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櫻花櫻花想見你
快穿:野生女主,上線中! 作者:若非白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正張著嘴去咬雞骨頭的狼:“......”
(╯‵□′)╯︵┴─┴
你再扔一個試試?
千櫻:試試就試試。
於是接下來,千櫻吃一塊兒雞肉,就扔一塊兒雞骨頭,在離那匹狼一米遠的距離處,完完整整的扔了一副雞架子。
用小舌輕輕的舔了舔誘人的紅唇,千櫻笑了一聲,開始繼續吃花生米。
抖著腿,斜著目的囂張模樣,像是在說:有種你就爭開鏈子,吃了雞骨頭再上樹吃我啊~
狼:“......”再這樣我哭了,真的哭了,哇——
“嘖嘖嘖,真是好可愛哦。”吃飽了,千櫻就跳下樹,大搖大擺的走到那匹狼的跟前,用腳又把骨頭往狼的前頭踢了踢。
狼看著她的玉足,找準時機一口咬上去,可惜......沒咬到,還吃了一嘴的土。
狼:“......”欺負動物還有沒有王法了!
千櫻看著狼一臉委屈的吃完了雞骨頭,邪肆的勾著唇瓣,笑了一聲,按壓著手指骨節,直接過去製服狼,然後......
按在地上打得它滿地找牙。
“嗷嗚...嗷嗚...嗷...”
狼的聲音越來越虛弱,到後來直接咋暈了過去。
千櫻原本是想揍沉朗出氣的,但是聽到沉朗很不要麵子的叫了她一聲皇嫂,她就忍住沒揍沉朗。
現在看這匹狼很可愛的樣子,就忍不住......上手了。
千櫻打完狼就拍拍屁股走人。
躲在暗處,偷偷看著千櫻偷東西、躲避、上樹、剩骨頭逗狼、欺負狼、虐待狼、暴打狼的香兒表示:這個小主子有點兒太嚇人了。
說好的身嬌體軟的小仙女呢?
徒手揍狼是什麽操作?
怕了怕了。
會不會有一天,她也會被千櫻小姐揍花了臉啊?
......想想都可怕。
--
是夜。
忙碌了一天的沉鄉,終於迴到寢宮。
由於千櫻沒有住處,偏偏沉鄉非要千櫻留在皇宮,所以千櫻晚上就霸占了沉鄉的床。
寢宮裏鋪著地暖,閃爍的暗黃色燭光,暖暖的。
沉鄉消瘦的身影,漸漸的靠近床榻那一處。
被子裏鼓鼓的地方,躺著沉睡的千櫻。
“音音,你知道麽,我的這顆心,已經屬於你了。”
沉鄉的嗓音刻意的壓低,在這濃濃的夜色裏,低沉而粼澈。
小時候第一次相遇,我以為你是林氏派來接近我的臥底。
跟你針鋒相對。
可是後來慢慢的相處,我才發現,你根本不是那種人。
你很可愛。
我也慢慢的,接受了你的存在。
偶爾跟你見麵,送給你一些小玩意兒,我知道你不是很喜歡我,所以我一直都在努力的爭取你的喜歡。
哪怕隻有一點點。
也許對你來說是很隨意就能的,但對於我來說,這是莫大的恩賜。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我越來越在意你的存在,越來越希望你的視線、注意力一直集中在我的身上。
不知不覺就跟你在一起了兩年多的時間。
當林氏死後的那一天,我聽到你說要離開這裏,你不想當金絲雀,不想沒有自由的時候。
我忽然陷入了迷茫與彷徨。
我可以......陪著你的啊。
雖然這皇宮確實像金絲囚籠,但我陪著你一起,你還不能知足嗎?
我選擇放你走。
或許你在外麵,比在這裏過的好。
於是這一分開,就是那麽多年。
(╯‵□′)╯︵┴─┴
你再扔一個試試?
千櫻:試試就試試。
於是接下來,千櫻吃一塊兒雞肉,就扔一塊兒雞骨頭,在離那匹狼一米遠的距離處,完完整整的扔了一副雞架子。
用小舌輕輕的舔了舔誘人的紅唇,千櫻笑了一聲,開始繼續吃花生米。
抖著腿,斜著目的囂張模樣,像是在說:有種你就爭開鏈子,吃了雞骨頭再上樹吃我啊~
狼:“......”再這樣我哭了,真的哭了,哇——
“嘖嘖嘖,真是好可愛哦。”吃飽了,千櫻就跳下樹,大搖大擺的走到那匹狼的跟前,用腳又把骨頭往狼的前頭踢了踢。
狼看著她的玉足,找準時機一口咬上去,可惜......沒咬到,還吃了一嘴的土。
狼:“......”欺負動物還有沒有王法了!
千櫻看著狼一臉委屈的吃完了雞骨頭,邪肆的勾著唇瓣,笑了一聲,按壓著手指骨節,直接過去製服狼,然後......
按在地上打得它滿地找牙。
“嗷嗚...嗷嗚...嗷...”
狼的聲音越來越虛弱,到後來直接咋暈了過去。
千櫻原本是想揍沉朗出氣的,但是聽到沉朗很不要麵子的叫了她一聲皇嫂,她就忍住沒揍沉朗。
現在看這匹狼很可愛的樣子,就忍不住......上手了。
千櫻打完狼就拍拍屁股走人。
躲在暗處,偷偷看著千櫻偷東西、躲避、上樹、剩骨頭逗狼、欺負狼、虐待狼、暴打狼的香兒表示:這個小主子有點兒太嚇人了。
說好的身嬌體軟的小仙女呢?
徒手揍狼是什麽操作?
怕了怕了。
會不會有一天,她也會被千櫻小姐揍花了臉啊?
......想想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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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
忙碌了一天的沉鄉,終於迴到寢宮。
由於千櫻沒有住處,偏偏沉鄉非要千櫻留在皇宮,所以千櫻晚上就霸占了沉鄉的床。
寢宮裏鋪著地暖,閃爍的暗黃色燭光,暖暖的。
沉鄉消瘦的身影,漸漸的靠近床榻那一處。
被子裏鼓鼓的地方,躺著沉睡的千櫻。
“音音,你知道麽,我的這顆心,已經屬於你了。”
沉鄉的嗓音刻意的壓低,在這濃濃的夜色裏,低沉而粼澈。
小時候第一次相遇,我以為你是林氏派來接近我的臥底。
跟你針鋒相對。
可是後來慢慢的相處,我才發現,你根本不是那種人。
你很可愛。
我也慢慢的,接受了你的存在。
偶爾跟你見麵,送給你一些小玩意兒,我知道你不是很喜歡我,所以我一直都在努力的爭取你的喜歡。
哪怕隻有一點點。
也許對你來說是很隨意就能的,但對於我來說,這是莫大的恩賜。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我越來越在意你的存在,越來越希望你的視線、注意力一直集中在我的身上。
不知不覺就跟你在一起了兩年多的時間。
當林氏死後的那一天,我聽到你說要離開這裏,你不想當金絲雀,不想沒有自由的時候。
我忽然陷入了迷茫與彷徨。
我可以......陪著你的啊。
雖然這皇宮確實像金絲囚籠,但我陪著你一起,你還不能知足嗎?
我選擇放你走。
或許你在外麵,比在這裏過的好。
於是這一分開,就是那麽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