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上,到處都是淩亂的腳印和車轍印,但很快就會被新落下的雪花覆蓋。


    當然,人們的腳步,並不會因此而停歇。


    除了老金他們之外,還有很多冒險者,正陸陸續續地走出城門。一些馬車,也趁著雪還沒下大之前,匆匆趕路。


    “柯布森,你帶路吧,你知道哪裏有合適的目標嗎?”


    “包在我身上。”


    三人以柯布森為首,踏入了雪山。


    柯布森的步伐,堅定而自信,讓人不由自主地產生信任感。他本來就是個值得信賴的夥伴。三人一邊走,一邊閑聊。


    “唿,好冷啊。你們這段時間,都在忙些什麽?”


    梅麗婭一邊走,一邊調整著毛線帽,問道。


    “還能忙什麽,努力賺錢,努力鍛煉,還學了點劍術。想想還挺充實的。”


    “我嘛,除了喝酒賭錢,也沒幹什麽。”


    “真是兩個極端啊。”


    雖然是在爬山,但老金卻一點也不覺得累。看來,他的體能,確實提升了不少。肌肉和魔力,這兩樣東西,讓他變得更加強大。


    “梅麗婭,你的盾牌技術,有進步嗎?”


    “我現在感覺,用盾牌砸人,比用劍砍人,還要順手。”


    “真是可怕。”


    雖然老金對盾牌不太了解,但他也知道,盾牌也是一種很厲害的武器。


    如果被這玩意兒砸中腦袋,估計就算是壯漢,也得當場去世。老金突然想起,之前他們在下水道裏剿滅邪教徒的時候,梅麗婭就曾經用盾牌,把一個家夥砸得頭破血流。


    三人一邊閑聊,一邊爬山,不知不覺間,身體也開始發熱。


    老金摘下兜帽,說道:


    “對了,你們還記得,我們之前得到的聖水嗎?”


    “聖水?我一直隨身帶著呢。嗬嗬嗬,這可是個好寶貝,我感覺,聖光的力量,一直在保護著我。”


    老金記得,聖水好像是有保質期的。


    “那是教會給我們的,我之前喝掉了。”


    “喝掉了?!”


    老金驚訝地問道。


    “是啊,我當時又累又沒精神,喝了聖水之後,感覺渾身充滿了力量。從那以後,我的運氣就一直很好,工作也很順利。”


    “哦……這樣啊……”


    “嗯,看來效果不錯啊,我也應該喝掉它。”


    看來,梅麗婭已經完全相信了聖水的功效。


    但老金記得,艾莉婕曾經說過,聖水並沒有治療效果。


    他覺得,沒必要告訴梅麗婭真相,於是就編了個故事,說他曾經用聖水,消滅了一隻被詛咒的魔獸,差點丟了性命。


    和柯布森、梅麗婭不同,老金可是用聖水,幹掉了狗頭人女王,取得了最終的勝利。


    “真的嗎?蠻子?那看來,我得好好保管這瓶聖水了。”


    “可是,我記得聖水是有保質期的,現在應該已經過期了吧?”


    “什……什麽?!你怎麽能這麽說!這可是聖水!”


    柯布森連忙從懷裏掏出那瓶聖水,但那精致的玻璃瓶裏,卻感受不到一絲神聖的氣息。


    當然,老金本來就不是信徒,感受不到也很正常。


    “梅麗婭,你感覺到了嗎?”


    “沒有啊。”


    “不可能!難道你們感受不到這神聖的力量嗎?!”


    柯布森激動地說道。


    “我說,你冷靜點,隻有你一個人感覺到了。要不,你去當牧師吧?”


    “怎麽可能!”


    “你應該像我一樣,早點喝掉它,現在後悔了吧?”


