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光將紅瓦也照得通明。


    馬車的落腳地,在一個院子裏。裏麵鶯鶯啼啼,似有人在唱戲。


    孟卿衣對於熱鬧最有興趣,立刻就穿入瓦房裏。


    他默默地在屋前感受著雪的冰意,隨後才跟進。


    瓦房裏隻有一個人。


    一整舞台的戲子唱曲,都隻為了這一個人。台上的戲子走著蝴蝶步,在光怪陸離的光彩下把長腔唱起,那漢子的肩頭也跟著曲調搖曳舒展。


    然而光從背影上看起,又似乎充滿了野性。


    率先進來的孟卿衣竟然遲遲沒有搬著板凳在此人身前坐下去,而是蹙眉遠離。


    他當然會吃驚。


    隨後他又一怔,仿佛間聽聞舞台上的人唱得並非是曲,而是詩,其間的韻律悠揚婉轉,卻又有一抹兇意。


    那漢子突然道。


    “你聽不聽得出在唱什麽?”


    孟卿衣也突然半個身子立在他的身前,臉上稍略迴轉過來笑容,道。


    “俠客行。”


    那漢子高聲吟唱。


    “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


    漢子粗寡滄桑,全是蕭瑟的殺意。


    孟卿衣麵不改色,和道。


    “縱死俠骨香,不慚世上英。”


    漢子總算是轉過頭來,野性的眼睛裏露著生動的光暈,簡直能把人的汗毛立刻逼得倒豎而起。


    一時間,瓦房裏的風甚至比外麵的雪更加狂急。


    漢子沉下聲音,道。


    “孟卿衣。”


    天底下,簡直是無人不識孟卿衣。雖在大牢裏度了十年,也不容江湖人將其忘記。


    眼前這個漢子,孟卿衣也不會忘記,因為其太過鮮明。


    孟卿衣道。


    “胡狼。”


    夾馬道的第二把交椅,就是這個胡狼。


    在大多數夾馬道子弟的心裏,胡狼簡直比幫主連餘殤更值得尊敬。若沒有胡狼渾身裹挾著十七處傷依舊七進七出地廝殺,夾馬道撐不到墨雨堂和引君坊聯合對妙仙王的夾攻。


    彼時,已有讓連餘殤禪讓幫主大位的傳聞,終究卻是胡狼親自給壓了下來。


    因為胡狼本就是個異類。


    胡狼命犯天煞,所有親近之人,都死在了血光之下。所以其哪怕是夾馬道的二把手,也疏離在偏野一角,不問事,手底下才不需要知心的人馬。


    這麽多年來,也就一個人過了。


    唯有除夕夜,連餘殤才會帶上幾壇好酒,和蕭雲亂一同到這個紅瓦磚房來坐坐。


    那偶得的快樂,已經足夠。


    所以胡狼是孤獨的,渾身都透露著孤獨,一舉一動,哪怕一個起身。


    然後,胡狼站起了身,在璀璨的光下,對影,孤獨。


    胡狼道。


    “今天的戲不好。”


    孟卿衣的確也未曾看得太入神,孟卿衣卻還是忍不住問道。


    “哪裏不好?”


    胡狼道。


    “太過肅殺,像是在提醒我要殺人一樣。”


    孟卿衣立刻同意道。


    “實在不好。”


    胡狼道。


    “所以我現在想喝酒。”


    孟卿衣疑惑道。


    “聽完戲要喝酒?”


    胡狼搖搖頭,帶著寒意,道。


    “殺人前,要喝酒。”


    桌子上果然有酒,隻有一杯。


    “一杯酒,一人頭,胡狼刀下命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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