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孝心感天動地,可惜是個強盜
異世界社畜打工人實錄 作者:蠕動的胖頭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老金和強盜的決鬥就這樣開始了。強盜被三個人圍著,嚇得魂不附體,根本無法集中注意力,眼神總是忍不住亂瞟。克勞迪在一旁冷嘲熱諷,說隻要他能贏,就放他一條生路。
看來,她對之前被調戲的事情耿耿於懷啊。
老金也很生氣,這幫家夥居然敢調戲他的女人!
本來老金還想稍微陪他玩玩,然後再給他個痛快,但現在他改變主意了,決定直接送他去見閻王。
這種敗類,就應該從這個世界上徹底消失!
“唿、唿唿!唿唿!”
強盜雖然是殺人越貨的惡徒,但畢竟也是人,麵對死亡的威脅,他還是露出了人性脆弱的一麵,恐懼地喘著粗氣,幾乎快要崩潰了。
“唿唿!唿唿!”
這是在練習辣妹子(拉梅茲)唿吸法嗎?
老金心想,這家夥要是再這樣心不在焉下去,他這難得的實戰機會可就浪費了。
於是,他決定激怒對方,讓他提起精神來戰鬥。
“……沒本事就別出來當強盜,懂嗎?”
老金之前都是靠蠻力取勝的,還沒好好用過劍術呢。現在克勞迪給他創造了這麽好的機會,他當然要好好利用一下。
“你這條狗都不如的東西!這都怪你媽沒把你教好!”
老金和卡琳練習了這麽久,劍術肯定有所提升,但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實力到底如何。正好拿這個強盜練練手。
“……你說什麽?”
強盜原本已經被嚇破了膽,但聽到老金侮辱自己的母親,頓時怒火中燒,恢複了幾分理智。
這就對了嘛!
“你媽要是把你教育好了,你會出來當強盜嗎?這都是你媽的錯!孩子能有什麽錯?都是父母的錯!”
強盜的臉色越來越紅,顯然是被老金的話給激怒了。
老金繼續火上澆油:
“啊,這……!”
“你這種人,就應該把你媽抓起來槍斃!你媽住在哪?我這就去把她殺了!哦,對了,她該不會已經死了吧?”
“你這混蛋!我要殺了你!”
——嗖!
強盜怒吼一聲,高舉著長劍,朝著老金衝了過來。
“你居然敢侮辱我母親!!!”
然而,他的攻擊毫無章法,動作也十分僵硬,一看就是個門外漢。這就是實力的差距嗎?老金將他的動作看得一清二楚。
“小子,還挺孝順的嘛。”
老金根本不需要格擋,直接側身躲過強盜的攻擊,同時手腕一轉,將劍尖刺向強盜的麵門。
——鏘!
強盜的劍被老金的劍擋開,發出一聲刺耳的金屬碰撞聲。
“什麽!”
強盜的劍被老金的十字護手擋住,而老金的劍卻勢如破竹地刺進了他的麵門。這場決鬥,不到十秒鍾就結束了。
如果強盜的劍術稍微好一點,或許還能和老金過上幾招,但他完全是個新手,隻會胡亂揮舞手中的劍。劍術可不是蠻力,而是需要技巧和殺意的。
“呃、呃呃……!”
強盜的麵門被刺穿,頓時慌了神,手中的劍也掉落在地上。老金握緊劍柄,將劍身往前推,強盜被迫後退,最終失去平衡,摔倒在地。
“呃、呃呃呃!”
“看來我的劍術還不錯嘛。”
這場決鬥結束得太快了,老金還沒過癮呢,不過,至少證明他的劍術還是有點進步的。看來,那10銀幣花得值!
“居然一招就解決了!”
“老金!補刀!補刀!”
柯布森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克勞迪則興奮地大喊大叫。她那副興高采烈的樣子,哪裏像是在指揮殺人啊,簡直就像是在看熱鬧一樣。
看來,以後得帶她去競技場看看,她肯定會喜歡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信仰的緣故,克勞迪對這種血腥的場麵特別感興趣。
“去死吧,!”
