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迷路?不存在的!
異世界社畜打工人實錄 作者:蠕動的胖頭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二天一大早,老金和克勞迪就出門了,他們在城門口等著柯布森。
“那家夥怎麽還不來?”
“該不會昨晚沒迴去吧?”克勞迪漫不經心地說道。
老金忍不住腹誹:還不是你昨天非要丟下他不管的!
“有可能。”
老金心想,柯布森該不會昨晚醉倒在路邊,然後被殺人越貨了吧?不過轉念一想,應該不至於。現在可是節日,教會方麵加強了治安管理,就連淩晨時分都有聖騎士在巡邏。
而且,以異世界宗教人士的尿性,他們才不會把罪犯交給城防隊呢,不當場打死就不錯了。在聖騎士眼裏,罪犯和魔物沒什麽區別,都該死!
那些瘋子估計覺得,打死罪犯就能上天堂。天堂什麽的不知道,但罪犯下地獄肯定是板上釘釘了。
“那、那個……蠻子……”
就在老金胡思亂想的時候,一個有氣無力的聲音傳了過來。他轉頭一看,隻見柯布森頂著一頭亂糟糟的頭發,晃晃悠悠地走了過來。這家夥明顯還沒睡醒,一副宿醉未消的樣子。
“抱歉久等了,我們出發吧……”
“早啊,你沒事吧?看起來狀態不太好啊?”老金問道。
說什麽農民的兒子,酒量也不過如此嘛。
“沒事……區區亡靈而已。”
“你現在的樣子跟亡靈也沒什麽區別了,你個白癡!”
“嘿嘿嘿……稍微活動一下就好了。”
看柯布森的樣子,昨晚應該是迴家睡覺了。既然如此,今天就還是三人小隊吧。可惜艾莉婕今天要去教堂的攤位幫忙,不能跟他們一起去刷怪了。
“走吧,我們出發!”
於是,三人小隊再次踏上了征程。雖然柯布森看起來萎靡不振,但他好歹也是個能單刷僵屍和骷髏的e級冒險者,應該不會拖後腿。更何況還有克勞迪在呢,他們三個聯手,今天的收獲應該不會比昨天差。
“老金,我們換條路走吧?”克勞迪提議道。
“換路?”
“總是走同一條路,估計也刷不出什麽好東西了。我們去開拓新地圖吧!”
“嗯,有道理,那就換條路。”
老金覺得克勞迪說得對,於是他們選擇了一條與以往不同的路線。昨天他們還遭遇了幽靈,那些家夥油鹽不進,殺掉也不給獎勵,還是避開為妙。
幽靈的棲息地,能不去就盡量別去。
“這條路上的情況也差不多嘛。”
“全是蒼蠅……真討厭蟲子。”
雖然換了條路,但這裏的景象和之前也沒什麽區別。
無頭的僵屍屍體和腐爛的骷髏骨架隨處可見,這裏顯然也被饑渴的冒險者們掃蕩過無數遍了。那些曾經充滿活力、歡快地歌頌著死亡的亡靈,如今早已化作塵土。
這樣下去,達蘭特幣越來越難賺了啊……
——嗷嗚——
——嗷嗚——
好在,他們又往前走了一段距離後,終於發現了目標——兩隻並排遊蕩的僵屍。
“運氣不錯,有兩頭。”
柯布森拔出長劍,迎了上去。那兩隻僵屍步履蹣跚,動作遲緩,對他根本構不成任何威脅。隻見他手起刀落,輕而易舉地就砍下了其中一隻僵屍的腦袋。說真的,僵屍的戰鬥力還不如醉漢。
——咕嚕嚕,咚。
老金也幹淨利落地砍掉另一隻僵屍的腦袋,撿起地上的頭顱,塞進了麻袋裏。柯布森一邊活動著筋骨,一邊說道:
“感覺身體開始恢複了。”
“那就好。”
“我現在狀態正佳,就算來個食屍鬼也不怕!”
“食屍鬼?”
