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老金和克勞迪就出門了,他們在城門口等著柯布森。


    “那家夥怎麽還不來?”


    “該不會昨晚沒迴去吧?”克勞迪漫不經心地說道。


    老金忍不住腹誹:還不是你昨天非要丟下他不管的!


    “有可能。”


    老金心想,柯布森該不會昨晚醉倒在路邊,然後被殺人越貨了吧?不過轉念一想,應該不至於。現在可是節日,教會方麵加強了治安管理,就連淩晨時分都有聖騎士在巡邏。


    而且,以異世界宗教人士的尿性,他們才不會把罪犯交給城防隊呢,不當場打死就不錯了。在聖騎士眼裏,罪犯和魔物沒什麽區別,都該死!


    那些瘋子估計覺得,打死罪犯就能上天堂。天堂什麽的不知道,但罪犯下地獄肯定是板上釘釘了。


    “那、那個……蠻子……”


    就在老金胡思亂想的時候,一個有氣無力的聲音傳了過來。他轉頭一看,隻見柯布森頂著一頭亂糟糟的頭發,晃晃悠悠地走了過來。這家夥明顯還沒睡醒,一副宿醉未消的樣子。


    “抱歉久等了,我們出發吧……”


    “早啊,你沒事吧?看起來狀態不太好啊?”老金問道。


    說什麽農民的兒子,酒量也不過如此嘛。


    “沒事……區區亡靈而已。”


    “你現在的樣子跟亡靈也沒什麽區別了,你個白癡!”


    “嘿嘿嘿……稍微活動一下就好了。”


    看柯布森的樣子,昨晚應該是迴家睡覺了。既然如此,今天就還是三人小隊吧。可惜艾莉婕今天要去教堂的攤位幫忙,不能跟他們一起去刷怪了。


    “走吧,我們出發!”


    於是,三人小隊再次踏上了征程。雖然柯布森看起來萎靡不振,但他好歹也是個能單刷僵屍和骷髏的e級冒險者,應該不會拖後腿。更何況還有克勞迪在呢,他們三個聯手,今天的收獲應該不會比昨天差。


    “老金,我們換條路走吧?”克勞迪提議道。


    “換路?”


    “總是走同一條路,估計也刷不出什麽好東西了。我們去開拓新地圖吧!”


    “嗯,有道理,那就換條路。”


    老金覺得克勞迪說得對,於是他們選擇了一條與以往不同的路線。昨天他們還遭遇了幽靈,那些家夥油鹽不進,殺掉也不給獎勵,還是避開為妙。


    幽靈的棲息地,能不去就盡量別去。


    “這條路上的情況也差不多嘛。”


    “全是蒼蠅……真討厭蟲子。”


    雖然換了條路,但這裏的景象和之前也沒什麽區別。


    無頭的僵屍屍體和腐爛的骷髏骨架隨處可見,這裏顯然也被饑渴的冒險者們掃蕩過無數遍了。那些曾經充滿活力、歡快地歌頌著死亡的亡靈,如今早已化作塵土。


    這樣下去,達蘭特幣越來越難賺了啊……


    ——嗷嗚——


    ——嗷嗚——


    好在,他們又往前走了一段距離後,終於發現了目標——兩隻並排遊蕩的僵屍。


    “運氣不錯,有兩頭。”


    柯布森拔出長劍,迎了上去。那兩隻僵屍步履蹣跚,動作遲緩,對他根本構不成任何威脅。隻見他手起刀落,輕而易舉地就砍下了其中一隻僵屍的腦袋。說真的,僵屍的戰鬥力還不如醉漢。


    ——咕嚕嚕,咚。


    老金也幹淨利落地砍掉另一隻僵屍的腦袋,撿起地上的頭顱,塞進了麻袋裏。柯布森一邊活動著筋骨,一邊說道:


    “感覺身體開始恢複了。”


    “那就好。”


    “我現在狀態正佳,就算來個食屍鬼也不怕!”


    “食屍鬼?”


    食屍鬼是一種稀有的亡靈,擊殺後可以獲得高達5達蘭特幣的獎勵,堪稱移動的寶箱。


    與那些腐爛不堪的低級亡靈不同,食屍鬼的肌肉組織還保持著活性。它們會通過吞噬人肉來修複自己腐爛的身體,是名副其實的食人怪物。如果不吃人,它們的肉體就會逐漸腐爛,所以它們對人肉有著強烈的渴望。


    據說,人類在受到某種詛咒後,死後就會變成食屍鬼,但具體是怎麽迴事,老金也不太清楚。他隻知道,食屍鬼比想象中更加敏捷,力量也比普通人更大。它們的腦子裏除了殺戮和食人之外,估計也沒別的想法了。


    據說食屍鬼非常危險,老金也不想遇到它們。就算一頭食屍鬼能換5達蘭特,他也寧願去殺五隻僵屍。


    “克勞迪,你見過食屍鬼嗎?”