——咻!
老金一劍砍下強盜的腦袋,強盜的身體抽搐了幾下,便徹底不動了。
“哇!太棒了!你太厲害了!”
克勞迪興奮地撲到老金身上,緊緊地抱住他,仿佛要把他揉進自己的懷裏一樣。
“咳咳!”
“太精彩了!真是漂亮的一擊!真正的戰士,必須懂得冷靜,為了殺死敵人,有時需要克製自己的野性。為了勝利而等待時機,這才是真正的實力!”
“我、我快喘不過氣了!”
“我太高興了!你很有成為戰士的天賦!我沒看錯你!”
“我快被你勒死了!”
“對了,你說過要把勝利獻給我的,再說一遍好不好?”
克勞迪鬆開老金,笑眯眯地說道。
再說一遍?老金有些疑惑。
“唿……這是什麽儀式嗎?”
“嗯,差不多吧。你隻要說給我聽就行了。”
“我把這場勝利獻給你……這樣可以嗎?”
“當然可以!”
克勞迪再次緊緊地抱住老金,老金差點被她勒得背過氣去。
他突然有種奇怪的感覺,克勞迪該不會把他當成寵物小精靈了吧?不過,應該不會有人對寵物小精靈做這種事吧?老金連忙打消了這個念頭。
話說迴來,他和精靈談戀愛,應該也算跨種族戀愛吧?
“蠻子!別光顧著卿卿我我,趕緊收拾戰利品!”
柯布森在一旁提醒道。
沒錯!
現在是收獲的時刻了!
雖然克勞迪的懷抱很溫暖,但搜刮戰利品的快樂是另一種不同的享受。
殺死敵人後,他們會掉落各種物品。如果是魔物的話,大部分都是些沒用的垃圾,但如果是人的話,那就完全不一樣了。
人死後,會留下他們身上所有的東西:金錢、武器、衣服……所有的一切。
“太棒了!”
老金從克勞迪的懷抱中掙脫出來,興衝衝地跑到屍體旁邊,拖著他們的腿,把他們排成一排。現場一共留下了四具屍體,另外兩個強盜逃跑了,真是可惜。老金和柯布森興致勃勃地開始搜刮戰利品。
“嘿嘿嘿,讓我們來扒光他們吧!”
柯布森壞笑著,開始脫掉其中一具屍體的衣服。老金也迫不及待地開始搜刮另一具屍體。他們會把所有值錢的東西都帶走,剩下的就丟在這裏。衣服上沾滿了血跡,隻能丟棄,但武器和錢包是絕對不能放過的。
“達、達蘭特幣!這小子居然帶著達蘭特幣!”
“我的天啊!真的嗎?”
老金從一具屍體的口袋裏搜出了17枚達蘭特幣!他頓時兩眼放光,掏出匕首,割開屍體的衣服,仔細地搜查起來。沒想到這幫強盜居然也去參加了節日,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他們殺人越貨,搶來的錢居然拿去參加教會舉辦的節日……這種行為,簡直喪心病狂,連變態殺人魔都自愧不如。
節日可不是為這種人準備的!
老金更加堅定了自己的信念,他殺掉這幫強盜,絕對是做了一件好事!
他做了這麽多好事,應該不會下地獄吧?
【幹得漂亮!】
看吧,連佛祖都誇他做得好!
“野蠻人!這小子身上居然有兩枚銀幣!”
“發財了!哈哈哈!”
老金和柯布森像打了雞血一樣,興奮地搜刮著戰利品。
這幫強盜身上的寶貝還真不少,除了現金和達蘭特幣之外,還有各種首飾、裝備等等。想到這些東西都是他們的了,老金就激動得快要瘋了。
克勞迪也加入了搜刮戰利品的行列,她拖著一具屍體,哼著小曲,開心地翻找著。
這就是新婚的樂趣嗎?
“搞定!”
