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秋有意識的時候隻覺得心裏充滿了滿腔的憤怒,想要同歸於盡的念頭達到了頂峰。


    眼前是一片混亂,滿地的玻璃碎渣。


    鍋碗瓢盆桌子椅子燒水壺全都扔的亂七八糟,而且還滿地的血。


    她的頭和手腕,疼的厲害。


    冉秋現在全是原主的意識,一起死了算了,都不要活了。


    她手裏還拿著刀!!


    刀上都是血。


    眼前兩個中年男女麵帶恐懼的看著她。


    冉秋看了看自己的手腕,怪不得疼呢,全都是血。


    中年男人呢喃道:“她瘋了,她真的瘋了。”


    冉秋隻覺得這會原主的意識還沒消散,全是悲哀,不想活了,一起死了好了,解脫了。


    “不是要一起死嗎?”


    中年女人罵到:“都是因為你,都是你害的,你看看你把閨女害成什麽樣了。”


    “晴晴,晴晴,你沒事吧?以後我和你爸不打架了,我們去醫院。”


    冉秋看向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身上也都是血:“不打了,以後不打了。”


    “以後再打也沒關係,大家一起死,我不怕的。”


    “晴晴,我們去醫院。”


    冉秋空間裏有藥品:“不用。”


    冉秋腦海裏衝進了原主的記憶。


    從小到大,原主爸媽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


    小的時候,能當街撕打的衣服都扒光。


    原主從記事起過的就是心驚膽戰的日子。


    不打架的時候,兩人好的很,可是沒有一點征兆說打就打。


    什麽難聽的話都能說出來,互相問候對方的老祖宗,生殖器官也是隨口就來。


    尤其是一個大男人,張嘴閉嘴生殖器,嘴巴賤的要命。


    原主就這樣被養大,長大後就有了抑鬱症和精神病。


    不過她不懂這些,隻覺得自己有毛病,心理不正常。


    想要逃脫這個家,可是原主內心又很舍不得不吵架的這個家。


    就這樣內耗,長得好看,也不敢談戀愛,不敢結婚。


    今年都27歲了,她也沒有脫離爸媽。


    讓他們離婚,媽媽說舍不得她受苦,不願意離婚。


    爸爸說她惡毒,非要拆散這個家。


    原主想要自己死,可她又擔心她死了爸媽怎麽生活。


    就這樣糾結內耗麻木的活著。


    原主爸媽每次打架的時候,都說要互相弄死對方。


    有時候都能打骨折,好多次都打個半死,真的快死掉了。


    原主就眼睜睜的看著。


    她想阻止,又阻止不了。


    原主覺得離家遠遠的,不會有人知道他們家的醜事,爸媽可能還會收斂點。


    可是,不管在哪裏,他們該打還是打。


    很多次房東都找上門,說有人投訴。


    即使在北京也是如此。


    這一次,原主壓抑已久的情緒爆發了,她實在是不想活了,一點都不想活了,早就想死了,想要同歸於盡。


    世上不應該有這一家三口。


    看著眼前廝打在一起的兩個人。


    原主拿著刀說大家一起死,一起解脫。


    先割了自己幾刀,又撞了牆,然後對著爸爸媽媽說:“爸,媽,你們看,不疼的,我們一下子就解脫了。”


    憤怒達到極點的時候,真的感覺不到疼。


    可是原主爸爸害怕了,看著眼前頭上流血,手腕也都是血的原主,他覺得原主瘋了。


    原主早就瘋了,隻不過她太心軟了,舍不得爸媽孤單,要不然早就死了。


    原生人家庭的痛,是多少人的痛。


    那些掙紮著成功脫離的人是少數的。


    絕大多數還陷在裏麵掙紮。


    其實隻要心狠,就能脫離父母。


    可是大多數人的父母,他們不是一味的壞人,讓你狠心離開都舍不得。


    一家三口是租的房子,房租比較貴,租的是一房一廳。


    李晴晴睡在房間,她爸媽睡在客廳。


    你看,他們把最好的都給了李晴晴,連臥室都是獨屬於李晴晴的,他們睡客廳。


    因為李晴晴的瘋,夫妻倆停止了打架。


    李晴晴要把他倆也給幹掉。


    冉秋過來的時候,混亂已經過去了。


    李晴晴不願意去醫院,陳翠擔心也沒有辦法。


    “爸,以後再打架,我下藥毒死全家哦,反正你也說早就不想活了。”


    李健想要罵人,他辛辛苦苦把孩子養大,誰承想養了個白眼狼。


    看把他身上打的,全都是血,還要下藥毒死他。


    “你看看你閨女,那麽大的人了,該結婚不結婚,就知道在家坑我。我是欠了你們的還是該了你們的。”


    冉秋聽到了,李晴晴不結婚怨誰,找個和她爸一樣的老公,過生不如死的日子?


    原主對婚姻是沒有一點期待的。


    對男人也是排斥的,想著接吻就惡心,上床更是惡心。


    別說交男朋友了,她的男性朋友幾乎都沒有,她厭男。


    但也沒有找女朋友,因為她不懂。


    冉秋都懷疑,如果李晴晴知道了有女同這個群體,說不定都找了個女朋友。


    因為她能明顯的察覺到,李晴晴對女性是不排斥的。


    從李晴晴的記憶裏,她還看到了,在中學的時候,住宿舍。


    有個女生壓著她親來親去,她雖然不知道是在幹什麽,但是她也沒有感到厭惡。


    後來這件事就被李晴晴遺忘了。


    現在冉秋躺在李晴晴的床上,手腕已經包紮好了。


    頭也包紮好了。


    她當初是真的尋死,下手有點狠。


    李晴晴在一家公司做售後客服。


    每天早上八點上班,下午五點下班。


    現在已經淩晨兩點了,明天上班她要6點起床。


    李晴晴決定請個假。


    她現在就是想去也去不了,頭上的傷和手腕上的傷太明顯了。


    打開手機,找到領導,想想手腕和頭上的傷,就說晚上出了車禍,剛包紮好,要請假一天。


    李晴晴每個月的工資不算高,隻有五六千塊錢。


    大城市五六千不算高。


    租房又貴,所以李晴晴就一直和爸媽住在一起。


    現在她準備搬家,不和爸媽住了。


    工作有交五險一金,暫時先幹著吧。


    第二天醒來的時候,李健和陳翠已經上班了,李晴晴穿上衣服,洗漱好。


    看看鏡子裏的自己,額頭已經變成了青紫,看起來更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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