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老金:這波不虧,血賺!
異世界社畜打工人實錄 作者:蠕動的胖頭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水晶有點破損,真是可惜了…” 少女把玩著法杖,過了好一會兒,才開口說道。
在此之前,她一直沉默不語,老金如坐針氈,緊張得快要窒息了。
“啊…這個…”
這水晶本來就破損的,又不是他的錯!
老金感覺少女好像在責怪他,不禁縮了縮脖子。
“嗬嗬嗬,你害怕了?不用緊張,我沒有責怪你的意思。” 少女溫柔地笑了笑,安慰道。
“啊…是…”
老金這才鬆了口氣。不過,少女的語氣和舉止都透著一股古老的氣息,讓他始終無法放鬆下來。聽她說話的語氣,感覺比他還老,她到底多少歲了?
她的耳朵是尖的,難道是精靈?精靈的壽命一般是三百歲,如果她是精靈,那比他大也沒什麽奇怪的。據說精靈在壽命還剩五十年的時候,才會開始衰老。
嗯…她應該就是精靈了。這種不食人間煙火的美,絕對不是人類能擁有的。而且,她身上還散發著一股邪魅的氣息,應該是黑魔法帶來的。精靈加黑魔法,這組合…
“我叫莉夏·萊昂格林,你叫什麽名字?” 少女 自我介紹後,問道。
…我的名字?我叫什麽來著?等等,我該告訴她嗎?傳說中,女巫隻要知道對方的名字,就能對其施加詛咒。
當然,這隻是冒險者之間流傳的傳說。那些沒見過世麵的家夥,總是喜歡把一些荒誕不經的事情當成真的。不過,老金 還是有點擔心。
“我…我叫金根碩…不,我叫卡特。”
老金 本來想隨便編個名字,但話到嘴邊,卻不由自主地說出了自己的真名:金根碩。這是他老爹給他取的名字,說是希望他像一把碩根一樣,頂天立地。這名字…他到現在都沒搞懂是什麽意思。
他老爹的起名水平,真是…唉,突然有點想他了…等等,剛才到底是怎麽迴事?他明明想說假名字的,怎麽就…
“卡特是嗎?卡特,說說你是怎麽得到這根法杖的吧。”
老金隻好一五一十地將事情的經過告訴了莉夏,包括他們在地牢裏遭遇骷髏法師,以及如何得到這根法杖,事無巨細,全都說了出來。
“真是有趣…”
“是嗎?”
“那麽…這根法杖,我該出多少錢買呢?”
老金最關心的,就是法杖的價格。
“雖然水晶的品質不太好,但它蘊含的魔力,卻相當強大…”
老金緊張地咽了口唾沫,期待而又忐忑地看著莉夏。要是她給的價格太低,他就隻能哭了。
莉夏 微微一笑,伸出五根手指。
“五枚銀幣,怎麽樣?”
“太…太合理了!您真是…太善良了!” 老金激動地從椅子上跳了起來。
果然,人美心善!看來,是他以貌取人了。之前那種莫名的恐懼感,瞬間煙消雲散。
他竟然因為莉夏長得像女巫,就對她產生偏見,他真是…他以前最討厭別人歧視他,現在,他竟然也用同樣的方式去評判別人。
老金感到深深的自責。
“當然可以!不…不,應該說,您能出這麽高的價格收購我的法杖,真是…真是…太…太…總之,太感謝您了!”
老金激動得差點手舞足蹈起來。
五枚銀幣!
加上之前賺的,他們這次的總收入,達到了八枚銀幣十六個銅幣!這筆錢,足夠他買一把新劍,再配一副護手!或者,他可以把錢交給卡琳,讓她教他更厲害的劍術!就算這樣,還會有剩餘!他終於…可以過上好日子了!
“你這麽高興嗎?嗬嗬…這隻是個合理的價格而已,你真是個開朗的孩子。”
“嘿嘿嘿…都是您的恩賜,讓我看到了希望!對了,我可以…可以叫您莉夏嗎?”
“當然可以,你喜歡怎麽叫就怎麽叫。”
“您真是…太體貼了!”
老金越看莉夏越覺得她漂亮。白皙的皮膚,紅色的眼睛,還有那頭銀色的長發!雖然她的耳朵有點奇怪,但瑕不掩瑜,她依然美得驚心動魄。
“對了…”
老金 笑嗬嗬地接過五枚銀幣,小心翼翼地放進錢包裏。
“你能幫我個忙嗎?” 莉夏突然說道。
“幫忙?”
老金 不知道莉夏 要他幫什麽忙,但這麽慷慨的人,應該不會讓他做什麽壞事吧?
“是這樣的,最近我需要一些材料,但附近沒什麽能幹的家夥…所以…”
“您是說…魔法材料?”