終於,他們把所有戰利品都搜刮幹淨了。老金脫下自己的鬥篷,鋪在地上,然後把所有的戰利品都擺在上麵。
“嘿嘿嘿,戰利品是屬於勝利者的!”
“沒錯,克勞迪。哈哈哈,真是太爽了!”
“看著就讓人心滿意足啊。”
他們清點了一下戰利品,一共收獲了5枚銀幣42枚銅幣、三把單手劍、一把手斧、67枚達蘭特幣、四雙鞋子、三枚戒指和一條項鏈。
這簡直是大豐收啊!
看來,殺人越貨果然比殺怪賺錢!
老金心想,怪不得那麽多人鋌而走險,跑去當強盜呢。隻要找個偏僻的地方,埋伏起來,然後殺人滅口,神不知鬼不覺,就能輕鬆發財。不過,前提是得有眼力,能判斷出對方的實力。
要是判斷失誤,就會像這幫強盜一樣,死無葬身之地。
“收工!收工!今天賺翻了!我們趕緊迴城,把這些東西都賣掉,然後平分!”
老金把所有的戰利品都塞進麻袋裏,沉甸甸的重量讓他感到無比滿足。本來以為今天要白跑一趟了,沒想到居然會有這種意外收獲。看來,好人有好報啊!以後得多做善事才行,說不定哪天就能天上掉餡餅呢。
“這些腦袋也能換錢嗎?”
“腦袋?”
克勞迪用劍尖戳了戳地上的頭顱,問道。老金愣了一下,才反應過來,克勞迪是想把強盜的腦袋砍下來,拿去換達蘭特幣。
這也太狠了吧!
“他們長得跟亡靈也差不多……應該可以吧?”
“呃……你把人頭交給祭司,說這是亡靈的腦袋,他們會不會把我們抓起來?”
“是嗎?那太可惜了。”
克勞迪頓時失去了興趣,走到老金身邊,挽著他的胳膊。
“那我們趕緊下山吧。”
“柯布森!你還有東西要拿嗎?”
“等等我!我的皮甲忘拿了!”
“哦,對!”
柯布森從一具屍體上扒下一件皮甲,穿在身上,然後跑了過來。他們打算先去鐵匠鋪把武器和裝備賣掉,然後再把首飾拿到珠寶店去賣。
“出發!蠻子,今天時間還早,我們下山去喝一杯怎麽樣?”
“喝酒?好啊——”
老金正想答應,卻被克勞迪打斷了。
“——抱歉,我和老金還有事,下次再喝吧?”
“呃……好吧,克勞迪小姐。”
柯布森看著克勞迪那笑眯眯的表情,卻感到一陣毛骨悚然。老金也一樣,他不知道克勞迪又要對他做什麽。
三人沿著山路往下走。雖然他們不知道正確的路線,但隻要走到山腳下,就能找到迴城的路了。
他們沿著之前那兩個強盜逃跑的方向前進,一邊走一邊觀察四周,生怕他們躲在暗處偷襲。可惜,他們並沒有發現那兩個強盜的蹤跡。要是能再殺一個就好了。
“嗯?”
走著走著,老金突然發現前麵好像有什麽東西在動。
路中間,有個東西蹲在那裏,不知道在幹什麽。
“那是什麽東西?”
那個東西一直在動,看起來像是個人,或者亡靈,也可能是其他魔物。最近這段時間,亡靈大量出現,其他魔物都很少見了。如果不是魔物的話,那就隻能是人或者亡靈了。
“我感覺有點不對勁。”
柯布森停下了腳步。克勞迪看了看老金,小聲說道:
“老金,是敵人。”
“敵人?”
老金仔細一看,發現路中間不止一個東西,而是兩個。其中一個蹲在那裏,另一個則躺在地上。
老金覺得那個躺在地上的人有點眼熟。
“那不是之前逃跑的那個強盜嗎?”
“嗯,應該是他。”
“那蹲在他身上的那個是什麽東西?”
這時,那個蹲著的家夥突然轉過頭來,看向老金他們。
那家夥長得有點像人,但又不太像……
“食屍鬼!”
