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摸屍?專業!
異世界社畜打工人實錄 作者:蠕動的胖頭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那冒險者正興致勃勃地扒著山賊頭目身上的盔甲,絲毫沒有注意到老金正虎視眈眈地盯著他。山賊頭目的臉被老金一石頭砸得凹陷下去,死狀慘烈,但那冒險者卻視若無睹,動作嫻熟地將盔甲從屍體上剝了下來。
“喂,你在幹嘛呢?”
老金忍不住開口問道,心裏還抱著一絲幻想,說不定這家夥是打算把盔甲扒下來給自己呢?“哎呀,多虧了你,我們才能打贏這場戰鬥!你看,我幫你把盔甲都脫下來了,省得你麻煩!”然後熱情地邀請老金一起去喝酒慶祝。
就算冒險者都是些刀口舔血的家夥,但基本的規矩總該懂吧?誰殺的怪,戰利品就歸誰,這是常識啊!
難道是自己想多了?畢竟人心隔肚皮,還是先問清楚比較好。
“嗯?我在扒盔甲啊,怎麽了?”
“你扒盔甲幹嘛?”
“當然是拿去賣啊!怎麽,你想要?一邊去!”
老金的幻想瞬間破滅,這家夥居然想黑吃黑!
老金差點沒忍住拔劍砍了他,這小子簡直是吃了熊心豹子膽!這不是明擺著偷竊嗎?
而且還是當著失主的麵偷竊!
“放屁!那是我的東西!”
“你放什麽狗屁?你個傻*!”
“你才放狗屁!你媽生你的時候才是放狗屁!”
那冒險者居然還敢罵自己,老金頓時火冒三丈,一句國罵脫口而出。
那冒險者似乎被激怒了,猛地站起身來,指著老金破口大罵。異世界的人似乎對這種涉及家人的辱罵特別敏感,不像在地球上,這種話早就被玩壞了,根本沒什麽殺傷力。
隻見那冒險者的臉漲得通紅,活像一隻煮熟的螃蟹。
老金仔細打量了一下對方,發現這家夥比自己矮一頭,身上穿的還是劣質的棉甲,而且為了翻找戰利品,他把劍扔在了一邊。這要是打起來,自己就算赤手空拳也能贏他,這小子哪來的勇氣跟自己叫板?
“你媽才是*貨!還有,你扒的那家夥,是我殺的!”
“你殺的又怎麽樣?誰先拿到就是誰的!你要是再敢侮辱我母親,我就殺了你!”
老金心想,我要是現在就殺了你,然後把你身上的東西都搶走,你又能把我怎麽樣?
這家夥難道沒學過冒險者守則嗎?戰利品隻能由擊殺者獲得!
“你媽就是*貨!”
老金實在忍不住了,他拔出長劍,再次對那冒險者進行語言攻擊。
對付這種實力不如自己的家夥,老金向來不會心慈手軟。除非是像薇妮婭那樣能一招秒殺自己的高手,否則,誰敢在他麵前囂張,他就敢跟誰拚命!冒險者都是要麵子的,誰要是敢踩過界,那就別怪他不客氣了!
“你個*崽子,嘴巴放幹淨點!你不是要殺我嗎?來啊!”
“我……我……”
看到老金拔劍,那冒險者頓時慫了,他下意識地摸向腰間,卻發現自己的劍不見了。
這家夥的臉色瞬間由紅轉白,跟變色龍似的。
“趕緊滾!再不滾,老子就殺了你!”
老金將劍指向那冒險者,隻要輕輕一刺,就能要了他的命。這家夥身上連件像樣的盔甲都沒有,根本擋不住自己的攻擊。戰鬥的勝負,關鍵在於裝備和體型,而這兩點,老金都占據了絕對的優勢。
所以,他才能如此肆無忌憚。
說實話,如果不是在執行任務,老金早就一劍砍了他了。
“哼……算你走運!”
