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登上不周山之巔
洪荒:我悟性逆天,拜師通天! 作者:浪人不太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聽到林星辰這樣說話,那道巨大的身影更加怒不可遏,隻見他揮舞手中的木杖朝著林星辰再一次揮舞過來。
而就在這個時候,隻見剛才被林星辰打落的那幾個巫族紛紛的飛了上來,臉上帶著著急的神色喊著。
“誇父大巫切莫動手,這人乃是上清聖人的弟子,剛才與我等戰鬥也並未耍什麽花招是憑借著自身之力打敗我等的,如若大巫殺了他,豈不是讓那些蟲子小看我巫族。”
這麽一句話讓誇父深深的停下了自己的動作,他有些半信半疑的看了林星辰一眼,又半信半疑的看了一眼自己的族人。
他不太相信一個蟲子竟然能夠憑自身之力打敗自己的族人,但是他也知道自己的族人絕對不會因為一個蟲子而去說謊。
就在誇父思索著這件事情該如何解決的時候,一旁的林星辰也是驚訝不已,他沒有想到剛才與自己交手的竟然是傳說當中的誇父。
此人可以說是巫妖大戰的導火索之一日後妖族帝俊的九子將會化身大日淩駕於洪荒大帝之上,讓天上出現了10個太陽。
屆時洪荒萬靈將飽受苦難,巫族自然也不例外,而這位誇父大巫,自然不可能容忍這些妖族這麽傷害巫族,所以手持木杖去追趕天空上的那10個太陽,最後死在了帝俊九子的手中。
而正是他的死,導致了另一位巫族大巫後裔舉弓射日,殺死了帝君的9個孩子,讓妖族和巫族的矛盾徹底爆發,頂起了最後的巫妖之戰。
“蟲子,既然你用實力打敗了我的族人,那麽你應該受到他們的尊重,但是你並沒有打敗我,所以你得不到我的尊重。你來我巫族究竟所謂何事?”
那邊思索了半天的誇父,終究還是遵循了他們巫族的道理以強者為尊,既然林星辰以自身之力戰勝了他的組織,那麽他就不該因為這件事情而去殺死林星辰。
“我乃仰慕盤古大神,見不周山之宏偉,所以想登不周山之頂。”
聽見林星辰這麽說誇父,看了看身後的不周山,又看了看林星辰。
“你不像是其他的蟲子一般,你有資格瞻仰父神,你去吧,不會再有任何的人可以阻攔你。”
聽見誇父這麽說,林星辰拱手施禮,隨後朝著不周山的方向飛去,而那幾名巫族也並未阻攔,就眼睜睜的看著林星辰離開,不過等到林星辰離開之後,那幾個巫族卻臉上露出了擔憂之色。
“大巫我們就這麽讓他離開,會不會讓祖巫不開心,不周山上畢竟有父神遺澤,萬一那小子得到了父神遺澤,屆時其他人肯定會怪罪大巫。”
“他若能夠得到父神的認可,自然可以傳承父神的遺址,那些蟲子當中不是也有些人獲得了父神的遺澤嗎?此世界乃是父神所創造。我等身為父神的傳人,豈能因為貪戀父神的遺澤,從而墮了父神的威名。”
聽見誇父如此之說,那些巫族也隻能就此作罷。
而林星辰此時已經到達了不周山越是靠近不周山,那股古老的氣息就越發的凝重,壓製著林星辰體內的法力不能夠自行運轉。
此時林星辰也就明白了,為什麽不周山,除了巫族之外就連其他的一些妖獸靈獸都沒有,隻要身處於不周山,就會時時刻刻被這股古老的氣息所壓製。
而巫族卻可以不受這個影響,那些妖獸靈獸恐怕早就已經成為了巫族的食物。
林星辰並沒有因此而退縮,反而是收起體內的法力一步一步的朝著步走山走去,到達不周山山腳下之時,他體內的法力已經完全被壓製隻能依靠肉身力量行動。