柯布森驚唿一聲。
那家夥的嘴角沾滿了鮮血,赫然是一隻食屍鬼!
它正在啃食那個強盜的內髒!
看來,她對之前被調戲的事情耿耿於懷啊。
老金也很生氣,這幫家夥居然敢調戲他的女人!
本來老金還想稍微陪他玩玩,然後再給他個痛快,但現在他改變主意了,決定直接送他去見閻王。
這種敗類,就應該從這個世界上徹底消失!
“唿、唿唿!唿唿!”
強盜雖然是殺人越貨的惡徒,但畢竟也是人,麵對死亡的威脅,他還是露出了人性脆弱的一麵,恐懼地喘著粗氣,幾乎快要崩潰了。
“唿唿!唿唿!”
這是在練習辣妹子(拉梅茲)唿吸法嗎?
老金心想,這家夥要是再這樣心不在焉下去,他這難得的實戰機會可就浪費了。
於是,他決定激怒對方,讓他提起精神來戰鬥。
“……沒本事就別出來當強盜,懂嗎?”
老金之前都是靠蠻力取勝的,還沒好好用過劍術呢。現在克勞迪給他創造了這麽好的機會,他當然要好好利用一下。
“你這條狗都不如的東西!這都怪你媽沒把你教好!”
老金和卡琳練習了這麽久,劍術肯定有所提升,但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實力到底如何。正好拿這個強盜練練手。
“……你說什麽?”
強盜原本已經被嚇破了膽,但聽到老金侮辱自己的母親,頓時怒火中燒,恢複了幾分理智。
這就對了嘛!
“你媽要是把你教育好了,你會出來當強盜嗎?這都是你媽的錯!孩子能有什麽錯?都是父母的錯!”
強盜的臉色越來越紅,顯然是被老金的話給激怒了。
老金繼續火上澆油:
“啊,這……!”
“你這種人,就應該把你媽抓起來槍斃!你媽住在哪?我這就去把她殺了!哦,對了,她該不會已經死了吧?”
“你這混蛋!我要殺了你!”
——嗖!
強盜怒吼一聲,高舉著長劍,朝著老金衝了過來。
“你居然敢侮辱我母親!!!”
然而,他的攻擊毫無章法,動作也十分僵硬,一看就是個門外漢。這就是實力的差距嗎?老金將他的動作看得一清二楚。
“小子,還挺孝順的嘛。”
老金根本不需要格擋,直接側身躲過強盜的攻擊,同時手腕一轉,將劍尖刺向強盜的麵門。
——鏘!
強盜的劍被老金的劍擋開,發出一聲刺耳的金屬碰撞聲。
“什麽!”
強盜的劍被老金的十字護手擋住,而老金的劍卻勢如破竹地刺進了他的麵門。這場決鬥,不到十秒鍾就結束了。
如果強盜的劍術稍微好一點,或許還能和老金過上幾招,但他完全是個新手,隻會胡亂揮舞手中的劍。劍術可不是蠻力,而是需要技巧和殺意的。
“呃、呃呃……!”
強盜的麵門被刺穿,頓時慌了神,手中的劍也掉落在地上。老金握緊劍柄,將劍身往前推,強盜被迫後退,最終失去平衡,摔倒在地。
“呃、呃呃呃!”
“看來我的劍術還不錯嘛。”
這場決鬥結束得太快了,老金還沒過癮呢,不過,至少證明他的劍術還是有點進步的。看來,那10銀幣花得值!
“居然一招就解決了!”
“老金!補刀!補刀!”
柯布森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克勞迪則興奮地大喊大叫。她那副興高采烈的樣子,哪裏像是在指揮殺人啊,簡直就像是在看熱鬧一樣。
看來,以後得帶她去競技場看看,她肯定會喜歡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信仰的緣故,克勞迪對這種血腥的場麵特別感興趣。
“去死吧,!”
——咻!
老金一劍砍下強盜的腦袋,強盜的身體抽搐了幾下,便徹底不動了。
“哇!太棒了!你太厲害了!”