食屍鬼是一種稀有的亡靈,擊殺後可以獲得高達5達蘭特幣的獎勵,堪稱移動的寶箱。
與那些腐爛不堪的低級亡靈不同,食屍鬼的肌肉組織還保持著活性。它們會通過吞噬人肉來修複自己腐爛的身體,是名副其實的食人怪物。如果不吃人,它們的肉體就會逐漸腐爛,所以它們對人肉有著強烈的渴望。
據說,人類在受到某種詛咒後,死後就會變成食屍鬼,但具體是怎麽迴事,老金也不太清楚。他隻知道,食屍鬼比想象中更加敏捷,力量也比普通人更大。它們的腦子裏除了殺戮和食人之外,估計也沒別的想法了。
據說食屍鬼非常危險,老金也不想遇到它們。就算一頭食屍鬼能換5達蘭特,他也寧願去殺五隻僵屍。
“克勞迪,你見過食屍鬼嗎?”
“聽說過,但沒見過。其實我也是來這裏之後才第一次見到僵屍,以前在舒爾迪克,除了骷髏和木乃伊之外,就沒有別的亡靈了。”
“是嗎?也是,陽光那麽強烈的地方,確實不適合亡靈生存。僵屍估計會被曬成肉幹吧。”
“嗯,應該是吧。”
不知道為什麽,昨天還隨處可見的亡靈,今天卻銷聲匿跡了。生態平衡這是要崩塌的節奏啊。要是亡靈都死光了,那節日也該結束了。看來他們的時間不多了,得抓緊時間多賺點達蘭特幣才行。
“我們往深處走吧,人跡罕至的地方肯定還有漏網之魚。隻要找到那種沒人去的地方,肯定能刷到亡靈。”柯布森提議道。
“嗯,有道理。”
老金決定聽從柯布森的建議,把尋找獵物的工作交給了他。反正誰帶路都一樣。柯布森信心滿滿地撥開灌木叢,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看他這副輕車熟路的樣子,老金對這次行動充滿了期待。
就這樣,他們又走了一段距離,來到了一片人跡罕至的山腳下。
然而,讓他們失望的是,這裏居然連一隻亡靈都沒有。
“我說,柯布森,你有沒有想過,亡靈一般都會追逐活人?”老金突然問道。
“是啊。”
“那我們來這種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地方,怎麽可能找得到亡靈?”
“……”
柯布森無言以對。
老金轉頭看向克勞迪。
“白癡。”
真是的,居然忘了這茬!
他們昨天之所以能找到那麽多亡靈,是因為那裏雖然偏僻,但好歹也有人煙。而這裏完全就是一片荒郊野嶺,怎麽可能會有亡靈出沒呢?克勞迪尷尬地咳嗽了一聲,說道:
“不過來都來了,就隨便看看吧。我們也沒來過這邊,說不定能找到什麽好東西呢。先找找看有沒有路,跟我來吧,我應該比你們更擅長找路。”
“好吧……”
“抱歉……”
雖然他們深入山區,但這裏畢竟離城市不遠,應該會有山路才對。
三人開啟野獸直覺,開始搜尋山路的蹤跡。然而,克勞迪是沙漠出身,對山地環境並不熟悉;柯布森處於宿醉狀態,暈暈乎乎的;老金就更不用說了,方向感極差。
“我靠,這到底是哪啊?”
“不知道……”
“不清楚。”
結果,他們很光榮地迷路了。克勞迪這個信誓旦旦帶路的家夥,把他們帶進了溝裏。老金注意到,克勞迪兜帽下的耳朵耷拉了下來,顯然對自己迷路的事實感到很不好意思。
算了,反正大概方向還是知道的……今天估計是賺不到錢了。
“克勞迪,你這是搞什麽飛機啊?”
“……你、你們看那邊!”
克勞迪漲紅了臉,指著一個方向。她似乎對自己迷路的事實感到很羞愧,所以急於轉移話題。老金順著她的手指看去。
——唿哧,唿哧。
那是一隻木乃伊,說白了就是一具纏滿繃帶的幹屍,除了會走路之外,和普通的幹屍沒什麽區別。
和穿著破爛衣服的僵屍相比,木乃伊最大的特點就是渾身上下都纏著繃帶。
“是木乃伊。”
“看吧,我就說能找到吧。”
“不過隻有一隻啊,克勞迪小姐。”
“……”
那隻木乃伊的繃帶被樹枝勾住了,動彈不得,看起來可憐兮兮的。雖然有點可憐,但該殺還得殺。三人慢慢地靠近了那隻木乃伊。
——唿哧!唿哧!
