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氏半導體國際企業總裁嚴棣心,在結婚當日車禍受傷住院,根據主治醫師的說法,雖然嚴先生沒有生命危險,但是由於血塊積在腦中,壓迫到視覺神經項恐有失明之虞,後續情況難料……
連繽葵滑下手中的報紙,整個人癱坐在沙發上,愣得不知所以。
“怎麽會這樣?怎麽會這樣——”她無法置信地喃喃自語著。
這到底是怎麽一迴事?明明是一場充滿喜氣熱鬧的婚禮,怎麽會在一瞬間變了天地?
原本當伴娘的她,還在昨日特地請了假,專為參加他那手帕交李綾的婚禮。誰知,婚禮都還沒開始,竟然就發生了新娘不見了的烏龍事件。接著,在一場混亂中,她又被那些個八卦雜誌的記者誤認成新娘子,鎂光燈頓時閃得她睜不開眼睛,更離譜的是,竟然沒個李家或嚴家的人來麵替她澄清。因為,他們所有的人都去找那失了蹤的新娘子,包括氣急敗壞的嚴棣心……
“李綾到底跑哪兒去?好端端的,她怎麽就這樣沒半點兒消息?”
連繽葵打從婚禮迴來後,就急的像是熱鍋上的螞蟻,更糟的是,連向來可以商量事情的老哥連繽洋都剛好到國外出差去,所以這會兒,她更是連個可以“調度”的人馬都沒了,隻得在打破所有可能的電話、找遍所有李綾可能會去的地方,拖著一身疲憊,一臉沮喪地迴到這個小窩暫作歇息。
誰知,一大早,就從報紙上得知了嚴棣心受傷的壞消息,不過,奇怪的是,報紙竟然對李綾失蹤的事隻字不提。連繽葵雖然是一頭霧水,但早讓嚴棣心的意外給分了心,根本沒有心思去考慮其中的詭異。
一想到嚴棣心,一想到他可能會失明,連繽葵不禁掩著臉,心痛得幾近窒息。
在以往,身為李綾摯友的她,連這樣的悲傷情緒都有罪惡的感覺,因為,李綾與嚴棣心像是生來就要在一起的那般登對,而她不過是個局外人,卻偷偷貪戀著好友身邊的男人,想象著他的溫柔與深情是因她而起……
不過,她一向掩飾得宜,因為,李綾與她有著比姐妹還濃的懷誼,濃到她從來不敢想到“背叛”這等的行徑,再說,這幾年來,她太了解嚴棣心對李綾的深情,她知道,這世上沒有人能像嚴棣心那樣死心塌地地愛著李綾。
所以,她一直站在遠遠的地方祝福著這對戀人的恩愛相許,而他們的快樂,就成了她連繽葵快樂的原因之一……
連繽葵坐在沙發裏,怔忡地望著窗外的天際,桌上那杯咖啡早已冷卻,而她的心,也失足掉進了有著嚴棣心的那一年冬季……
那一年,她和李綾正為著即將到來的畢業考忙得昏天暗地。
“李綾,你幹嗎?都要考試了,還一副魂不守舍的呆樣,又在想你那個白馬王子啦?”連繽葵到樓下買了泡麵迴來,發現李綾跟前的課本還是停在同一頁上,不禁拍了一下李綾的腦袋瓜。
“唉——唉——”這是李綾有心事時慣用的迴答法。
“拜托,你也為咱們女人爭點氣嘛!不過交了個男朋友,就把自己搞成這副德行。”連繽葵老早就看不過去啦!