“沒錯,應該不是什麽難事,隻要你幫我找到那些材料,我會給你豐厚的報酬…怎麽樣,要不要試試?”
收集魔法材料?這對他來說,簡直是小菜一碟!想當年,他還是個f級冒險者的時候,就經常在森林裏采集各種魔法草藥、蘑菇什麽的。他對這方麵,還是很有經驗的。
“呃…您的好意我心領了,但我…我怕我能力有限,會讓您失望…” 老金 謙虛地說道。
他雖然很想賺錢,但要是完不成任務,豈不是讓莉夏 失望?
“不用謙虛…”
“我…我不是謙虛…”
“你已經殺了五個人了。”
什麽?
“你的實力應該不錯吧?戰士的能力,是由他殺過的人數決定的。我相信你,一定能完成任務。”
什麽?
五個人?
等等…
一、二、三…
四…
五…
她…她是怎麽知道的?
“你很驚訝嗎?嗬嗬,這沒什麽大不了的。你說你認識卡琳?那我們也算是朋友了,你願意幫我這個忙嗎?”
老金 來不及細想,鬼使神差地點了點頭。現在迴想起來,他當時可能是被某種魔法控製了。雖然這一切都像是做夢一樣,但他錢包裏的五枚銀幣,卻是實實在在的。
等他迴過神來的時候,他已經站在黑魔法商店外麵的巷子裏了。
“這…這到底是怎麽迴事…”
老金 手裏拿著一張羊皮紙,上麵用古樸的文字,寫著各種魔法材料的名稱。
看來,他是沒辦法拒絕了。而且,他還忘了替卡琳 問好。等他收集完材料,再來找她吧。
“算了,反正她答應給我報酬,應該不會虧待我。”
雖然有點莫名其妙,但總算有活幹了。雖然這不是冒險者公會的任務,不會計入他的業績,但誰在乎呢?重要的是錢!他隨時都能升到d級冒險者!
老金正準備離開小巷,他隨手將羊皮紙塞進口袋,正要哼著小曲離開的時候…
“就是他!大哥,就是那個穿黑衣服的家夥!”
“這小子…”
一個赤裸著上身的壯漢,指著老金 大聲喊道。這聲音…怎麽這麽耳熟?
“啊…原來是那個被我搶了匕首的家夥。”
老金定眼一看,發現壯漢 身後還跟著兩個同樣赤裸著上身的家夥。看來,這小子是叫人來報仇了。老金 冷靜地觀察著他們,其中一個手裏拿著一根短棍,另一個手裏拿著一把短斧。
“怎麽…叫人來了?”
老金頓時緊張起來。兩個拿著武器的家夥,他可能要拚命了!他迴頭看了一眼,發現身後沒人,看來他們沒有包圍他。
要不要逃跑?不行,他對這裏的地形不熟,萬一他們還有同夥…隻能硬闖了!
“你小子,竟然敢搶我兄弟的錢?” 拿短棍的壯漢 氣勢洶洶地說道。
“啊…你說那件事啊?是他先挑釁我的,我隻是…收點賠償而已。”
“雖然我兄弟先動手,是不對,但…你知不知道搶劫是犯法的?如果隨便打一架,就能搶走別人的錢,那還要法律幹什麽?還要城衛隊幹什麽?我勸你還是把錢還給我兄弟,我可以既往不咎。”
這小子還挺能說會道的,可惜一點也不好笑。
“當然,還有精神損失費。”
聽他這語氣,估計沒少幹這種敲詐勒索的勾當。他們難道沒看到他身上的裝備嗎?是活膩了,還是…
估計是腦子不好使吧。
腦子不好使,才會幹這種事。他也差不多。
“你要是敬酒不吃吃罰酒,那就別怪我們不客氣了!”
三人舉起手中的武器,看來他們是想以多欺少。
他早就說過,雙拳難敵四手。但那是指雙方實力相當的情況下。他們三個赤裸著上身,拿著短兵器,而他穿著盔甲,手裏拿著一把真正的劍!戰鬥的勝負,不僅取決於人數,還取決於個人實力和裝備!
而且,他現在還沒走出小巷,就算他們三個一起上,也無法包圍他。戰鬥中,地形也很重要!
老金拔出佩劍。
在這個世界,一旦被人小瞧,就會被人踩到泥裏。
“你們這些街頭混混…見過真正的劍士嗎?”
那些轉行當殺人越貨的冒險者,才是最難對付的。他們原本是為了獵殺怪物,才離開城牆的,但當他們發現,沒有什麽比人命更值錢的時候,他們就變成了真正的強盜。
但這些街頭混混不一樣,他們害怕怪物,所以不敢離開城牆。他們不想拚命,所以不會為了錢而殺人。他們隻敢在貧民窟裏欺負弱小,以此來滿足自己的貪婪。
這種家夥,怎麽可能打得過他?