那冒險者雖然嘴上不服軟,但還是識趣地轉身離開了。不過,他並沒有道歉,這讓老金更加惱火。
“站住!”
“幹嘛?”
“把你身上的東西都交出來,然後滾蛋!”
“你胡說八道……”
這家夥想偷自己的東西,居然連句道歉都沒有,必須得讓他付出點代價!老金步步緊逼,索要精神損失費。
“你想偷我的東西,難道不知道要賠償損失嗎?你媽沒教過你嗎?”
“……哼!”
那冒險者猶豫了一下,居然還敢跟老金叫板,這家夥的膽子還真不小。可惜,他把這份勇氣用錯了地方。
“你倒是刺啊,傻*!”
“好啊!那你就去死吧!你的賠償金,我會從你的屍體上拿走的!”
老金怒吼一聲,作勢欲撲。
“別!別!我給你,我給你!”
“早這樣不就得了!”
老金當然沒有真的衝上去,那冒險者哭喪著臉,從懷裏掏出一個皮袋子,扔給了老金。老金一把接住,打開一看,裏麵裝滿了銅幣,大概有一銀幣左右。
這家夥還挺有錢的嘛?看來冒險者為了安全起見,都會隨身攜帶好幾個錢包。本來老金還想再敲詐他一筆,但看到這麽多錢,他的怒氣也消了大半,於是便放過了他。
算了,誰還沒個貪財的時候呢?人之常情,人之常情!
對於冒險者來說,一銀幣的誘惑力可是相當大的,足以讓他們忘記一切恩怨情仇。
“你叫什麽名字?”
“……詹姆斯。”
“真是個爛大街的名字,你媽給你取名字的時候也太敷衍了吧?估計是和你爸在妓院裏認識的吧?好了,你可以滾了,記得代我向你媽問好。”
“……”
詹姆斯一臉不爽地離開了。老金終於可以安心地去扒山賊頭目的盔甲了,他的心情激動得無以複加。這些戰利品,很快就會變成他的囊中之物!
老虎死了留皮,人死了留錢。
這些東西,他都會好好利用的。
“喂!商隊老板!這家夥搶劫我!你身為雇主,難道不管嗎?”
就在這時,詹姆斯居然跑到商隊老板麵前告狀去了!好,很好,你小子真是敬酒不吃吃罰酒!老金決定了,等有機會就幹掉詹姆斯,然後把他的錢都搶過來!
“……我看是你先想搶劫別人吧?”
“啊?”
“再鬧事,我就解除和你的雇傭關係!”
“……”
然而,劇情反轉了,商隊老板居然站在了老金這邊!詹姆斯氣得渾身發抖,灰溜溜地跑開了。不過看他的樣子,估計是不會善罷甘休的,老金暗暗提醒自己,以後要小心這家夥。
商隊老板趕走了詹姆斯,然後走到老金麵前,笑著說道:
“多虧了你,我們才能擊退山賊,你居然一招就秒殺了山賊頭目,真是厲害啊!”
“沒什麽,沒什麽。”
老金謙虛地笑了笑,其實他隻是運氣好,正好砸中了山賊頭目的要害而已。如果那家夥稍微警覺一點,也不至於這麽輕易就掛掉。
“我看你身手不錯,膽量也過人,怎麽樣?等到了城裏,要不要來我們商隊當護衛?我寫一封推薦信,你肯定能被錄取的。”
“謝謝您的好意,不過我已經受夠了這種長途旅行了。”
“是嗎?那真是太可惜了。”
雖然老金也挺想接受專業的戰鬥訓練,但他並不想把這種工作當成自己的職業。如果每天都過著這種打打殺殺的生活,他遲早會變成一個冷血無情的殺人機器。
那樣的未來,他無法接受。
而且,商隊護衛的死亡率,可比冒險者高多了。
商隊老板離開後,老金終於可以安心地“摸屍”了。他先把山賊頭目身上的盔甲扒了下來,那沉甸甸的重量讓他愛不釋手。老金脫下自己的鬥篷,換上了那件鐵甲,感覺就像量身定做的一樣,非常合身。
“哦!爽!太爽了!哈哈哈!”