“那是你沒見過嚴棣心,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李綾白了她一記。
其實,連繽葵也能稍稍體會李綾那患得患失的心情,因為,打從李綾還綁著兩根小辮子,隨著父母住在美國時,就已經愛上了住在她家隔壁的大哥哥嚴棣心,再加上李嚴兩家的交情不錯,雖然李家的社會地位不如嚴家在整個華人商圈的影響力,然而,基於同是中國人的同要心理,他們也很樂見李綾與嚴棣心的融洽相處。
隻不過,李綾在十二歲的那一年,因父母的業務需要,舉家遷迴三海來,就這樣,她跟嚴棣心就失去聯係,直到去年暑假,她去了美國遊了一趟學,而嚴棣心帶著她玩遍了迪斯耐樂園,也重新燃起了他們久別重逢的驚喜,就此,一段分隔兩地的戀情正式開演。
“怎麽?長得帥、又有錢,就了不起啦?”對嚴棣心的描繪,連繽葵早在李綾的崇拜中,聽得不下一百迴,就差沒讓同寢室的她耳朵長繭。
“沒錯!這就是我最擔心的事,棣心說他還要在美國公司呆個兩、三年,恐怕一時間是迴不來台灣了,而時間那麽久,相隔那麽遠,他的條件又那麽好,我怕——”說著說著,李綾不禁紅了眼眶。
“你怕什麽?你的條件也不差啊,喂!本校的校花耶!我看,該擔心的人是他不是你——”連繽葵不明白,為何李綾對嚴棣心一直不放心?
其實,在連繽葵的眼中,李綾真的是世上難得有的美麗女子。別說是她那天生惹人羨慕的標準骨架子,就連她的皮膚都是粉嫩得讓人眼紅,再加上李綾的父母都是服裝界的設計師,每日專為他們這位寶貝女兒搭配能襯托她氣質的衣服;因此,當甩著一頭長發、抱著幾本書的李綾經過校園時,總是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所以,身為李綾死黨的連繽葵也因此水漲船高,因為,她像極了慈禧太後身旁的李蓮英,成天都有來自各處收不完的禮物,甚至不高興時還可以狐假虎威,出出氣,她連繽葵可也算是許多人急於巴結討好的對象之一呢。
不過,這等“好康”,就在李綾宣布名花有主時給收了迴去,從此沒人理,還三不五時受其它人的指責埋怨,說她是“辦事不力”。
所以,她不喜歡嚴棣心,除了她從沒來向她拜過碼頭的原因外,他還讓連繽葵落個“水竟落外人田”的罪名。
“要不,我也可以委屈點!”連繽葵暈後總會賭氣地對那些心碎又氣憤的男生們如此建議。
“你?那我們還不如直接去跳井——”失戀的男生是很毒辣、陰狠地說。
“喂——我有什麽不好哇——”她頻頻抗議。
“是沒什麽不好,隻是——我們不想跟個笑話談戀愛,那是不道德的事情,哈哈哈!”
他們說他是個笑話,其實是有原因的,因為,生性迷糊的連繽葵幾乎是每兩天就要鬧出一個笑話,不是考試時睡過頭、跑錯教室、寫錯考卷,就連她腳下的鞋子都經常左右腳顏色不對,讓大家哭笑不得。
更好笑的一次,是全班相偕郊遊的那一天,她連大小姐竟然胡裏胡塗地就跳上了路邊的遊覽車,結果,上車後才發現那是進香團的車子,而好不容易匆匆衝了下來,又發現自己竟然留了一隻鞋子在車子上,於是,整條街就隻聽到她連大小姐歇斯底裏的唿喊著:“不要走啊!還我鞋子——”
所以,同學們也給了她一個封號——“笑話”,跟李綾的“校花”齊名。
“繽葵,你說我該不該放棄?我覺得跟他談戀愛總讓我患得患失,備受壓力。”李綾的表情都美得教人屏息。
“難怪有人說戀愛其實是一種病,總教人莫名其妙的軟弱無力。”連繽葵抓一抓她那一頭半長不短的直發,一副很不以為然的表情。
“哎呀!人家都那麽煩了,你還落井下石,算什麽死黨。”其實,李綾早就心生一計,隻不過這戀愛是自己的事,要別人幫忙總是有點說不過去。
“不錯啦!能這麽有耐心看你發牢騷,你要懂得感恩了。”
“如果——你還能幫我一件事,那我就真的感激不盡了。”李綾說得吞吞吐吐,表情略帶心虛。
“什麽事?”連繽葵順口問著,反正她一向都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能讓人家開口要她幫忙的事,大多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幫我寫情書給嚴棣心!”李綾一鼓作氣說畢。
“喔——”繽葵迴了一聲,然後,再用差一點沒被泡麵噎死的表情瞪著李綾,“你再說一遍!”