在踏上不周山的那一刻,就有一股巨大的壓力壓製在了林星辰的身上,好在林星辰的肉身力量也並不弱,這股壓力並沒有對林星辰造成任何的影響。
隨後林星辰開始一步一步的向不周山之巔攀爬,每朝這三天攀爬一段時間,林星辰身上的壓力就會加重一倍。
光是攀爬到不周山山腰的時候,林星辰身上的壓力就已經讓林星辰的額頭都出現了汗水。
林星辰並沒有因此而止步,反而繼續朝著山巔的方向進發,可是還沒有前進多久,林星辰身穿的五行衣卻承受不住不周山的這股壓力隱約有要崩壞的跡象。
見狀林星辰沒有辦法,隻能將五行一收了起來,順便將自己身上的所有後天上品靈寶全部都收了起來,隻留下了腰間的青萍劍。
赤裸著上身的林星辰繼續攀爬著不周山強大的力量作用在他的身上,一時之間讓他的身上滿是汗水,甚至皮膚都開始發紅了起來。
等到林星辰已經距離不周山山巔很近的時候,他的肉身已經到達了極致,渾身上下的汗水隱隱約約透露著紅色仿佛體內的血液都要被那股強大的壓力給擠壓出來一樣。
可哪怕如此,林星辰也沒有任何想要放棄的跡象,繼續前進下去,很有可能會讓林星辰的肉身崩潰,或許能夠保留真靈,但是也會讓林星辰修為大損。
可是林星辰並沒有任何想要退縮的想法,麵對不周山這龐大的力量他退縮了,那麽日後麵對巫妖二族麵對聖人之時他會不會也會退縮。
現在的他退縮看似沒有付出任何的代價,可一旦日後的他退縮一步,那麽不僅會給人族帶來巨大的災難,也會給截教帶來巨大的麻煩,他不能夠退縮,哪怕真的今天他會死在這裏,林星辰也不會退縮。
頂著那股巨大的力量,林星辰繼續向前走去每走出一步,渾身上下汗水就如雨林一般落下。
終於在林星辰的不懈努力之下,他踏上了不周山之巔,這裏其實十分的荒蕪,沒有任何的東西,而向遠看去也隻能看見那廣袤的洪荒大地。
不過在不周山山巔之上,那股巨大的力量卻消失了,也讓林星辰喘了一口氣,有些虛弱的盤坐在地上,看著這洪荒世界獨一份的美景。
而就在這個時候,隻見剛才被林星辰打落的那幾個巫族紛紛的飛了上來,臉上帶著著急的神色喊著。
“誇父大巫切莫動手,這人乃是上清聖人的弟子,剛才與我等戰鬥也並未耍什麽花招是憑借著自身之力打敗我等的,如若大巫殺了他,豈不是讓那些蟲子小看我巫族。”
這麽一句話讓誇父深深的停下了自己的動作,他有些半信半疑的看了林星辰一眼,又半信半疑的看了一眼自己的族人。
他不太相信一個蟲子竟然能夠憑自身之力打敗自己的族人,但是他也知道自己的族人絕對不會因為一個蟲子而去說謊。
就在誇父思索著這件事情該如何解決的時候,一旁的林星辰也是驚訝不已,他沒有想到剛才與自己交手的竟然是傳說當中的誇父。
此人可以說是巫妖大戰的導火索之一日後妖族帝俊的九子將會化身大日淩駕於洪荒大帝之上,讓天上出現了10個太陽。
屆時洪荒萬靈將飽受苦難,巫族自然也不例外,而這位誇父大巫,自然不可能容忍這些妖族這麽傷害巫族,所以手持木杖去追趕天空上的那10個太陽,最後死在了帝俊九子的手中。
而正是他的死,導致了另一位巫族大巫後裔舉弓射日,殺死了帝君的9個孩子,讓妖族和巫族的矛盾徹底爆發,頂起了最後的巫妖之戰。
“蟲子,既然你用實力打敗了我的族人,那麽你應該受到他們的尊重,但是你並沒有打敗我,所以你得不到我的尊重。你來我巫族究竟所謂何事?”