    “聽說過,但沒見過。其實我也是來這裏之後才第一次見到僵屍,以前在舒爾迪克,除了骷髏和木乃伊之外,就沒有別的亡靈了。”


    “是嗎?也是,陽光那麽強烈的地方,確實不適合亡靈生存。僵屍估計會被曬成肉幹吧。”


    “嗯,應該是吧。”


    不知道為什麽,昨天還隨處可見的亡靈,今天卻銷聲匿跡了。生態平衡這是要崩塌的節奏啊。要是亡靈都死光了,那節日也該結束了。看來他們的時間不多了,得抓緊時間多賺點達蘭特幣才行。


    “我們往深處走吧,人跡罕至的地方肯定還有漏網之魚。隻要找到那種沒人去的地方,肯定能刷到亡靈。”柯布森提議道。


    “嗯,有道理。”


    老金決定聽從柯布森的建議,把尋找獵物的工作交給了他。反正誰帶路都一樣。柯布森信心滿滿地撥開灌木叢,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看他這副輕車熟路的樣子,老金對這次行動充滿了期待。


    就這樣,他們又走了一段距離,來到了一片人跡罕至的山腳下。


    然而,讓他們失望的是,這裏居然連一隻亡靈都沒有。


    “我說,柯布森,你有沒有想過,亡靈一般都會追逐活人?”老金突然問道。


    “是啊。”


    “那我們來這種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地方,怎麽可能找得到亡靈?”


    “……”


    柯布森無言以對。


    老金轉頭看向克勞迪。


    “白癡。”


    真是的,居然忘了這茬!


    他們昨天之所以能找到那麽多亡靈,是因為那裏雖然偏僻,但好歹也有人煙。而這裏完全就是一片荒郊野嶺,怎麽可能會有亡靈出沒呢?克勞迪尷尬地咳嗽了一聲,說道:


    “不過來都來了,就隨便看看吧。我們也沒來過這邊,說不定能找到什麽好東西呢。先找找看有沒有路,跟我來吧,我應該比你們更擅長找路。”


    “好吧……”


    “抱歉……”


    雖然他們深入山區,但這裏畢竟離城市不遠,應該會有山路才對。


    三人開啟野獸直覺,開始搜尋山路的蹤跡。然而,克勞迪是沙漠出身,對山地環境並不熟悉;柯布森處於宿醉狀態,暈暈乎乎的;老金就更不用說了,方向感極差。


    “我靠,這到底是哪啊?”


    “不知道……”


    “不清楚。”


    結果,他們很光榮地迷路了。克勞迪這個信誓旦旦帶路的家夥,把他們帶進了溝裏。老金注意到,克勞迪兜帽下的耳朵耷拉了下來,顯然對自己迷路的事實感到很不好意思。


    算了,反正大概方向還是知道的……今天估計是賺不到錢了。


    “克勞迪,你這是搞什麽飛機啊?”


    “……你、你們看那邊!”


    克勞迪漲紅了臉,指著一個方向。她似乎對自己迷路的事實感到很羞愧,所以急於轉移話題。老金順著她的手指看去。


    ——唿哧,唿哧。


    那是一隻木乃伊,說白了就是一具纏滿繃帶的幹屍,除了會走路之外,和普通的幹屍沒什麽區別。


    和穿著破爛衣服的僵屍相比,木乃伊最大的特點就是渾身上下都纏著繃帶。


    “是木乃伊。”


    “看吧,我就說能找到吧。”


    “不過隻有一隻啊,克勞迪小姐。”


    “……”


    那隻木乃伊的繃帶被樹枝勾住了,動彈不得,看起來可憐兮兮的。雖然有點可憐,但該殺還得殺。三人慢慢地靠近了那隻木乃伊。


    ——唿哧!唿哧!