木乃伊看到他們後,頓時發出憤怒的吼叫,揮舞著雙手,試圖攻擊他們。然而,它的繃帶被纏得死死的,根本無法移動半步。
“真是個廢物。”
老金輕而易舉地就砍下了木乃伊的腦袋,撿起來塞進了麻袋裏。看樣子,這隻木乃伊應該是在移動的過程中不小心被樹枝勾住,然後落單了。
“這裏別說人了,連個亡靈都沒有。”柯布森歎了口氣,說道。
時間已經過了中午,但由於樹木茂密,所以並不覺得熱。
“我們下山吧,這裏應該不會再有什麽發現了。”
“亡靈都滅絕了。”
看來這次的狩獵計劃要泡湯了。現在下山,或許還能趕上晚市,多少賺點辛苦錢。
於是,三人決定打道迴府。這片山區的構造比較特殊,隻要往下走,就能走出山區。
走在老金身邊的克勞迪小聲說道:
“……如果這裏是沙漠就好了。”
“沒事,誰都有迷路的時候。”
然而,這裏不是沙漠。
誰都有犯迷糊的時候,老金也沒打算責怪克勞迪。
他們又往下走了一段距離,感覺再翻過一座山頭就能看到城市了。
老金正打算休息一下,克勞迪突然拉住了他的胳膊。
“老金,等等,讓柯布森也停下。”
“嗯?喂,柯布森,先別走了!”
“怎麽了?”
老金不知道克勞迪要幹什麽,於是叫住了柯布森。等柯布森走近後,克勞迪環顧四周,壓低聲音說道:
“我感覺到附近有人。”
“有人?”
難道還有其他冒險者?
——鏘!
老金不敢大意,立刻拔出了長劍。克勞迪見狀,讚許地點了點頭。在野外,任何時候都不能掉以輕心,必須做好戰鬥準備。畢竟,這個世界可是充滿了殺人越貨的強盜和山賊。
柯布森也拔出長劍,警惕地觀察著四周。
“一、二、三……六個?哼,數量還行……”
克勞迪低聲自語道。
希望隻是普通的冒險者吧,老金可不想在節日當天見血。三人躲到一棵大樹後麵,背靠著樹幹,屏息凝神地等待著。
——噠,噠。
——噠噠噠。
——沙沙沙。
腳步聲越來越近,六個身影從樹林中走了出來。從他們的穿著打扮來看,應該是冒險者沒錯。他們都穿著冒險者的服裝,戴著兜帽,看起來平平無奇。從等級上判斷,估計也就e級左右吧。他們應該也是來清理亡靈的……
等等!
老金突然意識到了不對勁。
“我靠,那幫家夥沒帶麻袋!”
“什麽意思?”
“也就是說,他們不是來殺亡靈的!”
那六個人裏,居然沒有一個人帶著麻袋或者背包!
那他們來幹什麽?
當然是來殺人越貨的!
千萬別是衝著我們來的啊!
“嘿嘿嘿,被我們發現了吧?”
“你還笑得出來……”
克勞迪顯然也想到了這一點。
這裏地處偏僻,這六個人無緣無故出現在這裏,肯定不懷好意。他們沒帶麻袋,說明不是來殺亡靈的;沒帶行李,說明也不是路過這裏。當然,他們也不可能是來露營的大學生。
那麽,隻剩下兩種可能性了。
一是他們接了其他任務,來這裏執行任務;二是他們就是一夥強盜,躲在這裏準備殺人越貨。老金當然希望是前者。
然而,當他看到那六個人的長相時,心裏頓時咯噔一下。
那些家夥一個個兇神惡煞,一看就不是什麽善茬。
就算說他們是殺人犯,老金都相信。
“看來我們被發現了。”
“……”
六個大漢步步逼近,距離他們越來越近了。
“克勞迪,還有其他埋伏嗎?”老金低聲問道。
“沒有,就他們六個。”
“那就好辦了……”
那六個人裏,並沒有弓箭手或者投石手,都是些拿著刀劍的普通人。等他們再靠近一點,就能看清楚他們的虛實了。
老金仔細打量著那六個人,發現他們都比自己矮,胳膊也沒自己粗。
六個就六個,怕什麽!
“喂,樹後麵的家夥!別躲了,趕緊滾出來!”
這時,為首的一個戴著綠色兜帽的男子粗聲粗氣地喊道。
“哎呀,幾位大哥,幸會幸會!”