老金忍不住發出一聲歡唿,他興奮得快要瘋了!
這件盔甲完美地保護著他的胸膛和後背,而且一點也不影響他的行動,有了它,老金的生存率將會大大提高。
老金心滿意足地穿上盔甲,然後繼續翻找其他的戰利品。
他先把山賊頭目身上的衣服脫了下來,不過衣服太髒了,老金嫌棄地扔到了一邊。然後,他從山賊頭目的口袋裏找到了兩個錢包,他顫抖著手打開錢包,數了數裏麵的錢,居然有三枚銀幣!這可是山賊頭目的全部家當了,老金高興的同時,也忍不住有些鄙視,堂堂一個山賊頭目,居然這麽窮?
“……三枚銀幣!”
山賊和冒險者一樣,都會把所有的錢都隨身攜帶,因為對他們來說,錢就和命一樣重要,一刻也不能離開自己的視線。
這些家夥整天就知道打家劫舍,難道就不能把錢藏在山寨裏嗎?
不過這樣也好,省得老金費心去尋找了。
“我靠!發財了!”
更讓老金驚喜的是,山賊頭目居然還戴著一條項鏈!老金一把將項鏈扯了下來,戴在自己的脖子上,然後塞進衣服裏。他激動得心髒都快跳出來了!這得值多少錢啊!看來,殺人越貨果然比打怪賺錢多了!怪不得那麽多人喜歡幹山賊!
老金將山賊頭目身上的所有值錢的東西都搜刮了一遍。
長劍、靴子、盔甲、錢幣,這些戰利品讓老金欣喜若狂,他的裝備瞬間就鳥槍換炮了。老金把靴子綁在腰間,等到了城裏,至少能賣二十個銅幣。他把長劍也別在腰間,這把劍拿到鐵匠鋪去賣,也能賺不少錢。
我靠,這次的額外收入,光是現金就有四枚銀幣,還有幾件裝備和一條項鏈,老金第一次覺得,接下這個商隊護衛的任務真是太明智了!當然,他再也不想接第二次了。
最讓老金滿意的,還是那件鐵甲,這件盔甲至少要幾十枚銀幣才能買到,現在卻白白落到了他的手裏,老金高興得都快哭了。
雖然把這件盔甲賣掉也能賺不少錢,但老金決定把它留著自己用。他甚至想給這件盔甲取個名字……嗯,叫什麽好呢?
“對了!”
老金突然想起,自己還殺了一個山賊呢!他四處張望,尋找著那個莫西幹頭冒險者的身影,隻見那家夥正笑嗬嗬地朝他揮手。看來這家夥還挺講義氣的,知道要和老金平分戰利品。
“兄弟,來分贓了!”
莫西幹頭冒險者熱情地招唿道,老金也笑著走了過去。
“好啊!”
“現金就一人一半吧,那這把劍怎麽分?”
“嗯……這倒是個問題……”
可惜,那個被老金和莫西幹頭冒險者聯手幹掉的山賊是個窮光蛋,身上隻有十五個銅幣和一把長劍。
“這劍不好分啊。”
“拿到鐵匠鋪去賣,應該能賣三十個銅幣。”
應該不止三十個銅幣吧?
老金想了想,提議道:
“這樣吧,你把剛才分的十五個銅幣給我,這把劍就歸你了,怎麽樣?”
“真的嗎?那太好了!”
雖然有點虧,但老金也不想再增加負重了。
分完戰利品後,戰鬥也徹底結束了。
剩下的山賊都逃走了,還有兩個冒險者因為失血過多,死在了路上。老金又要值夜班了,不過他現在心情大好,這點小事根本不算什麽。他這輩子都沒見過這麽多錢,心裏美滋滋的。
接下來的旅程,一定會很愉快吧?