那邊思索了半天的誇父,終究還是遵循了他們巫族的道理以強者為尊,既然林星辰以自身之力戰勝了他的組織,那麽他就不該因為這件事情而去殺死林星辰。
“我乃仰慕盤古大神,見不周山之宏偉,所以想登不周山之頂。”
聽見林星辰這麽說誇父,看了看身後的不周山,又看了看林星辰。
“你不像是其他的蟲子一般,你有資格瞻仰父神,你去吧,不會再有任何的人可以阻攔你。”
聽見誇父這麽說,林星辰拱手施禮,隨後朝著不周山的方向飛去,而那幾名巫族也並未阻攔,就眼睜睜的看著林星辰離開,不過等到林星辰離開之後,那幾個巫族卻臉上露出了擔憂之色。
“大巫我們就這麽讓他離開,會不會讓祖巫不開心,不周山上畢竟有父神遺澤,萬一那小子得到了父神遺澤,屆時其他人肯定會怪罪大巫。”
“他若能夠得到父神的認可,自然可以傳承父神的遺址,那些蟲子當中不是也有些人獲得了父神的遺澤嗎?此世界乃是父神所創造。我等身為父神的傳人,豈能因為貪戀父神的遺澤,從而墮了父神的威名。”
聽見誇父如此之說,那些巫族也隻能就此作罷。
而林星辰此時已經到達了不周山越是靠近不周山,那股古老的氣息就越發的凝重,壓製著林星辰體內的法力不能夠自行運轉。
此時林星辰也就明白了,為什麽不周山,除了巫族之外就連其他的一些妖獸靈獸都沒有,隻要身處於不周山,就會時時刻刻被這股古老的氣息所壓製。
而巫族卻可以不受這個影響,那些妖獸靈獸恐怕早就已經成為了巫族的食物。
林星辰並沒有因此而退縮,反而是收起體內的法力一步一步的朝著步走山走去,到達不周山山腳下之時,他體內的法力已經完全被壓製隻能依靠肉身力量行動。
在踏上不周山的那一刻,就有一股巨大的壓力壓製在了林星辰的身上,好在林星辰的肉身力量也並不弱,這股壓力並沒有對林星辰造成任何的影響。
隨後林星辰開始一步一步的向不周山之巔攀爬,每朝這三天攀爬一段時間,林星辰身上的壓力就會加重一倍。
光是攀爬到不周山山腰的時候,林星辰身上的壓力就已經讓林星辰的額頭都出現了汗水。
林星辰並沒有因此而止步,反而繼續朝著山巔的方向進發,可是還沒有前進多久,林星辰身穿的五行衣卻承受不住不周山的這股壓力隱約有要崩壞的跡象。
見狀林星辰沒有辦法,隻能將五行一收了起來,順便將自己身上的所有後天上品靈寶全部都收了起來,隻留下了腰間的青萍劍。
赤裸著上身的林星辰繼續攀爬著不周山強大的力量作用在他的身上,一時之間讓他的身上滿是汗水,甚至皮膚都開始發紅了起來。
等到林星辰已經距離不周山山巔很近的時候,他的肉身已經到達了極致,渾身上下的汗水隱隱約約透露著紅色仿佛體內的血液都要被那股強大的壓力給擠壓出來一樣。
可哪怕如此,林星辰也沒有任何想要放棄的跡象,繼續前進下去,很有可能會讓林星辰的肉身崩潰,或許能夠保留真靈,但是也會讓林星辰修為大損。
可是林星辰並沒有任何想要退縮的想法,麵對不周山這龐大的力量他退縮了,那麽日後麵對巫妖二族麵對聖人之時他會不會也會退縮。
現在的他退縮看似沒有付出任何的代價,可一旦日後的他退縮一步,那麽不僅會給人族帶來巨大的災難,也會給截教帶來巨大的麻煩,他不能夠退縮,哪怕真的今天他會死在這裏,林星辰也不會退縮。
頂著那股巨大的力量,林星辰繼續向前走去每走出一步,渾身上下汗水就如雨林一般落下。
終於在林星辰的不懈努力之下,他踏上了不周山之巔,這裏其實十分的荒蕪,沒有任何的東西,而向遠看去也隻能看見那廣袤的洪荒大地。
不過在不周山山巔之上,那股巨大的力量卻消失了,也讓林星辰喘了一口氣,有些虛弱的盤坐在地上,看著這洪荒世界獨一份的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