既然已經被發現了,那就沒必要躲躲藏藏了。
老金大大方方地走了出去,手中依然握著長劍。
“那家夥怎麽還不來?”
“該不會昨晚沒迴去吧?”克勞迪漫不經心地說道。
老金忍不住腹誹:還不是你昨天非要丟下他不管的!
“有可能。”
老金心想,柯布森該不會昨晚醉倒在路邊,然後被殺人越貨了吧?不過轉念一想,應該不至於。現在可是節日,教會方麵加強了治安管理,就連淩晨時分都有聖騎士在巡邏。
而且,以異世界宗教人士的尿性,他們才不會把罪犯交給城防隊呢,不當場打死就不錯了。在聖騎士眼裏,罪犯和魔物沒什麽區別,都該死!
那些瘋子估計覺得,打死罪犯就能上天堂。天堂什麽的不知道,但罪犯下地獄肯定是板上釘釘了。
“那、那個……蠻子……”
就在老金胡思亂想的時候,一個有氣無力的聲音傳了過來。他轉頭一看,隻見柯布森頂著一頭亂糟糟的頭發,晃晃悠悠地走了過來。這家夥明顯還沒睡醒,一副宿醉未消的樣子。
“抱歉久等了,我們出發吧……”
“早啊,你沒事吧?看起來狀態不太好啊?”老金問道。
說什麽農民的兒子,酒量也不過如此嘛。
“沒事……區區亡靈而已。”
“你現在的樣子跟亡靈也沒什麽區別了,你個白癡!”
“嘿嘿嘿……稍微活動一下就好了。”
看柯布森的樣子,昨晚應該是迴家睡覺了。既然如此,今天就還是三人小隊吧。可惜艾莉婕今天要去教堂的攤位幫忙,不能跟他們一起去刷怪了。
“走吧,我們出發!”
於是,三人小隊再次踏上了征程。雖然柯布森看起來萎靡不振,但他好歹也是個能單刷僵屍和骷髏的e級冒險者,應該不會拖後腿。更何況還有克勞迪在呢,他們三個聯手,今天的收獲應該不會比昨天差。
“老金,我們換條路走吧?”克勞迪提議道。
“換路?”
“總是走同一條路,估計也刷不出什麽好東西了。我們去開拓新地圖吧!”
“嗯,有道理,那就換條路。”
老金覺得克勞迪說得對,於是他們選擇了一條與以往不同的路線。昨天他們還遭遇了幽靈,那些家夥油鹽不進,殺掉也不給獎勵,還是避開為妙。
幽靈的棲息地,能不去就盡量別去。
“這條路上的情況也差不多嘛。”
“全是蒼蠅……真討厭蟲子。”
雖然換了條路,但這裏的景象和之前也沒什麽區別。
無頭的僵屍屍體和腐爛的骷髏骨架隨處可見,這裏顯然也被饑渴的冒險者們掃蕩過無數遍了。那些曾經充滿活力、歡快地歌頌著死亡的亡靈,如今早已化作塵土。
這樣下去,達蘭特幣越來越難賺了啊……
——嗷嗚——
——嗷嗚——
好在,他們又往前走了一段距離後,終於發現了目標——兩隻並排遊蕩的僵屍。
“運氣不錯,有兩頭。”
柯布森拔出長劍,迎了上去。那兩隻僵屍步履蹣跚,動作遲緩,對他根本構不成任何威脅。隻見他手起刀落,輕而易舉地就砍下了其中一隻僵屍的腦袋。說真的,僵屍的戰鬥力還不如醉漢。
——咕嚕嚕,咚。
老金也幹淨利落地砍掉另一隻僵屍的腦袋,撿起地上的頭顱,塞進了麻袋裏。柯布森一邊活動著筋骨,一邊說道:
“感覺身體開始恢複了。”
“那就好。”
“我現在狀態正佳,就算來個食屍鬼也不怕!”
“食屍鬼?”