“我看你們連f級冒險者都算不上!我勸你們識相點,把錢都交出來,然後滾蛋!否則…你們就死定了!”
在此之前,她一直沉默不語,老金如坐針氈,緊張得快要窒息了。
“啊…這個…”
這水晶本來就破損的,又不是他的錯!
老金感覺少女好像在責怪他,不禁縮了縮脖子。
“嗬嗬嗬,你害怕了?不用緊張,我沒有責怪你的意思。” 少女溫柔地笑了笑,安慰道。
“啊…是…”
老金這才鬆了口氣。不過,少女的語氣和舉止都透著一股古老的氣息,讓他始終無法放鬆下來。聽她說話的語氣,感覺比他還老,她到底多少歲了?
她的耳朵是尖的,難道是精靈?精靈的壽命一般是三百歲,如果她是精靈,那比他大也沒什麽奇怪的。據說精靈在壽命還剩五十年的時候,才會開始衰老。
嗯…她應該就是精靈了。這種不食人間煙火的美,絕對不是人類能擁有的。而且,她身上還散發著一股邪魅的氣息,應該是黑魔法帶來的。精靈加黑魔法,這組合…
“我叫莉夏·萊昂格林,你叫什麽名字?” 少女 自我介紹後,問道。
…我的名字?我叫什麽來著?等等,我該告訴她嗎?傳說中,女巫隻要知道對方的名字,就能對其施加詛咒。
當然,這隻是冒險者之間流傳的傳說。那些沒見過世麵的家夥,總是喜歡把一些荒誕不經的事情當成真的。不過,老金 還是有點擔心。
“我…我叫金根碩…不,我叫卡特。”
老金 本來想隨便編個名字,但話到嘴邊,卻不由自主地說出了自己的真名:金根碩。這是他老爹給他取的名字,說是希望他像一把碩根一樣,頂天立地。這名字…他到現在都沒搞懂是什麽意思。
他老爹的起名水平,真是…唉,突然有點想他了…等等,剛才到底是怎麽迴事?他明明想說假名字的,怎麽就…
“卡特是嗎?卡特,說說你是怎麽得到這根法杖的吧。”
老金隻好一五一十地將事情的經過告訴了莉夏,包括他們在地牢裏遭遇骷髏法師,以及如何得到這根法杖,事無巨細,全都說了出來。
“真是有趣…”
“是嗎?”
“那麽…這根法杖,我該出多少錢買呢?”
老金最關心的,就是法杖的價格。
“雖然水晶的品質不太好,但它蘊含的魔力,卻相當強大…”
老金緊張地咽了口唾沫,期待而又忐忑地看著莉夏。要是她給的價格太低,他就隻能哭了。
莉夏 微微一笑,伸出五根手指。
“五枚銀幣,怎麽樣?”
“太…太合理了!您真是…太善良了!” 老金激動地從椅子上跳了起來。
果然,人美心善!看來,是他以貌取人了。之前那種莫名的恐懼感,瞬間煙消雲散。
他竟然因為莉夏長得像女巫,就對她產生偏見,他真是…他以前最討厭別人歧視他,現在,他竟然也用同樣的方式去評判別人。
老金感到深深的自責。
“當然可以!不…不,應該說,您能出這麽高的價格收購我的法杖,真是…真是…太…太…總之,太感謝您了!”
老金激動得差點手舞足蹈起來。
五枚銀幣!
加上之前賺的,他們這次的總收入,達到了八枚銀幣十六個銅幣!這筆錢,足夠他買一把新劍,再配一副護手!或者,他可以把錢交給卡琳,讓她教他更厲害的劍術!就算這樣,還會有剩餘!他終於…可以過上好日子了!
“你這麽高興嗎?嗬嗬…這隻是個合理的價格而已,你真是個開朗的孩子。”
“嘿嘿嘿…都是您的恩賜,讓我看到了希望!對了,我可以…可以叫您莉夏嗎?”
“當然可以,你喜歡怎麽叫就怎麽叫。”
“您真是…太體貼了!”
老金越看莉夏越覺得她漂亮。白皙的皮膚,紅色的眼睛,還有那頭銀色的長發!雖然她的耳朵有點奇怪,但瑕不掩瑜,她依然美得驚心動魄。
“對了…”
老金 笑嗬嗬地接過五枚銀幣,小心翼翼地放進錢包裏。
“你能幫我個忙嗎?” 莉夏突然說道。
“幫忙?”
老金 不知道莉夏 要他幫什麽忙,但這麽慷慨的人,應該不會讓他做什麽壞事吧?
“是這樣的,最近我需要一些材料,但附近沒什麽能幹的家夥…所以…”
“您是說…魔法材料?”
“沒錯,應該不是什麽難事,隻要你幫我找到那些材料,我會給你豐厚的報酬…怎麽樣,要不要試試?”