伊斯班特,會是一座什麽樣的城市呢?老金充滿了期待。
既然賺了這麽多錢,等到了城裏,一定要去大吃一頓!
“喂,你在幹嘛呢?”
老金忍不住開口問道,心裏還抱著一絲幻想,說不定這家夥是打算把盔甲扒下來給自己呢?“哎呀,多虧了你,我們才能打贏這場戰鬥!你看,我幫你把盔甲都脫下來了,省得你麻煩!”然後熱情地邀請老金一起去喝酒慶祝。
就算冒險者都是些刀口舔血的家夥,但基本的規矩總該懂吧?誰殺的怪,戰利品就歸誰,這是常識啊!
難道是自己想多了?畢竟人心隔肚皮,還是先問清楚比較好。
“嗯?我在扒盔甲啊,怎麽了?”
“你扒盔甲幹嘛?”
“當然是拿去賣啊!怎麽,你想要?一邊去!”
老金的幻想瞬間破滅,這家夥居然想黑吃黑!
老金差點沒忍住拔劍砍了他,這小子簡直是吃了熊心豹子膽!這不是明擺著偷竊嗎?
而且還是當著失主的麵偷竊!
“放屁!那是我的東西!”
“你放什麽狗屁?你個傻*!”
“你才放狗屁!你媽生你的時候才是放狗屁!”
那冒險者居然還敢罵自己,老金頓時火冒三丈,一句國罵脫口而出。
那冒險者似乎被激怒了,猛地站起身來,指著老金破口大罵。異世界的人似乎對這種涉及家人的辱罵特別敏感,不像在地球上,這種話早就被玩壞了,根本沒什麽殺傷力。
隻見那冒險者的臉漲得通紅,活像一隻煮熟的螃蟹。
老金仔細打量了一下對方,發現這家夥比自己矮一頭,身上穿的還是劣質的棉甲,而且為了翻找戰利品,他把劍扔在了一邊。這要是打起來,自己就算赤手空拳也能贏他,這小子哪來的勇氣跟自己叫板?
“你媽才是*貨!還有,你扒的那家夥,是我殺的!”
“你殺的又怎麽樣?誰先拿到就是誰的!你要是再敢侮辱我母親,我就殺了你!”
老金心想,我要是現在就殺了你,然後把你身上的東西都搶走,你又能把我怎麽樣?
這家夥難道沒學過冒險者守則嗎?戰利品隻能由擊殺者獲得!
“你媽就是*貨!”
老金實在忍不住了,他拔出長劍,再次對那冒險者進行語言攻擊。
對付這種實力不如自己的家夥,老金向來不會心慈手軟。除非是像薇妮婭那樣能一招秒殺自己的高手,否則,誰敢在他麵前囂張,他就敢跟誰拚命!冒險者都是要麵子的,誰要是敢踩過界,那就別怪他不客氣了!
“你個*崽子,嘴巴放幹淨點!你不是要殺我嗎?來啊!”
“我……我……”
看到老金拔劍,那冒險者頓時慫了,他下意識地摸向腰間,卻發現自己的劍不見了。
這家夥的臉色瞬間由紅轉白,跟變色龍似的。
“趕緊滾!再不滾,老子就殺了你!”
老金將劍指向那冒險者,隻要輕輕一刺,就能要了他的命。這家夥身上連件像樣的盔甲都沒有,根本擋不住自己的攻擊。戰鬥的勝負,關鍵在於裝備和體型,而這兩點,老金都占據了絕對的優勢。
所以,他才能如此肆無忌憚。
說實話,如果不是在執行任務,老金早就一劍砍了他了。
“哼……算你走運!”
那冒險者雖然嘴上不服軟,但還是識趣地轉身離開了。不過,他並沒有道歉,這讓老金更加惱火。
“站住!”
“幹嘛?”
“把你身上的東西都交出來,然後滾蛋!”