“幫我寫情書給嚴棣心!”李綾說得很慎重其事。
“你神經病。”連繽葵隻給了這樣一句。
“你聽我說,我知道你有遺傳自你爸爸的文學底子,不像我,作文永遠隻有狗屁不通四個字。”李綾的話雖然有點誇張,不過,也有幾分真實性。
“你這話是沒錯啦!”連繽葵這麽一聽,還真有點沾沾自喜,要說她哪一點可以比得過李綾的,還就隻有拿出文學這兩個字眼。“你聯考的國文好像不到五十分吧?”
“所以羅!這件事得全靠你這位才女了。”李綾一聽到連繽葵“舊事重提”,雖然氣得牙癢癢的,不過,為了她將來的幸福著想,她也隻得硬是將這口氣咽了下去。
“不行!你想要我寫啊,誰不知道嚴棣心家有錢,就算每天講個十小時的國際長途電話,人家也不眨一眼。”。連繽葵承認,自己迷糊,可還不笨。
“可是,棣心告訴我,他很喜歡寫信,而且,還是要用筆寫的喲!他說,這樣表達情感的是最感情的呢。”
“拜托——他不是學信息的嗎?哪來這麽落伍的閑情?”說歸說,連繽葵頓時也對嚴棣心升起一絲絲的讚許。畢竟,會用傳統書信的人已不多了。
“他學信息是為了將來要繼承他們家的事業,其實,我那棣心可是一個藝術家,有作曲的天份呢!”一談起,李綾的神情瞬間泛著光芒。
就這樣,連繽葵基於為朋友兩肋插刀的義氣,開始了與嚴棣心一來一往的書信傳遞——
“李綾,你想跟他聊些什麽東西?”開始時,信件內容常是他們倆課餘的消遣。
“就說——我很想他,想得人都瘦了好幾公斤……”
“拜托,這用電話說不就行了,一點美感都沒有,難怪你國文老不及格。
這就是連繽葵,隻要一加上“非你莫屬”的榮譽,她可是很當迴事的來勁兒,身為她好友的李綾自然是摸透了她的性子,隻不過,唯一要忍受的,就是她那種好不容易“揚眉吐氣”的嘴臉,倒教向來讓人捧在掌心的李綾為之氣結。
不過,李綾的“犧牲”還真有價值,因為,自從與嚴棣心通信以來,李綾總能在電話裏聽見嚴棣心愈來愈深濃的情感,而他總說:“綾,等我迴來,隻有你才是我一生的牽絆……”
“繽葵,這封信又麻煩你了。”其實,李綾不太喜歡這樣子的筆談,她的多此一舉不過是為了留一條線,牽住嚴棣心。
不過,幾次下來,她就不那麽在意了。而連繽葵倒像成了她的秘書,對嚴棣心的來信總是特別真心,一來,或許是想炫耀一下自己的文學底子,二來,她發現嚴棣心的確是個好筆友,在他的信中,除了誠懇之外,還有隻能意會的深沈情衷,無可否認的,連繽葵在幾次的筆談中,竟然談出興味了。
“小姐,你也稍微用點心,想想要寫些什麽東西!”連繽葵不明白,為何李綾愈來愈不把這件事放在心上?
“喂,這寫信不是你的事嗎?我隻負責講電話就好了。”李綾總是這麽迴答。
“哼!真沒品質的戀愛。”說歸說,然而,連繽葵每次總能不負所托地將信寫得洋洋灑灑,一點都不馬虎。
而日子久了,說也奇怪,與嚴棣心的書信往返,頓時成了連繽葵生活中不能缺少的娛樂,她突然習慣了在萬籟俱寂的夜晚,一個人趴在桌前振筆疾書,對著一個她從來沒見過麵的男子說著心事。當然,這心事很含蓄,她沒忘記用著李綾的心情,混著她連繽葵的想法,與他談著理性與感性的事物。
連繽葵滑下手中的報紙,整個人癱坐在沙發上,愣得不知所以。
“怎麽會這樣?怎麽會這樣——”她無法置信地喃喃自語著。
這到底是怎麽一迴事?明明是一場充滿喜氣熱鬧的婚禮,怎麽會在一瞬間變了天地?