    柯布森一臉失望地將那瓶聖水,或者說,是已經變成普通水的聖水,放迴了懷裏。看來,有些人,注定是與好運無緣的。


    如果他像梅麗婭一樣,喝掉那瓶聖水,至少還能獲得心理安慰。現在倒好,聖水不僅沒給他帶來好運,反而讓他更加鬱悶了。


    “我真不想知道真相……”


    “真相總是殘酷的。”


    梅麗婭笑著調侃道。


    “嗬嗬嗬,這世上,沒有什麽是永恆的。”


    老金也笑著拍了拍柯布森的肩膀。


    三人繼續前進。


    隨著他們越走越深,周圍的人跡也越來越少,最後,他們來到了一片人跡罕至的區域。


    這裏原本是一片茂密的森林,現在已經被厚厚的積雪覆蓋,視野也變得十分狹窄。周圍靜悄悄的,聽不到任何聲音。而魔獸,就喜歡在這種地方築巢。


    “唿,走了這麽久,終於暖和一點了。”


    梅麗婭摘下毛線帽,說道。


    他們已經走了三個多小時,也該休息一下了。


    “你的盾牌,不重嗎?”


    “我已經習慣了。”


    三人找了個避風的地方,用樹皮、枯枝、油和火石,生了一堆火。


    他們一邊烤著帶來的肉幹和幹糧,一邊休息。


    “柯布森,你看看附近,有沒有什麽發現?我怎麽什麽都看不到?”


    “雪還沒下多久,仔細找找,應該能找到的。交給我吧。”


    “這小子,還挺靠譜的。”


    “是啊。”


    雖然現在感覺很暖和,但一旦汗水冷卻下來,就會感覺很冷。三人吃完東西,烤了一會兒火,然後起身準備繼續前進。


    “走吧。”


    “嗯。”


    “好,我們繼續前進。”


    柯布森拔出長劍,一邊走,一邊仔細觀察著周圍的環境。山裏的魔獸,比他們想象的要多得多,這意味著,他們找到魔獸巢穴的幾率,也更大。


    一個小時後。


    “野蠻人,你看那邊。”


    柯布森指著一個隱蔽的洞穴,說道。


    洞口被積雪覆蓋,看起來很小,但如果把雪清理掉,應該可以容納一個人彎腰進入。


    “這是什麽洞?哥布林的巢穴嗎?”


    “很有可能……我們去看看吧,說不定裏麵有好東西。”


    柯布森說著,從背包裏拿出一個油燈,準備點燃。


    “喲,這玩意兒,你竟然還留著?”


    “我一直隨身帶著呢。”


    “這不會是,你上次去地下城的時候,用的那個吧?”


    “沒錯,梅麗婭。”


    ——哢噠,哢噠。


    柯布森用火石打火,但火石好像受潮了,怎麽也打不著火。


    老金和梅麗婭見狀,連忙圍在他身邊,幫他擋住寒風。過了一會兒,油燈終於被點燃了。


    “我先進去。”


    梅麗婭舉起盾牌,笑著說道。


    “這下安全了。”


    “不愧是坦克。”


    三人彎下腰,跟著梅麗婭,小心翼翼地走進了洞穴。


    洞穴的入口很窄,但裏麵的空間卻很大,可以直立行走。柯布森舉起油燈,照亮了洞穴內部。


    ——沙沙沙……


    三人屏住唿吸,放輕腳步,仔細觀察著洞穴內部。


    洞穴的結構並不複雜,而且也不深。


    很快,他們就發現了目標。


    “……是哥布林。”


    梅麗婭壓低聲音,說道。


    這裏果然是哥布林的巢穴。洞穴裏,到處都是幹草和樹枝,一群哥布林,正躲在裏麵,唿唿大睡。


    這些家夥……


    別人都在外麵辛辛苦苦地賺錢,它們竟然躲在這裏睡大覺?!


    老金突然感到一陣怒火中燒,一股殺意,油然而生。


    這就是冬天的詛咒。


    冬天,會讓人變得暴躁,變得殘忍。人類,天生就是如此。所以,冬天,是一個殘酷的季節,一個不掠奪,就無法生存的季節!


    看來,柯布森和梅麗婭,也感受到了同樣的憤怒。


    原本祥和的哥布林巢穴,瞬間被三人的殺氣所籠罩。那濃烈的殺意,仿佛要把整個洞穴都凍結起來。


    ——吱吱……


    一隻哥布林翻了個身。


    或許是感覺到了油燈的熱量。


    ——咚。


    柯布森將油燈放在地上,然後,


    ——唰。


    三人同時拔出武器,毫不猶豫地砍向了那些熟睡的哥布林。


    這是一場無聲的屠殺。


    ——噗嗤。


    一隻哥布林被砍斷了脖子,它迷迷糊糊地睜開眼睛,想要反抗,但已經來不及了。


    它的美夢,變成了永恆的沉睡。


    反正等會兒還要搜查洞穴,現在殺了這些哥布林,也省得麻煩。


    其他的哥布林,也陸陸續續地醒了過來,但都被老金三人,一一解決。


    很快,洞穴裏就血流成河。


    二十多隻哥布林,就這樣被屠殺殆盡。


    “這些小哥布林,好可憐啊,要不,我們放了它們吧?”