“你胡說八道……”
這家夥想偷自己的東西,居然連句道歉都沒有,必須得讓他付出點代價!老金步步緊逼,索要精神損失費。
“你想偷我的東西,難道不知道要賠償損失嗎?你媽沒教過你嗎?”
“……哼!”
那冒險者猶豫了一下,居然還敢跟老金叫板,這家夥的膽子還真不小。可惜,他把這份勇氣用錯了地方。
“你倒是刺啊,傻*!”
“好啊!那你就去死吧!你的賠償金,我會從你的屍體上拿走的!”
老金怒吼一聲,作勢欲撲。
“別!別!我給你,我給你!”
“早這樣不就得了!”
老金當然沒有真的衝上去,那冒險者哭喪著臉,從懷裏掏出一個皮袋子,扔給了老金。老金一把接住,打開一看,裏麵裝滿了銅幣,大概有一銀幣左右。
這家夥還挺有錢的嘛?看來冒險者為了安全起見,都會隨身攜帶好幾個錢包。本來老金還想再敲詐他一筆,但看到這麽多錢,他的怒氣也消了大半,於是便放過了他。
算了,誰還沒個貪財的時候呢?人之常情,人之常情!
對於冒險者來說,一銀幣的誘惑力可是相當大的,足以讓他們忘記一切恩怨情仇。
“你叫什麽名字?”
“……詹姆斯。”
“真是個爛大街的名字,你媽給你取名字的時候也太敷衍了吧?估計是和你爸在妓院裏認識的吧?好了,你可以滾了,記得代我向你媽問好。”
“……”
詹姆斯一臉不爽地離開了。老金終於可以安心地去扒山賊頭目的盔甲了,他的心情激動得無以複加。這些戰利品,很快就會變成他的囊中之物!
老虎死了留皮,人死了留錢。
這些東西,他都會好好利用的。
“喂!商隊老板!這家夥搶劫我!你身為雇主,難道不管嗎?”
就在這時,詹姆斯居然跑到商隊老板麵前告狀去了!好,很好,你小子真是敬酒不吃吃罰酒!老金決定了,等有機會就幹掉詹姆斯,然後把他的錢都搶過來!
“……我看是你先想搶劫別人吧?”
“啊?”
“再鬧事,我就解除和你的雇傭關係!”
“……”
然而,劇情反轉了,商隊老板居然站在了老金這邊!詹姆斯氣得渾身發抖,灰溜溜地跑開了。不過看他的樣子,估計是不會善罷甘休的,老金暗暗提醒自己,以後要小心這家夥。
商隊老板趕走了詹姆斯,然後走到老金麵前,笑著說道:
“多虧了你,我們才能擊退山賊,你居然一招就秒殺了山賊頭目,真是厲害啊!”
“沒什麽,沒什麽。”
老金謙虛地笑了笑,其實他隻是運氣好,正好砸中了山賊頭目的要害而已。如果那家夥稍微警覺一點,也不至於這麽輕易就掛掉。
“我看你身手不錯,膽量也過人,怎麽樣?等到了城裏,要不要來我們商隊當護衛?我寫一封推薦信,你肯定能被錄取的。”
“謝謝您的好意,不過我已經受夠了這種長途旅行了。”
“是嗎?那真是太可惜了。”
雖然老金也挺想接受專業的戰鬥訓練,但他並不想把這種工作當成自己的職業。如果每天都過著這種打打殺殺的生活,他遲早會變成一個冷血無情的殺人機器。
那樣的未來,他無法接受。
而且,商隊護衛的死亡率,可比冒險者高多了。
商隊老板離開後,老金終於可以安心地“摸屍”了。他先把山賊頭目身上的盔甲扒了下來,那沉甸甸的重量讓他愛不釋手。老金脫下自己的鬥篷,換上了那件鐵甲,感覺就像量身定做的一樣,非常合身。
“哦!爽!太爽了!哈哈哈!”