食屍鬼是一種稀有的亡靈,擊殺後可以獲得高達5達蘭特幣的獎勵,堪稱移動的寶箱。
與那些腐爛不堪的低級亡靈不同,食屍鬼的肌肉組織還保持著活性。它們會通過吞噬人肉來修複自己腐爛的身體,是名副其實的食人怪物。如果不吃人,它們的肉體就會逐漸腐爛,所以它們對人肉有著強烈的渴望。
據說,人類在受到某種詛咒後,死後就會變成食屍鬼,但具體是怎麽迴事,老金也不太清楚。他隻知道,食屍鬼比想象中更加敏捷,力量也比普通人更大。它們的腦子裏除了殺戮和食人之外,估計也沒別的想法了。
據說食屍鬼非常危險,老金也不想遇到它們。就算一頭食屍鬼能換5達蘭特,他也寧願去殺五隻僵屍。
“克勞迪,你見過食屍鬼嗎?”
“聽說過,但沒見過。其實我也是來這裏之後才第一次見到僵屍,以前在舒爾迪克,除了骷髏和木乃伊之外,就沒有別的亡靈了。”
“是嗎?也是,陽光那麽強烈的地方,確實不適合亡靈生存。僵屍估計會被曬成肉幹吧。”
“嗯,應該是吧。”
不知道為什麽,昨天還隨處可見的亡靈,今天卻銷聲匿跡了。生態平衡這是要崩塌的節奏啊。要是亡靈都死光了,那節日也該結束了。看來他們的時間不多了,得抓緊時間多賺點達蘭特幣才行。
“我們往深處走吧,人跡罕至的地方肯定還有漏網之魚。隻要找到那種沒人去的地方,肯定能刷到亡靈。”柯布森提議道。
“嗯,有道理。”
老金決定聽從柯布森的建議,把尋找獵物的工作交給了他。反正誰帶路都一樣。柯布森信心滿滿地撥開灌木叢,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看他這副輕車熟路的樣子,老金對這次行動充滿了期待。
就這樣,他們又走了一段距離,來到了一片人跡罕至的山腳下。
然而,讓他們失望的是,這裏居然連一隻亡靈都沒有。
“我說,柯布森,你有沒有想過,亡靈一般都會追逐活人?”老金突然問道。
“是啊。”
“那我們來這種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地方,怎麽可能找得到亡靈?”
“……”
柯布森無言以對。
老金轉頭看向克勞迪。
“白癡。”
真是的,居然忘了這茬!
他們昨天之所以能找到那麽多亡靈,是因為那裏雖然偏僻,但好歹也有人煙。而這裏完全就是一片荒郊野嶺,怎麽可能會有亡靈出沒呢?克勞迪尷尬地咳嗽了一聲,說道:
“不過來都來了,就隨便看看吧。我們也沒來過這邊,說不定能找到什麽好東西呢。先找找看有沒有路,跟我來吧,我應該比你們更擅長找路。”
“好吧……”
“抱歉……”
雖然他們深入山區,但這裏畢竟離城市不遠,應該會有山路才對。
三人開啟野獸直覺,開始搜尋山路的蹤跡。然而,克勞迪是沙漠出身,對山地環境並不熟悉;柯布森處於宿醉狀態,暈暈乎乎的;老金就更不用說了,方向感極差。
“我靠,這到底是哪啊?”
“不知道……”
“不清楚。”
結果,他們很光榮地迷路了。克勞迪這個信誓旦旦帶路的家夥,把他們帶進了溝裏。老金注意到,克勞迪兜帽下的耳朵耷拉了下來,顯然對自己迷路的事實感到很不好意思。
算了,反正大概方向還是知道的……今天估計是賺不到錢了。
“克勞迪,你這是搞什麽飛機啊?”
“……你、你們看那邊!”
克勞迪漲紅了臉,指著一個方向。她似乎對自己迷路的事實感到很羞愧,所以急於轉移話題。老金順著她的手指看去。
——唿哧,唿哧。
那是一隻木乃伊,說白了就是一具纏滿繃帶的幹屍,除了會走路之外,和普通的幹屍沒什麽區別。
和穿著破爛衣服的僵屍相比,木乃伊最大的特點就是渾身上下都纏著繃帶。
“是木乃伊。”
“看吧,我就說能找到吧。”
“不過隻有一隻啊,克勞迪小姐。”
“……”
那隻木乃伊的繃帶被樹枝勾住了,動彈不得,看起來可憐兮兮的。雖然有點可憐,但該殺還得殺。三人慢慢地靠近了那隻木乃伊。
——唿哧!唿哧!
