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金鑽進被窩,緊緊攥著精靈項鏈。


    這小小的項鏈裏,承載著孩子們對光明的渴望。他仿佛能感受到那股近乎狂熱的期盼,手不由自主地顫抖起來。


    呲啦!


    一道亮光從他緊握的拳頭中迸發而出。


    雖然比不上led燈泡,但這亮度也相當不錯了。就算在伸手不見五指的森林裏,估計也能照亮前方的路。


    雷精靈項鏈。


    老金最終還是在溫蒂妮和拉特拉斯之間選擇了手電筒功能。畢竟他晚上出門的次數比淨化汙水的次數多得多。


    工具嘛,當然是誰用得多就選誰。老金一直想要個手電筒,但淨水器還真沒啥需求。


    他剛拿定主意,莉夏就麻溜地把雷屬性附魔到了精靈項鏈上。為了表示感謝,老金緊緊抱住莉夏,一番溫存之後,不出意外,兩人又“坦誠相見”了。不過莉夏比他起得早,還給他做了早飯,這讓他感覺雙倍的幸福。


    剩下的精靈核心沒啥用了,老金就和薇妮婭一起去把它們全賣了。五個核心一共賣了40銀幣,老金樂得合不攏嘴。


    這價格比他想象的要高得多。


    主要是因為這附近的中級精靈比較少見。


    “嘿嘿嘿。”


    總之,以後這玩意兒就是他的專屬手電筒了。


    這可是中級精靈核心和精靈項鏈合成的寶貝,隻要不弄壞,就能一直用下去。


    這玩意兒還能“充電”,白天曬曬太陽,晚上就能亮好幾個小時。


    這不就是太陽能手電筒嘛!


    而且這玩意兒比手電筒小巧便攜,戴在脖子上一點也不礙事。


    亮度高,續航長,簡直完美!


    不愧是附魔了魔法力量的神器,跟現代科技產品一樣方便。要是家裏再有個冰箱就更好了。聽說貴族家的廚房裏有類似冰箱的東西,也不知道啥時候能用上。


    “大白天的躲被窩裏幹嘛呢?擼管呢?要不要姐姐幫你一把?”


    老金正美滋滋地擺弄著項鏈,卡琳一把掀開了被子。今天是休息日,其他幾個老婆都去逛街買東西了,卡琳說累了,就留在家裏。


    “我擼個錘子。”


    除了每兩天給阿露拉澆一次“營養液”,老金一般不練習傳統手藝。家裏有四個老婆,犯不著浪費精力。


    這日子,簡直就是雄獅的待遇啊。


    “那你在幹嘛呢?”


    “這不是試試新項鏈嘛。晚上幹活的時候用,肯定賊方便。”


    “莉夏做的那個?是挺方便的。對了,拿著你的劍,跟我去後院。最近你不是一直想練劍氣嗎?”


    “克勞迪跟你說的?”


    “嗯。我也想教你,但是劍氣這玩意兒,全靠個人悟性。不過,你老公的事兒,我這個當老婆的肯定得幫一把啊。”


    老金立馬扔開被子,套上短褲。休息日也不能落下訓練。卡琳親自指導,那更是求之不得。


    “練完咱倆來一下?”


    “嘿嘿嘿,就知道你小子想什麽!”


    “小機靈鬼兒。走吧。”


