。”
是啊,這麽偏僻的地方,宅子肯定荒廢了。如果在顯眼的地方,早就被拆了。
不過,這宅子本身就透著股神秘勁兒。
它到底是什麽樣的建築?有多少年的曆史了?離這裏最近的村莊也要走一天的路程。這世道,山裏到處都是怪物和歹徒,這種地方怎麽可能有建築?
除非是怪人,否則誰會在這裏蓋房子?
說不定這附近以前是個村莊。這是消失的村莊最後的遺跡?
這麽一想,更瘮人了。
“嗯?”
他們走了很久,已經是中午了。
正準備吃午飯的時候,走在前麵的柯布森突然停下了腳步,指著前方。大家的目光都順著他的手指望去。
“野,野蠻人,梅麗婭小姐,你們看那邊。”
“……看到了。”
“我的天。”
遠處,出現了一座人造建築的邊緣。在茂密的樹林深處,一座建築物赫然聳立。
終於找到了。
這就是傳說中神秘的鬼屋。
“看來我們找到了。走吧!”
他們立刻朝那邊走去。
隨著距離的拉近,建築物的輪廓越來越清晰。他們加快了腳步,跑了起來,終於看清了建築的全貌。
“臥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