原本當伴娘的她,還在昨日特地請了假,專為參加他那手帕交李綾的婚禮。誰知,婚禮都還沒開始,竟然就發生了新娘不見了的烏龍事件。接著,在一場混亂中,她又被那些個八卦雜誌的記者誤認成新娘子,鎂光燈頓時閃得她睜不開眼睛,更離譜的是,竟然沒個李家或嚴家的人來麵替她澄清。因為,他們所有的人都去找那失了蹤的新娘子,包括氣急敗壞的嚴棣心……
“李綾到底跑哪兒去?好端端的,她怎麽就這樣沒半點兒消息?”
連繽葵打從婚禮迴來後,就急的像是熱鍋上的螞蟻,更糟的是,連向來可以商量事情的老哥連繽洋都剛好到國外出差去,所以這會兒,她更是連個可以“調度”的人馬都沒了,隻得在打破所有可能的電話、找遍所有李綾可能會去的地方,拖著一身疲憊,一臉沮喪地迴到這個小窩暫作歇息。
誰知,一大早,就從報紙上得知了嚴棣心受傷的壞消息,不過,奇怪的是,報紙竟然對李綾失蹤的事隻字不提。連繽葵雖然是一頭霧水,但早讓嚴棣心的意外給分了心,根本沒有心思去考慮其中的詭異。
一想到嚴棣心,一想到他可能會失明,連繽葵不禁掩著臉,心痛得幾近窒息。
在以往,身為李綾摯友的她,連這樣的悲傷情緒都有罪惡的感覺,因為,李綾與嚴棣心像是生來就要在一起的那般登對,而她不過是個局外人,卻偷偷貪戀著好友身邊的男人,想象著他的溫柔與深情是因她而起……
不過,她一向掩飾得宜,因為,李綾與她有著比姐妹還濃的懷誼,濃到她從來不敢想到“背叛”這等的行徑,再說,這幾年來,她太了解嚴棣心對李綾的深情,她知道,這世上沒有人能像嚴棣心那樣死心塌地地愛著李綾。
所以,她一直站在遠遠的地方祝福著這對戀人的恩愛相許,而他們的快樂,就成了她連繽葵快樂的原因之一……
連繽葵坐在沙發裏,怔忡地望著窗外的天際,桌上那杯咖啡早已冷卻,而她的心,也失足掉進了有著嚴棣心的那一年冬季……
那一年,她和李綾正為著即將到來的畢業考忙得昏天暗地。
“李綾,你幹嗎?都要考試了,還一副魂不守舍的呆樣,又在想你那個白馬王子啦?”連繽葵到樓下買了泡麵迴來,發現李綾跟前的課本還是停在同一頁上,不禁拍了一下李綾的腦袋瓜。
“唉——唉——”這是李綾有心事時慣用的迴答法。
“拜托,你也為咱們女人爭點氣嘛!不過交了個男朋友,就把自己搞成這副德行。”連繽葵老早就看不過去啦!