    木乃伊看到他們後,頓時發出憤怒的吼叫,揮舞著雙手,試圖攻擊他們。然而,它的繃帶被纏得死死的,根本無法移動半步。


    “真是個廢物。”


    老金輕而易舉地就砍下了木乃伊的腦袋,撿起來塞進了麻袋裏。看樣子,這隻木乃伊應該是在移動的過程中不小心被樹枝勾住,然後落單了。


    “這裏別說人了,連個亡靈都沒有。”柯布森歎了口氣,說道。


    時間已經過了中午,但由於樹木茂密,所以並不覺得熱。


    “我們下山吧,這裏應該不會再有什麽發現了。”


    “亡靈都滅絕了。”


    看來這次的狩獵計劃要泡湯了。現在下山,或許還能趕上晚市,多少賺點辛苦錢。


    於是,三人決定打道迴府。這片山區的構造比較特殊,隻要往下走,就能走出山區。


    走在老金身邊的克勞迪小聲說道:


    “……如果這裏是沙漠就好了。”


    “沒事,誰都有迷路的時候。”


    然而,這裏不是沙漠。


    誰都有犯迷糊的時候,老金也沒打算責怪克勞迪。


    他們又往下走了一段距離,感覺再翻過一座山頭就能看到城市了。


    老金正打算休息一下,克勞迪突然拉住了他的胳膊。


    “老金,等等,讓柯布森也停下。”


    “嗯?喂,柯布森,先別走了!”


    “怎麽了?”


    老金不知道克勞迪要幹什麽,於是叫住了柯布森。等柯布森走近後,克勞迪環顧四周,壓低聲音說道:


    “我感覺到附近有人。”


    “有人?”


    難道還有其他冒險者?


    ——鏘!


    老金不敢大意,立刻拔出了長劍。克勞迪見狀,讚許地點了點頭。在野外,任何時候都不能掉以輕心,必須做好戰鬥準備。畢竟,這個世界可是充滿了殺人越貨的強盜和山賊。


    柯布森也拔出長劍,警惕地觀察著四周。


    “一、二、三……六個?哼,數量還行……”


    克勞迪低聲自語道。


    希望隻是普通的冒險者吧,老金可不想在節日當天見血。三人躲到一棵大樹後麵,背靠著樹幹,屏息凝神地等待著。


    ——噠,噠。


    ——噠噠噠。


    ——沙沙沙。


    腳步聲越來越近,六個身影從樹林中走了出來。從他們的穿著打扮來看,應該是冒險者沒錯。他們都穿著冒險者的服裝,戴著兜帽,看起來平平無奇。從等級上判斷,估計也就e級左右吧。他們應該也是來清理亡靈的……


    等等!


    老金突然意識到了不對勁。


    “我靠,那幫家夥沒帶麻袋!”


    “什麽意思?”


    “也就是說,他們不是來殺亡靈的!”


    那六個人裏,居然沒有一個人帶著麻袋或者背包!


    那他們來幹什麽?


    當然是來殺人越貨的!


    千萬別是衝著我們來的啊!


    “嘿嘿嘿,被我們發現了吧?”


    “你還笑得出來……”


    克勞迪顯然也想到了這一點。


    這裏地處偏僻,這六個人無緣無故出現在這裏,肯定不懷好意。他們沒帶麻袋,說明不是來殺亡靈的;沒帶行李,說明也不是路過這裏。當然,他們也不可能是來露營的大學生。


    那麽,隻剩下兩種可能性了。


    一是他們接了其他任務,來這裏執行任務;二是他們就是一夥強盜,躲在這裏準備殺人越貨。老金當然希望是前者。


    然而,當他看到那六個人的長相時,心裏頓時咯噔一下。


    那些家夥一個個兇神惡煞,一看就不是什麽善茬。


    就算說他們是殺人犯,老金都相信。


    “看來我們被發現了。”


    “……”


    六個大漢步步逼近,距離他們越來越近了。


    “克勞迪,還有其他埋伏嗎?”老金低聲問道。


    “沒有,就他們六個。”


    “那就好辦了……”


    那六個人裏,並沒有弓箭手或者投石手,都是些拿著刀劍的普通人。等他們再靠近一點,就能看清楚他們的虛實了。


    老金仔細打量著那六個人,發現他們都比自己矮,胳膊也沒自己粗。


    六個就六個,怕什麽!


    “喂,樹後麵的家夥!別躲了,趕緊滾出來!”


    這時,為首的一個戴著綠色兜帽的男子粗聲粗氣地喊道。


    “哎呀,幾位大哥,幸會幸會!”


    既然已經被發現了,那就沒必要躲躲藏藏了。


    老金大大方方地走了出去,手中依然握著長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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