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盼不明所以,但還是很快迴答了沈思琪:“沈小姐,最近演唱《老男孩》的那個歌手的確是我們‘星盼錄音棚’的老板趙星。”
“那楊經理知道《老男孩》這首歌的版權購買花了多少錢嗎?”
沈思琪單刀直入,問到了《老男孩》的價格問題。
“這……”楊盼此時才是徹底遲疑了,歌曲的價格是個秘密,至少目前來說是個秘密。
“你不用猜了,單純的購買價格就是一千萬,但並不是,這一千萬直接就買斷了《老男孩》這首歌的全部價值,我還有分成要求。”
蘇辰淡然的開口了。
可沈思琪眼中卻也滿是不可思議。
“一千萬的版權購買金,你還要分成?!你怎麽不上天呢?!”沈佳夢聞言同樣是不敢置信。
一首歌隻是單純的版權購買就已經花費一千萬的重金了。
絕不可能會有人會在銷售分成上讓步的!
即便是……即便是她同意,她背後的經紀公司也未必會同意。
因為歌手的收入,經紀公司還是要占大頭的。
他們跟音樂發行公司分成之後,才輪到歌手跟他們分成。
如果說在花費重金購買了一首歌的版權後,還要在後續銷售上跟詞曲作家進行分成的話。
那未免也太不劃算了一點!
人人心裏都有一本賬,占便宜的事情誰都喜歡,可輪到吃虧了。
那就不是誰都會喜歡的了。
最起碼,蘇辰現在所給出的報價,任何一個正常的音樂公司都不可能會接受!
唯有趙星個除了想要出名爆火,完成自己音樂夢想的富二代可以表示自己並不在意銷售收益。
但凡任何一個正規的,為了賺錢而成立的音樂公司,都不可能會花費那麽巨大的代價去購買一首都沒有經曆過市場考驗的音樂。
為此墊付一筆巨款!
萬一說推廣之後收益並不好怎麽辦?
要怎麽迴本?
更加別說蘇辰還更加離譜的要求後續的銷售分成!
隻要是腦子沒泡的音樂公司都不可能會答應這麽離譜的要求。
沈思琪的激烈反應其實也在意料之中。
但是沈思琪卻並不明白蘇辰的音樂價值。
都說傻人有傻福,趙星興許就是這麽一個典型。
他並不去謀求音樂的銷售分成利益,隻想火一把!
可即便是他放棄了大部分的隱約銷售分成利益。
但是大火之後,他同樣從中獲得了不菲的利益!
雖然趙星隻是在樂壇火了一把,有了名氣,實際上並沒有賺取到太多的金錢。
可是卻已經讓他父親對他的態度有所改觀了。
作為鼎盛地產的當家人,趙瑞文很顯然並非無智之人。
先前他覺得趙星所謂的音樂是不務正業,僅僅當作愛好也就罷了。
趙星竟然還要將之當做一個事業來經營,簡直就是本末倒置!
而且趙星混了這麽久也根本就沒有什麽拿得出手的成績,趙瑞文的耐心幾乎已經被耗盡了。
但是不成想,前不久,趙星的事業卻發生了極大的改變。
他憑借著兩首歌在樂壇宛如冉冉升起的新星一般。
並且,《我相信》、《老男孩》所出的單曲專輯一個接著一個大賣。
收益之大令人咂舌。
投入和產出的比例之恐怖,即便是讓趙瑞文這個做慣了暴利生意的企業家也不由得眼前一亮。
雖然根據調查,最終落入趙星手裏的利益並不多。
但是趙瑞文卻不以為異。
他本身就是一個生意人,在利益上看的更加長遠。
根據調查他清楚的認識到,趙星之所以能夠在樂壇裏高出點成績來,完全跟蘇辰有關係。
跟蘇辰保持良好的關係,讓蘇辰創作出更多的音樂,把趙星的品牌打造起來。
那將來所獲得的收益,絕對比眼前的這點蠅頭小利要來的更加可觀!
這一點上他不由得欣賞起了自己的兒子。
價值投資!
用利益捆綁蘇辰!
即便是犧牲掉絕大部分利益,也一定要讓蘇辰跟自己綁定在一起。
毫無疑問,趙星正在做一件極其正確的事情。
可是趙瑞文卻並未想過,趙星其實並沒有想的那麽長遠,他所想的事情簡單無比。
就是圓他的音樂夢,火一把!