木乃伊看到他們後,頓時發出憤怒的吼叫,揮舞著雙手,試圖攻擊他們。然而,它的繃帶被纏得死死的,根本無法移動半步。
“真是個廢物。”
老金輕而易舉地就砍下了木乃伊的腦袋,撿起來塞進了麻袋裏。看樣子,這隻木乃伊應該是在移動的過程中不小心被樹枝勾住,然後落單了。
“這裏別說人了,連個亡靈都沒有。”柯布森歎了口氣,說道。
時間已經過了中午,但由於樹木茂密,所以並不覺得熱。
“我們下山吧,這裏應該不會再有什麽發現了。”
“亡靈都滅絕了。”
看來這次的狩獵計劃要泡湯了。現在下山,或許還能趕上晚市,多少賺點辛苦錢。
於是,三人決定打道迴府。這片山區的構造比較特殊,隻要往下走,就能走出山區。
走在老金身邊的克勞迪小聲說道:
“……如果這裏是沙漠就好了。”
“沒事,誰都有迷路的時候。”
然而,這裏不是沙漠。
誰都有犯迷糊的時候,老金也沒打算責怪克勞迪。
他們又往下走了一段距離,感覺再翻過一座山頭就能看到城市了。
老金正打算休息一下,克勞迪突然拉住了他的胳膊。
“老金,等等,讓柯布森也停下。”
“嗯?喂,柯布森,先別走了!”
“怎麽了?”
老金不知道克勞迪要幹什麽,於是叫住了柯布森。等柯布森走近後,克勞迪環顧四周,壓低聲音說道:
“我感覺到附近有人。”
“有人?”
難道還有其他冒險者?
——鏘!
老金不敢大意,立刻拔出了長劍。克勞迪見狀,讚許地點了點頭。在野外,任何時候都不能掉以輕心,必須做好戰鬥準備。畢竟,這個世界可是充滿了殺人越貨的強盜和山賊。
柯布森也拔出長劍,警惕地觀察著四周。
“一、二、三……六個?哼,數量還行……”
克勞迪低聲自語道。
希望隻是普通的冒險者吧,老金可不想在節日當天見血。三人躲到一棵大樹後麵,背靠著樹幹,屏息凝神地等待著。
——噠,噠。
——噠噠噠。
——沙沙沙。
腳步聲越來越近,六個身影從樹林中走了出來。從他們的穿著打扮來看,應該是冒險者沒錯。他們都穿著冒險者的服裝,戴著兜帽,看起來平平無奇。從等級上判斷,估計也就e級左右吧。他們應該也是來清理亡靈的……
等等!
老金突然意識到了不對勁。
“我靠,那幫家夥沒帶麻袋!”
“什麽意思?”
“也就是說,他們不是來殺亡靈的!”
那六個人裏,居然沒有一個人帶著麻袋或者背包!
那他們來幹什麽?
當然是來殺人越貨的!
千萬別是衝著我們來的啊!
“嘿嘿嘿,被我們發現了吧?”
“你還笑得出來……”
克勞迪顯然也想到了這一點。
這裏地處偏僻,這六個人無緣無故出現在這裏,肯定不懷好意。他們沒帶麻袋,說明不是來殺亡靈的;沒帶行李,說明也不是路過這裏。當然,他們也不可能是來露營的大學生。
那麽,隻剩下兩種可能性了。
一是他們接了其他任務,來這裏執行任務;二是他們就是一夥強盜,躲在這裏準備殺人越貨。老金當然希望是前者。
然而,當他看到那六個人的長相時,心裏頓時咯噔一下。
那些家夥一個個兇神惡煞,一看就不是什麽善茬。
就算說他們是殺人犯,老金都相信。
“看來我們被發現了。”
“……”
六個大漢步步逼近,距離他們越來越近了。
“克勞迪,還有其他埋伏嗎?”老金低聲問道。
“沒有,就他們六個。”
“那就好辦了……”
那六個人裏,並沒有弓箭手或者投石手,都是些拿著刀劍的普通人。等他們再靠近一點,就能看清楚他們的虛實了。
老金仔細打量著那六個人,發現他們都比自己矮,胳膊也沒自己粗。
六個就六個,怕什麽!
“喂,樹後麵的家夥!別躲了,趕緊滾出來!”
這時,為首的一個戴著綠色兜帽的男子粗聲粗氣地喊道。
“哎呀,幾位大哥,幸會幸會!”
既然已經被發現了,那就沒必要躲躲藏藏了。
老金大大方方地走了出去,手中依然握著長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