    梅麗婭一劍刺穿了一隻成年哥布林的心髒,然後看著那些瑟瑟發抖的小哥布林,有些不忍地說道。


    “還是殺了吧,反正它們的父母都死了,如果讓它們活下來,它們也會很傷心的。”


    老金覺得,就算放了這些小哥布林,它們也活不了多久,與其讓它們在寒冷的冬天裏,自生自滅,還不如給它們一個痛快。


    而且,這些小哥布林,從小就吃父母的屍體,長大後,肯定也不是什麽好東西。


    “老金,你想想,這些小哥布林,以後可是我們的搖錢樹啊!它們長大了,就會出來搗亂,我們冒險者,才有活兒幹啊。”


    “你小子,真是夠腹黑的。”


    老金突然覺得,放了這些小哥布林,也是一件功德無量的事情。


    反正帶迴去也養不活,還不如放生。


    “好吧,那就放了它們吧。”


    “唉,真是可憐啊。”


    梅麗婭一邊說著,一邊將那些小哥布林,趕到角落裏。


    雖然嘴上說著可憐,但她下手的時候,可一點也不含糊。


    不過,那些小哥布林,確實很可憐,老金也有些不忍心。


    如果它們不是哥布林,而是其他什麽可愛的動物,他或許會心軟。


    老金三人將小哥布林趕到角落裏之後,開始搜查洞穴。


    “梅麗婭,你找到什麽了嗎?”


    “等等,我還在找。”


    洞穴裏,堆放著很多堅果,看來是哥布林們為了過冬,儲存的食物。


    老金把這些堅果,都收了起來。


    這些東西,拿到雜貨店,應該能賣不少錢。


    “哦,我找到一把匕首。”


    “怎麽樣?”


    “還不錯,應該能賣30銅幣。”


    “唉……”


    看來,這個洞穴裏,並沒有什麽值錢的東西。


    以他們現在的實力,殺幾隻哥布林,也賺不了多少錢。老金把那根破爛的木棒扔掉,帶著其他戰利品,走出了洞穴。


    老金正準備抱怨幾句,柯布森卻笑著說道:


    “嗬嗬嗬,我們做了好事,一定會得到好報的。”


    如果屠殺一群熟睡的哥布林,也算好事的話,那這個世界,一定是瘋了。


    “好吧,那我們繼續前進吧。希望我們能找到熊梟的巢穴。”


    “熊梟?別做夢了,梅麗婭,你覺得我們能打得過熊梟嗎?”


    “我們可以趁它睡覺的時候下手啊。”


    “我的天啊……”


    這兩個家夥,真是異想天開。


    老金無奈地搖了搖頭,帶著這兩個傻瓜,繼續在雪山裏搜尋。走著走著,雪漸漸停了。


    柯布森興奮地說道:“看來,我們的好運要來了!”


    果然,沒過多久,他們就又發現了好幾個魔獸的巢穴。三人化身殺戮機器,將那些魔獸,一一斬殺,並將戰利品,收入囊中。


    “嗯……這樣下去,我們也賺不了多少錢啊。”


    雖然他們的效率很高,但收獲卻不多。看來,那些冒險者,之所以會去冒險獵殺熊梟,也是有原因的。


    想要賺大錢,就不能隻靠勤勞,還得有膽量。


    “怎麽了?我覺得還不錯啊。”


    梅麗婭似乎很滿意現在的收獲。


    “不行,這樣下去,我們今天最多隻能賺50銅幣。”


    “50銅幣,已經很多了。”


    很多嗎?


    “我們得加快速度,把附近的魔獸,都殺光,這樣才能賺到更多的錢。”


    “好吧。”


    作為冒險者,除了殺怪賺錢,還能幹什麽呢?


    三人跟著柯布森,朝山下走去,一邊走,一邊尋找著魔獸的巢穴。


    就在這時,他們遇到了一群陌生的冒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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