成為樂壇中有名有姓,令人崇拜的一線歌手!
而在蘇辰的幫助下,接連兩首歌的人氣,頓時讓他火了起來。
毫無疑問,名利就是毒藥,讓人欲罷不能!
再加上趙星本人並不缺錢,在感受到名氣的魅力之後。
趙星對於‘火’的渴望反而更大了,他不僅想要成為一線歌手,還想成為天王巨星!
隻是,想要走到那一步卻並不容易。
除非蘇辰能夠源源不斷的產出高質量的音樂,並且願意將之賣給他。
雖說蘇辰對於音樂版權的售賣價格越來越高。
可已經嚐到甜頭的趙星,莫說蘇辰隻是要求一千萬的版權金,再加上若幹分成。
即便是蘇辰將這個價碼提升到兩千萬,三千萬,趙星恐怕也不會眨一下眼睛。
因為有些東西是金錢所購買不來的。
就好比鼎盛地產。
他每年的廣告費就要近十個億的預算!
如果說能夠花費幾個億的代價將趙星這個集團的少東家培養起來。
打造成一個品牌,來日趙星接班‘鼎盛地產’,這本身就是自帶流量和話題的一件事。
根本不需要他們再額外的多花錢購買流量和關注度了。
這對他們來說簡直是百利而無一害的!
所站立的角度不同,眼界的高低,對於此時的情況來說簡直就是致命的!
蘇辰開出的價格在沈思琪看來簡直是匪夷所思的。
但是實際上蘇辰開的價碼真的高嗎?
倘若此時坐在蘇辰麵前的是趙星的話,那他肯定二話不說就直接答應下來了,根本就不會有絲毫的遲疑,更加被說和蘇辰討價還價了。
可沈思琪不一樣。
她根本無法接受一首歌的版權叫賣到幾百萬,上千萬的價格!
一首沒有經曆過市場考驗的歌曲。
憑什麽價值千萬?
萬一這首歌買下來之後沒火怎麽辦?
而且蘇辰竟然還想要音樂版權的銷售分成權!
這怎麽可能!
詞曲作家怎麽能有這麽多要求?
簡直匪夷所思,在樂壇這種例子少之又少。
“那楊經理知道《老男孩》這首歌的版權購買花了多少錢嗎?”
沈思琪單刀直入,問到了《老男孩》的價格問題。
“這……”楊盼此時才是徹底遲疑了,歌曲的價格是個秘密,至少目前來說是個秘密。
“你不用猜了,單純的購買價格就是一千萬,但並不是,這一千萬直接就買斷了《老男孩》這首歌的全部價值,我還有分成要求。”
蘇辰淡然的開口了。
可沈思琪眼中卻也滿是不可思議。
“一千萬的版權購買金,你還要分成?!你怎麽不上天呢?!”沈佳夢聞言同樣是不敢置信。
一首歌隻是單純的版權購買就已經花費一千萬的重金了。
絕不可能會有人會在銷售分成上讓步的!
即便是……即便是她同意,她背後的經紀公司也未必會同意。
因為歌手的收入,經紀公司還是要占大頭的。
他們跟音樂發行公司分成之後,才輪到歌手跟他們分成。
如果說在花費重金購買了一首歌的版權後,還要在後續銷售上跟詞曲作家進行分成的話。
那未免也太不劃算了一點!
人人心裏都有一本賬,占便宜的事情誰都喜歡,可輪到吃虧了。
那就不是誰都會喜歡的了。
最起碼,蘇辰現在所給出的報價,任何一個正常的音樂公司都不可能會接受!
唯有趙星個除了想要出名爆火,完成自己音樂夢想的富二代可以表示自己並不在意銷售收益。
但凡任何一個正規的,為了賺錢而成立的音樂公司,都不可能會花費那麽巨大的代價去購買一首都沒有經曆過市場考驗的音樂。
為此墊付一筆巨款!
萬一說推廣之後收益並不好怎麽辦?
要怎麽迴本?
更加別說蘇辰還更加離譜的要求後續的銷售分成!
隻要是腦子沒泡的音樂公司都不可能會答應這麽離譜的要求。
沈思琪的激烈反應其實也在意料之中。
但是沈思琪卻並不明白蘇辰的音樂價值。
都說傻人有傻福,趙星興許就是這麽一個典型。
他並不去謀求音樂的銷售分成利益,隻想火一把!