老金忍不住發出一聲歡唿,他興奮得快要瘋了!
這件盔甲完美地保護著他的胸膛和後背,而且一點也不影響他的行動,有了它,老金的生存率將會大大提高。
老金心滿意足地穿上盔甲,然後繼續翻找其他的戰利品。
他先把山賊頭目身上的衣服脫了下來,不過衣服太髒了,老金嫌棄地扔到了一邊。然後,他從山賊頭目的口袋裏找到了兩個錢包,他顫抖著手打開錢包,數了數裏麵的錢,居然有三枚銀幣!這可是山賊頭目的全部家當了,老金高興的同時,也忍不住有些鄙視,堂堂一個山賊頭目,居然這麽窮?
“……三枚銀幣!”
山賊和冒險者一樣,都會把所有的錢都隨身攜帶,因為對他們來說,錢就和命一樣重要,一刻也不能離開自己的視線。
這些家夥整天就知道打家劫舍,難道就不能把錢藏在山寨裏嗎?
不過這樣也好,省得老金費心去尋找了。
“我靠!發財了!”
更讓老金驚喜的是,山賊頭目居然還戴著一條項鏈!老金一把將項鏈扯了下來,戴在自己的脖子上,然後塞進衣服裏。他激動得心髒都快跳出來了!這得值多少錢啊!看來,殺人越貨果然比打怪賺錢多了!怪不得那麽多人喜歡幹山賊!
老金將山賊頭目身上的所有值錢的東西都搜刮了一遍。
長劍、靴子、盔甲、錢幣,這些戰利品讓老金欣喜若狂,他的裝備瞬間就鳥槍換炮了。老金把靴子綁在腰間,等到了城裏,至少能賣二十個銅幣。他把長劍也別在腰間,這把劍拿到鐵匠鋪去賣,也能賺不少錢。
我靠,這次的額外收入,光是現金就有四枚銀幣,還有幾件裝備和一條項鏈,老金第一次覺得,接下這個商隊護衛的任務真是太明智了!當然,他再也不想接第二次了。
最讓老金滿意的,還是那件鐵甲,這件盔甲至少要幾十枚銀幣才能買到,現在卻白白落到了他的手裏,老金高興得都快哭了。
雖然把這件盔甲賣掉也能賺不少錢,但老金決定把它留著自己用。他甚至想給這件盔甲取個名字……嗯,叫什麽好呢?
“對了!”
老金突然想起,自己還殺了一個山賊呢!他四處張望,尋找著那個莫西幹頭冒險者的身影,隻見那家夥正笑嗬嗬地朝他揮手。看來這家夥還挺講義氣的,知道要和老金平分戰利品。
“兄弟,來分贓了!”
莫西幹頭冒險者熱情地招唿道,老金也笑著走了過去。
“好啊!”
“現金就一人一半吧,那這把劍怎麽分?”
“嗯……這倒是個問題……”
可惜,那個被老金和莫西幹頭冒險者聯手幹掉的山賊是個窮光蛋,身上隻有十五個銅幣和一把長劍。
“這劍不好分啊。”
“拿到鐵匠鋪去賣,應該能賣三十個銅幣。”
應該不止三十個銅幣吧?
老金想了想,提議道:
“這樣吧,你把剛才分的十五個銅幣給我,這把劍就歸你了,怎麽樣?”
“真的嗎?那太好了!”
雖然有點虧,但老金也不想再增加負重了。
分完戰利品後,戰鬥也徹底結束了。
剩下的山賊都逃走了,還有兩個冒險者因為失血過多,死在了路上。老金又要值夜班了,不過他現在心情大好,這點小事根本不算什麽。他這輩子都沒見過這麽多錢,心裏美滋滋的。
接下來的旅程,一定會很愉快吧?
伊斯班特,會是一座什麽樣的城市呢?老金充滿了期待。
既然賺了這麽多錢,等到了城裏,一定要去大吃一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