    老金跟著卡琳來到後院。


    反正她們逛街一時半會兒迴不來,正好跟卡琳溫存一下。


    * * *


    老金最近的生活,基本就是每周幹一兩票,平時練練功,趕上冒險家公會的休息日就休息一下,然後再繼續幹活。


    說是休息日,其實也閑不著,幾個老婆很少放過他。除了偶爾出去吃飯、逛街、購物,剩下的時間基本都在床上度過。老金感覺自己的腰都快累斷了。


    老金在城裏附近接點活兒,幫其他法師和煉金術士跑跑腿,兢兢業業地積累經驗,日子過得也算順風順水。


    沒啥特別的事兒發生。


    獵殺出現的怪物群,收集材料什麽的,都是d級到c級之間的任務。有時候跟薇妮婭一起,有時候跟克勞迪和薇妮婭一起,有時候也單幹。


    不管跟誰組隊,都沒碰上什麽厲害的怪物。


    日子過得風平浪靜。當然,怪物群出現可不是什麽太平盛世,不過對老金來說,這些都是小意思。


    或許正因為如此,


    雖然老金的技巧和經驗都在不斷積累,但魔力方麵卻沒什麽進展。魔力總量也停滯不前了。


    他每次練劍的時候,都會想著怎麽才能使出劍氣,但一直沒有頭緒。


    他還特意去圖書館查了查資料,但那種東西怎麽可能在圖書館裏找到。就算是英雄傳記,修煉的情節也都是一筆帶過,真是的。


    那些書裏寫的都是怎麽打怪升級,怎麽成功的故事,看得老金津津有味,一不小心就看完了一本。


    夏天快要結束了。


    老金也不知道自己什麽時候才能升到c級。經驗倒是攢了不少,但d級才幹了一年,時間還是短了點。想要獲得更高的信譽,一年時間確實不太夠。


    “黑炭,要出門啊?”


    “嗯。你要買啥?我迴來的時候給你帶。”


    “不用了,你去吧。去公會嗎?路上小心。”


    老金跟正在看書的薇妮婭打了個招唿,就出門了。


    本來昨天就該接任務出去幹活的,但沒找到合適的,所以今天又休息了。不過,既然已經早上了,還是去公會看看吧。克勞迪還在睡覺。


    自從上次被鷹身女妖抓走之後,薇妮婭就有點過度保護他,不過隨著兩人一起執行任務的次數增多,薇妮婭也漸漸放心了,最近老金也經常一個人出去做任務。


    一般都是薇妮婭專心研究魔法的時候,老金才會一個人出去。


    老金朝著冒險家公會走去。


    走路過去大概需要半個多小時。路上行人熙熙攘攘,馬車來來往往。最近都沒看到柯布森那小子,也不知道他怎麽樣了。


    今天去公會,能碰上他嗎?


    最近活兒比較多,老金賺了不少錢,把裝備都修補了一遍,還添置了一些新的。他現在全副武裝,身穿鎖子甲,胸甲、護腿、護手、肩甲一應俱全。


    要是再賺點錢,說不定就能買一套板甲了。


    武器嘛,卡琳送的黑鐵長劍用著挺順手的,暫時不用換,所以可以把錢都花在防具上。


    老金來到了冒險家公會。


    然後,他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


    “這不是野蠻人老弟嗎!”


    “你小子,不是柯布森嗎!”


    好久不見柯布森,老金還真有點想他。他琢磨著這小子最近在幹嘛,突然發現柯布森的裝備比以前好多了。


    “你這盔甲不錯啊?”


    “想知道嗎?哎,我早就想跟你顯擺顯擺了,可你小子一直沒出現!”柯布森得意洋洋地揚起下巴。雖然不知道這是什麽意思,但估計是想炫耀一下。


    “嘿嘿嘿,我就隨便問問。你小子肯定沒好好攢錢,該不會是去賭場贏了一大筆吧?”


    “我去!你怎麽知道的!”


    老金隨口一猜,沒想到還真猜對了,柯布森激動地大喊起來。


    這小子之前一直藏著掖著,看來這次在賭場是賺翻了。


    “我的天!我說老弟,別人想顯擺的時候,你就聽著唄。這是基本禮貌啊,懂不懂?好不容易見一麵,你這樣也太掃興了。”


    柯布森的裝備確實鳥槍換炮了。


    他手裏拿著一把看著就不錯的刀,身上穿著鐵製胸甲和護手,這行頭出去當個打手都綽綽有餘了。


    “你說的也有道理,不過那是對女人的態度,男人之間不需要那麽多客套。”