可即便是他放棄了大部分的隱約銷售分成利益。
但是大火之後,他同樣從中獲得了不菲的利益!
雖然趙星隻是在樂壇火了一把,有了名氣,實際上並沒有賺取到太多的金錢。
可是卻已經讓他父親對他的態度有所改觀了。
作為鼎盛地產的當家人,趙瑞文很顯然並非無智之人。
先前他覺得趙星所謂的音樂是不務正業,僅僅當作愛好也就罷了。
趙星竟然還要將之當做一個事業來經營,簡直就是本末倒置!
而且趙星混了這麽久也根本就沒有什麽拿得出手的成績,趙瑞文的耐心幾乎已經被耗盡了。
但是不成想,前不久,趙星的事業卻發生了極大的改變。
他憑借著兩首歌在樂壇宛如冉冉升起的新星一般。
並且,《我相信》、《老男孩》所出的單曲專輯一個接著一個大賣。
收益之大令人咂舌。
投入和產出的比例之恐怖,即便是讓趙瑞文這個做慣了暴利生意的企業家也不由得眼前一亮。
雖然根據調查,最終落入趙星手裏的利益並不多。
但是趙瑞文卻不以為異。
他本身就是一個生意人,在利益上看的更加長遠。
根據調查他清楚的認識到,趙星之所以能夠在樂壇裏高出點成績來,完全跟蘇辰有關係。
跟蘇辰保持良好的關係,讓蘇辰創作出更多的音樂,把趙星的品牌打造起來。
那將來所獲得的收益,絕對比眼前的這點蠅頭小利要來的更加可觀!
這一點上他不由得欣賞起了自己的兒子。
價值投資!
用利益捆綁蘇辰!
即便是犧牲掉絕大部分利益,也一定要讓蘇辰跟自己綁定在一起。
毫無疑問,趙星正在做一件極其正確的事情。
可是趙瑞文卻並未想過,趙星其實並沒有想的那麽長遠,他所想的事情簡單無比。
就是圓他的音樂夢,火一把!
成為樂壇中有名有姓,令人崇拜的一線歌手!
而在蘇辰的幫助下,接連兩首歌的人氣,頓時讓他火了起來。
毫無疑問,名利就是毒藥,讓人欲罷不能!
再加上趙星本人並不缺錢,在感受到名氣的魅力之後。
趙星對於‘火’的渴望反而更大了,他不僅想要成為一線歌手,還想成為天王巨星!
隻是,想要走到那一步卻並不容易。
除非蘇辰能夠源源不斷的產出高質量的音樂,並且願意將之賣給他。
雖說蘇辰對於音樂版權的售賣價格越來越高。
可已經嚐到甜頭的趙星,莫說蘇辰隻是要求一千萬的版權金,再加上若幹分成。
即便是蘇辰將這個價碼提升到兩千萬,三千萬,趙星恐怕也不會眨一下眼睛。
因為有些東西是金錢所購買不來的。
就好比鼎盛地產。
他每年的廣告費就要近十個億的預算!
如果說能夠花費幾個億的代價將趙星這個集團的少東家培養起來。
打造成一個品牌,來日趙星接班‘鼎盛地產’,這本身就是自帶流量和話題的一件事。
根本不需要他們再額外的多花錢購買流量和關注度了。
這對他們來說簡直是百利而無一害的!
所站立的角度不同,眼界的高低,對於此時的情況來說簡直就是致命的!
蘇辰開出的價格在沈思琪看來簡直是匪夷所思的。
但是實際上蘇辰開的價碼真的高嗎?
倘若此時坐在蘇辰麵前的是趙星的話,那他肯定二話不說就直接答應下來了,根本就不會有絲毫的遲疑,更加被說和蘇辰討價還價了。
可沈思琪不一樣。
她根本無法接受一首歌的版權叫賣到幾百萬,上千萬的價格!
一首沒有經曆過市場考驗的歌曲。
憑什麽價值千萬?
萬一這首歌買下來之後沒火怎麽辦?
而且蘇辰竟然還想要音樂版權的銷售分成權!
這怎麽可能!
詞曲作家怎麽能有這麽多要求?
簡直匪夷所思,在樂壇這種例子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