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事與願違,接下來的一路上,他們再也沒有遇到過幾隻鱗甲狼。


    最多也就遇到了一隻落單的。


    “噗嗤!”


    吉布森拔出深深刺入鱗甲狼脖頸的短劍。狩獵又一次取得了成功。幸運的是,這次他和老金的配合天衣無縫,一擊就結果了這隻倒黴的家夥。


    “四張狼皮,再加上之前采集的魔法草,我們每個人至少能分到25到30個銅幣吧。”


    吉布森一邊擦拭著劍身上的血跡,一邊說道。


    簡單算一下,一張鱗甲狼皮就能賣20多個銅幣,再加上魔法草,這可是一筆相當可觀的收入了。要知道,老金以前拚死拚活,一天也隻能賺到15個銅幣,現在真是鳥槍換炮,財大氣粗了。


    當然,這些狼皮他是不會賣的,另有用途。


    “收獲不錯啊!是時候迴去了吧?”


    雖然時間還早,但老金已經迫不及待地想要迴去交任務了。那些地精的……咳咳,一直縈繞在他的心頭,揮之不去。雖然有點可惜,但來日方長,以後還有的是機會。


    於是,他們收拾好東西,離開了這片是非之地。


    “嗷嗚,嗷嗚。”


    “吼——”


    “是地精群!”


    就在他們原路返迴,快要走到那片苔蘚地的時候,一群地精突然出現在他們麵前。目測有五隻。


    既然遇到了,那就順手解決了吧。


    “唿嚕……”


    地精這種生物,長著狗一樣的腦袋,卻能像人一樣用兩條腿走路。它們喜歡成群結隊地活動,和哥布林、狗頭人屬於同一級別的魔獸。如果要給這三種魔獸的戰鬥力排個名次的話,地精無疑是最強的,其次是哥布林,最後才是狗頭人。


    當然,在老金眼裏,它們都是渣渣。隻要小心別被咬到要害,就算四隻地精一起上,他也有把握全身而退。畢竟,人和野獸之間,還是存在著不可逾越的種族差距的。


    “我去解決它們。”


    “別浪費時間了,放著不管,它們自己會走的。”


    “不試試怎麽知道?”


    莫裏斯說得沒錯,確實沒必要多管閑事。但問題是,莉夏的任務還沒完成呢!


    “就決定是你了!”


    老金環顧四周,隨手撿起一塊石頭。


    沒錯,他準備用魔法飛彈了。


    最近很少使用魔法,他感覺自己的手都癢癢了。老金一邊假裝漫不經心地拋接著石頭,一邊吹著口哨,麻痹地精的警惕性,然後找準時機,猛地將石頭投擲出去。


    “嗖!”


    石頭劃破空氣,發出尖銳的破空聲。雖然距離有點遠,但他這一擊的準頭還是相當不錯的。那隻倒黴的地精還沒反應過來,就被石頭擊中了腦袋。


    “啪!”


    “吼——”


    “漂亮!”


    一聲巨響過後,那隻地精的腦袋……並沒有像老金想象中那樣爆裂開來,而是發出一聲慘叫,然後撒開蹄子,頭也不迴地逃走了。其他地精見狀,也紛紛四散奔逃,場麵一度十分混亂。


    “我靠,這都沒死?”


    老金頓時傻眼了。


    他居然連一隻最低級的魔獸都秒不掉?看來他的實力真的退步了!這該死的!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嚴重的打擊。


    “趕走了就行了,我們走吧。”


    “切。”


    算了,反正地精的……咳咳,明天再來取也不遲。那種東西,光是想想就讓人反胃,還是眼不見為淨吧。


    船到橋頭自然直。


    這是老金的人生信條。


    車到山前必有路。


    “吼——”


    “撲通!”


    “嗯?”


    就在這時,一隻逃跑的地精突然腳下一軟,一頭栽倒在地。正是之前被老金用石頭擊中腦袋的那隻。看來是腦震蕩發作了。


    本來老金都打算放過它了,但它居然敢在半路暈倒?


    叔可忍,嬸不可忍!


    老金二話不說,提著劍就衝了過去。


    “嗷嗚,嗷嗚!”


    “嗷嗚!”


    原本五隻地精,一隻已經腦震蕩暈倒,另外兩隻被老金的舉動嚇破了膽,頭也不迴地逃之夭夭。


    隻剩下兩隻地精,還守護在同伴身邊。它們齜牙咧嘴,渾身的毛都炸了起來,衝著老金發出陣陣警告的低吼聲。鋒利的獠牙,伴隨著點點唾沫星子,彰顯著它們誓死保衛同伴的決心。


    “喲,還挺講義氣的嘛?”


    老金不禁對這兩隻地精刮目相看。


    在這個人心險惡的世道,就連人類都經常互相算計、爾虞我詐,沒想到幾隻魔獸,居然能做到如此重情重義,實在難能可貴。


    “嗷嗚,嗷嗚!”


    “嗷嗚!嗷嗚!”


    兩隻地精的忠義之舉,讓老金的心頭湧起一股莫名的感動。它們之所以如此拚命地吼叫,無非是害怕死亡罷了。但即便如此,它們依然沒有選擇拋棄同伴,而是選擇與老金決一死戰。


    真是……太可惜了。


    本來老金隻是想隨便找個借口,把它們打發走就行了。


    他可不是那種濫殺無辜的混蛋。如果是在平時,他肯定會為這兩隻地精的兄弟情深而感動落淚,然後拍拍屁股走人。但問題是,他現在肩負著收集地精丁丁……咳咳,的重要使命。


    事已至此,他也隻能痛下殺手了。


    “安心去吧。”


    老金強忍著心中的不忍,揮劍砍向了兩隻地精。


    “唰!”