    “這話我愛聽。走,吃早飯去。”


    “我已經吃過了。”


    莉夏做的愛心早餐,必須得吃完。


    “吃過了也得再吃點。”


    “行吧。”


    反正他也吃得下。


    兩人來到附近的一家餐館,點了些吃的,又要了兩杯啤酒。啤酒很快就上來了,柯布森一口悶幹,然後咧嘴一笑。


    “嘿嘿嘿,我運氣爆棚啊。我這輩子都沒這麽走運過。我把攢的錢全壓上了,結果一把就翻了五倍!”


    “可以啊,小子,贏了不少嘛。”


    難怪柯布森的皮膚都變好了,頭發也更有光澤了。五倍的收益,確實夠他好好捯飭一下自己了。


    “我本來還想拿著這筆錢再去賭一把,多賺點,但總感覺會血本無歸,所以就趕緊買了套裝備。可我又想著,要不就拿贏的錢的一半再去搏一搏?這想法差點沒把我逼瘋。所以我才趕緊把錢花掉。”


    拿賭博當投資,這小子遲早得傾家蕩產。


    “你這理由也太扯淡了,不過,買裝備是好事。戰鬥力還得靠裝備撐著呢。”


    兩人一邊吃飯,一邊聊著各自的近況。柯布森也是e級冒險家,每天忙忙碌碌地做任務。不過,看他這樣,升到d級估計還有的等。畢竟這玩意兒一般都得按年來算。而且他還偶爾會任務失敗。


    “對了,野蠻人老弟,你最近怎麽樣?”


    “我嘛,d級冒險家,整天忙著做任務唄。對了,好久不見,正好問問你,最近有什麽新鮮事兒嗎?”


    “想知道啊?隻要你請客,我就告訴你。”


    “想吃啥隨便點。”


    “好嘞!”


    於是,老金又請柯布森吃了一頓。


    柯布森說他把贏的錢都花完了,現在兜裏沒多少錢了。


    不過,請柯布森吃飯,還能聽他說說外麵的事兒,這可不是虧,而是賺。


    “嗯……聽說在距離這裏大概三天路程的森林深處,發現了一座老宅。突然冒出個老宅,怎麽想都覺得詭異吧?不過,好像已經有人去了。”


    “老宅?”


    森林深處發現老宅?


    這地方森林茂密,說不定是什麽年代久遠的別墅之類的被人遺忘了。


    不過,那地方已經遠離城鎮鄉村了,蓋房子多不方便啊?難道以前那附近有什麽村落?


    要是這樣的話,去那老宅裏說不定能找到點什麽寶貝。


    “還有別的嗎?”


    “這個你應該知道吧,最近附近出現了很多小鬼。”


    “小鬼?什麽情況?”


    老金還真沒聽說過這事兒。


    “你消息也太閉塞了吧。最近這附近出現了好多小鬼。牧師和修女都說,這可能是某種不祥的預兆。”


    據說,小鬼是從地獄或魔界來的,它們有點像精靈,但卻是邪惡的怪物,也可以說是惡魔的一種。


    不過,老金知道的是,這玩意兒弱得要死,就算是菜鳥時期的他也幹掉過不少。隻要深入森林,就能經常碰到它們。


    記得以前跟艾莉婕、柯布森和梅麗婭一起下副本的時候,還碰到過地獄犬呢。


    小鬼除了長得醜,其他方麵都沒啥特別的,所以經常被冒險家們幹掉。


    它們好像是以啃食屍體為生的,不過它們的長相確實夠邪惡,所以在冒險家圈子裏,它們有個外號叫“厄運的使者”。


    “還有不少醉鬼嚷嚷著世界末日要來了。估計是他們覺得,世界末日來了,他們這輩子在酒上浪費的時間也算值了。除了這些,就沒啥特別的事兒了。”


    柯布森一口氣喝完啤酒,說道。


    小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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