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過去了,案件的調查毫無進展。


    就連於翰是怎麽死的還沒弄清楚。


    自殺?不像。


    他殺?也不像?


    天災?最近烏城可太平的很。


    突發疾病?法醫的結論很明確,沒有。


    可事實就擺在麵前:於翰的的確確已經死掉了。


    此刻,於翰的屍體仍在醫院的太平間。


    韓警官已暗下決心,不把事情查清楚,絕不動於翰的屍首。


    韓警官是新調來的警局副局長,名叫韓良。他剛三十出頭兒,便被提拔為烏城市公安局副局長,足見其能。


    韓良是李木的頂頭上司,李木是韓良的助手。


    李木就是李警官。


    經過韓良帶領著李木及法醫們的詳細勘察和分析,案件終於有眉目了。


    有一點已經可以確定,烏山大道絕不是死亡的第一現場!


    換句話說就是,於翰是死在了別的地方!


    那屍體怎麽出現在了烏山大道上呢?


    那就不得而知了。


    應該是有人把屍體弄到那裏的吧。


    如果是“有人”,那麽這個人十有**就是兇手。即便不是兇手,也一定與兇手有關聯。


    雖然已經確定烏山大道並非死亡的第一現場,但第一現場究竟在哪,卻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另外,法醫通過推算死亡時間,又得出了一個確切的答案:死者於翰死於被發現的當天清晨時分。


    調查的範圍再次縮小了。


    如果能查清死因,或許便可找出第一現場。如果能找出第一現場,或許便可查清死因。


    現在韓良所麵臨的,就是這個問題了。


    案件仍在調查取證之中。


    案件未弄清楚之前,外人是不能接近死者的。


    當然,死者的親人可以例外。


    於翰的重慶老家,隻有一位七十多歲的奶奶。老太太年事已高,又行動不便,已經不起千裏迢迢的顛簸。


    於翰從小就失去了爹娘,和奶奶相依為命,是個可憐人。


    從老家趕來的是於翰的未婚妻小玲。


    馮飛見到了小玲。


    小玲答應他可以隨她一起去再看一眼於翰。


    警方同意了他們的要求。


    在法醫的帶領下,馮飛和小玲來到了太平間。


    法醫當然走在前麵。


    令馮飛震驚的事情出現了:


    法醫在太平間的8號位置前停下了!


    是的,就是8號位置!而且在牆角最右邊!


    馮飛一下就看傻了眼,這怎麽可能!


    是巧合嗎?!


    這和於翰在電話裏所講述的他的夢境竟是一摸一樣!


    馮飛已經不敢再去看於翰的遺容,最終還是沒看。


    從太平間出來,馮飛仍然心有餘悸,他又迴憶起當時於翰給他打電話的內容:


    “我剛才夢到我明早上班,路過清涼河西橋的時候,在橋北頭兒附近被一輛卡車撞了。而且……而且還把我撞死了,因為我感覺我好像進了醫院的太平間。我被送進了太平間的8號位置,在牆角最右邊。”


    天哪,驚人的相似!


    馮飛突然眼前一亮,腦海裏閃現出一個大膽的猜想:


    既然警方已經確定烏山大道不是死亡的第一現在,那麽,如果按照於翰的夢境所述,第一現場應該在清涼河西橋橋北附近!而且,死亡原因是被卡車所撞!


    猜想,這至多也隻能算是猜想。


    不過,馮飛立刻排除了對於翰死因的猜想。


    因為,於翰的屍身上根本找不出絲毫傷害,這又怎麽可能是車禍所致?!


    那麽,清涼河西橋橋北究竟是不是死亡的第一現場呢?馮飛就不敢妄下結論了。


    但是,這個地方確實讓馮飛耿耿於懷。


    出了醫院,馮飛拉著小玲,直奔警局而去。


    接待馮飛和小玲的仍然是李木警官。


    針對於翰的死,警局已成立了專案組,李木任組長,受韓良的直接領導。


    馮飛向李木警官講述了於翰的夢。


    以及他對於翰之死的第一現場的猜想。


    李木當然萬分驚訝。


    李木的驚訝還不止於此。


    還有另外一件事——經理看到的於翰的照片。


    經理當然是烏城市美味食品廠質檢部的經理。馮飛和於翰的主管領導。


    此人姓江名海,是土生土長的烏城人,現三十九歲,在美味食品廠任職已五年有餘。


    江海向來遵紀守法,為人和善,不偷不搶,無不良嗜好。


    按理說,這種人應該是與警察局無緣的。


    然世事難料,這迴他可攤上事兒了。


    江海攤上事兒,當然不是因為他的車被盜了。


    而是他看到了於翰的照片。


    他是在警局看到於翰照片的。


    當然,就是他最先發現死者就是於翰的。


    警方根據江海的指認,很快便確定了於翰的身份。


    然而事後,照片卻不翼而飛了,就像壓根兒沒有過一樣。


    但是,江海卻一直堅信自己確實看到了照片。


    但是,照片又在哪呢?


    找遍了警局的每個角落,卻不見於翰照片的蹤影。


    唯一能引起警官們注意的是,廢紙堆上的十幾張相紙。


    那是些七寸大小的相紙,但也隻是相紙,上麵根本沒有任何圖像。


    難道江海是從這些空白的相紙上看到於翰的照片的?


    沒有人會相信。


    世上哪有這樣的事?


    和一開始一樣,江海仍然堅持自己確確實實地看到了於翰的照片。


    但是不是從那十幾張空白的相紙上看到的,現在連他自己也搞不清楚了。


    此刻,空白的相紙上,江海看不出任何圖像。


    不過江海有一點向警察做了保證,那就是他看到的確確實實是十幾張於翰的照片,七寸大小的照片。


    其實,江海的保證所表示意思已經很明顯了。


    警察會相信他嗎?


    當然不會。


    不過,警察也同樣不相信江海會編出如此可笑的謊言。


    難道說……


    難道說江海沒有撒謊,難道他真的看到了於翰的照片?


    難道他能看到別人看不到的東西?


    可是,有誰能給他證明呢?


    再說,這也太玄了吧。


    所以,江海仍在警局。


    警察懷疑他和於翰的死有關。


    當然,這種懷疑並非沒有道理。


    但是,經過馮飛的講述,李木似乎改變了想法。


    於是開始把關注的焦點從江海的身上移開。


    李木決定勘察清涼河西橋附近的區域。


    烏城市北靠大山,南枕大河。山為烏山,河叫清涼河。


    清涼河是烏山市唯一的一條河。河上共有四座橋,從東向西,依次是清涼河東橋、清涼河中橋、烏山大橋、清涼河西橋,清涼河西橋位於烏山市的西南。


    “大家仔細搜索,不要放過任何蛛絲馬跡”,李木的專案組來到了清涼河西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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