    地精是雙足行走的魔獸,所以對付它們,用人類的劍術反而更加有效。老金使出從卡琳那裏學來的劍法,每一招每一式都充滿了殺氣。


    地精既沒有堅硬的甲殼,也沒有厚實的毛皮,根本無法抵擋老金鋒利的劍刃。


    “一路走好。”


    兩道寒光閃過,兩隻地精的腦袋應聲落地。幹淨利落,沒有一絲拖泥帶水。


    老金下手的速度極快,等吉布森等人反應過來的時候,戰鬥已經結束了。莫裏斯忍不住抱怨了幾句,說他多管閑事,而吉布森和克勞迪則好奇地詢問他為什麽要殺掉那兩隻地精。


    “看到魔獸,先下手為強。”


    老金隨口敷衍了一句,然後掏出匕首,開始處理地精的屍體。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他特意等到吉布森等人走遠了,才開始行動。然而,克勞迪似乎一直在暗中觀察他,看到他的舉動後,忍不住皺起了眉頭。


    “你……為什麽要取走那個?你的愛好還真是特別啊?”


    “別誤會,是別人讓我帶迴去的。”


    “誰會要那種東西?啊,我想起來了,附近好像有個部落,有烤……咳咳,的習俗。看來每個地方的文化差異還真是大啊!”


    老金頓時滿頭黑線。烤……咳咳,那是什麽鬼東西?


    他將三根……咳咳,放進背包裏,然後快步追上了吉布森等人。


    迴去的路上,又發生了一點小插曲。


    就在他們快要走出沼澤的時候,又遇到了一隻落單的鱗甲狼。老金頓時來了精神,決定再賺一筆外快。


    這次的戰鬥毫無懸念。老金負責吸引鱗甲狼的注意力,吉布森則伺機攻擊,很快就將它打成了重傷。鱗甲狼見勢不妙,轉身就想逃跑,結果一頭撞在了莫裏斯的斧頭上。


    “你沒事吧?”


    “……”


    吉布森扶起倒在地上的莫裏斯,關切地問道。莫裏斯的臉上和脖子上多了幾道抓痕,看起來十分狼狽,顯然氣得不輕。不過,反正馬上就要迴城了,老金也懶得跟他計較。


    就這樣,他們成功獵殺了五隻鱗甲狼,收獲頗豐。每人分到一張狼皮,剩下的那張就賣掉,平分收益。老金正準備開口提議,結果……


    “這張狼皮歸我了。”


    莫裏斯一邊撓著頭,一邊說道,然後毫不客氣地將那張狼皮據為己有。他說話的語氣,就好像在說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一樣。


    什麽情況?


    “啊,你幫我拿著啊?放我背包裏也行,謝了哈!”


    老金還以為莫裏斯是好心幫他拿東西,於是連忙道謝。莫裏斯被他這麽一說,似乎也有些不好意思,但最終還是沒有改變主意。


    “你說什麽呢?那隻鱗甲狼是我殺的,這張狼皮當然是我的了。你自己算算,我一個人就幹掉了兩隻,多分一張也是應該的。”


    “啥玩意兒?”


    老金頓時目瞪口呆。


    他萬萬沒想到,莫裏斯居然會說出這種話!


    “我說你這老東西,要不要臉啊?那兩隻鱗甲狼明明是我們大家一起殺的!”


    “你……你這小子怎麽說話呢?就算不是我一個人殺的,那也是我給最後一擊,這總沒錯吧?”


    “你的意思是說,隻要是你給的最後一擊,戰利品就都是你的了?”


    從莫裏斯的態度來看,他顯然不是第一次幹這種事了。就算老金搬出“尊老愛幼”的道理,估計也無濟於事。這家夥一把年紀了,肯定經曆過不少大風大浪,臉皮早就練出來了。


    “你這小子怎麽說話呢?尊老愛幼懂不懂?再說了,狼是我殺的,我想怎麽分就怎麽分,你管得著嗎?”


    “我特麽……”


    老金氣得差點爆粗口。


    這老東西,一把年紀了,怎麽還e級冒險者?


    原因很簡單:人品太差!


    這種人,在冒險者中並不少見。他們有點實力,但人品敗壞,就靠著坑蒙拐騙,在刀尖上舔血。最近這段時間,老金一直和艾莉婕、柯布森他們組隊,都快忘了這茬了。


    想當初,他還是個f級冒險者的時候,沒少吃這種虧。要是讓他把那些年的遭遇都講出來,估計三天三夜也說不完。


    “卡特先生,別生氣了。莫裏斯先生,這樣做是不對的。鱗甲狼是我們大家一起殺的……”


    克勞迪抱臂站在一旁,冷冷地看著莫裏斯,而吉布森則走到莫裏斯身邊,試圖勸說他。


    “就你話多!毛都沒長齊的小屁孩,懂什麽叫冒險嗎?”


    “……”


    莫裏斯不屑地瞥了吉布森一眼。


    真是好笑,第四隻鱗甲狼明明是吉布森殺的,他居然好意思說吉布森“什麽都沒做”?


    “我勸你們還是少管閑事。這是我應得的,我拿自己的東西,天經地義。好了,時間不早了,我們迴去吧。”


    莫裏斯說著,將斧頭扛在肩上,轉身就走。不得不說,他這一招確實很高明,如果換做是那些沒什麽經驗的冒險者,估計早就被他唬住了。畢竟,他那魁梧的體型和那把巨大的斧頭,還是很有威懾力的。


    然而,老金可不是那麽好糊弄的。尤其是在錢的問題上,他從來都不會妥協。


    他強忍著心中的怒火,死死地盯著莫裏斯的背影。


    “怎麽?你有意見?”


    莫裏斯轉過身,挑釁地看著老金。


    “我特麽意見大了去了!”


    老金猛地拔出長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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