克勞迪興奮地撲到老金身上,緊緊地抱住他,仿佛要把他揉進自己的懷裏一樣。
“咳咳!”
“太精彩了!真是漂亮的一擊!真正的戰士,必須懂得冷靜,為了殺死敵人,有時需要克製自己的野性。為了勝利而等待時機,這才是真正的實力!”
“我、我快喘不過氣了!”
“我太高興了!你很有成為戰士的天賦!我沒看錯你!”
“我快被你勒死了!”
“對了,你說過要把勝利獻給我的,再說一遍好不好?”
克勞迪鬆開老金,笑眯眯地說道。
再說一遍?老金有些疑惑。
“唿……這是什麽儀式嗎?”
“嗯,差不多吧。你隻要說給我聽就行了。”
“我把這場勝利獻給你……這樣可以嗎?”
“當然可以!”
克勞迪再次緊緊地抱住老金,老金差點被她勒得背過氣去。
他突然有種奇怪的感覺,克勞迪該不會把他當成寵物小精靈了吧?不過,應該不會有人對寵物小精靈做這種事吧?老金連忙打消了這個念頭。
話說迴來,他和精靈談戀愛,應該也算跨種族戀愛吧?
“蠻子!別光顧著卿卿我我,趕緊收拾戰利品!”
柯布森在一旁提醒道。
沒錯!
現在是收獲的時刻了!
雖然克勞迪的懷抱很溫暖,但搜刮戰利品的快樂是另一種不同的享受。
殺死敵人後,他們會掉落各種物品。如果是魔物的話,大部分都是些沒用的垃圾,但如果是人的話,那就完全不一樣了。
人死後,會留下他們身上所有的東西:金錢、武器、衣服……所有的一切。
“太棒了!”
老金從克勞迪的懷抱中掙脫出來,興衝衝地跑到屍體旁邊,拖著他們的腿,把他們排成一排。現場一共留下了四具屍體,另外兩個強盜逃跑了,真是可惜。老金和柯布森興致勃勃地開始搜刮戰利品。
“嘿嘿嘿,讓我們來扒光他們吧!”
柯布森壞笑著,開始脫掉其中一具屍體的衣服。老金也迫不及待地開始搜刮另一具屍體。他們會把所有值錢的東西都帶走,剩下的就丟在這裏。衣服上沾滿了血跡,隻能丟棄,但武器和錢包是絕對不能放過的。
“達、達蘭特幣!這小子居然帶著達蘭特幣!”
“我的天啊!真的嗎?”
老金從一具屍體的口袋裏搜出了17枚達蘭特幣!他頓時兩眼放光,掏出匕首,割開屍體的衣服,仔細地搜查起來。沒想到這幫強盜居然也去參加了節日,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他們殺人越貨,搶來的錢居然拿去參加教會舉辦的節日……這種行為,簡直喪心病狂,連變態殺人魔都自愧不如。
節日可不是為這種人準備的!
老金更加堅定了自己的信念,他殺掉這幫強盜,絕對是做了一件好事!
他做了這麽多好事,應該不會下地獄吧?
【幹得漂亮!】
看吧,連佛祖都誇他做得好!
“野蠻人!這小子身上居然有兩枚銀幣!”
“發財了!哈哈哈!”
老金和柯布森像打了雞血一樣,興奮地搜刮著戰利品。
這幫強盜身上的寶貝還真不少,除了現金和達蘭特幣之外,還有各種首飾、裝備等等。想到這些東西都是他們的了,老金就激動得快要瘋了。
克勞迪也加入了搜刮戰利品的行列,她拖著一具屍體,哼著小曲,開心地翻找著。
這就是新婚的樂趣嗎?
“搞定!”
終於,他們把所有戰利品都搜刮幹淨了。老金脫下自己的鬥篷,鋪在地上,然後把所有的戰利品都擺在上麵。
“嘿嘿嘿,戰利品是屬於勝利者的!”