收集魔法材料?這對他來說,簡直是小菜一碟!想當年,他還是個f級冒險者的時候,就經常在森林裏采集各種魔法草藥、蘑菇什麽的。他對這方麵,還是很有經驗的。
“呃…您的好意我心領了,但我…我怕我能力有限,會讓您失望…” 老金 謙虛地說道。
他雖然很想賺錢,但要是完不成任務,豈不是讓莉夏 失望?
“不用謙虛…”
“我…我不是謙虛…”
“你已經殺了五個人了。”
什麽?
“你的實力應該不錯吧?戰士的能力,是由他殺過的人數決定的。我相信你,一定能完成任務。”
什麽?
五個人?
等等…
一、二、三…
四…
五…
她…她是怎麽知道的?
“你很驚訝嗎?嗬嗬,這沒什麽大不了的。你說你認識卡琳?那我們也算是朋友了,你願意幫我這個忙嗎?”
老金 來不及細想,鬼使神差地點了點頭。現在迴想起來,他當時可能是被某種魔法控製了。雖然這一切都像是做夢一樣,但他錢包裏的五枚銀幣,卻是實實在在的。
等他迴過神來的時候,他已經站在黑魔法商店外麵的巷子裏了。
“這…這到底是怎麽迴事…”
老金 手裏拿著一張羊皮紙,上麵用古樸的文字,寫著各種魔法材料的名稱。
看來,他是沒辦法拒絕了。而且,他還忘了替卡琳 問好。等他收集完材料,再來找她吧。
“算了,反正她答應給我報酬,應該不會虧待我。”
雖然有點莫名其妙,但總算有活幹了。雖然這不是冒險者公會的任務,不會計入他的業績,但誰在乎呢?重要的是錢!他隨時都能升到d級冒險者!
老金正準備離開小巷,他隨手將羊皮紙塞進口袋,正要哼著小曲離開的時候…
“就是他!大哥,就是那個穿黑衣服的家夥!”
“這小子…”
一個赤裸著上身的壯漢,指著老金 大聲喊道。這聲音…怎麽這麽耳熟?
“啊…原來是那個被我搶了匕首的家夥。”
老金定眼一看,發現壯漢 身後還跟著兩個同樣赤裸著上身的家夥。看來,這小子是叫人來報仇了。老金 冷靜地觀察著他們,其中一個手裏拿著一根短棍,另一個手裏拿著一把短斧。
“怎麽…叫人來了?”
老金頓時緊張起來。兩個拿著武器的家夥,他可能要拚命了!他迴頭看了一眼,發現身後沒人,看來他們沒有包圍他。
要不要逃跑?不行,他對這裏的地形不熟,萬一他們還有同夥…隻能硬闖了!
“你小子,竟然敢搶我兄弟的錢?” 拿短棍的壯漢 氣勢洶洶地說道。
“啊…你說那件事啊?是他先挑釁我的,我隻是…收點賠償而已。”
“雖然我兄弟先動手,是不對,但…你知不知道搶劫是犯法的?如果隨便打一架,就能搶走別人的錢,那還要法律幹什麽?還要城衛隊幹什麽?我勸你還是把錢還給我兄弟,我可以既往不咎。”
這小子還挺能說會道的,可惜一點也不好笑。
“當然,還有精神損失費。”
聽他這語氣,估計沒少幹這種敲詐勒索的勾當。他們難道沒看到他身上的裝備嗎?是活膩了,還是…
估計是腦子不好使吧。
腦子不好使,才會幹這種事。他也差不多。
“你要是敬酒不吃吃罰酒,那就別怪我們不客氣了!”
三人舉起手中的武器,看來他們是想以多欺少。
他早就說過,雙拳難敵四手。但那是指雙方實力相當的情況下。他們三個赤裸著上身,拿著短兵器,而他穿著盔甲,手裏拿著一把真正的劍!戰鬥的勝負,不僅取決於人數,還取決於個人實力和裝備!
而且,他現在還沒走出小巷,就算他們三個一起上,也無法包圍他。戰鬥中,地形也很重要!
老金拔出佩劍。
在這個世界,一旦被人小瞧,就會被人踩到泥裏。
“你們這些街頭混混…見過真正的劍士嗎?”
那些轉行當殺人越貨的冒險者,才是最難對付的。他們原本是為了獵殺怪物,才離開城牆的,但當他們發現,沒有什麽比人命更值錢的時候,他們就變成了真正的強盜。
但這些街頭混混不一樣,他們害怕怪物,所以不敢離開城牆。他們不想拚命,所以不會為了錢而殺人。他們隻敢在貧民窟裏欺負弱小,以此來滿足自己的貪婪。
這種家夥,怎麽可能打得過他?
“我看你們連f級冒險者都算不上!我勸你們識相點,把錢都交出來,然後滾蛋!否則…你們就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