“那是你沒見過嚴棣心,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李綾白了她一記。
其實,連繽葵也能稍稍體會李綾那患得患失的心情,因為,打從李綾還綁著兩根小辮子,隨著父母住在美國時,就已經愛上了住在她家隔壁的大哥哥嚴棣心,再加上李嚴兩家的交情不錯,雖然李家的社會地位不如嚴家在整個華人商圈的影響力,然而,基於同是中國人的同要心理,他們也很樂見李綾與嚴棣心的融洽相處。
隻不過,李綾在十二歲的那一年,因父母的業務需要,舉家遷迴三海來,就這樣,她跟嚴棣心就失去聯係,直到去年暑假,她去了美國遊了一趟學,而嚴棣心帶著她玩遍了迪斯耐樂園,也重新燃起了他們久別重逢的驚喜,就此,一段分隔兩地的戀情正式開演。
“怎麽?長得帥、又有錢,就了不起啦?”對嚴棣心的描繪,連繽葵早在李綾的崇拜中,聽得不下一百迴,就差沒讓同寢室的她耳朵長繭。
“沒錯!這就是我最擔心的事,棣心說他還要在美國公司呆個兩、三年,恐怕一時間是迴不來台灣了,而時間那麽久,相隔那麽遠,他的條件又那麽好,我怕——”說著說著,李綾不禁紅了眼眶。
“你怕什麽?你的條件也不差啊,喂!本校的校花耶!我看,該擔心的人是他不是你——”連繽葵不明白,為何李綾對嚴棣心一直不放心?
其實,在連繽葵的眼中,李綾真的是世上難得有的美麗女子。別說是她那天生惹人羨慕的標準骨架子,就連她的皮膚都是粉嫩得讓人眼紅,再加上李綾的父母都是服裝界的設計師,每日專為他們這位寶貝女兒搭配能襯托她氣質的衣服;因此,當甩著一頭長發、抱著幾本書的李綾經過校園時,總是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所以,身為李綾死黨的連繽葵也因此水漲船高,因為,她像極了慈禧太後身旁的李蓮英,成天都有來自各處收不完的禮物,甚至不高興時還可以狐假虎威,出出氣,她連繽葵可也算是許多人急於巴結討好的對象之一呢。
不過,這等“好康”,就在李綾宣布名花有主時給收了迴去,從此沒人理,還三不五時受其它人的指責埋怨,說她是“辦事不力”。
所以,她不喜歡嚴棣心,除了她從沒來向她拜過碼頭的原因外,他還讓連繽葵落個“水竟落外人田”的罪名。
“要不,我也可以委屈點!”連繽葵暈後總會賭氣地對那些心碎又氣憤的男生們如此建議。
“你?那我們還不如直接去跳井——”失戀的男生是很毒辣、陰狠地說。
“喂——我有什麽不好哇——”她頻頻抗議。
“是沒什麽不好,隻是——我們不想跟個笑話談戀愛,那是不道德的事情,哈哈哈!”
他們說他是個笑話,其實是有原因的,因為,生性迷糊的連繽葵幾乎是每兩天就要鬧出一個笑話,不是考試時睡過頭、跑錯教室、寫錯考卷,就連她腳下的鞋子都經常左右腳顏色不對,讓大家哭笑不得。
更好笑的一次,是全班相偕郊遊的那一天,她連大小姐竟然胡裏胡塗地就跳上了路邊的遊覽車,結果,上車後才發現那是進香團的車子,而好不容易匆匆衝了下來,又發現自己竟然留了一隻鞋子在車子上,於是,整條街就隻聽到她連大小姐歇斯底裏的唿喊著:“不要走啊!還我鞋子——”
所以,同學們也給了她一個封號——“笑話”,跟李綾的“校花”齊名。
“繽葵,你說我該不該放棄?我覺得跟他談戀愛總讓我患得患失,備受壓力。”李綾的表情都美得教人屏息。
“難怪有人說戀愛其實是一種病,總教人莫名其妙的軟弱無力。”連繽葵抓一抓她那一頭半長不短的直發,一副很不以為然的表情。
“哎呀!人家都那麽煩了,你還落井下石,算什麽死黨。”其實,李綾早就心生一計,隻不過這戀愛是自己的事,要別人幫忙總是有點說不過去。
“不錯啦!能這麽有耐心看你發牢騷,你要懂得感恩了。”
“如果——你還能幫我一件事,那我就真的感激不盡了。”李綾說得吞吞吐吐,表情略帶心虛。
“什麽事?”連繽葵順口問著,反正她一向都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能讓人家開口要她幫忙的事,大多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幫我寫情書給嚴棣心!”李綾一鼓作氣說畢。
“喔——”繽葵迴了一聲,然後,再用差一點沒被泡麵噎死的表情瞪著李綾,“你再說一遍!”
