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有些篇章作者、時代有定論外,《禮記》的絕大部分篇章都是秦漢時期儒者所著,似乎也成為定論。至於《孝經》作者、年代,有多種說法,但多數學者認為《孝經》是漢代儒者的作品。由此可以斷言,《禮記》早於或和《孝經》是同時代的作品。從內容上看,《孝經》雷同於《禮記》的地方很多,以至於梁啟超說《孝經》“書中的文義都非常膚淺,把它放在《小戴禮記》49篇中,可以說是下乘之作,所以不讀也罷”。


    的確,《孝經》中有大量雷同於《禮記》的地方。比如,《孝經》:用孝敬的心態來與君王為事則忠誠;《禮記》:為君主做事不忠誠,就是不孝。《孝經》:用侍奉父親的心情去侍奉母親,愛心是相同的,用侍奉父親的心情去侍奉國君,崇敬之心也是相同的;《禮記》:以侍奉父親的態度來侍奉國君,把對二者的敬愛拉平,以侍奉父親的態度來侍奉母親,對二者的親愛程度是相同的。


    《孝經》:我們的身體毛發皮膚是父母給我們的,我們必須珍惜它,愛護它,因為健康的身心是做人做事的最基本條件,所以珍惜它,愛護它就是行孝盡孝的開始;《禮記》:天之所生,地之所養,沒有比人更高貴的;父母完整地把自己生了下來,做兒子的也要把身體完整地還給父母,這才叫做孝;不使身體受到損傷,不使名聲受到侮辱,這才叫做完整。


    即使是《孝經》用五章來專門論述五等人的孝的思想,也可以在《禮記》中看到其理論源頭,《大戴禮記》中說道:卿大夫行孝,用美好的德行糾正父母的過錯;士行孝,預先理解父母的意圖,規勸他們不犯過錯而後聽從他們的使喚;普通百姓行孝,力所能及地準備好飯菜奉養父母;君王的孝,是不敢讓三老做臣下。


    當然,不可否認,《孝經》作為一片專門論述孝的文篇,和《禮記》比較起來,雖然在理論建樹上沒有多少新的創造,但在係統性上、易於傳播推廣方麵,要優於《禮記》。兩者同列儒家十三經,在曆史上都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不過兩者的影響有自己不同的特點。《孝經》不足兩千字,專題專論,加上曆代統治者的大力推廣,影響麵要大得多,不管是知識分子還是布衣庶民,都可能讀到《孝經》,而《禮記》隻能影響有一定儒學文化修養的讀書人。但由於《孝經》無限製地將孝道泛化,又一開始就以“經”來立論,可能就會不屑於寫“具體可以捉摸到的東西”一類的細微末節,這樣使得孝的好多具體道德要求疏於論述。


    總之,由《禮記》創造,而由《孝經》係統化的孝道理論問題和孝道的普遍原則,借助《孝經》而得以廣泛傳播。而《禮記》中的孝行部分則讓一些比如《二十四孝》《三十六孝》《弟子規》《女兒經》等許多童蒙和教訓的書得到流傳,慢慢長期影響中國人的家庭生活禮儀和社會交往方式,成為禮儀之邦的生活方式。因此,我們不可低估《禮記》對中國孝道的形成、發展以及對中國人傳統生活方式的巨大影響。


    儒家認為:在政治上的最高理想施行的時候,天下是人們所共有的,把品德高尚的人、能幹的人選拔出來,人人講求誠信,培養和睦的氣氛;做人不應當隻把自己的親人當作親人對待,不應當隻把自己的孩子當作孩子教養,而是應當使老人能夠安享晚年,使中年人能夠實現其價值,青年人以及小孩有自己的特長,使喪偶者、孤苦無依者、殘疾人以及生病的人的生活都有保障;男子要有職業,女子要及時婚配;人們憎惡財貨被拋棄在地上的現象然後去儲藏它,並不是為了獨自享用;也憎惡那種在共同勞動中不肯盡力的行為,總要不為私利而勞動;這樣一來,就不會有人搞陰謀,不會有人盜竊財物和興兵作亂,家家戶戶都不用關大門了,這就叫做大同社會。


    現在,大同社會的準則已經被破壞了,天下成為一家所有,人們各自親其雙親,各自愛自己的子女,財物生怕不歸自己所有,氣力唯恐出自自己身上。天子、諸侯的寶座,時興父傳於子,兄傳於弟。內城外城加上護城河,這被當作防禦設施。把禮儀作為根本**,用來規範君臣關係,用來使得父子關係親密,用來使得兄弟和睦,用來使得夫婦和諧,用來設立製度,用來確定田地和住宅,用來表彰有勇有智的人,用來把功勞寫到自己的賬本上。


    因此,勾心鬥角的事就隨之而生出,兵戎相見的事也因此而起。夏禹、商湯、周文王、武王、成王、周公,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產生的佼佼者。這六位君子,沒有一個不是把禮當作法寶,用禮來表彰正義,考察誠信,指明過錯,效法仁愛,講究禮讓,向百姓展示一切都是有規可循。如果有不按禮辦事的,當官的要被撤職,民眾都把他當作禍害。這就是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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