“沒錯,克勞迪。哈哈哈,真是太爽了!”
“看著就讓人心滿意足啊。”
他們清點了一下戰利品,一共收獲了5枚銀幣42枚銅幣、三把單手劍、一把手斧、67枚達蘭特幣、四雙鞋子、三枚戒指和一條項鏈。
這簡直是大豐收啊!
看來,殺人越貨果然比殺怪賺錢!
老金心想,怪不得那麽多人鋌而走險,跑去當強盜呢。隻要找個偏僻的地方,埋伏起來,然後殺人滅口,神不知鬼不覺,就能輕鬆發財。不過,前提是得有眼力,能判斷出對方的實力。
要是判斷失誤,就會像這幫強盜一樣,死無葬身之地。
“收工!收工!今天賺翻了!我們趕緊迴城,把這些東西都賣掉,然後平分!”
老金把所有的戰利品都塞進麻袋裏,沉甸甸的重量讓他感到無比滿足。本來以為今天要白跑一趟了,沒想到居然會有這種意外收獲。看來,好人有好報啊!以後得多做善事才行,說不定哪天就能天上掉餡餅呢。
“這些腦袋也能換錢嗎?”
“腦袋?”
克勞迪用劍尖戳了戳地上的頭顱,問道。老金愣了一下,才反應過來,克勞迪是想把強盜的腦袋砍下來,拿去換達蘭特幣。
這也太狠了吧!
“他們長得跟亡靈也差不多……應該可以吧?”
“呃……你把人頭交給祭司,說這是亡靈的腦袋,他們會不會把我們抓起來?”
“是嗎?那太可惜了。”
克勞迪頓時失去了興趣,走到老金身邊,挽著他的胳膊。
“那我們趕緊下山吧。”
“柯布森!你還有東西要拿嗎?”
“等等我!我的皮甲忘拿了!”
“哦,對!”
柯布森從一具屍體上扒下一件皮甲,穿在身上,然後跑了過來。他們打算先去鐵匠鋪把武器和裝備賣掉,然後再把首飾拿到珠寶店去賣。
“出發!蠻子,今天時間還早,我們下山去喝一杯怎麽樣?”
“喝酒?好啊——”
老金正想答應,卻被克勞迪打斷了。
“——抱歉,我和老金還有事,下次再喝吧?”
“呃……好吧,克勞迪小姐。”
柯布森看著克勞迪那笑眯眯的表情,卻感到一陣毛骨悚然。老金也一樣,他不知道克勞迪又要對他做什麽。
三人沿著山路往下走。雖然他們不知道正確的路線,但隻要走到山腳下,就能找到迴城的路了。
他們沿著之前那兩個強盜逃跑的方向前進,一邊走一邊觀察四周,生怕他們躲在暗處偷襲。可惜,他們並沒有發現那兩個強盜的蹤跡。要是能再殺一個就好了。
“嗯?”
走著走著,老金突然發現前麵好像有什麽東西在動。
路中間,有個東西蹲在那裏,不知道在幹什麽。
“那是什麽東西?”
那個東西一直在動,看起來像是個人,或者亡靈,也可能是其他魔物。最近這段時間,亡靈大量出現,其他魔物都很少見了。如果不是魔物的話,那就隻能是人或者亡靈了。
“我感覺有點不對勁。”
柯布森停下了腳步。克勞迪看了看老金,小聲說道:
“老金,是敵人。”
“敵人?”
老金仔細一看,發現路中間不止一個東西,而是兩個。其中一個蹲在那裏,另一個則躺在地上。
老金覺得那個躺在地上的人有點眼熟。
“那不是之前逃跑的那個強盜嗎?”
“嗯,應該是他。”
“那蹲在他身上的那個是什麽東西?”
這時,那個蹲著的家夥突然轉過頭來,看向老金他們。
那家夥長得有點像人,但又不太像……
“食屍鬼!”
柯布森驚唿一聲。
那家夥的嘴角沾滿了鮮血,赫然是一隻食屍鬼!
它正在啃食那個強盜的內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