“幫我寫情書給嚴棣心!”李綾說得很慎重其事。
“你神經病。”連繽葵隻給了這樣一句。
“你聽我說,我知道你有遺傳自你爸爸的文學底子,不像我,作文永遠隻有狗屁不通四個字。”李綾的話雖然有點誇張,不過,也有幾分真實性。
“你這話是沒錯啦!”連繽葵這麽一聽,還真有點沾沾自喜,要說她哪一點可以比得過李綾的,還就隻有拿出文學這兩個字眼。“你聯考的國文好像不到五十分吧?”
“所以羅!這件事得全靠你這位才女了。”李綾一聽到連繽葵“舊事重提”,雖然氣得牙癢癢的,不過,為了她將來的幸福著想,她也隻得硬是將這口氣咽了下去。
“不行!你想要我寫啊,誰不知道嚴棣心家有錢,就算每天講個十小時的國際長途電話,人家也不眨一眼。”。連繽葵承認,自己迷糊,可還不笨。
“可是,棣心告訴我,他很喜歡寫信,而且,還是要用筆寫的喲!他說,這樣表達情感的是最感情的呢。”
“拜托——他不是學信息的嗎?哪來這麽落伍的閑情?”說歸說,連繽葵頓時也對嚴棣心升起一絲絲的讚許。畢竟,會用傳統書信的人已不多了。
“他學信息是為了將來要繼承他們家的事業,其實,我那棣心可是一個藝術家,有作曲的天份呢!”一談起,李綾的神情瞬間泛著光芒。
就這樣,連繽葵基於為朋友兩肋插刀的義氣,開始了與嚴棣心一來一往的書信傳遞——
“李綾,你想跟他聊些什麽東西?”開始時,信件內容常是他們倆課餘的消遣。
“就說——我很想他,想得人都瘦了好幾公斤……”
“拜托,這用電話說不就行了,一點美感都沒有,難怪你國文老不及格。
這就是連繽葵,隻要一加上“非你莫屬”的榮譽,她可是很當迴事的來勁兒,身為她好友的李綾自然是摸透了她的性子,隻不過,唯一要忍受的,就是她那種好不容易“揚眉吐氣”的嘴臉,倒教向來讓人捧在掌心的李綾為之氣結。
不過,李綾的“犧牲”還真有價值,因為,自從與嚴棣心通信以來,李綾總能在電話裏聽見嚴棣心愈來愈深濃的情感,而他總說:“綾,等我迴來,隻有你才是我一生的牽絆……”
“繽葵,這封信又麻煩你了。”其實,李綾不太喜歡這樣子的筆談,她的多此一舉不過是為了留一條線,牽住嚴棣心。
不過,幾次下來,她就不那麽在意了。而連繽葵倒像成了她的秘書,對嚴棣心的來信總是特別真心,一來,或許是想炫耀一下自己的文學底子,二來,她發現嚴棣心的確是個好筆友,在他的信中,除了誠懇之外,還有隻能意會的深沈情衷,無可否認的,連繽葵在幾次的筆談中,竟然談出興味了。
“小姐,你也稍微用點心,想想要寫些什麽東西!”連繽葵不明白,為何李綾愈來愈不把這件事放在心上?
“喂,這寫信不是你的事嗎?我隻負責講電話就好了。”李綾總是這麽迴答。
“哼!真沒品質的戀愛。”說歸說,然而,連繽葵每次總能不負所托地將信寫得洋洋灑灑,一點都不馬虎。
而日子久了,說也奇怪,與嚴棣心的書信往返,頓時成了連繽葵生活中不能缺少的娛樂,她突然習慣了在萬籟俱寂的夜晚,一個人趴在桌前振筆疾書,對著一個她從來沒見過麵的男子說著心事。當然,這心事很含蓄,她沒忘記用著李綾的心情,混著她連繽葵的想法,與他談著理性與感性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